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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思

陈情令:公子寻欢

公事?

在他看来,这一次回去,唯一的目标,就是让这个女子感到厌恶!到了他这把年纪,早就看开了。可是,他能放下,却没有人能放下。有的人生来就是贪婪,只要能得到财富,就能抛弃一切道义荣辱。他一直以为自己最讨厌的就是自己这个虚伪的老爹,可他怎么也没有料到,这个老娘们会这么的龌龊,居然还敢让别人给自己拍照。

“知道了!”小郭什么都好,就是话多了点。

蓝家的庄园,与其说是庄园,倒不如说是庄园。能把这么一座大别墅建在闹市区,可见蓝家的财大气粗。南陈市是一座以水为主的城市,位于南陈市的正中央,有一座名为“南碧”的湖泊,把它分成两个部分。东城区在左侧,热闹热闹,而右侧,则是荒凉荒凉的西部。湖心区,类似于韩国江南区,也是南陈市最有权势和财力的地方。

何丹芍已经四十五岁了,却依旧是一脸的妩媚。这么多年来,她每天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低沉,就是为了唱一曲《梨花颂》,让蓝仁成为她的初恋。

“一枝一枝,一片桃红。今世我为一个人而死,道他君王也是如此的多情多义。”

何丹芍,在南陈市的贵族圈子,也是赫赫有名的存在。她能以一个演员的身份,混入陈蓝家,自然也是有些本事的。当初蓝仁还真是煞费苦心啊。唯一遗憾的,就是兰氏一族明媒正嫁的兰氏少奶奶,年纪虽大兰人数年,却为人温柔,洒脱。怀孕了,还要承受住外面的流言蜚语。甚至,她还因为那个人的闯入,而险些流产。

要不是有兰大爷子镇着,兰仁指不定又要闹出多大的动静。最后,何丹芍依然入了蓝家人的门,也就是在他十岁那年。他的妈妈,原本就是个病秧子,后来又经历了两次这样的事情,更是精疲力竭。她从未提起过,可蓝湛却明白,他娘的病情与他爹有关。若非娘亲临终前嘱咐过,要他好好相处,不可与之为敌,不然岂非白白为他人做嫁衣,以他的性子,说不定已经爆发了。

但最后,一切都被引爆了,蓝仁在他妈妈死后,不到一百天,就带着第二个孩子,娶了何丹芍。

蓝仁一直对兰老先生说,兰氏一族的血脉不能流失。大闺女都快要十周岁了,也到了相认的时候了。蓝湛的奶奶一怒之间,与蓝家人决裂,一怒之下将他抱走。再之后,何丹芍有了一个女孩,得到了一笔三万两的巨款,被他捧在手心里。

虽然他已经尽力挽回跟长子的感情,但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已经让他对长子死心了。这么多年来,两人一见,都是一副针锋相对的样子。之后,他十七岁参军,在特殊军中待了八年。他有很多战绩,但也有很多次受伤。这一次,他的肌肉和骨骼都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导致他无法继续射击,腿部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伤残。

这么多年过去了,蓝仁也不知道怎么劝他回来,可他偏偏不听。最终,还是蓝家的家主,将自己的肝脏检查结果,送到了他的面前。直到他回到家里,他才意识到这是个骗局,但他大致能明白。其实,他这次回去,不仅仅是为了爷爷的病情,更多的,是为了何丹芍的梦想破灭以后,会变成什么模样。

她辛辛苦苦打拼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才得到了兰氏家族的所有,结果,就是被爷爷一声命令,给打了水漂。这也是蓝继年这个守旧的老人,认为只有自己的子子孙孙,才能真正属于自己的家族。不管你有多少个闺女,那都是人家的闺女。他只是说,只要他还活着,整个家族都会交给他的孙子。因此,无论何丹芍如何对着他耳提面命,都无法阻止他回归家族的决定。

再说了,都二十七岁了,不管你当年多冲动,多冲动,多冲动,多理智。他爱的是何丹芍,可他心虚的是蓝湛。他有心将功赎罪,蓝继年一说,他便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反正是他的孩子,他的产业,他也不能让人染指。

蓝湛吩咐小郭在后院停车,这才走了进去。兰家人都知道他,虽然他一年未必能回来两次。原本,他还打算第一时间见到自己的外公,毕竟,整个兰家,也只有外公对他这么好了。不过,当他走到院子里的时候,正好和蓝仁撞在了一起,他立刻问道:“你终于来了?”

