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与书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
我的房间有两张床,一张是我的,另一张是我的朋友“阿书”的。我的书朋友们睡在一个大书柜里。每一本书都有他们自己的地方,当然不同的书也有不同的性格知识,每到我需要他们时,他们总会十分开心地告诉我他们肚子里的'知识。
我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上厕所总爱看书,有一次我上厕所为了能看书,“阿书’冒着生命危险躲在我的衣服里,怕“阿书’半路会掉下来必须用手夹着书,这样走起路来十分艰难,谁知道我的运气太差了,眼看就要离门一脚,“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妈妈从背后一吼“陈佳慧。”只听见“阿书”惨叫一声坠落地板,头上撞出了个“大包”,我十分怜惜地捡起“阿书”,拍拍他身上的的灰尘,妈妈发怒了:“谁叫你上厕所看书的,老毛病有犯了是不是”?随即我和妈妈唇枪舌战大战三百回合,最终我敌不过妈妈的厉舌败下阵来,眼睁睁地看着妈妈得意地把“阿书”四分五裂,我叹了一口气,把“阿书”的残骸拾了起来,为他找到了一个安息地——垃圾桶。
做人就要像灰太狼一样要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经过这次教训,我总结经验决定卷土从来。我把“阿书”藏在卫生间的装卫生纸的篓子里,每次想“阿书”了,就若无其事地走进厕所,这一次居然成功了。妈妈没有发现,我安安静静地享受了我与的“阿书”的两人时光,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啊!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外界的干扰,就我和“阿书”。在享受完十几分钟时间的美好时光后,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把他放回原处。至此,我上厕所的时间越来越多,从一天一次到一天两次甚至有时一天三四次,我猜妈妈可能是发现了什么,在我上厕所时才会从门缝里偷窥。终于我的计谋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当妈妈再次要对“阿书”痛下杀手时,我开始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向妈妈述说“阿书”的总总好处,并向妈妈保证我再也不上厕所看书了,这才让“阿书”免于一死,我摸着“阿书”被捏肿的“脸”,心有不甘地把他放回了书柜。
书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伙伴,小学时每个月都会有一次三分钟演讲,每次我都是介绍我的书朋友。我想起小学时刚刚开始站在讲台上腿发软,不敢开口,到现在我能够落落大方地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演讲,这都要感谢我的好朋友“阿书”。
我和“阿书”的故事还很长,毕竟路还很长,我和“阿书”的故事也永远也不会落幕。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2
暑假里与你初相识,便结下了不解之缘。你让我如痴如醉、梦牵魂绕,也让我历经一场穿越,至今香魂未归。你领着我穿越了春秋战国秦两汉,走过了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经历了唐宋元明清。你是我的摆渡人——刘艳霞的《初中生必背古诗词50首》。
素手抚你,掀开你那古色古香的容颜,一切便恍如隔世,似梦非梦。
周朝,古老质朴,痴男怨女多情内敛。“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美人如玉,君子多情,深沉浓烈的情意是永恒的话题。南唐后主李煜的情是“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一代君王都有解不开的愁,又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不必“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应该活在当下,珍惜当下。李商隐的相思是“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这相思之情,离别之恨,又让多少“儿女共沾巾”!感动之余,我是多么的希望天下有情人“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忧国之情,忧民之心,藏着多少的爱恨情愁。杜牧的一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尽显对国家的关心与忧虑;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让人揪心让人愁,“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又让人心疼让人钦佩,他,心怀天下,如雪中的寒梅傲然不失芬芳,我愿意为他含泪微笑到永远。可是,白居易的“足烝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徒然让我伤感,这让我想起了夏日在田间劳作的外公,汗水在他那黝黑的如沟壑的皱纹里流淌,心疼得想用手去抚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的心怎能不被他的诗句灼伤呢?我想,忧国忧民是国人的一种情结吧!
