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同桌的作文7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同桌的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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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作文 篇1
我的同桌是一个爱玩爱笑的男孩。乌黑的头发下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的“小丘山”较挺,嘴角微微往上翘,平时总是带着微笑,不时还露出一排洁白而整齐的牙齿。
同桌最大的特点,当然莫过于他的腼腆了。平时碰到老师他总是像个小姑娘似的,害羞地打个招呼就溜之大吉。课堂上每当轮到他发言时,总是低着头,弯着腰,轻声地说上几句。可是,他要是在十分熟悉的好朋友面前就会判若两人,又吵又闹,根本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甚至会在好朋友面前吹嘘自己,老说自己长得帅。有时甚至还会动动拳头,让别人屈服在他的“武力”之下。你说,他的性格怪不怪?
同桌的成绩不错,但“玩”在他的心中还是排第一的,每当星期六放学回家,他就直冲向网吧!仿佛要把一星期忍着的电脑瘾统统释放出来。他玩电脑的.水平也是一流的,什么网页制作,电脑绘图,均不在他的话下。瞧,这不,他的眼睛又被网页制作的画面牢牢吸引住了。旁人说话也听不进去,他不仅酷爱电脑,对篮球也情有独钟。只要一看见篮球与球筐,他的手便痒痒了,课间只要有机会,不投上几个绝不甘心。
同桌虽然十分贪玩,但在学习时却是挺认真的,一天中午,我俩都在看名著,我无意间朝他瞅了一眼,看见他正在全神贯注地看书。我便夸了一句“你真认真呀”要在平时,我这不轻易的一夸,他肯定吹嘘上那么几句,可现在他就像没听见似的,理也不理我。看着他纹丝不动的身子和认真盯着字的眼神,我也不好意思再打扰他了,生怕破坏他那认真的劲儿。
看到这里,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我的顽皮同桌--帅帅。
同桌的作文 篇2
有些人拾金不昧,有些人诚实守信,有些人勤学好问,但我的同桌非常乐于助人。
她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圆滚滚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明亮,纯洁。在她的嘴巴里最突出的是她那几颗大大的门牙显得她就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她的头像留着刘海儿遮住了她的.眉毛。她很乐于助人。
有一次,早上我匆匆忙忙的到了学校,拿起书开始读,晨颂结束后,开始上英语课了,老师说:“把笔拿出来,这个地方画一下”。我连忙打开书包拉链,在书包里翻来翻去,突然我好像意识到了我把文具盒落在家里了。我心里默默的想:怎么办啊!没笔怎么写作业呀!完了要被批评了。这时我的同桌悄悄的对我说:你是不是没带文具盒啊?“嗯!嗯!”我点点头说。“没关系,我借你”她说。我开心的说:“谢谢”。
还有一次,放学了,今天我值日,我正想拿起扫把开始扫地的时候,突然,同学过来对我说:“课代表语文老师有事找你”。我想:谁替我值日啊?我的同桌对我说,我来替你吧。好,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的同桌非常乐于助人!
同桌的作文 篇3
咦?站在镜子前的人是谁?齐耳短发,乌黑发亮。圆圆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微笑起来显得更加可爱------哦!他就是我要夸的人------刘丹丹。他不仅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同桌。
刘丹丹不仅漂亮,而且还乐于助人。
那是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黑板上出了几道题,让我们做练习。我一看这些题,心里乐开了花!做这些题简直是张飞吃豆-----小菜一碟。我快速从书包里拿出练习本,又回过头来拿文具盒。当我的手触到书包的最外层时,心里一惊:糟糕!文具盒是不是忘带了。我连忙把书包放在桌子上翻了个底朝天,我失望了,文具盒真的忘带了。
