10.
江阅身体好转的速度比想象中要快。弹指一挥间,他就从那个昏迷不醒的病号变回了玉树临风的公子哥。
他和沈忘怜出医馆的那天,是个大晴天。
沈忘怜被阳光照得睁不开眼睛,为了不让医馆里面两个热心人担心,他特意跟江阅走了一段路再转身:“多谢。”
他之前实在没碰到过这种情况。
江阅好像并不想收他做小厮。这么几日下来,就连跑去买点东西都是差当归去做的。
和救命恩人分别应该说什么,再见,感谢,还是各自安好?说什么好像都太少,可是他只会这么说了。
和旁人说太多话,是要有感情的。
可沈忘怜没想到,江阅转过身来,被阳光照得睁不开眼睛的脸上全是难以置信:“你要走?你这么小,能去哪里?”
去讨饭、去打杂、卖身给大户人家当下人。这年头七岁的小孩子干什么不行。
可是少爷不知道。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少爷从随身的荷包里掏出几个碎银,按到沈忘怜手心里:“我都准备和你长居于此了,你到要走了?和我去看看给家里置办些什么好。”
“为什么?”沈忘怜心中百转千回:是因为我吗?我是不是拖累他了?他为什么要和我住在一起?
“因为……因为我是老天派来救小孩子于危难之中的神仙!”江阅一本正经地胡扯,“神仙看上你了,想和你过日子,等你长大后让你也当当小神仙接我的班,可好?”
好在沈忘怜和他相处这几天,深知江阅此人口花花的脾气,面不改色地回怼他:“胡扯。哪有神仙像你这样,救个小孩子还搭进去自己半条命?”
“你别不信啊我真是神仙——”
“你哪点像神仙了?”
江阅被这冥顽不灵的小孩逗乐了:“那你说说,神仙该是什么样的?”
“腾云驾雾。”
“不会。”
“法器护体。”
。沈忘怜心道。
亲爹没给过他糖。
11.
春天快到了。街上又热闹起来。
江少爷准备在此地定居,出手阔绰地去买了套三进的宅子。买完宅子后,他也没什么事干了,带着沈忘怜在成衣店逛了三四圈,美其名曰给他挑几件春衣。
然而此人衣品实在成迷。开始的几个老板还不敢坑他,给沈忘怜试的都是时兴的款式和料子。
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江阅此人毫无衣品可言,对着所有的衣服都能说出好看。
——于是一套一套不知道压了多少年的旧货都压在了沈忘怜身上。钱也随着这一套一套的衣服水涨船高。
沈忘怜虽没穿过什么好衣服,然而常年在沈家耳濡目染,城里时兴的款式还是知道的。他看着报价越来越高的老板翻了个白眼:“欺负我们少爷只负责穿?这款式都几年前的了?压箱底的货,还要价这么高?”
老板看向江阅。江阅看着老板。江阅看向沈忘怜。
江阅开口:“对对对!你怎么可以诓我呢!”
老板见状,只好不停赔罪,给他们打了个七折让他们别说出去。
出了门,沈忘怜一脸讶然地问江阅:“你这常识,还想和我过日子?你过日子迟早倾家荡产!”
江阅一脸窘迫:“我……”
“你平时不会只负责穿衣服吧?”
“那怎么了!”江阅无理取闹起来,“你见过谁家的老爷自己去买衣服吗?”
“见过。”沈忘怜幽幽地说,“我爹,和他最爱的那个儿子。”
江阅一时语塞。
12.
沈家灭门的事,和沈忘怜有着脱不开的关系——凶手算是他放进去的。
那天正好他那个不学无术的兄弟过生辰,沈家上上下下百来口人全去前院摆席。沈忘怜不受待见,自然也吃不上这席面。
他当时应该是一个人守在后院里的。那匪徒进来的时候正好撞见他一个人在后院墙角坐着。
沈忘怜看见那匪徒在墙上自我斗争了一炷香,最后大概是看他像个痴儿,还是翻墙进去找柴房放火了。
沈忘怜对他要做什么心知肚明。
沈家不是第一次有人来寻仇,他祖父就算告老还乡了也有一群人追着要杀,无非是深仇大恨和死人不会说话两个理由。
这人撞了个好日子。正好翻的是沈忘怜院子的墙。正好撞上家里人手最不够防守松懈的时候进门。就连撞到人,也是撞到沈忘怜这种想要全家一起下阴曹地府的。
于是火光和尖叫同时传开。
来杀人的和要被杀的应该都死了。火势蔓延开来,盖过了空气中那股浓郁的血腥气。沈忘怜还是坐在角落里冷眼看着。
他们都死了。他想。
我也要死了。
沈忘怜在大火中闭上眼睛。
如果就这么死了,也不算差。好歹有一群人陪葬。
……然而,他睁开眼,却已经在一张温暖的床上了。
13.