祖国的大好河山,从来就没有过她的魅力,一路走来分外妖娆。曹操观沧海曰:“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崔颢游黄鹤楼云:“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杜甫望岳难得的一次豪情壮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白居易游钱塘江闲情逸致地抛下一句“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刘禹锡一改“自古逢秋悲寂寥”的肃杀气氛,朗朗吟上“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祖国的河山波澜壮阔,又不失清新典雅,“淡妆浓抹总相宜”。虽然,我吟不出惊天地泣鬼神的诗句,但我愿用笔去记录,用心去感受,用灵魂去触摸。
“时暑不出门,亦无宾客至”,我“经书聊枕籍,瓜李漫浮沉”,你——《初中生必背古诗词50首》这个夏日与我相知相识,愿你永卧我怀,伴我左右,不离不弃!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3
爱,就像一朵绽放的茉莉花。它倾吐的是浓郁的芳香,纯洁而清新,它虽然没有蝴蝶花的绚丽,玫瑰的娇艳,秋菊的坚强,兰花的高雅,但它却有它本身独特的芳香,冰清玉洁。同学之爱;父母之爱;老师之爱……爱的茉莉开遍了整个世界,爱的花香令人沁人心脾!
《生命流泪的样子》里的主角盛欣怡,她是一个性格软弱,心底善良的小女孩。以前,她有一个幸福而美满的家庭。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盛欣怡的妈妈得了不治之症,这一场飞来的横祸,使十二岁的盛欣怡体会到了命的.残酷,爱的深刻含义。她明白母爱和父爱是无私的,她懂得了爱是生命的绽放。在她妈妈生病的时候,她二十四小时照顾这妈妈,妈妈一叫:“欣怡”盛欣怡就来到了她妈妈身边听命令。就在这每次的呼唤中,盛欣怡体会到了生命的残酷……读到了这里,我很佩服盛欣怡,因为她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使妈妈在危机关头的时候帮助了妈妈,让妈妈以为自己还有第二次生命。
有一次,盛欣怡正在学校的教室里面上课,突然,盛欣怡的班主任老师来到了教室叫盛欣怡收拾好书包她走,来到了教室外面,看见她的姑妈和姑丈在外面等着。来到了姑妈的面前,姑妈对欣怡说:“欣怡呀,你妈妈刚才去世了。”欣怡一听到了自己的妈妈“已经去世了”这一句话,马上说:“不可能的,我妈妈昨天还是很有精神的这么会去世了,一定是你们在开玩笑,快告诉我真实的情况。”盛欣怡一边说一边流眼泪。最后,她还是和姑妈一起去看她妈妈最后一面。就在这个时候,盛欣怡已经成长了,在悲痛中成长。她明白,妈妈的心愿,在苦难中成长才是真正的成长。盛欣怡在妈妈去世后变得坚强,她要让妈妈在天堂看见她成长的快乐。
妈妈对我们的爱是无微不至的。安慰是爱、微笑是爱、鼓励是爱、连批评也是爱。可是在家里,我时常惹妈妈生气,当我读了《生命流泪的样子》这一本书后,我觉得妈妈批评我们,也是为我们好,因为妈妈不想我们学坏和学一些不该学的东西,所以才批评我们,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决定以后也不惹妈妈生气了,要对妈妈好一点,因为人们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云。”没有了父母,那就没有我们。我们是父母的希望。我们的成长的每一个脚印都饱含着父母的殷切期望。
生命是一条小溪,来自雪山或地下涌泉,蜿蜒流淌于崇山峻岭、草原峡谷之中,欢叫着、跳跃着奔向蔚蓝色的大海;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将在也不能回来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身边的爱,有生命才有爱。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来说,特别亲切。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报到现在的《读者》、《意林》等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杂志,我都吸收了不少的营养。
初中的时候,我除了对故事书和启示类,感人类型的书感兴趣之外,其余一律不能接受,因为我认为,启示类的书能够冶炼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更加懂事,更加明白事理。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不断地提高。每每沉浸在书海之中,总会有太多的感慨。我喜欢读书的那种程度可以达到忘我的境界,然而闹出不少笑话。当我觉得无聊的时候,会拿几本书籍来读一读。这样子,“无聊”会在我不知不觉中悄悄地离我而去。
到了初中,《读者》便成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它,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老师,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一点头绪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脑子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书陪伴我走过了10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想象飞得更高的勇气,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充实我的人生。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
不同职业的人都从不同角度告诫我们,但终归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而朝气蓬勃的我们,也应“不负众望”。因为爱书,我便与书结下不解之缘。轻抚着完好的封面,你与书的故事,还回想过吗?
