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让你信任我,我让你利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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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玫瑰与你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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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独没有周自珩的声音。
他格外沉默。
但那只手一直牢牢地握住夏习清的手腕,源源不断的温热包裹着他,企图平复已经乱了节奏的脉搏。
微微喘息的夏习清偏过头,就像幻觉一样,视野中似乎有一条散发着微弱星光的线,从自己的腕间开始延伸,在吞没一切的黑暗里,在他的身侧,勾勒出一个人的身影,星星点点,闪闪发亮。
莫名的变得安心。
“好了好了,电压恢复了。”
几乎是一瞬间,黑暗被光明接替的瞬间,那只手敏捷而无声地离开了。
一盏盏灯相继亮起,一切都恢复了原状,短暂的黑暗中发生的一切,成了某种隐秘的童话,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之时,魔法的效应也完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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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夏习清嘴角微微上翘,弧度柔软,“散发着光芒的人。”
相较于没有边际的夜空,一颗星的光芒如此微弱。
但只要他在,就不是纯粹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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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美就是应该多元化,其实刚才这个问题里说到的正常男生不选择短发,我也觉得有些……怎么说呢,我在书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正常人’范围不断地被扩大,应该是现代文明发展的最杰出贡献之一,所以……”主持人正打着圆场,周自珩却忽然开口。
“正常人,”周自珩的声音沉着而冷静,“正常人这样的范畴是由谁定义的?”
他的语气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情感起伏,就像是最司空见惯的疑问,可莫名就有一种震慑力,连坐在对面的女主持人一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
周自珩深邃的眉眼直视着镜头,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如果这套评判体系是由我们的一部分同类决定的,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重新定义一套新的标准?比如男性可以留长发穿裙子,选择站在被保护的一端,女性可以摆脱长久以来的偏见和束缚,做她们想做的任何事。”
现场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周自珩竟然会这样发问,主持人临场反应的职业素养也在他的气场之下完全扰乱。
就连夏习清的心里都震撼不已。
在这一刻以前,夏习清都相当自信地以为已经摸透周自珩这个人。在他心里,这个人拥有一副天生就气场十足的面孔和身形,内心却像个孩子一样纯真甚至幼稚。
可现在,他才发现自己错了,他并没有看透这个人心脏里真正强大的内核。
周自珩背靠着沙发,一脸冷静地漠视着镜头,接着自己刚才的逻辑继续问道,“就像经典的‘色盲悖论’一样,我们如何才能证明自己是正常人,而不是另一套评判体系之下的非正常人呢?”
采访现场忽然变得沉默,话题忽然变得深刻而敏感,这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
夏习清却微笑起来,语气云淡风轻。
“对啊。”
“我们生来就是为了成为自己,而不仅仅是变成一个‘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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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不要随时随地为了别人奋不顾身。”夏习清的烟草味让周自珩有些晕眩,竟然忘了反抗。那只修长的手仍旧摁在自己的胸口,不偏不倚按住他愈发慌乱的心脏,“就为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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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的照射下,紧闭着的双眼让视野里的一切都变成朦胧的橙红色,随着意识的逐渐下沉,荡着波澜,让他想起了莫奈的《海岸夕阳》,安心而温暖。
光是没有形状的。
闭上的双眼,对光的感受最为精确。
所以在周自珩伸手的瞬间,夏习清很快清醒过来,对于光的渴求让他无法安稳地沉睡,害怕,畏惧,那些被他禁闭在黑暗中的情绪一下子涌了出来。
没有人理解。夏习清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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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淹没了他的呼吸,窒息的溺水感让夏习清一瞬间惊醒,像是一尾濒死的鱼,一翕一合剧烈地汲取着赖以生存的空气,他心慌地抬手,摸着自己下巴上那道疤痕。
睁眼已是黄昏,高空中的云层都染上了瑰丽的色彩。睡梦间泄露出来的脆弱面让他变得充满防备,余光看见周自珩凝视自己的双眼,夏习清用手擦了擦眼角,偏过头,嗓音沙哑,语气尖利,“你看什么?”