江阅在街上忙活半天,才把要放到房里的摆设挑完。
少爷虽说衣品实在不敢恭维,但是看摆设的审美着实不错。光他房里要摆着的屏风就来回对比了七八个,最后在一众屏风中选了个最素的。
最素的反而最贵。
沈忘怜不懂这些陈设,他在沈家住的地方可谓一无所有。他看着江少爷乐呵呵地去付钱,对于此人人傻钱多的刻板印象又深了一层。
“你不懂,”人傻钱多的江少爷乐呵呵地和他解释,“那屏风用的黄花梨木,雕花也好,比其他那几个好了不是一星半点。”
江少爷这么一顿买卖,随身带的几张银票被他花了个精光。此时已是日暮西沉,城里的钱庄尽数关门了,囊中羞涩的少爷抖了抖钱袋,看着手里仅剩的两个碎银陷入了沉思。
“我们今晚还得住店。”江阅沉痛地说,把一块碎银放回钱袋里,“就这一小块碎银,下不了馆子。”
两人面面相觑。沈忘怜实在是受不了这个不靠谱的大人了,无语道:“你还可以找个还开着的摊子。”
“这么晚了哪来的摊子啊?”
沈忘怜直勾勾地盯着他:“你要不去把那黄花梨屏风退了?”
“不要!”江阅一个激灵拉起他的手,“我们去找摊子!”
老天还是眷顾他俩。两个人兜兜转转从城东走到城西,终于看到还有家摊子摆着。
招子也相当言简意赅——“杨二馄饨”。
江阅看到这家馄饨摊两眼放光,拉着沈忘怜就往小桌子上一坐:“两碗馄饨!”
他相当豪横地把碎银拍在桌上。任谁也想不出,此人半个时辰前还在为兜里的钱发愁。
老板似乎没想到这个点真的会有客人来,满面春风地把钱接走,没多久就端了两碗馄饨上来。
“小郎君长得真是俊,怎么这么晚还带着弟弟出门啊?”她扶了扶头上的发髻。
“姐姐也美!”江少爷从善如流地接下了哥哥这个身份,“”我和我弟弟刚准备来城里住下呢,城里有什么地方招人吗?”
“哎呀——”老板被他哄得花枝乱颤,“我官人都死了三年了,还美呢!——招人的话,庇贤堂在招夫子呢,只是不知道郎君有没有读过书。”
“读过,读过的。谢谢姐姐!”
“别叫姐姐了——”老板嘴上这么说,笑意却半分未减,“读过好啊。我恨不得把你放在我那个贪玩的儿子眼前。春假过后都要进学堂读书的人了,现在满脑子都是玩。公子你弟弟可比他听话多了。”
埋头吃馄饨的沈忘怜听到这句,舌头被馄饨烫了一下。
江阅道:“小孩子贪玩不是坏事,我小时候也可贪玩了。到时间了自然会懂事的。”
他俩一来一回地唠了半天,沈忘怜都吃完自己那碗馄饨抬头了,发现江阅碗里还剩半碗。
江阅回过头来:“吃完了?走吧。”
沈忘怜盯着他那碗馄饨。
江阅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百思不得其解了一阵:“你还饿着?看我碗干嘛?”
“你吃馄饨不吃皮?”
江阅干笑了一声。
“食不言寝不语,你刚刚是在边吃饭边聊?”
江阅干笑了两声。
“你……”沈忘怜一时失语,“你真是个少爷啊……”
书读到鬼地方去了。
江阅干笑三声:“规矩是死的少爷是活的……”
14.
活色生香的少爷用身上仅剩的块碎银租了一间房。
大晚上的,客栈也没几间双人房了。江阅一咬牙,决定委屈自己一宿,和沈忘怜挤一张床。
沈忘怜并没有什么意见:“你难不成还能把我挤下去?”
随即他立刻在江阅脸上看到了心虚的笑容。
沈忘怜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我睡里面。”
江阅见他不排斥,神色大悦,当即咕隆一声滚上床去。
“你要听我唱曲吗?”
“你一个少爷还会唱曲?”
江阅得意地笑笑:“别的少爷可能不会。但是我是纨绔,纨绔的少爷会什么都不奇怪。”
沈忘怜向里一翻身。虽说他并不知道江阅为什么会突然提出唱曲这件事,但是如果只是唱曲的话,他应该也……睡得着?
江阅观察他并没有拒绝的意思,便轻轻开口唱起来。
他的声音刻意放轻放柔了。调子和沈忘怜曾在他兄弟口中听见的截然不同,宁静、悠远,像月亮,像河。
在半梦半醒间,沈忘怜呢喃问:“这曲子……在唱什么?”
他听见江阅轻轻地回答。
“在讲一只永不停止飞翔的鸟。他一个人飞了很远很远,最后……”
最后是什么?
沈忘怜不记得了。
15.