米黄色的灯光斜照在五颜六色的图书上,随意抽出一本,或单调,或艳丽。不曾数过数量,但书上也不曾落过尘灰。每日的睡前,我总细细思索伴梦的书为谁?看谁?《汤姆·索亚历险记》在床前端坐,《天蓝色的彼岸》在手中翻阅……
“田野里还是白雪皑皑,可是兔子却已经在下崽丁。小兔崽丁生下来眼睛就看得见,身上着厚厚的毛衣。它们来到这世上就会奔跑……”
我专心致志地阅览并思考着《森林报》中的一段,生动的故事让人目不转睛。“报纸”中的生灵栩栩如生,逼真动人,让我深深着迷。
报纸版面的封面更让人感兴趣,色彩童真的梅花鹿向生机勃勃的松林望去,透着春天的芳香气息和万物复苏的热闹。
“王妍,来吃饭哦!”我依然盯着一行字细细品味,心中却萌发了另一个想法:要是真的有哥伦布乐部就好了,那么,我一定会争取去的'机会。我回过神来,左右循视了一下,继续阅览。
“猎人白天出城,傍晚他已经在森林里了。苍茫无风的傍晚,下着毛毛细雨,天气暖和,中张网捕猎的好天气。”我继续往下品读,细细的雨丝在地板上弹起,落在书桌上,我却浑然不知。
只听见外面一阵嘈杂的说话声和碗筷碰撞声,过了一阵,又鸦雀无声,我皱皱眉,又慢慢松开,半趴在地毯上阅读。
门外飘来一阵饭菜香,我未去理会,而看向窗外,透明的玻璃上滴着几滴雨滴,细细一听,便听到楼下吵架声,嘻笑声和喇叭鸣放声。
我爬起身来,餐厅里没有人,客厅里也没有人,环顾四周,一碗盛好的饭,几个菜已清凉,凄凉地摆在桌,我顺手带来《森林报》,一边细嚼慢咽地吃着饭菜,一边不时瞄向书本。
“蛇不会像蜜蜂和黄蜂那样蜇人,把蛇分叉的舌头当做像蜂一样的毒针是不对的,蛇的毒液在牙齿里。”读完最后一个字,《森林报》告以读完。
我像是有预感似地回回头,妈妈从我手中一把把书抢了过去,并指指米饭,怒气虽然内并不明显,但时隐时现,我知道了,今天又要被教育一顿了。这不,妈妈滔滔不绝地讲起看书的好处,和我做法的不对……
我一边听着,一边又回想着书中的内容,轻轻在书的封面上拍两下,莫名其妙地笑了。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
从小到大,我与书的故事那是数不胜数。我看过很多种类的书,诗词、散文、小说、童话……它们是我的良师,是我的益友。在我失败时给我以安慰,在我彷徨时给我以指引。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断探寻、不断感悟的故事……。
初识它,是在同学们不厌其烦的推荐中。起初我并不曾太在意,可是在我翻开第一页时,我便开始庆幸:幸好我没有将它拒于心房外,幸好我没有错过这本好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盗墓笔记》。
故事由吴邪收到一卷战国帛书开始。这个古董店的小老板因此结识了张起灵、王胖子、解语臣以及黑瞎子等人,在数次与死神的擦肩而过中,他们渐渐由陌生人变成了生死之交……我人在书外,可灵魂却跟随他们一起,悲喜交加。
从七星鲁王宫到云顶天宫,再到蛇沼鬼城,最后到张家古楼,“铁三角”终究分散。胖子留在了巴乃;吴邪回到了杭州,继续做他的小老板;而小哥,则进入了青铜门,守护着世界的终极……曾经的挚友,如今天各一方,再难相见。
静静地合上书,我的身体依旧端坐书桌前,我的灵魂始终流连书页间。他们鲜活的面容在眼前浮现,他们已不再是虚构的人物,他们有血有肉,有爱有恨。哪怕我终其一生也无法看到他们出现在我面前,可我知道,他们在我心里,永不褪色。
高尔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谈话。《盗墓笔记》教会我的`,不是什么英勇献身,而是友谊,以及认定了的目标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的信念。他们都是普通人,可是对友谊的看重以及坚定的信念让无数人为之感动,就像吴邪,哪怕自己身处阴谋的漩涡,却依旧坚定地探求着真相。
所以才会有人说:“我爱的不是那个面瘫的小哥,而是那个背负着沉重命运却依旧前行的张起灵;我爱的不是那个爱炸毛的天真,而是那个身处迷局依旧探寻真相的吴邪;我爱的不是那个傲娇女王的小花儿,而是面对刀光剑影却依旧含笑以待的解雨臣;我爱的不是那个总是一脸痞笑的黑瞎子,而是那个永远沉稳冷静玩世不恭的黑眼镜。”他们因了一个信念聚集一起,他们为了探索真相而不惜生命。他们存在于心里,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坚强。
这,便是我与书的故事。那么,你的呢?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
小时候,我爱看书,因为我十分赞同“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而且多读书可以增长知识,扩宽见闻,让我的世界丰富来。
小时候我爱看《淘气包马小跳》,而且看的很快。妈妈给我买一本《淘气包马小跳》,往往一天不到就会被我“啃”完了,并且“啃”的一丁点儿都不剩,所有的细节我都会记得清清楚楚。虽然往后也可能忘记,但是如果要我讲给朋友们听,我也会讲得十分详细,这也是我的一大乐趣。所以,妈妈每次有事的时候,没空搭理我。她就把我往“三味书屋”里一扔,然后放心的去办她自己的事。