周自珩脸上怔了一怔,他似乎刚从走神的状态里走出来,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迷茫和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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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习清睡沉了之后,周自珩的心里就好像坠落了一根羽毛,轻悠悠地落下,所触及的地方都痒得不安,可那片羽毛怎么都落不了地。
他终于还是侧过脸去看他。
穿过三千米厚重云层的阳光,从那一方小小的玻璃窗透过来,飞舞着的细小尘埃将空气变成了雾一样混浊的胶体,光线穿过,留下一道美妙而明亮的通路,从窗子的左上角,六十度斜向下,沿着入射角的延长线,笔直地打在夏习清的胸膛之上。
“丁达尔效应出现的时候,光就有了形状。”周自珩指了指夏习清的胸口,嘴角微微弯起。
夏习清愣愣地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顺着那道散发着微光的通路,望向窗角堆叠的玫瑰色云层。
敏感和多虑,锐利与防备,被一个小小的物理现象所击溃,变成了一道漂亮得直戳心口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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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物主捏造你的时候一定非常宠爱你,小心翼翼地握着画笔,犹豫了很久,还是在你的鼻尖轻轻点了一个小点,让你那么与众不同。
他还将画笔放在你的手里,让你可以尽情使用世间所有的线条和色彩,让你才华横溢。
你是上帝最眷顾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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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残忍,但他不能一辈子靠醉生梦死来逃避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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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一朵玫瑰需要勇气和耐心。
我知道那些刺会扎进皮肤里,刺进血液里,没关系,给我一分钟,我把它们拔·出来,这点痛很快就可以缓过去。
但我依旧想要拥抱那朵玫瑰。
周自珩终于说出自己一开始就想对他说的话,温柔地吻着他的头发。
“别怕,习清。”
“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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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推开我太多次了。”周自珩看着他的眼睛,“我随时随地都得做好被你推开的准备。”
但我知道你不是真的不需要我,所以连制止你推开的动作都成了条件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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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习清心慌得难过。
他忽然觉得自己其实很悲惨,从小没有被温柔对待过,以至于坚定地认为这些东西都是不应该被自己拥有的。
以至于获得了一点点,就觉得好慌。
鼻子很酸,现在哭出来实在太丢人,夏习清努力地克制着,皱起眉睁开双眼。周自珩的额头抵住他的,鼻尖蹭着鼻尖,温柔的声音像是蒙着一层海雾。
“我知道你觉得我和你不是一路人,理想主义,善意泛滥。”他低声说着,手指轻柔地蹭着夏习清的下颌骨,“但是我要申明一点,我没那么多的保护欲。”
“是吗……你没有吗?”不知怎么的,夏习清的反问显得有气无力。
“嗯……偶尔也是有的。比如看到路边缩成一团的流浪猫,就很想捡回家。”
夏习清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你说捡就让你捡?挠得你满手是血。”
“没关系,这是必要的代价。”周自珩的唇角勾起一个温柔的弧度,轻轻用额头磕了一下夏习清的额头,继续说着之前的话,“还比如,看到一朵漂亮的玫瑰花被困在荆棘丛里,我也会有保护欲,想把他救出来。”
“离开荆棘对玫瑰来说是好事吗?”夏习清抬眼看着他,眼珠蒙着水汽,是刚才还没消化完的眼泪。
“是因为他想离开,我才去救他。”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周自珩笑起来的眼睛弯弯的,是他最孩子气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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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且仅有夏习清,才会让我产生保护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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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猫畏惧人类,玫瑰畏惧靠近的那只手。
夏习清畏惧温柔。
因为温柔是世界上唯一一件战无不胜的武器。
“我可以吻你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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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喜欢的已经不只是周自珩的人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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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习清喜欢这种感觉,喜欢从感官上感受到周自珩对他的强烈需要。但他也害怕周自珩真的说出那两个字。对他来说,人的情感变化怎么看都是单峰值的曲线,在暧昧中一点点酝酿,一点点拔高,在察觉到爱意的时候达到峰值。
