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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尝百药

陈情令:公子寻欢

魏无羡每一次来,二奶奶总要为他送些食物回来。魏无羡有些尴尬,将一袋萝卜苗往桌上一摆,道:“二姥姥,今日我见有人在卖,便多收了些。这个嫩嫩的,你吃点。”

二婆婆也不推辞,走过来,将手中的咸鸡蛋递给他,道:“太好了,我正好要点清口之物,这几日一直在发烧。“是啊,是不是去二姥姥那里吃午饭啊,羡羡?”

魏无羡连忙摇头:“不用了,二姥姥,我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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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兰府出来的时候,已是晚上十点钟,蓝湛在外公的邀请下吃过晚饭,一帮人一听他要回家,都跟他打过招呼。他很讨厌这种社交活动,从头到尾,他都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吃完饭,他就被父亲带着,要去看一位叔叔的千金小姐。别说段凌天对女子没有任何兴趣,就算他对女子有兴趣,也绝对不会同意这样的婚事。

他可不是兰仁,若是兰仁一开始就坚定地反对这门婚事,就不会让他的妈妈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

林康健一眼就看见了这一幕,差点没喜极而泣。客户一开口,他就去找经纪人,催促客户。哪个骗子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哪有人把自己的真实住址留下的?男孩告诉她,他的名字叫做小羡,他的住址是一家旅馆的客房。要不然,林康健还以为自己要倒霉了呢。

蓝湛一脸的醉意,从马车里走了出来。小郭走到林康健面前,吩咐道:“你先拿着文件过来!他的脸色很难看,你可不要惹他生气。”

林康健千恩万谢的将文件递给小郭,然后一溜烟的跑掉了。别在他面前拍马屁了,这可是一匹凶猛的骏马,一只脚就能将他的五脏六腑都踩碎。

小郭原本以为蓝湛不会在今日继续查这个叫小羡的东西,谁知刚一进屋,蓝湛就开口了郭遥将那份资料递给了蓝湛,见他要打热水,这才退了出来。

这座房子,是蓝湛奶奶给他妈妈住的,很老旧,却又很好。南川市的滨海一带,最近房地产的涨价是很厉害的。这样的一栋海边小楼,每平米都要几十万。它有一个美丽的、新鲜的、没有闹市区的嘈杂的环境。所有人都说,南陈市的东城和西城,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一点都不夸张。

他随便围了条毛巾,擦干了头发,这才打开了那份资料。那是一份打印好的学籍表,里面有他自己的资料。

南陈市的闹市区,魏无羡。

市中心?生活在市区,怎么就这么难呢?南陈高等学院,也不过是一所普通的高等高等学院,而且还是一所三流的普通高等学院,这么说来,自己还真有点问题。南陈的中央区域,就像韩国江南区一样,聚集着整个南陈人的上层阶级。若是住在南陈市的市中心,最起码也得有个几百万的身家,就算考不上重点学校,也早就出国留学了,哪里还会来这里上学,更何况是在这种被上层社会看不起的地方?

文件里面有一幅画,他看了一眼。相册上的少年,虽然眉目清俊,但却给人一种莫名的不自在之感。那天晚上,他确实是喝多了,可是,他脑海中却只有她那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他皱着眉头,将卷宗放在一旁,觉得没什么兴趣,给点银子就行了。

就在他准备将这些东西放回柜子的时候,一份证件的副本忽然从里面掉落了出来。尽管很模糊,但一双清澈的眸子,还是印在了他的眼中。他将这份证件拿在手里,心中充满了疑问。怎么会有完全不同的眼神?

他在特战部队做了八年,从不以貌取人。面容可能会欺骗一个人,但眼神永远不会。两者之间,究竟谁是魏无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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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魏无羡拿着一根新摘下来的萝卜芽,在水里清洗了一番。魏家窑的房子,大部分都是用高压水打的,所以每个月的水钱,都能节省下来。南陈市四面八方都是山脉,因此这里的地下水非常清澈甘美,再加上这里没有什么重工业,喝起来还是很舒服的。魏无羡倒了一桶清水,把那几株小萝莉全部冲洗了一遍。晒干后,把白菜的根部挖出来,放在一边,然后去了厨房。

这一盘凉拌的白萝卜,既是美味,也是对身体有好处的,而且,他也觉得恶心,所以才会想要来一盘蔬菜。魏无羡将白萝卜芽放在一个不是很大的铁锅中,用麻辣炒了几下,又撒了些辣子。他又放入一些蒜头,将辣椒和胡椒粉放入锅中。然后在上面撒上一些他自己调制的酱料,再浇上一些麻油。简单而有食欲。