三味书屋,是我们镇上最大的书店。可不是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哦。这是我最快乐的天地。在这里,大到中华上下五千年,小到虫鱼鸟兽,花草树木,都能呈现在我的眼里、心里,让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每当我走进书屋,我便成了一只“贪吃蛇”,拿起自己喜欢的书,把书里的内容全部都“啃”进肚子里,一“啃”就是一整天。我零花钱有限,往往只看不买。书店老板是个亲切和善的大姐姐,总是笑眯眯的,从不说我。于是,我便厚着脸皮常常“光顾”。
我和书还有一些有趣的小故事呢!有一次我借到一本《笑猫日记》,看到那笑猫的小女儿“小可怜”没能活过冬天,凄惨地夭折了,我不禁伤心落泪,完全不顾旁边同学一脸茫然,还以为哪里惹到我了;当读到笑猫的老朋友球球老鼠,古灵精怪,各种搞笑,又让我忍俊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就在我完全融入这本书的时候,彷佛那画面就在我眼前发生,我睁大了眼睛,低着头,完全不理会周围。可就在这时,我的耳朵突然一阵疼痛,我抬起头来一看,原来是妈妈正在揪我的耳朵,大声叫我:“敢默涵,吃饭啦!”我吐吐舌头,赶紧从地上爬起来,依依不舍地合上书。看来,看书也是不能太上瘾的,不然可就要吃亏了。可我,倒是愿意吃这个亏。
我爱看书,这是我快乐的来源,也是我动力的源泉。每当我觉得学习枯燥乏味,难以坚持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书上的一句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一直激励着我,坚持不懈地从书中找到光明。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
记忆无色无味,无影无形,却是人们的精神支柱。每个人有几段特别的记忆。我将记忆解封,取出一些令我怀念的往事细细品味……
还没上小学,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与书的故事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当时,家里订了报纸,小小的我对这些黑白颜色的纸张特别感兴趣。每当头发花白的外公戴上老花镜开始阅读今天的报纸时,我就赶紧走上前,向外公伸出那双白白胖胖的小手,并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外公总是笑笑,让我坐在沙发上,教我读报纸。每日一份报纸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也让我了解了时事。
进入小学后,我的阅读就不局限于报纸了,而是开始增加一些简单的故事。它是以期刊的方式发行,每天放学回家,做完简单的作业,浏览一下当天的报纸,我就搬来小凳子,趴在窗台上,等待老爸与我的故事书一起回家。长大了几岁,我就开始看一些少儿读物。那些童话故事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我的作文有很大帮助。四年级时,我的一篇写景的作文脱颖而出,老师对我大力赞扬,认为这篇作文已经达到了初一水平,这使我与书走得越来越近。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阅读的书籍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对阅读的热情倒是一点儿也没有减少。记得小学六年级的一个周末,我订购的一套新书到了。我一进门就立即放下书包,拆开包装,兴奋地取出一本书。摩挲着烫金的封面,我开始遨游于故事之中,与主人公一起体验人生。一页又一页,我的手指竟微微有些抽搐。妈妈做了可口的晚餐,呼唤我:“儿子,晚饭做好了,快来吃吧!”我不予理会。妈妈呼唤多次无果,就快步走过来,“嗒嗒”的脚步声分外刺耳,却丝毫没有打扰到我。直到妈妈一把抓住我的耳朵,我感觉生疼生疼的,才被迫离开书的`世界,走去吃饭。这,也使我记忆犹新。
进入初中,生活的快节奏使我不得不放下书本,去学习其他东西。我与书也渐行渐远。现代社会,电子阅读已部分取代了纸质阅读。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步履匆匆的“低头族”,我不禁叹道:科学技术的发展能使我们的生活便利,但是不是也让我们的生活少了一些朴实?我,还是喜欢书本。闲暇时光,泡一杯奶茶,捧一本好书,品味纸香、墨香、茶香、奶香,品味生活的馥郁醇香,品味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9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前,我对这句名言百思不得其解,书和阶梯有什么关系?它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现在,我对这句名言深有体会,它已深深印在我的心里。
我或许没有一些同学那么早就开始自己独自阅读,甚至上了三年级还是很慢很慢地读,一句话至少要读五六遍才能初步理解。可是我却酷爱听妈妈讲故事,虽然有时也听不太明白,但是我的心灵仿佛与书籍相通似的,总可以细细感受到每个人物的情感,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那时的我还以为自己有魔法呢!