可到了顶峰,就无可挽回地走向坠落。
抛物线一样,顶点越高,摔得越重。
这样就很好,现在就很好,他需要周自珩,就像周自珩还需要他,没有定义也无所谓。
周自珩的吻谈不上多有技巧性,完全是全凭热切横冲直撞,恨不得能用一个吻把他的魂儿都勾走。
没有办法说出心中真正的想法,周自珩只能把所有的欲念都用身体来表达。他一贯有着自己的坚持,习惯性地回避所有会令人心智昏迷的东西,无论是烟草还是酒精。
他喜欢自己时时刻刻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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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习清从不确信自己会真正得到某个人的爱,他们爱的大多是他的皮囊,也有一些自诩伯乐的人赞赏他的才华,或是憧憬他的家世。可剥去这些糖衣,里面的自己苦涩得让人却步。
自私自利,惯性撒谎,表里不一,风流成瘾。
之前的他一直认为周自珩看不起自己纯粹是眼瞎,那么多人都追捧着他,围绕着他,周自珩却偏偏避之不及。
可事到如今,无论他再怎么自负,再怎么嘴硬,都不得不承认,是自己配不上这么好的周自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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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性,但是作品是永恒的,无论是哪种艺术形式,别的人我不清楚,但我相信你一定能理解我的意思。]
这两天他忽然发现,就算最后他重蹈覆辙。至少有这么一部作品可以永久地封存他们之间欲言又止的关系。那些曾经有过的暧昧和越界,在旁人眼里都是艺术的升华,可在他们心照不宣的眼里,都是情愫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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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此刻站在天堂与地狱的边缘。
跳下去吧,相拥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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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那颗心,夏习清看见他明朗又温柔的笑,那双眼睛如同黑夜的湖水一般,洒满了无法捕捞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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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他们的车子就上了长江大桥,周遭的视野在一瞬间开阔,波光粼粼的江面上浮着夕阳洒下的碎金,几艘渡轮缓缓地漂着,偶尔发出悠长的汽笛声,极目远眺那片烧了满天的红色云霞,像是一团燃烧在长江上的火。
虽说是水景,可这里和江南水乡完全不同,这里是大江大湖,充满了热辣潇洒的江湖气。
这一点倒是和夏习清很相衬,看起来是温柔的水,真正淌进来才会触及他鲜活又不羁的灵魂。
“好漂亮。”周自珩由衷地感叹,他想起一句著名的诗,“暮霭沉沉楚天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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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自珩不讨厌这种混乱嘈杂的市井,作为一名演员,他反倒很喜欢这种地方,这里充满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一个人都是一本摊开了的故事书,用他们的肢体和表情演绎着千奇百怪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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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被推开了,周自珩也觉得开心,狭窄的楼房飘来了不知哪户人家煨好的排骨藕汤的清甜香气,在天光即将熄灭的时刻,他微笑着走在夏习清的后头,头一次感受到人间烟火的美好。
怎样都好,哪里都好,只要夏习清就在自己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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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习清试着把这个小房子和剧本里江桐的住所对应起来,这种感觉很奇妙,好像是刻意挤进一个安全的小模子里,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客厅茶几上有个落灰的小风扇,他坐到沙发上正对着它,摁了开关。风扇吱呀呀地转动起来,风力不大,总好过没有。
周自珩的视线黏在了夏习清的身上,看着热流掀起了他的额发,看着他伸长了脖子去迎接风的到来,汗湿的头发粘在嘴角,被他用手拨弄开,可他却无暇顾及黏在修长后颈的碎发。
这一幕,带给周自珩一股充满烟火气的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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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习清得到过太多人的心,他们每一个都向他许诺过漂亮的誓言,向他展示过自己情感的浓烈,这些在他看来都大同小异,老实说没什么情绪波动,因为他是很清楚的,倘若他们真的知晓自己是一个怎样恶劣的人,没有人会爱他。
