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让司机绕着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市中心兜了快一圈之后,茫然地看着一幢幢高耸华丽的建筑在视野里一晃而过,我才明白,我不想去那些地方。
脑海中,有一个名字仿佛从湖底渐渐浮出水面,又顺着水流缓缓漂到我面前,让我再也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去北麓花园吧……”我轻声说。
那是我曾经生活的地方,大学的时候租住过不到半年,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公寓三居室。
后来因为种种缘故我又辗转过很多城市,毕业之后,我想回到这座城市稳定下来,于是找到了当时的房东,买下了这套房子。
可笑的是,我并没有来住过。一次都没有。
我有时也怀疑自己把它买下来意欲为何。
钥匙一转,一声轻响,屋内的一切映入眼帘,一如当年我离开时的样子,半分未变。
大学时候我拍过一些短片,也去当过模特,这个房子原本的装潢并不如人意,是我拿攒下的钱在租住期间重新装修的。
当然,这其中也有另一个人的功劳。
我把大大小小的行李放在一边,盖在家具上的白布蒙上了一层灰灰的微尘,我轻轻掀起它的一角,生怕扬灰污浊了这的空气。
我来到阳台,这是这个屋子最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如今再看也如初见那般惊艳。
“你快来这看看!”
一阵铜铃般悦耳的声音,每一个尾音都洋溢着欢欣,我怔愣着向这声音的来源看去:
“只有这个33楼的视野才能俯瞰整座城市,你看那个高架桥,还有我们学校就在右手边。欸你快来看啊!”
那个女孩梳着高高的马尾,穿着牛仔连体裤,就像发现了什么宝藏,笑得灿烂,脸上满是惊喜。
原来当初我是这样笑的……
我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好像我好久都没这样没心没肺地笑过了。
眼前的“我”回过身,焦急地向后招手:
“我在阳台这呢,刘耀文!”
听见这三个字,我下意识回过头,心脏仿佛漏跳了一拍——
刘耀文看起来还没睡醒,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踩着拖鞋无精打采地走了过来。
“你脑袋上是什么啊?”“我”哭笑不得地看向他头顶,短短的黑色卷发和包租婆的款式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刘耀文:“帽子呀,我在大卧室看见的,就挂在一进门的衣架上。”
刘耀文:“怎么样,我戴着帅不帅?”
“我”一把将刘耀文口中的“帽子”扯了下来:“你好好看看这是什么。”
“嗯?”刘耀文眯缝起了眼镜,为了迁就我的身高,弯下腰仔细打量着:
刘耀文:“什么啊,是假发啊……”
我记起来了,那天我一大早就用夺命连环call把刘耀文吵起来,因为中介推给我一套合适的房子。
刘耀文被我拉出来的时候,还揉着眼睛嘀嘀咕咕地抱怨着说:他昨晚熬夜看比赛来着,就不能让他多睡会嘛。
虽然不情愿,也还是跟着来了。
我不知道他是因为没睡醒所以没看清还是故意逗我,但我那天心情尤为明朗,竟因为这个刻意又无聊的玩笑笑弯了腰,一边推搡着他的后背一边小声说:
“趁房东没发现快放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