两岁时,我家旁边有一所小学,我时常摇头晃脑地站在围栏边听他们朗朗的读书声,这种声音抑扬顿挫而又不失少年志气,它们灌输到了我的全身,使我懵懂又兴奋。
“这个字念‘人’,那个字念‘天’……”每次看到文字,妈妈总是不失时机的教我念。还告诉我,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那个东西叫什么名字。这下我可犯糊涂了,“名字”是什么意思?妈妈告诉我,名字就是人或事物的称谓。从此,我又多了一本属于我的书——《新华字典》。所以,从我二岁起我便会认自己的名字了:李妍槿。
三岁时,妈妈带我来到了一个无比“繁华”的地方——图书馆。这里,聚集着一群爱学习的人,他们或是在写作业,或是在查阅资料,每个人都安安静静,显现着自己的教养与素质。但我第一眼看到的不是人,而是一本本五颜六色的书籍,它们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我开心地手舞足蹈,踉踉跄跄地跑过去,这一刻加深了我与书之间的友谊。
我在父母的呵护下渐渐长大,在书籍的`陪伴下渐渐懂事,原先空空如也的书架如今都“超载”了。在《爱的教育》中,我见到了人间温暖的真情;在《小兵张嘎》中,我看到了中国少年的英勇与智慧;在《红楼梦》中,我读到了封建末年的人间百态和当时社会的黑暗腐败……这些好书时刻提醒着我,轻柔地安抚着我小小的心灵,浇灌着我的大脑,让我的生活乐趣无比。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能让人不断进步;书是朋友,能陪伴我们的一生。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书。年幼时在乡下,没事干就喜欢读哥哥姐姐用过的课本。相对于文字而言,我更喜欢看书里的插图,通过想象让插图里的人物“活”起来。通常一张图一看就是半天,基本都神游到自己的想象世界里去了。
再大一点,搬到了城里。我也摆脱了没书读的日子,五彩缤纷的城市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书店与图书馆。因为图书馆离家较远,所以我的'阅读基本上是在书店里。一有时间我就让母亲带我去书店看书,她是最支持我不过了,于是书店里经常都有我们母子相携读书的场景。跟母亲一起读书的场景回想起来至今仍感觉充满温暖的气息,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之一。不过稍有不足的是,跟母亲在一起她只允许我读经典名著,而当时正值十一二岁的我是好奇心水涨船高之际,哪有心思看那些枯燥无味的名著,但迫于一旁“盯梢”的母亲,我还是硬着头皮看了不少书。以至于在学校用积累的这些知识常常博得同学的惊叹和老师的表扬。
另一段与书有关的经历就在我上初中之后了,我已经完全可以自己去书店、图书馆。虽然图书馆有更好的阅读环境,但我还是喜欢去书店读书。这当然不是因为距离远近的问题,而是图书馆的书大多陈旧不能满足我对新颖事物的好奇心。于是我只要有空闲时间或者固定在每周末都会到书店转转。
书店的规矩很多,比如不能坐下看书,也不能蹲下看,不能把这本书拿到别处看,凡此种种,不计其数。因此我每次看书都仿佛受大刑一般,一本书读下来眼冒金星头轻脑重。我当然也想过“点子”,比如趁售货员不注意悄悄把书拿到没人的地方坐下看,但不管我走到哪里总能被她找到,然后就斥责我站起来读,再翻看我的书发现不是旁边书架上的,便又把我发落会原地了。我要看她的书便只好乖乖服从她的命令,就这样反反复复许多次,以至于我在睡梦中都常臆想着拥有一家自己的书店能够随心所欲在里面看书。
日后,读到台湾作家林海音的《窃读记》,我的嘴角不禁笑裂开了,文中小英子的“窃读”经历与我很相似啊,我们都是一样的宁可现实中无处可栖,也要心灵在书籍中来一次愉悦的旅行。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1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我每一天都要看书,书既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又是我的一位好老师。
