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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圣子与教堂

绝色生香之乱世艳如刀

斯宾塞·霍丽第一来到中国,她从英国漂洋过海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

一个多月的海上颠簸,她漂亮昂贵的小黑皮鞋下了游轮的舷梯踩到这个国家的土地,有一种安定的感觉。她松了一口气。

每天除了海,还是海,夜里睡不着到甲板走一走,海上的冷风和那茫茫一片黑色的流动的海让人有种巨大的恐惧感,她也不再敢夜晚一个人游荡了。

海上的滋味儿真不好受。她几乎从来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常常头晕脑胀,想吐却吐不出来,脸色一直苍白着。

她鲜艳的唇色都暗淡了许多。

她的肌肤是英国上流社会所追捧的苍白,身材纤细柔弱正如许多贵族女子一样。可她是不同于她们的,霍丽为了她的心上人跨越万里追到了中国。

这样的勇气谁有!那些只会八卦的母鸡们吗?霍丽嗤笑一声,尖利的像是叉子划在盘子上留下让人耳酸的声音。

霍丽打听着那人的消息,听着别人的赞叹或者讥笑。无论是什么他们都会说

“哦!天哪!你真是太痴情了。你对他究竟是有多么深厚的爱意啊!可惜了,阿尔虔诚信仰他的上帝。他可能没有一点点世俗的欲望。真是可怜。”

哼,谁可怜了?我们之间没有一个可怜!谁人也配来可怜我吗?霍丽对他们露出得体虚伪的假笑。扶了一下自己头上的遮阳帽,娇笑一声“聚会结束了,大家请便吧。”然后自己款款离去。

一路舟车劳顿,水路,马车,驴车,人力车,小竹排……鬼知道她费了多大功夫才找到了劳伦斯!

她此时正坐在小竹排上,遥望着远处的笼罩在烟雾中的山。本来平静的心,跳动的越来越快。

更近了,下了船,再走一段山路,那山腰隐约可见的白色尖顶教堂就是他住的地方。

她突然又生起气来,心里冒着酸泡泡。

阿尔,你可真是信仰坚定,你真行,居然跑这么远。来这样一个地方传教?上帝的启示可真怪,霍丽突然想到,中国的人没有上帝不也活得好好的,干嘛来这里传教?

她太不懂啦!

霍丽简直是越来越后悔,太累了,太脏了。这个国家完全打破了她对东方古国的幻想,遍地黄金和珍珠,可笑可笑。这里的人都没有开化,真野蛮,他们居然还叫自己妖怪?

她黄金般耀眼的金发,与大海一色的眼睛在宴会中哪次不是众人注目的存在。

斯宾塞家的小姐高贵无比!

可为了爱情,为了一个不爱她的人,竟然跑了几万里来到陌生的地方寻他。

霍丽都要被自己的痴情和勇敢给打动了,除了劳伦斯那个冰冷的男人,任谁不会倾倒在自己的裙摆之下?被这样赴汤蹈火的爱所焚烧?

她只需要摇一摇蕾丝边的扇子,眨眨眼,那个贵族男子不想来吻自己的手?

无情的劳伦斯啊!没有心的劳伦斯,可你为何那么迷人?我为什么那么爱你!

或许也不是纯粹爱,霍丽心里想着,里面夹杂了许多东西。人们认为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我们还是指腹为婚的青梅竹马,她一直梦想嫁给他,其他的她不知道。十几年来她一直期待着,如果不和他在一起,霍丽不知道还可以干什么。

劳伦斯啊!你出身那么高贵,母亲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女儿,父亲是霍华德家族的掌权者,一个手握富可敌国的财富,一个血统高贵家族底蕴深厚。你是他们的独子啊!未来大公和公爵的身份板上钉钉,注定了荣华富贵的命运。为什么要把自己献给上帝?