江阅并没有骗沈忘怜。他确实是一个神仙。
一个活了三百多年的神仙。
三百多年前,沈忘怜命比现在还差一点。趾高气昂的兄弟、见风使舵的大人,他身边全都有。不仅有,还变本加厉。
他是皇帝的第六个儿子。虽然是皇子,但是他的母亲并不是纯血的中原人。他身上有着四分之一的外族血统。
他的母亲是为了向皇帝复仇进宫的。母亲复仇失败被赐白绫,他的日子向来也不那么好过。
然后他听说,宫里给他安排了个神仙当伴读。
他们说,这位少爷生有吉兆,是书灵降世。
那时候他的日子尚且还好过。还是修仪的母亲听到这句话,居然也能不满地阴阳两句:“出生的时候就死了母亲的孩子,居然能被钦天监算出来是书灵?——如果他真是书灵,江平川这辈子是个庶人了,他怎么不挑个有前途的投胎?”
沈忘怜那时候还听不懂这句话。
再长大些他才听懂,皇上忌惮江家,这位书灵日后的仕途也不会好。落魄书灵搭富贵皇子可能算是门当户对,落魄少爷搭富贵皇子只能叫做天家恩惠。
当然再过几年,就是落魄皇子搭落魄少爷,破锅烂盖天生一对。
16.
小神仙是因为他姑姑的病提前进宫的。皇后身体一天一天败落下去,皇帝就把他接进来解闷。
小神仙叫江阅。一个一点也不像神仙的名字。
沈忘怜本以为,既然是落魄,那他应该也是和自己一样的、不那么讨人喜欢的孩子。
本来看起来确实如此。进宫第一天早晨,江阅没和沈忘怜说一句话。
……但是到了晚上,江阅立刻抱着一串娃娃来问我能不能和我一起睡了。
沈忘怜万分疑惑,问江阅为什么。
江阅答曰他害怕打更。
宫里的打更声音确实大。主要是为了给值岗的宫女太监提提神。——可是会被打更声音吓到的神仙,真的是神仙吗?
沈忘怜不由得把这话说出来了。神仙本人听到这话一脸迷茫:“我为什么是神仙?我是江阅啊!”
原来真不是神仙。
江阅挤上了沈忘怜的床之后,就开始絮絮叨叨地问沈忘怜:“你今天怎么一句话都不说啊?我还以为你不会说话呢!”
“你不也一句话不说吗?”
“我在等你和我说话!”
“那我现在不是和你说话吗?”
“可是现在要睡觉了。”
“可是我睡不着。”
“我也睡不着。”
他这么一搞有人睡得着才怪!
我翻了个身:“睡不着怎么办?”
“要不我们先说会话。”
“可是不是说寝不语吗?”
“那我们一起坐起来就不算寝了。”
“我不坐。”
“你为什么不坐。”
“不想。”
“……那这样吧,我给你唱首曲子,看看能不能睡着——唱曲怎么能算说话呢?”
于是江阅就这么唱起来。他的声音稚嫩,有几个音调明显记混了,却还每唱完一首就得意洋洋地邀功:“好听吗?我向慧娘学的!”
沈忘怜问他:“慧娘是谁?”
江阅一歪头:“慧娘……听她说她是我母亲儿时出门时救下的乞丐,后来就随着我母亲一同长大。当乞丐时落下了毛病,腿脚不太便利,跑不快。
“我母亲早逝,慧娘就便如同母亲一样照顾我长大。她会给我缝冬衣,缝娃娃,闲暇时候会陪我说说话,晚上会给我唱歌
“我会唱的歌,都是她教我的。”
沈忘怜也不记得那天具体唱到了几时。两个小孩子,说犯困就犯困的年纪,再睡不着能熬多久呢。
只记得第二天江阅起来拿着个钱袋给全齐钰所的工人都塞了点碎银子。沈忘怜问他为什么,江阅说,塞了银子,以后他们都会认真做事了。
他住所的宫人向来偷懒,他昨晚起来应该看见了。
17
江阅实在是非同一般的天资卓绝。沈忘怜同他一起去尚书房上课时,他的课业永远是最好的。
沈忘怜私下里想,这就是书灵吗?
明明是差不多大的年纪,为什么江阅永远看起来都更通透一点?明明都是一样的课业,一样的题目,一样的策论,为什么就他可以文采斐然?
唯一不足的是江阅打娘胎里就体弱,武学简直是一窍不通,学骑射只是为了凑足君子六艺。
不过这样也好。稍微长大些的沈忘怜细想。如果江阅身体健康且文韬武略,那江家只能死的更快。
江阅对此倒是看得开。他本身就不爱动弹,骑射课上大部分时间都在看沈忘怜练。
沈忘怜武艺不赖,才九岁就能骑马射箭正中靶心。江阅悄悄去和武艺先生聊了几句,说是如若勤加练习,长大后可有百步穿杨之才。
江少爷听到这话喜笑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