教室里安静极了,只能听见同学们“刷刷”的.写字声,这时我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不住地小声嘀咕:“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这时,刘丹放下手中的笔问:“吕天喜,怎么了?”我愁眉苦脸地说:“由于的粗心,文具盒忘带了。”只见刘丹丹轻轻地打开文具盒,从里面拿出一支刚刚削好的长铅笔说:“给你,快点儿写练习吧。”
我拿着这支笔,心里不是滋味,以前,刘丹丹向我借铅笔的时候,我却自私地说:“这是我新买的铅笔,凭什么借给你用,你找别人借吧。”还有一次,刘丹丹向我借转笔刀时,我也自私地说:“这是我心爱的转笔刀,凭什么借给你用?如果被你用坏了呢,你向别人借吧。”
“你在想什么呢?老师快要来检查了,不会的,我帮你。”刘丹丹提醒道。听着那亲切的话语,看着那热情的笑脸,阵阵暖流温暖了我的心灵,犹如一束阳光射进我的心田。
刘丹丹啊,她真令我佩服,和她相比,我显得太渺小,刘丹丹那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将永远影响着我。
同桌的作文 篇4
我的同桌是李奕涵,她长得浓眉大眼,还有微微上翘的鼻子,全身都是小麦色,而且只要她微微一笑,酒窝儿就像顽皮的孩子一般“跳”了出来。
一提起我的同桌,我就有说不完的话。
记得有一次,是上体育课的时候,于老师要教同学们绳操,必须要带跳绳,如果不带,就会罚站。我从书包里东翻西找,也没找到跳绳,就在我找得满头大汗的时候,我的同桌看见了,她急急忙忙地翻书包,来找她自己带的多余的跳绳,啊,她终于找到了,她连忙从书包里掏出跳绳,然后又把跳绳小心翼翼地卷了起来,最后她把跳绳轻轻地递给了我。还说:“这是我借给你的.”。我说:“谢谢你,你真是我的好同桌,等下课我就还你”。说着说着我们就又蹦又跳地走出了教室,一同去上体育课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她不仅乐于助人,有许多小伙伴,而且学校成绩很稳定。
最后我祝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成为最快乐的人
大家一致同意我的意见。我微笑了。
同桌的作文 篇5
说起我的同桌,她可是我们班最棒的,无论是作为学生、同桌,还是朋友,她都是无可挑剔的。她的名字叫方可萱。
她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小小的鹅蛋脸上长着一双像宝石一样亮晶晶的大眼睛,下面是一只精巧秀气的鼻子,鼻子下方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巴。
学习上,方可萱一直名列前茅。她勤奋刻苦,总是提前做好预习,课后认真复习,老师经常夸赞她,说她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她画的思维导图条理清晰、内容丰富,大家看了都禁不住赞叹,我知道这是与她爱读书的好习惯分不开的。
方可萱很爱看书,可以称得上是个“小书迷”。她看的书籍种类繁多,无论是古今中外的名人名事,还是天文地理,她都爱看,而且跟我们讲起来也头头是道,特别厉害。她总是争分夺秒地看书,下课了也很少出去活动,基本上都是在看书,毫不夸张地说,她只要看到书就走不动了。有一次,我带了一本她期待已久的输,待我看完,她就立刻请我把书借给她,我知道她的脾气,借不到手决不罢休,就只好借给她了,于是她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那专注的神情仿佛全世界只剩下她一个。她不仅爱看书,还会灵活运用,每次的作文都写的特别精彩,老师称她为“习作小明星”。
运动方面,方可萱也从不懈怠,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代表学校参加了许多篮球比赛,甚至为了比赛练球练得手都磨破了。她不光自己运动,还是我们班的体育课代表,常常帮着体育老师带我们一起运动。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的好榜样,我也一定会向她学习,取长补短,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同桌的作文 篇6
每当朋友在我面前抱怨她如何如何胖时,我总会笑嘻嘻的回答:“胖可爱啊!”我说的是真心话,胖人确实可爱!
初一上册,老师分配座位。那时桌子是三张合并在一起的,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教室面积。旁边有一个胖胖的男孩,班里人几乎都认识他,他笑起来感觉很憨厚,身材好大,但看起来笨重,背着一个大书包,脸上似乎有些污垢,笨重的身子却如猴子般在教室里乱窜,面对谁都是一脸笑意。我默默地祈祷,希望老师不要让我和这个大胖子做同桌!虽然不讨厌他,但他这么顽皮,定会影响我学习的,他可不能把我连累了。但是,越是害怕的东西,它就越朝你走来——果然,我们最终还是成了同桌。师命难违,我无话可说!
