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欢是个很滥情的人且很重欲望的人,她本身对姜登宝已经没兴趣了,但姜登宝这幅身材实在是太好,看得她眼热。
她的手指就点在姜登宝的伤痕上,其实二奶奶还是很有分寸的,柳条抽人只是痛,并不会弄破皮肤,所以所谓的伤痕也只是红色的印子而已,用这药…可真是浪费。
“这点痛都忍不了,真是白长了这么大的个子,看起来这么壮实,原来是外强中干。”
“没有。”姜登宝可不认这个毛病,“我能忍。”
“那你还叫这么大声?”
“如果不大声些,叫不来三小姐,现在三小姐也不会在这儿帮我上药了。”
程欢目光亮了亮,心说你小子还挺有心机的,也不算太笨。她抿着嘴笑,很有耐心的帮姜登宝抹完了整个背脊的伤痕,她转过身,推开窗户,让冷风吹在脸上,免得自己被姜登宝的白身子晃昏了头。
她又抽上了烟,皱着眉头吞吐着烟雾,转头问姜登宝道:“你今晚回去吗?”
姜登宝摇摇头:“可以不回去的,今天戏班歇息,明天我唱晚场。”
“那留下吃个晚饭吧。”程欢笑了笑,一双眼柔情似水,“王妈的上海菜烧的很好,你也试试看。”说完,她又看向窗外,正好能看见对面曾爱玉的房子,屋子里不知何时亮了灯,隐隐约约能看见两个人影,程欢有些惆怅的叹了口气,她这个哥哥可是越来越野了,离家这么久,到了北平也不先回家报平安了。她关上窗,带着姜登宝下楼,保姆刚准备好了一桌上海家常菜,都是程欢爱吃的,等他们上了桌,保姆就盛了两碗饭给他们,程欢道:“上海菜和北平口味很不一样,浓油赤酱,你先尝尝看。如果吃不习惯的话我一会儿带你去六国饭店吃。”
“好吃的。”姜登宝吃了一块肉,其实他是很不习惯的,并不是难吃,只是因为上海菜很精致,这种菜式让姜登宝不得不小口小口的去吃,否则就有破坏氛围的罪恶感,吃起来就没有吃北平菜的那种酣畅感。
程欢也看出了姜登宝的不适应,但她根本懒得理会,她是已经问过姜登宝的,只要他说不习惯就立刻带他去别处吃,他自己不说又能怪谁呢?
她垂着眼吃饭,直到小半碗饭吃完,放下碗问姜登宝:“你很喜欢我吗?”
姜登宝身体顿时一斗,慌忙咽下嘴里的米饭,红着脸,抬起手作发誓状的对程欢道:“我对三小姐的心天地可鉴,我很喜欢三小姐。”
“为了我,再被人抽也愿意吗?”
“愿意!我就是被人枪毙了,也要喜欢三小姐”
程欢勾勾嘴角,轻轻握住姜登宝发誓的左手,引得姜登宝一阵颤栗,她眼底划过一抹阴沉,最终隐匿于镜片之下。
“我可不喜欢这种动不动就指天誓日的感情。今晚留下来吧,如果今晚之后,你还喜欢我,且能忍受我的话,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们可以好好谈谈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