跑到异国当一个传教士呢?或许你突然死了,死在哪里,在英国庄园里悠闲的喝着下午茶的我永远也不会知道。

所以我来找你了。

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我付出那么多,如果还不成,我就放弃。

哼,你的心太硬啦。

霍丽心里百转千回,脸上的表情也因此鲜活起来。

江上凉凉的风扑面而来,有股湿润的青苔的味道,她坐在竹排上盯着摆渡人看。

划船人又高又壮和她一路见到的大多又瘦又小的中国人十分不一样,模样有些俊俏。无袖的褂子里钻出结实的臂膀,大腿撑得蓝色长裤鼓鼓的,蜂密似的肌肤没有既定轨迹流着一道道汗液。

她咽一下口水,感觉嗓子有些干。叫唤起随行的仆人“安妮!给我拿水来!”她的发言是纯正的英腔,流转在唇舌听着优雅肃正。

摆渡的楚竹生听着她叽里呱啦的鸟语感觉很新鲜。这个小地方居然三天两头来“妖怪”,他不在意地撇撇嘴。

少女长得像是神话中的天使,金发碧眼。可对于楚竹生来说实在欣赏不来,只觉得像说书先生讲《西游记》时那些眼睛头发都不是黑色的妖怪。

再看一眼。

他偷偷又瞥了一眼霍丽他们。

恬静的少女坐在碧绿的竹椅子上,穿着的长裙静静的铺散开。她脖颈上戴着圆润的珍珠项链,胸前别着紫罗兰色的宝石胸针。

她的身后是夹着水的、高可蔽日的连绵不断的群山。人在山水间行着似乎格外微弱娇小。

贴身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白色的丝绸上绣着火红的鸢尾花在裙摆围成一圈,蕾丝一层层螺旋向下从腰间到脚踝。露出一段穿着白袜的纤细脚踝和黑亮的小皮鞋。华美的布料在阳光下流转着柔软又耀眼的光。

红发的仆人给她打着伞,把阳光遮得严严实实。可她娇嫩的肌肤还是有些发红。

褐色头发的仆人刚把水壶接过来,然后继续给她打着扇子。

“该死的安妮,用点力气,你没有吃饭吗?讨厌的鬼天气,太热啦!”霍丽黄鹂似娇嫩的嗓音悠荡在江面,她扯扯自己的衣领,解开锁骨前的一粒扣子。

褐发的安妮低着头闷闷的说声对不起,然后战战兢兢更大力气的去扇扇子。

霍丽没说什么,撅起晶莹的嘴唇,摆出一副没好气的样子。

船头坐着一言不发的一个黑头发的中国男人,是霍丽聘请的翻译。他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中分的短发抹着头油,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胸前卡着一支笔。

这个中国男人的年纪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模样清秀。

姓赵,是剑桥大学的留学生。

他倾听着霍丽抱怨的话嘴角微微上扬。

这个工作是他费尽心思争取来的,只是为了多和霍丽小姐接触。他虽然看着两岸的风景,耳朵却竖着听霍丽的一举一动,似乎要将她的一呼一吸都收到耳朵里。

他想到,

小姐人美心善,连发脾气也这么可爱。

在英国留学时,他只敢远远看着人群中央的霍丽小姐。她在学校里是风云人物走在哪里都是一道完美的风景线。

霍丽追着劳伦斯来到中国的事情,他知道,知道的清清楚楚,于是他追随着她回到故国当她身边的一个翻译。

如果可以和她拉近距离就最好了,身份注定,他们不可能在一起。但,赵世业想着,哪怕成为霍丽小姐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情人他也甘愿。

赵世业也讨厌霍丽身边的仆人,她们的存在像是电灯泡,服侍的细致入微让他一点点献殷勤的机会都没有。

小船行到渡口边,几人下了船后赵世业向楚竹生打听具体的路线。

楚竹生举起臂朝远处一甩,给他指了指。

霍丽在一旁百无聊赖的等着,感觉肚子有些饿然后叫红头发的妮娜给她一些饼干。

蓝盒的饼干被递到她手里,霍丽嘴里抱怨着“你烤的饼干呢?没有了吗?这种东西也不知道能不能吃。我如果肚子疼,一定会惩罚你的。”

“不会的,小姐。”

霍丽撕开包装尝了一口。

在嘴里嚼几下“呸,难吃死了。不新鲜,又硬又干。”她像是粘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飞快甩手丢到了草丛里。

