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有幸认识过这样一个热爱诗歌的人,潇洒不羁。如同夏月里的狂风。
每次放学回家时,他都坐在那块石椅上,放声读着许多诗,诗歌美到极致,甚至与他格格不入。
人们摇摇头,都说他疯了,活脱脱的一个疯子。
我路过那里时,他总要朝我挥挥手,冲我笑,家人迅速把我拉走,让我离他远一点。因为他不仅精神状态疯,还是个瘸子。但我并不这样看,我觉得每个人都不一样,他这么做有他自己的原因。
回家吃晚饭的时候,家人在讨论着我听不懂的话题,似乎与那个疯子有关。
在小学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常常看见他在那里读着诗歌,有时我会坐在他旁边和他聊一些我所知道的事情,他似乎兴趣很浓,常常提起他那个在外地工作的女儿,久而久之,我和他成了好朋友。
有一天,他突然问我,你去过江南吗?我摇摇头说,我从来没有去过江南,但我知道那是一个很棒的地方。语文老师常常说,江南烟雨四个字就足以让人幻想许久。
他苦笑说,他这辈子最想去的地方就是江南,那里不热不冷,蒙蒙烟雨里最适合读他最爱的诗,真上一杯爱喝的普洱茶,简直就是与世隔绝,可惜自己却没有这个机会了。
他突然看上我说孩子,你要好好学习,将来赚够了钱,一定要替叔叔去看一眼江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他朴素的很,似乎也没有很多很多的钱,他也不算穿着长衫,只是喜欢穿着长长的上衣,黑色的裤子,脸上很多伤疤。他像极了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与众不同的是,他有属于自己的书本,不需要去偷。
在与他交流的这一段时间,我的文笔飞速提升。我总是把我写的作文交给他看,他看了之后,不断地向我指出作文的漏洞,最后末的还加上一句话:比上一次有很大的进步。
后来参加作文大赛,我杀进了总决赛。
总决赛是家乡的特色,我写的是土豆,一种很普通的东西。成绩出来时我得了二等奖。那天他送了我一本书,是泰戈尔的诗集,我很清楚,那段时间他经常读泰戈尔的诗,还分析了一大通给我听。结果许多他分析的考试都考了,我甚至有那么一瞬间,觉得他曾经是个语文老师。
可小考毕业那天,我没有看见他的踪影,他答应过我的,那天他要来等我,我已经四天没有看见他在那里读古诗了。我以为他有事耽搁了,落寞地离开了那个地方。踢着路边的石头,隐隐感觉不安。
突然两个人走了过来:“唉,以前这不是有个疯子吗?人呢?”“前两天心脏病死了,就后山上埋着的呢!”“真可惜,她女儿都没有回来看他。”
故事结束了…
“那我就替你去走一趟江南吧!”
他的坟墓上飘满了枯萎的三角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