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阅读的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阅读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阅读的作文 篇1
每天中午放学,我都会去书城读书。
我最近看的书是《猫武士》。《猫武士》是一部冒险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火星(火爪、火心)的一生。
火星本来是一只宠物猫,每天衣食无忧,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再也不甘心做一只宠物猫,天天望着家门外的世界。终于有一天,它碰见了一只名叫灰条的雷族学徒,火星和它一起跑到森林里,也成了一只雷族的学徒。后来火星发现四大猫族的关系并不简单,经常会为地盘而战斗。在很多次的战斗中,火星都奋不顾身,差点丢了生命,但它从未放弃。在无数次的战斗过后,火星也成了一名九命族长,率领四大猫族赶走敌人——血族,让森林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当别人笑话它是宠物猫出生的时候,它说:“我虽然是宠物猫出生,但是我只有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才能跟着我自己的.节奏生活。”
所以,火星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然后朝着这个梦想去努力,不能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更不能轻易放弃。我还要向火星学习,学习它这种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精神!
阅读的作文 篇2
我是一个小“书痴”,我读过许多书,比如:《昆虫记》,《聊斋志异》,《鲁滨逊漂流记》……但是最让我爱不释手的还是《狼图腾》。下面就是发生在我身上读《狼图腾》读痴了的故事。
记得那一天下午,妈妈要外出办事,临走前再三的嘱咐我,要我好好的在家认真写作业,然后便出门了。妈妈刚走没一会,我去客厅喝水,一眼就看见了在客厅沙发上的《狼图腾》,我的目光一下就钉在书上,拔不出来了,我偷偷摸摸的走到沙发上,拿起了书,带着刚刚泡好的菊花茶回到了我的书房。我悠闲的把书翻到上午看到的章节,“吭哧吭哧”的看了起来,偶尔看下作业,随意的用笔写几个数字,点两个小数点,又立马沉浸在《狼图腾》的世界里。“不行,这样不行!”脑海里蹦出来一个声音,“再这样看下去你要写不完作业的!”可是,我是多么的希望知道狡猾的'狼会如何捕捉行动迅速的黄羊,算了算了,就再看两页,就两页看完,我就去认真的写作业!
可是,就一小会,两页就看完了,一点都不过瘾,就像夏天刚吃了两口的冰淇淋就掉到了地上一样,让我十分的纠结,该不该再看下去呢?最后,对于读书的渴望压过了应该写作业的责任感,不管了,继续看吧!反正现在已经彻底没有心思写作业了,不如等妈妈回来了,我不敢看的时候再写吧。此时任何东西都不能再吸引我,我的眼睛和脑海里只有那在内蒙古大草原上勇敢搏杀猎物的狼和奋力逃命的黄羊。突然,门栓一阵响动,啊!是妈妈回来了,我赶紧拉开抽屉,把书放进抽屉,“咚”的一声,把抽屉关了起来。拿起了笔装作在苦思冥想的样子,妈妈走进房间,看了我写的作业,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走出了房间,我的脸一下子就变得通红,赶紧认真写起了作业。
到了晚上,我睡在床上,可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多想知道为什么连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都要学习狼的战术。于是,我轻轻的打开我的抽屉,拿出了我心爱的《狼图腾》,打着手电,缩在被窝里提心吊胆的看了起来。不好!客厅好像有动静!我赶紧把电筒关掉,把头伸出被窝装作在熟睡的样子。
结果,第二天起来,可想而知,我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妈妈看了以后,询问了我为什么会这样以后,语重心长地说:“儿子啊,爱读书,是好事,但是你也不能不分情况,不分时间的读书啊,你作业都没有认真完成,你说你看书的时候能安心吗?”我默默的摇了摇头。我想:唉,都是书里的内容太精彩了,以后我读书还是要等把正事忙完了再安心的看书。
阅读能够使人着迷,每当我沉浸在书海时我都能看到一幅幅我从未见过的景色,见识从未了解过的知识,所以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书痴”,请让我们的生活多增添几页书页,痴迷于书的世界里吧!
阅读的作文 篇3
小时候,躺在妈妈的怀里,“灰姑娘”“白雪公主”在我幼小的心灵上植下了童话的种子。成长时,“手捧空花盆的孩子”“睡美人”让这初具生命力的种子萌芽、长大。不停地汲取水分,不断地寻找阳光——我长大了!