等凉菜做好,蒸好的包子也准备好了。接着,他将二娘送来的一只咸鸭蛋也切了一块,装在一个小盘上,再随意地煮了一碗萝卜芽鸡蛋羹。一人一餐,两个小菜,还真是不错。

魏无羡提起一双筷子,用舌尖挑了一根白萝卜芽,放入口中,一股清爽的酥香顿时在口中散播。他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美味?他小的时候,也没少吃这些小萝莉,爹娘总是亲自下厨做饭。可是,他从来没有吃到过这样美味的萝卜苗。清爽中带着一股淡淡的甜味,带着一种淡淡的药香。魏无羡一边说,一边夹着一碟菜,一口气把三个大包子都给啃了个精光。这一次,他真的是饱了。但他甚至都没有再多喝一口青菜,就是因为青菜中充满了青菜的香甜味道。魏无羡一仰头,一饮而尽,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狼吞虎咽。就好像一头被喂了一顿大餐的狗熊。

魏无羡揉了揉肚子,自言自语道:“真是个怪胎,这小小的萝卜芽咋就那么香呢?这绝对不是凡物,这可是一根‘神农氏’,莫非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神农氏’?”甚至,在他的腹部,也有一丝淡淡的热意。

说着,他快速的把盘子和盘子都给收了起来,然后又拿起自己的大平板,开始搜索有关“神农氏”的资料。

魏无羡只是听说过“神农尝百药”这个传说,对这位“神农”到底是个啥却是一无所知。根据记载:在古代,谷物与野草同生,药材与花朵同生,至于什么谷物能食用,什么药材能治疗,根本没有人能够分辨出来。

神农氏就是要把所有的草药都试一遍,才能把它们分辨出来。他曾多次给人看病,并写下《神农本草经》,被誉为医术的开山鼻祖。

这也太诡异了,神农氏明明是个能品尝药材的人,怎么会有个农民呢?莫非,他种出来的萝卜,不仅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疗疾病,增强体质?

这个问题无法得到证实,魏无羡也就是按照这个思路,按部就班地完成了这个任务。他很期待,当他完成这个任务时,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意外。魏无羡便再一次打开了系统,跃跃欲试地去完成了。

“重建神农氏的任务1,7,给胡萝卜田松土,奖励10枚。”

这样才能更好地生根发芽,生长的更加旺盛。魏无羡领命,撸了撸裤子,就在田里忙活起来。临走时,他还不忘勉励道:“魏小羡,加油!一定可以的!”

这一夜,魏无羡穿星魏月地把萝卜和田松埋在泥土里,然后洗澡,拿了一袋冰镇饺子,开始享用。下午用了一碗冰镇的萝卜芽,魏无羡发现,三鲜菜馅的冰镇饺子,根本就是食之无味。

但对于他而言,吃饭只是用来充饥的,前世他实在是太饥饿了,经常会去大街上买两个包子。不过,他并没有那么狼狈,也没有那么狼狈。魏无羡用过餐,连刷盘子都不想刷,就往水池一浸,然后就回房去睡了。一夜好眠,没有再做梦。

第二天一早,他精神奕奕地起床,打开窗子一看,那棵被他种下去的萝卜苗,竟然还在茁壮成长。这还只是第一次,再过两天,就能有足够的收获了。魏无羡恨不得马上就能尝到那块大块大块的萝卜排骨,以及那块大块大块的萝卜肉馒头!魏无羡最擅长的就是蒸馒头,他得多蒸几个,然后再放进冷库,再慢慢享用。

魏无羡想起了做馒头的事,心中一动。这么多,光靠自己一个人是绝对不够的,就算是拿出去也不值多少银子。为什么不自己去卖馒头呢?这座四合院正好对着一条街道,就在魏家窑的旁边。放眼望去,都是一些小摊。魏无羡家里那间小南屋,本来就是空着的,若是在墙上开一扇窗户,便能开个馒头店。

再说了,这东西也不是什么难事,自己一个人就够了。以前他在那家店里干活,都是独来独往。只有早上卖东西的时间,他才会出去打下手,一钟头二十元。

至于制作馒头的过程,他也是一清二楚,只是一些零碎的东西,比如烤箱,电冰箱,压面器等等。他种出来的萝卜苗这么美味,这白萝卜应该也很美味,要是用来做馒头,一定会很受欢迎。最重要的是,魏家慕的人很多,因为是城中村,所以南陈市很多人都会来,所以早餐店才会这么火爆。三叔他们就是因为做早餐,才能在城里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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