蓝湛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根本不想搭理他。

蓝仁气得都要爆粗口了,不过他强行忍住了。两人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但现在是重要的事情,秦升可不想两人因为过去的事情闹得太僵。“好了,我们走!你还是赶紧去签订合约吧,免得夜长梦多。事情已经定下来了,但有些事情,我们还得做。”

蓝湛也不反驳,跟着他进了院子。正在此时,一个中年人模样的妇人快步走了进来,看到兰仁,立刻迎了上来,向他汇报这个好消息。终于把你找出来了!恭喜恭贺!”

“什么喜?”蓝仁皱了皱眉头。

老婆子解释道:“是这样的,早上夫人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要呕吐,我就把甄医生给她看病了。大夫搭了一下她的脉搏,竟然是喜的!夫人有身孕!”

“……”

一声轻哼,却是蓝湛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丫头,还真是够狠的。都四十五岁的人了,还想要孩子?找死?而且还是在这种时候来,可见他的好消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蓝仁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神色,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他也不是不能接受,只能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老婆子道:“哎呀,这孩子可不是个孩子,应该是三个多月吧?夫人心里难受,却没有往心里去。可现在,甄老师给她看,她就后悔早上不该喝冰镇的豆豉。甄老爷子说,她肚子里的孩子,好像是个男孩!”

“哎呀,爹爹,你还没变呢!可喜可贺!”

兰仁脸色铁青,怒喝道:“我明白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情,你可以走了!我还有事!”

“这个,你要不要见见你的妻子?”

蓝仁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意,冲着老太婆发泄道:“看到了吗?你妹啊!瞎了你的狗眼?你不知道我很忙么?难道我见了她,她就不伤心了吗?让她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安心待产!不要胡思乱想!”

作为家族的老大,兰仁不是傻子,他很清楚何丹芍的心思。

他并不焦躁,也不烦躁。何丹芍被他厌恶了二十多年,对她的所作所为,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他真的很无语,四十五岁了,还想要孩子?你就不担心会死人吗?

蓝仁一张脸都黑了,这是怎么回事?丝毫没有因为多了一个孩子而感到高兴。这要是放在二十年之前,他绝对会欣喜若狂。可是如今,他已经年事已高。都五十多岁了,还这么激动干嘛?人老了,欠账多了,还不一定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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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魏无羡到了后花园,查看了一下那片萝卜地。只见那片萝卜地,已经是一片欣欣向荣,与早上相比,那片萝卜地的幼芽,居然比早上还高了一大截。魏无羡也是头一回自己种下一片田地,心里别提多激动了。他再次打开界面,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任务。

魏无羡一翻开界面,便见界面上一个突出显示的“任务”字样。魏无羡点了一下任务栏,上面写着:“重建神农氏的任务1,6,拔除一株密集的萝卜幼苗,奖励十枚。”

这是种下种子的方法,很简单。由于之前种下的都是五粒,所以这五粒都已经萌芽生长了。要是同时种上四五棵,就没地方种了,而且还会对它们的身高造成一定的影响。小的胡萝卜当然没有大的好,等它们长大了,就可以种植了。

说是定根,其实就是把那些长得很大的萝卜幼苗,一根根地拔出来,然后在一个土洞中留下一两棵。

魏无羡把裤子往上一提,换上一只厚底的鞋子,走了下来。这双千层底的鞋子,是隔壁家的二媳妇亲手缝制的,村里上了年纪的人,很少有人会缝制。老爷子经常来找魏无羡,有时候还会拿着鞋子的样本,帮他打造一对新的鞋子。但因为年龄的关系,她要花上大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做出一套鞋子来。

这双鞋最大的优点就是对脚部有很大的帮助,穿起来很舒适,而且可以在水中冲洗,也不需要考虑胶合问题。

魏无羡提着篮子到萝卜地里挑了几棵,把摘出来的幼嫩的萝卜苗准备下午用来煎炸。这是一道很好吃的菜谱。每一寸土地都不算多,种好了之后,魏无羡又得到了一篮子的幼苗。这些粮食,他一个人是绝对吃不起的,所以他自己留下了足够两日的粮食,其余的都送给了隔壁的二婶。

二姥姥已经七十来了,一个人住.他只有一个儿子,上了一所学校,就在南陈市安顿下来了。每年放假的时候,他都会回家一次,但是他不习惯在城市里的日子,所以他就不愿意去了。魏无羡走了进去,二奶奶还在捣着什么东西。找个小桌子,将胶水铺在桌子上,然后将不需要的碎布片一片片地贴在上面。大概有四五次,然后在阳光下晾干。那是用来制作鞋子的,做工精细,也只有老人才能做到。

二老太太一看是魏无羡,忙也不忙了,叫了一声:“你来了?你可算来了,老娘的咸鸡蛋都被水淹没了!你在这里等着,我这就去拿!”说完,他转身走到小东的房间里,很快拿出了十多个鸭子。魏无羡听得鼻头微微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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