妮娜没有说什么,可她心里却不赞同霍丽小姐的做法。她可惜被丢到地上的饼干。

它可不便宜哟,抵自己一天的工钱啦。唉,霍丽小姐奢侈浪费的习惯从小就有,娇生惯养的小公主怎么会心疼这一盒饼干。

有钱的贵族真可恶啊!妮娜暗暗摇头,努力憋住了自己的叹息声。

赵世业问完路,领着霍丽三人朝山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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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绕青山,青山压碧水,白云泼在蔚蓝的绢布上给人一种静谧轻盈之感。似是一幅传统的中国山水画,本应有古朴的寺院楼阁点缀其间,可看到的却是一个尖顶的白色教堂。

山腰的白色尖顶塔状的教堂最高的塔尖上安置了一个巨大的黑色十字架,黑漆漆的木闪着暗光远远望着就让人觉得很沉重。然后忧心,这样细长的尖塔能不能承受硕大的十字架的重量,总让人担心一不小心坍塌。

或许吹阵狂风,下场雨,那十字架就倒了。总之它现在还十分奇特的立在那里。

如今正值早晨,阳光明媚,不知名的一群小鸟在屋顶自由的跳。

教堂不大,建制精巧讲究,结构巧妙。高大的圆拱形木门一推开就能看见尽头中央摆放的耶稣像,再下一些的台阶侧面是圣母玛利亚像。

两个雕塑都是两米左右高,站在他们脚下顿时生出被慈悲善目低垂注视的感觉,心灵仿佛得到了皈依的地方。

劳伦斯正坐在教堂的长木椅上闭目祈祷。光从五颜六色的玻璃窗透过把教堂内部照的美轮美奂,恍如瑰丽的梦境。

他端坐在那里,宛如一尊精美绝伦的希腊雕像。一身教士黑袍,腰间系着绳子似的腰带。

圣洁的光打在他乌黑的发梢,散发淡淡金光,朦朦胧胧中犹如他在发着光。劳伦斯肌肤无比的白皙且细腻,找不到一点毛孔,真如被雕刻的石像。鼻梁高挺,两瓣石榴开裂似的唇,他的美貌让上帝也想俯身亲吻。

钟声响起,他睁开眼睛。动作仿佛被放慢了,时间停滞下来。他那双眼睛蓄满春天的温柔与生机,是苍翠幽深的绿,像祖母绿宝石一样亮晶晶的。

他眼波平静,犹如一泓绿色的海。

霍华德家常出美人,不仅以血统高贵闻名也以美貌逼人流传在民间。这个家族出了许多宠妃、王后和权贵的情人。

劳伦斯不愧是霍华德家的血脉,那样一双美丽的眼睛,那样一张惊人的面庞怎么不是专出绝色的霍华德家的儿子呢?

有一位追求他被拒绝后郁郁寡欢,缠绵病榻的贵族小姐在临死前写下遗书。

信中这样说“劳伦斯的眼中存在着天堂。当他拒绝我时,我被抽去所有的生命力。他是上帝最美的造物,是上帝拒绝我进入天堂。……母亲,请把我葬在鹿园的那棵木棉树下,那是我初遇他的地方。那天他对我说了三句话。……我永远记得。让我永远记得吧。”

少女死时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方白手帕。那天它被风吹跑,她追着它到了树下遇见捡起手帕的劳伦斯。

一树红花,大风昭彰。她愣住了。

是阿多尼斯吗?

她听见那神明说

“你好,小姐。”

“请问这是你的手帕吗?”