在妈妈的耳濡目染下,我也深深地爱上了书,爱上了阅读。书中有乐,有趣,有情,有爱,有无数美好纯真的情感,最重要的是,让心灵得到暂时的宁静,得到情感的释放。
想呀,在那夜深人静的夜晚 ,捧着一本心爱的书,柔和的灯光轻轻地抚摸着疲惫的脸颊,默默地翻阅着,眼神在字与字之间跳跃,字里行间,心,驰骋在那辽阔的大草原上。看呀,深蓝的天空中镶嵌着一轮火红的太阳,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点缀着如浮云般洁白如雪的羊群,幽深的山谷沐浴着金色的阳光,幻化成七彩的.光晕。瞧——远山的草地上,一位身着红色长裙的女孩!一切是多么美好有自然!
无限的遐想带我领略着异域风光,此时,心中涌动着一股妙不可言的奇特感觉,这就是阅读带给我的最惬意的享受。我想,只有那些真正用心去阅读的人才能领悟到这一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奇妙吧!
每当合上一本书,意犹未尽地回想是令人兴奋的,那紧张动人的情节,催人泪下的片段,总使人有所发现,有所感悟,有所理解,有所实践!
是啊,的确是这样,用心看书的人才能真正身临其境,体会到书中所表达的意境,让心灵得到净化,升华,领悟那种心旷神怡的奇特感受!但是,不管怎么说,博览群书绝对没有错!
阅读的作文 篇4
时常陷入怀念这一种奇妙的境界,似幻似真,带有青春色彩的事迹一一浮现在脑海。我习惯垂下眼帘,去细细体会其中的乐趣。
每个人喜欢怀念的时期段总是不同,但都有着相同的乐趣,嘴角的那一弧度绽露的是一张洋溢幸福的笑脸。为什么是笑而不是哭?我自己认为是因为人的潜意识对于快乐的事情记忆得更为深刻。
呆滞的目光表明我走入了时光的隧道,在隧道的尽头,你可以发现耳边传来阵阵欢声笑语,这就是我最为怀念的高中时代。看似离我好久远,其实也不过几年而已。光在几年里穿梭的距离其实遥不可及的,带来的岁月在脸庞布上了沧桑的痕迹。
那时我认为社会就像电视剧里上演的一幕幕动人煽情,以为人在社会的结局就是幸福美满。面对着一堆堆的书籍,总感觉莫名的烦躁,一次次的作业让脑力劳动超了负荷,面对老师的精心叮嘱却满不在乎的随意忽悠。面对着同学也几乎是认为他们是幼稚不堪的角色。总之,太多的事情就如风一般轻盈,一呼而过。
现今的怀念里,我会笑。笑自己当年事如此的天真,幼稚。那时的校园虽然小了点,做的事情却是多么的丰富。体育课,我们可以在太阳下自由奔跑,当汗水湿透衣衫,我们依旧可以感觉微风的和善轻柔,贪婪地呼吸每一片天空深蓝的气息。球场上,可以看到同学投篮时矫健的身躯,幻想自己可以来一帅气的转身进球。至于教室里的课程,看似有些乏味,当青春叛逆从不会压抑在心底,会时常在课堂偷偷避开老师锐利的目光盯手里的手机电子书入神,深深融入小说的世界,想象里面主角的未来是怎么样,却从来不考虑自己的未来是不是也是一方奇迹。在教室上课的另一乐趣,那你可以用心想想,自然是望向窗外的世界,有谁从走廊上经过,就开始几个人小声的八卦起来,哇,今天她换一身漂亮衣服,姿色还不错,其实我认识她,不就是隔壁班的吗,等等的话题。
高三,我们开始感觉生活越来越忙,忙碌的让人感觉活得累,抱怨谁没有过。但心中其实还是有所期待,以为目标是那么的明确。夜里的.晚自习,是我的最爱。我们偶尔可以放声歌唱,唱的筋疲力尽,却依旧全班相视,展露出不加修饰的笑容。真挚,纯净得无法形容。想法简单的头脑不代表我们不够聪明,而是不想让自己过早的告别青春,想留一丝过往当做未来的回忆。
思想不再沉浸在过去,也不想自己无法自拔,于是抽身而退回到现实的社会。眼神里那皎洁的纯净一闪而过染上点点的浑浊。问自己未来在哪里?从来找不到答案。只是认为过去的定位坐标在心中十分的明确,我们时常去怀念,在怀念中摸索未来,希望未来和过去以为怀念而拥有相同的气息,再闭眼,深吸怀念。
阅读的作文 篇5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对,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知识的源头,是改造灵魂的工具,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20xx年我读过了很多书,也有很多感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引起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刘禹锡的`《乌衣巷》,引起世事沧桑的感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对海伦·凯勒坚强、乐观的精神震撼不已。