当我看到书的第一页起,我就被书的智慧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我的眼中,书是一个有蜜的面包,一个藏着宝库的山洞,一个能吸引人的好玩的游戏,把我带领到知识的森林。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国孩子最想畅游的世界100奇观》,拿着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一有空,就用卫生纸对着这本书左擦擦,右擦擦,生怕那里有一层灰,弄脏了我的书。星期日时,就一口气看了这本书的一半。
自从看了这本书中,我就仿佛来到了世界各地的美不胜收的大自然的奇景中。
有茫茫沧海,巍巍高山,浩浩流水,青青草原……大自然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是那么美丽动人。虽然我从没有亲身去见过,但有了书这个良师益友,我却常常陶醉在书中,如同身临其境。
从地球之巅的珠穆朗玛峰到世界最深的峡谷——雅鲁藏布江大峡谷;从银练飞舞的尼雅加拉瀑布到号称“南关地中海”的亚马孙河……。无一不是大自然震撼人心的杰作!
啊,我的心醉了,人也醉了,醉在这书中,醉在这书中的文字里……
可过了一段时间后,我的热情渐渐退却了,慢慢忘记了它。它也批上了自己的那层脏衣服——灰,睡在了我书柜的最上层。它就这样安安静静地躺着,我们之间再无联系。
妈妈看见了,就把我叫到她面前,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娟,读书不仅能开阔自己的视野,也是一种心灵的慰藉,更始一种精神上的.愉悦。读一本好书或好的文章,就像看到了一幅名画,听到了一首,尝到一碟美味佳肴。可是书籍也要爱护好呀,你不是学过‘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吗?你想想看,你该怎么做?”
听完妈妈的一席话,我顿时恍然大悟。急忙跑到书柜前,拍拍那本书——《中国孩子最想最想畅游的100自然奇观》上的灰,如饥似渴地把剩下的看完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再也不对书籍那么‘一冷一热’的了。而是时而翻出来看看,陶治自己的情操。
书陪伴我走过了11年的岁月,它似一阕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至终地陪伴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插上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都不回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2
我与书有很多的故事,等我一一讲给你们听吧!
说来真是有缘,我是从小就不爱看书的人。买回来的书我很少看,但是我却是一个特别愿意买书的人,每当学校要给我们推荐书的时候,我都特别愿意订,但是每次买回来我都很少看,所以因此没少被骂,我估计我现在的书都有两大箱子了。就因我看书看得少,我也可吃亏了。你看我就因为不经常看作文书,所以我的作文很差劲。因为为不看书,所以课外事物了解的少也知道的少。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高大的山峰,知识是永远也学不完的,书是永远也主读不完的,天下没有笨的人,只有不愿意学的人。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并且要爱护书。
我是一个从来不知道爱护书的人,以为书只是我们学习的工具,它是陪伴我们学习的好伙伴,现在我知道爱护书了,可是有了弟弟之后,他经常撕坏我的书,所以我经常和他发脾气,但是我妈妈总护着他,经常说:“撕了就撕了吧。”以前妈妈总教导我要爱护书,书是我们学习的好伙伴,为什么现在妈妈变了呢?