可周自珩的心完全不同,他的感情是蓝色的岩浆,看起来像是沉静的海洋,潮汐淹没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早已被滚烫的岩浆吞没,融化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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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气仍旧没有蒸发,但暑热随着太阳的消失散去了大半,夜风吹在人身上温温的。周自珩和夏习清肩并着肩下了楼,之前一团乱的社区被万家灯火照亮,本就算不上宽阔的马路牙子被大大小小的摊位占领,临街卖衣服的,卖花鸟鱼虫的,奇奇怪怪各种小铺子,密密麻麻挤在长长的一条街上,用带着一串串小灯泡的绳子区分开彼此,也分享着彼此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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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宵夜,两个人并肩从一条岔道走出去,渐渐远离了喧闹的夜市,华安里社区被铁路包围,耳边传来火车呼啸而过的轰鸣声,连带着心脏一起震动。
周自珩还惦记着刚才那个大哥说的话,总觉得夏习清这个人实在是太符合这座城市的秉性了,就连谈恋爱都说成是玩朋友,放荡不羁,带着痞里痞气混江湖的少年气。
“你觉得……”
走在后头的周自珩低声开口,夏习清没有回头,他把手里绿豆沙的塑料杯子像是投篮一样投进了远处的垃圾桶,完美得分。
“我们现在算不算玩……”
火车的声音铺天盖地地压过来,像一只怪物一样将夏夜的声响全都吞没,包括周自珩最后的两个字。
轰鸣声渐行渐远,一切恢复宁静。夏习清转过身子,半握着拳头。
“你刚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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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桐不明白他的意思,也没有想要明白的欲望。他没有回头,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出了那个脏乱逼仄的小巷,外面是一条人流量不怎么大的马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梧桐,初夏时节梧桐的叶子疯长,道路两旁的梧桐枝叶几乎要连在一起,遮蔽天空。这种感觉很是奇妙,仿佛两个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交集的人,拼了命地朝对方伸出自己的手。
无论是不是能够拥抱,只要有指尖相触的那个瞬间,一切都值得。
所以江桐喜欢这个时节的梧桐,这是他晦暗人生中难得有的希冀之源。
低下头,影子还在,江桐每走上几步就可以扶住一棵树,可中间间隔的空档仍旧让他的脚没办法承受,步伐越来越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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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望着马路,“所以那个时候我就像现在这样,蹲在马路边上,有时候一蹲就是一下午。那时候还小,念高中,也不是很红。放假没事儿我就那样蹲着,看来来往往的路人。看得多了我就发现,每个人都是情绪的集合体,太多种情绪堆在身上,很复杂,复杂得只能选择用那些情绪相互打磨才能活得像个成熟的成年人,于是就磨平了。”
说着,周自珩望向夏习清,脸上带着微笑,“我后来明白了,我要演的就是那种平。”
暖黄色的夕阳把周自珩脸上的每一个棱角都勾勒出来,却又将它们包裹得那么柔软。夏习清就这么看着他,嘴角扬起,没有说话。
他其实也想说点什么,但却发现自己贫瘠的语言完全无法形容此刻对周自珩的感觉,太好了,好得过了头,过了用言语可以描述的那个阈值。如果有画笔有颜料就好了,最好是温温柔柔的水彩,他现在就想画下来,画一画他眼里这个对表演艺术充满了热忱的周自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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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希望你是那种平。”
身体一滞。夏习清忽然僵住,只能望着地上周自珩的影子。
“我希望看到你所有的情绪,好的也好,坏的也好,无论多么复杂,多么尖锐,不要相互打磨,就让他们释放。”
最后一句刻意压低,低到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才能听到。
“给我吧,我都可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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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桐的眼睛有一瞬间的暗淡,马路上的车子呼啸而过,汽车鸣笛声尖锐而突兀,惊起茂密枝叶中藏匿的鸟,扑腾着翅膀钻出来遥不可及的天际飞去。
它的鲁莽和惊慌携走了一片巴掌似的绿叶,如同惊羽一枚,随风悠悠地落下来,打着转儿落到了江桐和高坤之间。
江桐伸手一抓,细长的手捉住了那片梧桐叶,夕阳照透了它的脉络,就好像照透了江桐白皙手背下的毛细血管一样。
他脸上一瞬间染上欣喜的神色,举着那片叶子在高坤的面前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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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暮色油画般浓郁,浸在糖水罐头里的橘色夕阳在沉沉暮霭之下,同即将来临的黑夜边缘交换了一个温情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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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意选在今天开业,这个艺术馆是我母亲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我、我想让他重生在你生日的这一天。”