读书给了我知识,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外婆的道歉信》这本书中,语言妙趣橫生且感人至深,它的生动有趣不是流于表面的耐不住咀嚼,感人肺腑也不是力道不够的撼不动灵魂,作者在描写细微之处如有神助,有一种别开生面又叫人深深为之折服的共鸣感,文笔细腻,情韵绵长,有一种慰藉心灵又催人泪奔的力量。
《昆虫记》这本书中,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深深叹服!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它让我眼界开阔,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以往。
读书是快乐的,是幸福的。当你在书海中遨游时有梅花鹿在草原上跟你一起奔跑,有小丑鱼在蔚蓝的大海里和你游泳,有苍鹰在无边无际的天空里飞翔。让我们一起畅游在书的海洋中,吸取每本书的精华,享受读书的乐趣!
阅读的作文 篇6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题记
人生百路,各有所长,每条路都可以通往心中圣地。走在阅读的路上,今朝可领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广袤边疆,明日可欣赏“草长莺飞二月天,拂提杨柳醉春烟”的迷人春景;今朝可推开《红楼梦》之大门,留恋于宝钗扑蝶,黛玉葬花,明日可骑上战马,与曹操、刘备共争天下。
阅读之路,像一条连接了古今的纽带。睁眼,长安繁荣映入眼前,杨贵妃“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李白千杯不醉,人生起起伏伏,留给后人千古名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何其豪迈与潇洒。他告诉后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李白何曾畏惧?
回首,白乐天的小舟转泛,琵琶女轻声弹唱“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另一边的杜子美步履沉重,缓缓走上城楼,大唐已不是心中的.大唐,战火四起,他悲伤“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天地之大,何以为家?
闭眼,书卷在心中翻过,宋朝在脑海里慢慢浮现,苏东坡畅饮整夜,抬头欣赏着月亮,他苦,苦他与亲人分离;他喜,喜圆月当空,天涯海角也可以共赏,“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他说道,此时的他没有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他也是个流落在外的游子而已。
范仲淹登上了岳阳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勉励自己,他视天下为己任,忧国忧民。他一介文官却在大敌面前披上了战甲,在驻守边界的某个夜晚,他叹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书中还坐着一名女子,亭阁里她端起了半盏茶。她也曾是个天真的女孩——“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后来,物是人非,家破人亡,她又可叹自己只是女子,不能披盔戴甲上战场,她,是奇女子,千古一遇的才女李清照。
走在阅读的路上,与古今名人相伴,赏“花谢花飞花满天”的忧戚,品“一览众山小”的豪迈。阅读之路,处处皆是风景。
阅读的作文 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里书,行万里路。”毛泽东曾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可见,读书是多么的重要啊!
