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
背景
十八世纪后期至十九世纪前期,中国满清王朝已处于衰乱中。各民族、各阶层间(包括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尖锐,白莲教、天地会先后起事。在政治上,清廷仍维持君主专制制度,“多磕头少说话”成为官场的金科玉律,吏治腐败,贪污成风,财政支绌。在经济上,一方面,人地矛盾突出。土地兼并剧烈,农民破产、流亡;另一方面,资本主义萌芽处于缓慢发展中,而以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着的自然经济,仍有力地抵抗着西方工业品的输入。在对外贸易和交往上,清政府除几度设置“公行”(即所谓“广州十三行”)专责管理对外贸易事宜外,自乾隆年间对西方国家仅开放广州作为沿海通商口岸(一口通商)同时,中外民事(例如“商欠”)、刑事纠纷层出不穷,争端逐渐扩大。
十七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英国逐渐确立资产阶级代议制(议会制、政党政治)、君主立宪制、责任内阁制。其资本主义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成为一个拥有大批的新企业、雄厚的资金、广大的殖民地和海外市场的强国,并在此基础上发生了工业革命。对外,急于开拓更大市场和获取更多工业原料的英国进一步发动侵略战争,1824年(道光四年)侵占了新加坡、侵入缅甸,1838年(道光十八年)威胁伊朗订立不平等条约,1839年(道光十九年)发动了对阿富汗的战争,等等。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和扭转对华贸易逆差,英国更采取了鸦片贸易的手段。
围绕外交和贸易问题,中英双方也有过若干接触,然而无论是马戛尔尼使团、阿美士德使团的访清,还是鸦片战争前夕律劳卑与卢坤、义律与邓廷桢的交涉,都因种种原因而没能取得成果。
起因
1840年(道光二十年)6月,英国以林则徐“虎门销烟”等为借口,发动侵华战争,史称“鸦片战争”。英军攻占定海,北上天津。清廷恐惧,派琦善与义律和谈。和谈期间,英军突袭并攻占大角、沙角炮台(沙角之战),迫使琦善与之初步达成《穿鼻草约》(约定对英赔款六百万元等),后又攻占香港岛。
道光帝因沙角之战而愈加震怒,于1841年1月27日(道光二十一年一月五日)下令对英宣战,继而得知香港被攻占,又下令加派奕山为剿逆将军,增兵广州,否认《穿鼻草约》。然而,英军在虎门之战、广州之战中均获得胜利,于是奕山又与英方达成《广州和约》,仍是对英赔款六百万元(另赔偿夷馆损失三十万元),作为“赎城费”;并对道光帝加以欺瞒,宣称是行商累积的欠款,企图敷衍了事。尽管如此,英方仍蓄意扩大战争与战果。在巴麦尊等人的推动下,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4月30日,英国内阁否认草约,并以璞鼎查(Sir Henry Pottinger)替换义律。英军再度北上,先后攻陷厦门、定海(第二次攻陷)、镇海、宁波。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英军击败奕经的反攻。浙江巡抚刘韵珂见事不可为,请求派遣与英方有过交涉的伊里布前赴浙江。道光帝迫于无奈,派遣耆英担任杭州将军,伊里布随往。5月18日,得到增援的英军又攻陷乍浦,继而于6月16日攻陷吴淞,7月21日攻占镇江,以切断京杭大运河。8月4日,英国军舰驶抵南京下关江面,英军从燕子矶登陆,察看地形,扬言进攻南京城。
签约过程
英军到达南京后,两江总督牛鉴向英军求和。8月8日,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首先到达,派其仆人张喜两度前往英方军舰,会晤翻译马儒翰(John R. Morrison)。钦差大臣耆英到达后,璞鼎查曾限期于8月14日议定和约,否则开炮攻城。双方共在静海寺内议约四次,也曾在上江考棚等处议和。8月17日,江宁布政使黄恩彤与马儒翰商定了条约内容。8月22日,道光帝全部允许。
谈判过程中,耆英等人屈从英方要求,没有进行反驳。关于鸦片问题,璞鼎查曾劝说中方代表,由中国停止禁烟政策,并可对进口鸦片征税。对此,黄恩彤提出日后再议。这是因为,黄恩彤、耆英等预料到道光帝为了颜面,不会正式弛禁,不如置之不问。
从开始议约到正式签约前,耆英、伊里布、牛鉴曾应璞鼎查邀请登舰,而璞鼎查也上岸答拜。然而英军在此期间仍未停止抢劫行为,引发了鸦片战争中最后一战——靖江保卫战。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军舰“康华丽号”(又译“皋华丽”、“汉华丽”,Gornwallis)上正式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其中的中文文本系由英国人译成。不久,中方支付第一期600万元的赔款。同年9月,道光帝批准签订后的条约,但认为仍有需要斟酌之处。9月15日,英方收到中方批准文书,代表团秘书麻恭立即回国请维多利亚女王批准条约,而英军舰船也逐渐撤出长江。与此同时,双方继续进行磋商,在彼此照会中,阐明以后的商人欠款,官方不代为偿还,同时英方承诺不会庇匿“奸民”;尤其是约定如果中英人民涉诉,“英人归英人自理,华民由中国讯究”,即英人享有治外法权,并形成了《江南善后章程》。9月24日,道光帝予以同意,而该《章程》也成为《南京条约》附约《虎门条约》的蓝本。12月28日,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批准《南京条约》
1843年6月26日(道光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耆英与璞鼎查在香港举行《南京条约》换约仪式。
条约原文
兹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朴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一、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一、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一、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圆偿补原价。
一、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圆,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一、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圆,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一、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圆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圆;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圆,共银六百万圆;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圆,共银五百万圆;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圆,共银四百万圆;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圆。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圆加息五圆。
一、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一、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候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誉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一、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著。
一、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圆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一、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朱、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宁省会行大英君主汗华丽船上铃关防。
后续事件
签署附约