10月20日的最后一秒,他得到他最想要的礼物。
周自珩愣愣地打开了那封迟到的请柬,里面掉出一张手写信。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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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习清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心脏不安分得很,介于慌乱与羞耻之间的某种情绪在攀升,这不像他,这两种情绪都非常不夏习清。
“那个……”夏习清的嘴唇动了动,盘踞这个身体太多年的自尊让他伸出手,将那封信从周自珩的手里夺了回来,“这是我抄的一段,我挺喜欢这首……”
强打起精神说出的话终结于周自珩一步上前的吻里,他的手捧住夏习清的面颊,可夏习清却觉得,他捧住的是自己忐忑又奄奄一息的心。柔软的吻是一剂良药,让他在莫大的失落中死而复生。
夏习清伸出手抱住周自珩的后背,两具身体紧密无间地贴着,胸膛抵着胸膛,心脏靠着心脏。
他亲手写下那些字句的时候,感觉自己真的如同一个献祭者。
为了周自珩这一捧璀璨星光,他献上自己的所有。他的胆怯,他的沉疴旧疾,他身体里的阴暗面,他热切灼心的欲求。
在这个华丽又隐秘的艺术馆顶层,一百件专属于一人的作品围绕着他们。门外的世界将这个皮囊出众的年轻艺术家作为谈资,掀起满城风雨,可他却毫不在意,就算本该完美的计划被打乱,可他的缪斯还是来了。
遗憾中的圆满更为圆满。
周自珩轻柔地抚着夏习清的后颈,吻了又吻他的头顶,他的心情复杂极了,从最初的恐慌和心绪不宁,到以为被遗忘的失落,再到愤怒,到担忧。艺术馆大门外终于相见的释然,登上顶层的惊喜和感动。
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此刻都化作对怀中人的一腔狂恋。
“喜欢这些礼物吗?”夏习清抬眼望着他,眼睛里流动着温热泉水。
“喜欢。”周自珩吻了吻他的鼻尖,“喜欢这些,更喜欢你。”
直白的情话烙在心间,耳朵烧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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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不知道你对我有多温柔。”
用泥土和爱意也无法复现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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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并不是站立的姿态,而是坐着,上半身裸露在外,肌肉饱满线条分明,腰间到大腿覆着一方柔软的布料,布料的柔软度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纹路和半流动的状态都真实到无以复加,仿佛用手捉住一角便可扯下。它微微歪着头颅,眼睛望着前往,右手握住一只开得正好的玫瑰,玫瑰花瓣柔软而娇嫩,光影的拿捏,倒像是从斜前方偷偷潜入的月色特地前来,为他照亮。
台面下有一张金色的铭牌,上面刻着一个单词——Thief。
周自珩忽然觉得熟悉,“是……我被关禁闭的时候,你偷来我家的那天?”
夏习清侧过脸,像是奖励一样亲了一口他的脸,笑得格外甜,“对。”
他忘不了临别之际回头时看到的,月光之下留住那朵红玫瑰的小王子。瞳孔中定格的那一幅画面,在这个失败的罗密欧心中经久未能散去,只好用自己的双手和天赋将那一夜的月色永久留下。
以最能诠释夏习清本质的形式来诠释周自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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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文艺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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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夏习清冷哼一声,“他当我是纸糊的,就凭这些不相干的人议论几句,就能让我抬不起头?”
“我夏习清的脖子硬得很,生下来就没低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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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桐的眼里,世界是又好又烂的,他想活下来,也是因为如此。而且他喜欢画画,这样一个骨子里喜欢艺术的人,再烂的世界在他眼里也是腐朽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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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只不过喜欢上了一个人,这个人刚刚好,也是个男孩子。”她微笑起来,“这个逻辑其实很简单,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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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那个哭泣的孩子,跌跌撞撞地从时光的迷雾中跑过来,裹挟着春风撞了他满怀。
泪水变成轻柔的吻,稚气化作一腔热忱。
拥抱住咬牙强撑了多年的他,温柔地拍拍他的后背。
这一次轮到他说,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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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mywaytoheaven.”
