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悯来秦府之前,人牙子教她为奴之道:谨遵主人家教诲,不能反驳主人家的事,更不能随意提要求,否认主人家说的话。平日里事事以主人家为先,为奴才能得主人家的心。
她初来乍到,也是想这么做的。
可秦世子不让她这样,用饭是她先吃,吃得多,秦世子也只是笑眯眯看着她。
她要伺候秦世子洗漱更衣,他不依,朝悯就慌张,这般没用的下人,她怕他不要她了。
他便恼火,耳提面命地喝她,“你不是来我家做奴婢的。”
朝悯记得自己被卖了二十两银子,否认道,“奴婢不敢。”
秦霄贤都气笑了。
“你吃着我给你的,穿着我给你的,都是给你挑的最好的,难不成我秦国公府的丫头,个个都有这样的福气?”
朝悯沉默许久,只讷讷回,“我是世子买来的奴婢。”
秦霄贤思来想去,才决定给人上课,读书令人明智,只有等朝悯自己懂了,她就能剔除这般奴婢的心骨,却没想到荒年被卖的小朝悯并不识字,他才好生教人认字。
如今带了小姑娘上学堂,他听得昏昏欲睡,小朝悯却眼神明亮,夫子看出来她是女扮男装,却没有揭穿,学生好学,总归是好的。
最叫朝悯喜欢的课是农家的课,种子如何发芽,哪里的土地适合如何的麦谷,她曾经的家那里的荒又是如何度过荒年,她听得津津有味,一转头,世子睡得鼾声如雷。
秦世子睡一觉醒来,认真记笔记的小姑娘实在认真,侧脸还有婴儿肥的突出,呆呆楞楞的,可爱极了。
秦霄贤戳戳,“今日夫子讲的什么?”
他知道无非是什么治世之道,乏味无聊得紧。
可朝悯抬头认真道,“夫子今日说了如何让百姓吃饱饭的良策。”
秦霄贤稀奇一笑,并不放在心上,只点点她的额头,歪着头问,“那你说说,是什么良策?”
“只要找出产量高,抗虫害的粮食种植就好了,南方水土肥沃,改良水稻种植最好,北方地广阔却略微干旱,种植小麦与玉米。夫子还说海外有一种极能饱腹又产量极高极容易种植的食物,与红薯差不多,却更加好吃,若是能有人引进就好了……”
朝悯竟然滔滔不绝起来。
她是苦过来的,不懂什么叫天下,只知道穷人家想吃饱饭,每天都只为了吃饱饭而奔波。
秦霄贤突然就失了神。
神女就是神女,哪怕成为凡人,也有一颗透亮的神心。
他扯开嘴角,有些苦涩:“那悯悯想如何做?”
朝悯一愣。
她才想起来自己只是个奴,连白身都不是,她能做什么?她学这些又有什么用?
秦霄贤看懂了她落寞的神情,心中一疼,立刻收拾了自己的情绪,认真道,“只要你想做,我都能帮你。”
“真的吗?”朝悯抬眸看过来,眼神中带着隐隐期盼。
秦霄贤的心悬了一下。
他只是个纨绔,有点钱,家里有点地位。可是真要做点什么实事,他却真不能确保能有用,何况家里还有个母亲,他……
秦世子那颗纨绔的心痛了一下。
他迎着朝悯亮晶晶的目光,“……我尽力可以吗?”
于是秦家上下惊骇地发现,他们家那纨绔的除了开始上学堂,竟然主动去了书房,一待就是一整晚。起初大夫人还以为他带着朝悯在书房里放荡,结果派去的下人回来都摇摇头,“世子爷实在是头悬梁,锥刺股。”
大夫人都惊骇了,“莫不是鬼上身了?”
嬷嬷道,“那小蹄子呢?她在那里做什么?”
下人回,“她也在看书,大多数时候世子都不理会她。”
大夫人还是决定再会会这个小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