中英《南京条约》签署后,对英方而言相关约定尚不够具体,不能完全满足其商务和政治的需要;对中方而言,则顾虑日后双方接触更为广泛和深入,如无明确章程,难免再生事端。尤其是按西方标准制定的通商条款,对不了解西方商业制度、而又仍持天朝观念的清政府来说难以执行。为此,中英继续交涉,商定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应的细则。
1843年6月26日(道光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南京条约》换约当日,耆英与璞鼎查达成《过境税声明》,附在《南京条约》后。7月22日(六月二十五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公布施行。10月8日(八月十五日)又订立《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通过这些附件条约,英国在中国攫取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等许多特权。
履行条约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7日,广州口岸恢复贸易;11月2日,厦门开埠;11月8日,英国领事巴富尔到达上海,11月17日开市。关于宁波,经浙江省方面催促,英国领事罗伯聃(T.Robert)于12月19日抵达,商定于1844年1月1日开市。至于福州,英国领事李太郭(George Tradescant Lay)于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6月30日方才抵达,此后不久便实际发生中外商贸往来,但闽浙总督刘韵珂对福州开市加以抵制,并未正式宣布开市。
《南京条约》确定的2100万元赔款,折合银两约为1470万两,后来中方共实际支付1476万两。
美法效尤
1844年7月3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与美国代表顾盛在澳门望厦村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条约内容可归纳为:美国享有英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自由出入中国通商口岸;美国可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医院;扩大领事裁判权。
1844年10月24日(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与法国代表拉萼尼在广州黄埔的法国战舰上签订了《中法黄埔条约》。条约内容可归纳为:法国享有英国、美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法国可在五口租地建立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西方列强利用《南京条约》的附约《虎门条约》的规定,纷纷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建造房屋、划定租界。1845 年(道光二十五年),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富尔(G.Balfour)与上海道宫慕久议定土地章程,在上海划出一个区域作为英租界。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美、法两国也相继在上海强行划定租界。后来,租界制度逐渐推广到其他通商口岸。
争端再起
在履行条约的过程中,英方曾借口清政府不允许在福州城内建立洋楼,拖延交还鼓浪屿和舟山,其中舟山到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才交还。此外,针对英国人进入广州的要求,还发生了广州反入城斗争。耆英对英方加以敷衍,未能解决问题。后经新任两广总督徐广缙与英国领事文翰交涉,此事才勉强暂告平息。然而,英方仍不满足于《南京条约》,尤其是谋求进一步增加通商口岸,1856年(咸丰六年),终于借亚罗号事件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影响
总述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从社会性质上看,《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上,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遭到破坏,开始丧失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经济上,中国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由于战后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入侵而逐渐解体,中国经济也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依据革命史观,随着社会性质的改变,阶级斗争的形势也发生了变化。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社会革命任务(革命对象)也发生变化,中国人民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反对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对英国来说,《南京条约》将其军事侵略的结果确定下来。而《南京条约》及其附约赋予的各项特权,有利于其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同时,也便利了其对华政治控制、文化渗透。
政治
丧失主权
在《南京条约》及其附约中,英国人相继取得了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划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利益均沾)、军舰停泊口岸等特权。这些条约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关税主权、贸易主权、司法主权达百年之久,也便利了资本主义列强的进一步对华侵略。其中,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和片面地最惠国待遇更被认为是“束缚半殖民地国家的三条重要链锁”,而对中国来说,它们都是由《南京条约》及其附约首先确定下来的。
中国若干权益的丧失,不完全是外国侵略者的强制掠取,很大程度上是清朝统治者的主动奉送。诸如划定租界、协定关税、确立领事裁判权等等,都体现出这一点。
清廷危机
《南京条约》使中国的社会矛盾日渐激化。清政府大力搜刮,以弥补因鸦片战争和赔款而带来的财政亏空,连下“筹划经费”、“开捐输”、“裁浮费归公”、“多追商欠”、“查明私垦隐赋,勒限照例升科”等一大串的搜刮命令。巨额军费和赔款除直接构成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外,也间接加重人民负担,激起民众反抗,激化了阶级矛盾。另一方面,鸦片的进一步泛滥,也加速了清廷的腐化。总之,《南京条约》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清朝的衰亡。
法律演化
《南京条约》也对中国法律的近代化产生影响。一方面,《南京条约》使得中国在外贸管理制度上仿行西法或与西方接轨。
此外,随着香港岛成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的法律制度开始适用于香港,使香港的法律体系呈现出明显的普通法系色彩。
经济
中外贸易
《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进口货物数量一度猛增。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英国输华棉纱计621万磅,较战前加倍;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英国输华棉布达1.12亿码,为战前的5倍,同年英国棉织品输华总值达170多万英镑,而战前为每年70万英镑左右。然而,在中国自然经济(也包括中国国内商品生产[59])的顽强抵抗下,进口货物积压严重。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以后,洋纱、洋布进口量显著下降,到19世纪50年代才重新回升。在普通商品贸易方面,中国也仍占有顺差地位。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继续把鸦片作为主要的经济掠夺手段。中国鸦片进口量从19世纪40年代的每年四万多箱,增长为19世纪50年代的每年约七万箱;十余年中,进口总数达七八十万箱,合银元三四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