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此章老子讲以正治国,以无事取天下。
老子所说的“正”,就是“道”的本质:质朴纯正!即以诚相待,顺其自然,不搞心机。
可以这样说,以道治国即以正治国!以区别于“以智治国”。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就是说治国要用“正道”,用兵得靠“奇谋”。平定天下靠的是不滋扰人民(即“无事”)。
所谓“正道”,即“道”之本质,如树以树干为正。
虽说万事万物皆有阴阳两面性,但阳为正,阴为负。
即阳主导阴。
这就好比阴影的移动是由阳光的移动来决定的一样。
所以,谋略上也讲究个阳谋,阳谋其实就是正大光明地创造了充足的条件,事物就会必然向那方向发展。比如著名的《论持久战》就是阳谋,纵使敌人知道也无解。
当然,相对应的就是“阴谋”了,是背着针对对象创造一些条件,抓住一些偶然机会而使被针对对象陷于不利环境。
“以奇用兵”其实说的就是用兵要多用阴谋,这在兵法上而言就叫“兵乃诡道”。
老子此处仅提了下“以奇用兵”用以对仗“以正治国”而己,并没有深入地去说如何用兵。
即便如此,“以奇用兵”也成为了兵法上金科玉律一样的名言。可见,《道德经》真不愧为万经之王!
“以无事取天下”则是老子一贯主张。
他在前面第四十八章就说过“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不扰民,让人民顺其自然自由发展,自然而然地就能实现民富而国强。这即老子紧接着所列举的圣人之言“我无事,而民自富”。
道家这种治国理念,到后来被一些有识之儒家人士称之为“予民休生养息”。
当然,他们的目的并不似道家那么纯粹,所以做法上也不彻底。
简而言之,老子此处提的“以正治国”就是要以诚待民,真正地做到一切都是为了发展民生,而不是去算计、奴役老百姓。
老子接着从正反两方面对此进行了论述。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这是从反面上论证不以正治国而造成的社会不安宁状况。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中的“忌讳”不是简单的一些言行上的忌讳,而是统治者限制老百姓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即限制命令太多,人民不能自由地生产与生活,那老百姓就会越发地贫困。
这其实就是希望统治者能有开放的态度,不要囿民!
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中国才终于享受到了这一观念的巨大益处。
“人多利器,国家滋昏。”则是说春秋未期的社会现实了。
那时国家没有管控武器。民间狩猎也好,自卫也好,制些刀剑弓箭之类的备用也正常。包括为服兵役而自备的武器装备。因为那时相当于实行的是府兵制,战时家家户户派人服兵役,自带装备。这在《木兰诗》中有所反映。
但若这些利器成了家家户户都必备之物并且多了,就说明一个家庭要经常多人服兵役,或用以民间械斗之类的。这就可想而知社会多不安宁,政治多么昏暗。
当然,这种情况就催生了墨家。
墨家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地方保护主义。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是起到了保护民众、稳定地方社会秩序的作用的。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这点老子本着实用主义,对艺术进行了否认。
道家讲究朴素,物以致用是他们的起码价值观,所以他们对精神文明方面是有所忽略了的。
“伎巧”本应指歌舞一类的能力,当然也包括某些特技(如杂技之类的出众之能)。伎,表演者。
老子以此来概括他心目中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事物,包括艺术品创作。
老子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精力与时间去弄这些,不过是为了迎合统治者的喜好、弄些奢侈品(如玉珮)之类供赏玩的东西出来罢了,反而会助长“贵难得之物”的浮华风气。
诚然,老子不重视艺术甚至有点儿反对艺术创作。但他也看到了一点:社会过于热衷文艺,造成世风浮华也是不好的。
就好比当今明星大腕些被捧上了天,民众出现追星狂潮,也终究算是不良影响吧?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引导也是个问题。
但胡寄窗说老子反对工艺技巧而视之为社会祸乱的原因,则是扩大化了。
老子肯定不会反对有实用价值的发明创造!不然他何以会以“大器晚成”及“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之类的话来作论据说明一些道理?他只是想强调“圣人为腹不为目”而已。
人无完人,老子有一定局限性也正常的。
至于“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也如此。
老子主张“行不言之教”而使社会自然安宁纯朴。他并不认为老百姓是靠统治者的严刑峻法管乖的,他那时代也不可能具有依法治国的概念。
在老子以及之前的古圣人或许都认为法律仅是用来协调人们的生活而已,并不指望靠法律来管理好社会。
当然,若真达到“圣人之治”那样教化好了民众,的确再完备的法律也是虚设。
但没达到那种程度,总得要有法可依来惩治奸恶之徒才行。
不过,老子此处只是想用“滋彰”来显示一下统治之无能而已。
即不以正治国,就没有抓住治理社会的根本,民不聊生。再怎么强制严令,盗贼也会越来越多。
这说的其实就如“逼上梁山”一个道理。
乱世用重典,许多统治者都这么做的。但他们想以此来掩盖自己无能改造乱世成为安宁和祥之世,往往只能适得其反!
而朱元章挺不错,他就双管齐下。大力发展民生之时又严惩贪官。但值得说明的是,他的重典,没有针对老百姓,故明初不像秦未。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就是说:
所以圣人说:“我不去想我要建立啥子功绩,就那么顺其自然领导下人民,而这么样就使老百姓自觉归于教化了;我好静不喜搞出些扰民的事来,老百姓就自然地纯正了;我不扰民生事,民众自由自在地生存与发展,他们就自然而然过上了富足日子;我没贪欲,不与民争利,老百姓也就不争利,自然地变朴实了。”
这是老子直接引用圣人之言来正面论证“以正治国”了。
圣人之言肯定是老子学习历史所得来的。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无为而治的观念也并非老子所创立或提出的,而是圣人所说。
故《道德经》可以认为是老子对“圣人之治”的深入阐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