我从小就爱读书,我最喜欢读童话故事和经典名著。从我记事起,每天都要听爸爸妈妈讲故事才能入睡,妈妈喜欢给我讲童话故事,爸爸喜欢给我讲《三国演义》,我特别喜欢书中的张飞和赵云,他们都是大英雄,有万夫不挡之勇,特别是长坂坡大战,听得我心惊肉跳,担心不已,每次都听得入迷,到睡觉时间还没有一点睡意,老是缠着爸爸多讲一会儿。从我可以自己阅读开始,我便每天自己读书,不会的字问爸爸妈妈或者查字典,就这样坚持不懈、日积月累,我认识的字更多了,阅读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从书中学习的'知识也更多了,就这样,我更喜爱上了读书。
我喜欢读书,书中的知识让我十分入迷,入迷到无法自拔,有一段时间,我喜欢读《淘气包马小跳》,被马小跳的幽默搞笑逗得开心不已,常常对着书傻笑,晚上熄灯睡觉后,见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关上门,偷偷一个人在床上看书,被爸爸妈妈发现了,他们告诉我:这是课外读物,有空闲时间的时候可以看看,不能影响正常睡眠,这样会耽误明天的学习,视力也会受到影响,长期这样,眼睛会近视的,我们读书,应该读一些健康向上的书籍,特别应该多读经典和名著,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听了爸爸妈妈的话,我无万分惭愧,现在已经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
知识是一天天积累起来的,我会一直坚持读书,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使自己不断地充实,不断地成长,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就是我的童年,我的多姿多彩的阅读童年,你羡慕吗?赶快来和我一起读书吧!
阅读的作文 篇8
一棵树,一张石凳,一杯奶茶,一本书,一个人,静度闲暇
——题记
最初我是并不喜欢阅读的,总是笑着闹着,奔过撒满阳光的田野、充满欢笑的操场和繁华热闹的街市,阅读的滋味。
后来逐渐喜欢上了童话,梦游在爱丽丝的仙境,玩耍在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小屋,幻想着得到一张睡美人的床。
再大点喜欢看微型的杂志,小说,看一个个唯美的故事,感受着一次次的悲欢离合。
尽管现在我所能拥有的闲暇时间并不多,但我依旧热爱阅读,并尽我所能的去阅读。
于是,每个周末,节假日,或是生机盎然的清晨,或是暖暖的正午,又或是清静的黄昏,都习惯性地一棵树,一张石凳,一杯奶茶,一本书,一个人。任微风轻轻的拂过发丝,在书页间调皮的舞蹈。捧着奶茶,手心能感受到它暖暖的温度,暖和的心。偶有细碎的阳光,透过叶隙,洒在心上,恬静的',唯美的,编织着一个个美丽的梦。就是这优美的舞蹈,暖暖的奶茶,斑驳的树影,跳跃的阳光,还有那幽幽芳草,让我似乎留住了这绚烂的青春年华。
也许,不同的人对于阅读的滋味,各有感受,有人说:“书是一把钥匙,它开启了智慧的大门,令我们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或许是吧,一本书,总能把我们引进一个新的世界,而我也能从中汲取更多的知识。但这并不是我最初阅读的理由,最初我没有太多复杂的想法,只是单纯的,因为喜欢。喜欢那阅读所带给我的,好像整个世界都安静了的,却偏偏温暖恬静的滋味,这滋味引发我无限遐思,伴我走过花样年华。
阅读的作文 篇9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爱阅读的学生吧?光看我家的书架就足以让你晕倒。偷偷告诉你,我家共有十一个书架,上面“住宿”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呢!若你来我家玩,路过我的书架,保你大吃一惊!!现在,我来向你讲诉一个我三年级的故事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我的身上。我揉了揉双眼,睡意朦胧的睁开,缓缓的打了一个哈欠,一个劲儿的坐了起来,撇了撇身旁的闹钟:哇!才5:00!太棒了,可以看一个多小时的书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胡乱的披上了一件睡衣,随手抓了一本童话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页,两页,三页,书上的纸张顺着我的手,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四页,五页,六页,我顺着黎明的光芒,细细的阅读着它,品味着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不稍的撇了撇闹钟:糟糕!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已经7:10分了!我平时可是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呀!!再说,我还是今天领读的值日班长!!!7:50就要领读!!!!
平时,妈妈都说我的速度向慢镜头回放,可今天,我和平时可不一样,速度快得就像快镜头回放。我飞快的刷完牙洗完脸,随便披上了一件衣服。等我迅速地干完了一系列的等等事情时,已经7:40分了。
我本来想坐三轮车的,可为了赶时间,我一个箭步跨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在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可我还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道:“快点儿,快点儿!”
终于到学校了,我从一个跑步弱手变成了一个飞毛腿,以一秒三百米的速度冲向教室。我低头望了望表,现在已经7:49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在一分钟前赶到了教室。
看来我得控制一下我自己,不能对书这么入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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