杀出一条血路,去天堂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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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星碎屑的指引下,张牙舞爪的小玫瑰收敛起利刺,用黑暗换取月光。
纵身一跃,陷入柔软宇宙。
永久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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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画放下来,“虽然和真正的犀牛相差巨大,但当时的人们却非常狂热地追捧这幅画,喜欢里面的犀牛。这种过程其实反映了一种很真实的心理现象,怎么说呢……”
夏习清思考了一下,“很像喜欢一个人时候的样子。有时候,我们迷恋的并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一种超出真实以上的虚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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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是吧。很多时候大家喜欢一个人,其实喜欢的并不是真正的那个他,而是添加了自我的主观臆想之后的他,那是一种再加工。”这层窗户纸被夏习清戳破,捅得彻彻底底,“人们会用自己的期待和幻想美化你心中有好感的那个人,你越是喜欢,越是会给他添加各式各样的滤镜。”
说完夏习清抬眼看向镜头,“我说这些,并不是要求大家喜欢真正的我,只是想把真实的我给你们看,坦诚一点。”
我虚伪了这么久,只是因为从小到大的我被灌输的理念就是没有人会爱我。没有人会爱真正的我。
但现在,有一个人给我抛下一线生机。我也想试试,面对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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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毕竟是一个不成熟的理想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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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偶尔也想和我的理想一起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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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的优秀毕业生,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那是周自珩在看见这个雕塑之前预计的最低概率。
从这个鲜活美丽的空间站发射出的无线电讯号,穿越亿万光年,拂开漂浮弥散的璀璨星尘,闯入他孤独寂静的宇宙。
回过头,视线搭上追赶光速的飞船,降落在那张比星云更美的面孔。
悬浮的心脏,在他的微笑中抵达目的地。
夏习清伸出背在身后的右手,那只缠着纱布的手握着一只红玫瑰,递了过来。他抬头,指了指那颗发光的星星,眼神天真而温柔。
“它为什么会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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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习清带他出去的时候一直看表,似乎在赶着什么。太阳渐渐地上移,到了天空的正中间,把整个佛罗伦萨照得通明,深灰色的地面,弯弯绕绕四通八达的小巷,还有满城砖红色的屋顶,不远处伫立着一座很高的建筑,威严庄重。穿梭在这里,周自珩忽然有种罗马假日那样莽撞的浪漫感。
看着夏习清的背影,他忽然觉得,夏习清就是应该生活在这种地方的,这种感觉他在武汉的时候也曾经有过那么一回,无论是在烟火气十足的喧闹夜市,还是在充斥着艺术气息的翡冷翠街头,夏习清的存在总是那么的恰如其分,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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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垂着眼睛,在前奏的最后一小节结束时,开始唱歌,唱得是一首意大利语歌,他的音色原本就温柔,配上节奏舒缓的音乐,显得更加深情。尽管周自珩听不懂,但光是这样静静地站在远处看着他,听着他的声音,心就为之颤动。
“Prendimicosì,prendimicosìdalniente.
请你就这样带我走,一无所有的,就这样带我走。
Tienimicosì,tienimicosìpersempre.
请你就这样抱着我,永远这样抱着我。
Notteprendiisogniinfranti,Efannestellescintillanti,
你在黑夜带走破碎的梦想,将它们化作璀璨星辰
FammiguardarelemieroseArrampicarsifinoalsole,orachepiove…
让我在下雨之际看见我的玫瑰,看它们一直向太阳延伸...
El’albaverràfinoame,
太阳将会升起,来到我的身边
si,arriveràancheperme
是的,它将会为我而来
equandoverràleimidirà:
而当它来到时,它会对我说:
‘erogiàqua,ioerogiàqua.’
‘我已经在这儿,我已经在这儿。’”
歌声穿透了教堂前的大片空地,将往来的行人游客都吸引过来,每个人都为这个美丽的东方少年驻足,静静地欣赏。
最后一个音符消散之际,教堂前成群的白鸽忽然飞散开来,夏习清抬起头,看着它们离开,自由地飞往翡冷翠的澄澈天空。
许多人为他鼓掌,夏习清这才回过神。他虽说有些紧张,但总归不是怕生的性格,于是低头浅浅地笑了笑,朝着大家略微鞠了一躬,两手插兜洒脱地走到周自珩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