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的发小辞职回家,生日那天我们见了一面,吃饭时讨论到新出的手机,她说她最近新买了个手机,他对象出了一半的钱,说到这儿,我不免问起:“你辞职回老家,那你对象呢?”
她说:“他还在原公司。”
我打趣她:“异地恋很辛苦,谈不好的。”
她一脸严肃,“没有啦,他不是那种人,他很宅的,不喜欢和人打交道。”说到这她声音是温和的。
我点点头,注视着她,仿佛透过那双窄窄的玻璃球里看到了其他东西。
那是一种,默契十足的信任。
“好了,我的意思是你们分隔两地会不会落得个分手的结局?”
她沉思了几秒,很苦恼地说,不知道。
“假如,你对象要和你结婚怎么办?”我看着她,提出问题时的心情,仿佛有种想看看她怎么回答的快感,我自认为她的回答一定会和我的答案一致。
可她说:“那就结呗。”
我有些愣住。
“你会和他结婚吗?”我说。
“会吧。”
再次注视着她,她若无其事地倒茶,抿一口,无所谓得回视。
脑海中跳出很多声音。
“我绝对不会结婚。”
“天呐,我不敢想象生孩子有多痛苦,女人也太受罪了。”
“我恐婚也恐育,我怕被人砍。”
“我这辈子就打算一个人过。”
声音源头,慢慢浮现出它主人的脸颊。
是她。
愤愤不平向我吐槽结婚坏处的她,扬言一辈子要当丁克的她。
当我还沉浸在回忆的悲伤里,她已经开始向我诉说其他的趣事。
“前段时间薛之谦在滁州开演唱会,你知道吗?我去了,我和我对象一起站在体育馆外听的,一直待到十点多,其实场外听的还蛮清楚。”
她眼睛里有亮晶晶的东西。
那场饭局不过短短一小时,我深刻记住她眼眸闪闪发亮时的神情,很难想象她曾经是个坚定地不婚主义者,这样抵抗世俗的姑娘,也会和我谈起生孩子该怎么办的担忧。
临走前她像个老者般劝告我:“其实结婚也没想象中那么可怕,也是有好处的。”
我笑了笑,喉咙忽痒,忍不住咳嗽,感慨一个人怎么会说变就变,让人觉得陌生。
时间会改变一个人,改变一切,不可否认的事实竟是,爱情是伟大的。
盛满柔软的目光投在我身上,不禁浑身寒颤,一种奇怪的情绪流露在空气中,那是可悲的羡慕。
我悲哀地想,大家都在二十三岁这年作出选择,都在二〇二三年画下结局的句号,我目睹所有人的幸福结局,记录,留念,然后转身,踏上流浪的征途。世界依旧璀璨夺目,可谁会为我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