和他相处几天,我渐从不讨厌再到憎恨。总在我安静看书时动摇我的桌子,刚开始没在意,久了便很反感,我们几乎不说话,确切的说是我不想和他说话,要真对话,我也是狠狠地警告他不要打扰我。他一副讨好的模样,憨厚笑笑,请求我别生气,他会改。这时我竟不忍再骂下去,不过,他的言语是轻快但行动却是怠慢的,好几次上课,他都会和前后桌的同学吵闹,弄得我忍不住踹他一脚,他也没在意。我很想找老师请求调换座位,但这样做感觉有些过份,便等月考过后再做打算。如果他被分出去,那么固然好,我不费吹灰之力。反正当时我萌生出这样的念头。
小学英语基础不好,上了初一,虽然英语中上等,不过我清楚的知道,如果现在不好好打基础,上了初二,成绩定会一落千丈。但是面对那一个个英语单词,我显然读得有些力不从心。每天早晨,我总皱着眉读那些繁琐的英语单词,旁边的他见多了,有时侧身到我旁边,没头没脑的问:“怎么天天读单词”?这句话在我看来就是嘲讽的意思,我没有理他。不一会儿,他朗朗地读起了英语,而且流利顺口,发音标准,我感到不可思议,但也装作没听见。他突然微笑地转头,嘟着他那厚厚的嘴唇道:“李美转,别”那么冷漠嘛,其实你可以请教我这位大师的,大师我当年可是英语届一流的人物,有这么以为大师在身,你还怕你英语学不好?”没等我插话,他兀自一个单词一个单词认真地给我读起来。望向他肥胖的侧脸,我竟觉得他如此可爱。
此后,他也不再在课堂上吵闹了为了奖赏他的大好表现,我答应为他到超市买一大包零食,作为犒劳,也作为感谢他写几个星期以来不厌其烦的教我读单词。那天,看着满脸吃相的他,自己竟感觉他也配得上“”秀色可餐”。
之前盼望的事,现如今快如涌潮的来了。我一直心有余悸,很替他担心,担心他会被分出去。考试的前一天,他出奇的安静,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眼神呆滞,说真的我从没见过他这般。“小康,要是你被分出去了怎么办?”我忍不住开口,对于他的情形,纵使成绩再好,老师也会毫不犹豫的分出去,原因是扰乱班级纪律。见他一动不动没说话,我摇摇他的肩膀,发现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结果如期公布如我想象,他最终还是被分出去了。他考得不差,我感觉到不公;竟没想到经过这几个星期我的感情会转折360。他一惯的憨厚笑容,好像被分走的不是他。临走时,我苦着一张脸望着他,“小康,要是你走了那我英语怎么办?”他没想到我会这么问,一愣的.看着我,最后郑重说到:“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来找我,我随叫随到!”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这句话比任何时候都要温暖人心!
初一下册,虽然没去找过他,英语也进步了许多,但在路上遇见,我们都会互相打招呼,开心说笑。这种纯真的友谊并没有持续多久,初二他就转学了,直至现在,我都没有见过他一面,更没有联系过,他好像从我们的世界里突然消失,来去匆匆,“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离开”!
他是个叛逆者,但那叛逆中更多的恐怕还是一种刻意为之的东西。这就是我对他的评价!拜拜,我的前任同桌。
同桌的作文 篇7
有人敬佩明星,有人敬佩医生,有人敬佩老师,有人敬佩清洁工。而我却敬佩我的同桌——陶勇熙。
他个子高高的,瘦瘦的,像一根直直的线杆,她的头发又黑又亮,像黑色的夜明珠不长也不短。每一天都穿着休闲装,从来不穿什么名牌的'衣服,散下头发像仙女一样美极了。!
记得那件数学课老师让我们做练习题我哪起笔就是认真的写。写着,我发现一个一道难题,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最后想:算了,下课去问老师吧。叮铃铃,下课了他来找我一起玩发现我有一道不会的他也开始思考起来,他有时抓耳挠腮,有时让我给她拿研草纸,有时快速挥笔,十分钟过去了20分钟过去了她还在那里认真的做题。吵闹声说笑声简直是翻了天,那么大的响声,而他却纹丝不动眼睛闪着异样的光,像是两个亮点,闭上眼睛,像在梦中思考一样。
我想分散他的注意力。我对他说:“”我们出去玩吧!别做题啦,做题没意思”。没想到他理也不理我。忽然把地板踩得吱吱响,手不停地挥动。好像和那题已经融为一体了。整个世界对他来讲好像已经完全消失了,大约过了很长时间他轻轻的呼气说:“哎,这道题我终于会了”。他正准备出去,我笑着对她说:“你怎么把我给忘了”。一看还真把我给忘了。
陶勇熙,你那种做事全神贯注精益求精让我敬佩!虽然五年级我们可能要分开,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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