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不想在这间病房继续停留,我讨厌这里的一切。我讨厌刺鼻的酒精味道,讨厌这里的一日三餐,讨厌这里让本该凉爽的晚秋拥有着八月份的闷热,也讨厌我的邻床病友,他拥有一张永远不会疲惫的嘴巴。
我和往常一样,应付过夜晚来巡房的医生。她还是老样子,命令我含着体温计,确认我并没有因伤口发炎而引起发烧,她才在表格上胡乱写着一些东西,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
我估摸着她已走远,便偷偷脱掉病服,换上了自己的大衣,戴着一顶鸭舌帽以遮盖我的头部。随后,我走下了床,蹑手蹑脚的走向窗台,慢慢的打开窗户,从窗户跨步迈过,我就这样离开了这间病房。
病房的外面是一处整齐的草坪,我信步朝前走去,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一处花坛,上面开满了沁人心脾的夜来香。它们此时正在朝着我展示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当一个男人急需要一个女人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时,看到任何的事物都会引起自己对于女人的怀思。
我走出了医院,避开那些医生们的目光。我原本认为这会很难,可是我却疏忽了一点,人们连身边的人都开始漠不关心了,更何况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呢。
我来到街道上,顺手叫了一个车夫。我要去往百乐门,车夫要收我八角钱,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不像是会有其他车夫经过的地方。我只好将钱交给了他……
一路的颠簸,我终于抵达了百乐门。这里的繁华以及永不休止的夜生活,给我带来了一丝愉悦。我想,如果我今晚不能偷偷溜出病房,只能呆呆的躺在病床,看着天花板等待入睡,那么我会疯掉的。
我进入了百乐门,白子玫并没有在舞台唱歌。我只好走向了梳妆台,此时我刚好看到白子玫坐在镜子前,她正在轻吮口脂。我偷偷走向她的背后,也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你怎么来了?”她一脸惊吓的看着镜子里的我。
“医院里的夜晚百无聊赖,我想你想的快要发疯了。”
“可是你不能偷偷的溜出来啊,医生们知道你现在不在医院里面吗?”
“我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早已经过了出趟门还要打报告的年纪。我只想好好的待你。”
一般的情况,我是绝不会轻易的和女人诉说我的感情,除非对方是一名歌女或是妓女。一个男人要将女人视作妓女,那么他会变成一个英雄。若是一个男人将女人视作爱人,那么他会变得无比渺小。
“我们在这里坐坐,还是去外面的花园去?”她问我,此时的她在我看来是那样的可爱。
“我们去外面吧,外面阴凉的多。”
我跟随白子玫走在后面,我们来到了百乐门对面的一处花园里面。身后百乐门霓虹灯的灯光刚好照向花园里面,将这里浸染的泛起几片红晕。
我们坐在了路灯下的一条长椅上,在这里我觉得很舒服,秋夜的微风轻轻拍打在我的脸颊,白子玫的发香也会时不时的钻入我的鼻腔。那是晚香玉的味道吗,我不是很确定,我的嗅觉似乎已被墨水搞坏。
“淳亦华先生,我不知道您是否觉得我们的关系进展的太快了。”她看向我说道。
“为什么要这么说?”我此时并不需要思考,我只想要吻她那双玫瑰色的唇。
“我们相识不过才一天,我知道您救了我,但是我想慢慢的了解您的一切。”
“我只是一个给上海文学社提供淫秽文章的作者,我之前有过一任妻子,她叫做万槭雯,病逝于香港。你已经了解了很多了。”
“可这是远远不够的,我想了解你的一切。我想知道你所有的过去,我也想告诉你关于我的所有。”
女人总是擅长将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至极,这也正是我从不将自己的稿件卖给女性编辑的原因了。她们会逐一分析文章里面的段落或是文字,能否影响到孩子。要是换作男性编辑,我或许已经得到稿件换来的报酬了。
我没有多做考虑,凑近白子玫的唇,轻轻地吻了一下。这个吻,就像是我曾遗失的三十五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快到我还没有来得及体会到它的感觉。
白子玫打了我一耳光,我的脸上浮现出了一股暖流。我看着她的眼睛,装作一副伤心透顶的样子,实则我的心里却如同与万槭雯洞房花烛夜当晚的心情如出一辙。当女人真的想要拒绝一个人,她是不会依然坐在他的身旁,用一种愤怒又自责的眼神看着对方的。
“你打得对,我刚刚失去了自己的爱人,急于想要摆脱丧妻之痛。我或许真的是操之过急了,我很抱歉。再见了,白子玫。”我缓缓站起身,还没有迈出第一步,她便叫住了我。
“淳亦华!你知道的,在百乐门的歌女,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我们从记事起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我们在这个世上,注定是一个孤儿。但是当你昨晚救了我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不再孤独。你可以向我保证,你永远都会对我好吗?”
“当然…”
她含着泪抱住了我,并给了我一个漫长而美好的吻。
眼睛是两块毛玻璃,欲望在玻璃后边蠕动。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欲望,而我今晚的欲望似乎有些不符合时宜,我原本认为这次回到上海,我会过得一塌糊涂。不过现在我似乎与我想象的如出一辙,我只是一个过得一塌糊涂、却撞了狗屎运的人。
1965年10月20日
百乐门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