她点点头,接过帕子。从齿间挤出声音,磕磕绊绊说了句“谢谢。”恍惚被大风吹散。

劳伦斯轻笑,眼角上扬出微弱的弧度,十分温和的说了句“不客气。”

她盯着他离去的背影直到消失。自此一颗芳心暗许。

劳伦斯是无数少女的心上人,可他一直是礼貌却疏离的,没有谁能够真正的靠近他。哪怕是和父母在一起,他也是规矩板正挑不出一丝错误的。

他完美到虚假,有人嫉妒的诋毁他。认为他是个伪君子,他不像个活生生的人类。然后被劳伦斯的追随者针对到搬离伦敦。

他在许多人心里就是圣父的化身。或许像圣女贞德一样他天生就带着使命。虔诚纯洁具有无上的性灵。

他睁开眼,多了几分人气。站起身准备回房间背诵经书。

刚推开门闭上眼嗅了山里沁人心脾的泥土、草叶混合湿木头的气息。他听见了远处有嘈杂的声音。

有人来了,不止一个。

睫毛松动,再次睁开双眼,他见到了为首的一身白裙的斯宾塞·霍丽。

青春靓丽的美人不能让他有丝毫的动容,劳伦斯面无表情的移开视线朝着自己的屋子走去。

霍丽见他一副忽视自己的样子心里又委屈又生气。大步上前拦在了劳伦斯面前。

“阿尔,你不惊喜吗?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吗?”

劳伦斯停住脚步,碧绿的眸子望向霍丽,眼光在她身上停留片刻。然后霍丽察觉到那目光的温度越来越淡,直到他看着自己却好像自己不在他的眼里。

“是你啊。霍丽。”

“是我。”他慢慢悠悠的样子让霍丽要发疯。

她一股脑的把心里藏不住话全部吐出来了,愤怒与连贯的话语使她面颊红润。“我为了你。漂洋过海几万里,几个月的时间才找到你,站在你身边。你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嘛?为什么要离开英国?为什么不和我结婚?为什么跑得这么远让我好找啊!为什么,为什么你看到我一点也不开心和惊喜?”

管他的淑女风度,霍丽现在只想知道劳伦斯的答案。

劳伦斯听了她一连串的话,忍不住扶额叹气,那美得让人叹息的绿眸里流出无奈与困惑。“霍丽,你的问题太多了。我回答哪个好呢?来中国传教是我的选择,不为了什么。我应该和你退婚的,我不该耽误你。可是我说过无数次,我的父母并不赞同。”

他还要再说什么,却被歇斯底里的霍丽打断。

“什么?无数次,你竟然有这样的想法吗?”

天哪,我,霍丽真是个大傻瓜,傻的透透的。我一直沾沾自喜,还以为劳伦斯是有情意的,只不过他的信仰更重要。

他如果不回国,我也会一直等待的呀。

霍丽眼睛止不住的往外冒泪,可她骄傲的个性又禁止它们流出来。

赵世业看见霍丽受到委屈,也帮腔冲劳伦斯发火却被霍丽尖锐的带着哭腔的声音制止了。

劳伦斯无奈的叹息。

“我会再写信给父亲母亲的。”他的言下之意是解除婚姻关系。他知道伤害了女孩的心于是语气也柔和了些。“霍丽,你快回国吧。家里才是最温暖最好的地方。”

霍丽真想问问他。那你呢?你为什么不回到温暖的好地方?她没有质问出口,只是说了句“我还会再来的,你别想轻易让我放弃。”

霍丽食言了,她不会因为一次拒绝就灰溜溜的卷铺盖回国。她还想再努力几次。如果还不行,那就,那就再说吧。

她先在教堂里坐了一会儿,默默祷告,心情平静时带着仆人和翻译离开这里回到了城里的高级旅馆。

霍丽在教堂祈祷时,不敬的想,上帝真是讨厌啊!不能满足我的愿望不说,居然还夺走了我的心上人。有什么用呢?还供奉你?

然后又一心惊,开始胸前画十字忏悔,希望上帝原谅她的不敬。

劳伦斯则在山里继续他清苦却虔诚的“试炼”生活,单调的日复一日。有时下山到附近传播福音,不过效果平平。

他花了几个月就学会了汉语,在当地传教时学会了本地的方言,交流起来方便了许多。

他发现大多数人都是没有信仰的,虽说他们总把老天爷和神仙挂在嘴边,并且这里的人与世隔绝,安居乐业并不需要有神来救赎。

劳伦斯只觉得是自己的方法不对,开始思考不一样的方式让人们接受基督。

他日子过得单调平淡,按部就班,祈祷念经。他还不知道在不久的将来,自己的生活将会因某件事某些人发生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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