通过这几个小故事我明白了,我与书发生的故事是很多的,但是我却不经常留意,书是我的好伙伴,而我与书的故事也很多。
书是知识的海洋,它所有的知识我们是读不完的。所以我们要经赏读书。
读书是美丽的。美丽不仅在于听书倾诉,与书交流,让书答疑解难,美丽在于灯光亲吻书页时的脉脉温情,风吹拂书页时的沙沙声晌,人读书页时心无旁骛安宁。
我们从中外名著中懂得人生的义,做人的道理,从寓言中学习做人的`智慧;从唐诗中领略祖国壮美的山河,博大精深的文学历史;从散文小说中感受生活的绚丽多彩……
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书能引导我们与最优秀的人为伍,使我们置身历代伟人巨匠之间,如闻其声,如观其行,如见其人,使我们同他们情感交触悲喜与共。
皮日休曾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读书恰似溪间潺潺的流水,犹如天上散淡的白云,无羁无绊,闲适飘逸。读书不在是漂泊者饥渴时的一杯水,也不是夜行人黑暗中的一盏灯,它是家夫收获后,在金色田野中的愉悦,是一家人在斜阳中共进晚餐的温馨。
徜徉于书的海洋中,让书香陪伴我们度过每一天!是一生最大的幸福。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3
依偎在书房温馨的一隅读书,是我从小到大最爱的事。
总是于黄昏时分坐在那儿,很安静。偶尔听到外面“沙——沙——”的一阵响,循声向窗外探去,是那身披羽衣,头戴金冠的合欢在摇曳。她轻轻地上下舞动着手臂,向着远方的西天挥手作别,与夕阳恋恋不舍地互道珍重。天上,流云缓缓地飘向霞的方向,不回头。阳光被碾成细碎的粉末,穿过云层的缝隙扬在风中,打着旋,飘进窗棂,落到头发上,落到肩头上,落在膝间的书上——整个世界都是金色的画卷了。
书是这幅印象画卷中最浓墨重彩的特写,毫无疑义。
书房的每个角落都有一股淡淡的油墨香气。我极其喜爱油墨香,“闻书香”是我自幼就极爱干的一件种事儿。新买的书,新发的书,新借的书,都急忙抱回家去。进了书房,静静地捧起一本书,郑重地翻开,把鼻尖凑到书页间,深深地一嗅,那熟悉的馨香钻进鼻子,香了鼻翼,也浸润了心。旧书的香味会淡些,但并无妨碍,因为旧书有着不一样的韵味,纸的清香里混杂着一些时间的味道,似乎有一种别样的芬芳。经常傻傻地将一本本书捧过来闻,长此以往,竟也觉得书与书之间的香气也是不同。闻多了,经常可以闭着眼,单凭闻,就能分辨出来手中的`是什么书了。
和这书香气最搭的不只是温暖明亮的灯光,自然还有一盏宁神的茶。茶香随着雾气缭绕着,似也消逝在书中那无边的意境里。它飘进桃源深处,升腾在边城的水边,融进塞外的孤烟,氤氲在江南的柳雾中,恍惚间便成了天边的虹。这股清幽的意境时刻牵着我的心,心随之搏动。一页,又一页,再一页,沉醉在故事和美景间,忘了时间,忘了身在何处。
有时倦了,不觉间就抱着书睡着了。书躺在怀里,把身子捂得暖洋洋的,冬天也能沁出汗来。那阵香气复又钻进脑海,钻入梦境,给梦镀上宁静的光。
晚间,天边挂着一轮皎月。如水的银光映在合欢花粉嫩的花朵上,将她染成银白。
灯光是暖的,书是暖的,心自然也是暖的。悄悄地,月光也暖起来,温婉地缠绕在书页和指尖。
月光化成银色的墨汁,渲染着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4
静悄悄读书时间,田合发神神秘秘的把他那本儿《马小跳》在我眼前一晃,我顿时精神抖擞。啊,要知道《马小跳》这本书可是我的最爱呀,于是我软磨硬泡加物质贿赂,终于把《马小跳》借到手了。
回到家里,我就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为了刷她的存在感,屁颠屁颠的给我送来了一杯茶,也好,老姐我这会儿恰好口渴了,就勉为其难的喝了吧。谁知道我刚打开杯盖,原来杯盖里面还存有水,水一下子洒在《马小跳》身上了,我大惊失色,妹妹也吓得六神无主,随手拿起桌面一个脏毛巾就擦书上的水,结果呢,水系擦掉了,不过顺带把书页也给我擦烂了。
“这可怎么办呀,这书是我借同学家的!”我声嘶力竭地朝妹妹吼道。妹妹低着头,两手不自觉地搓着衣角,可怜兮兮的说道:“姐姐,我不是故意的。”是呀,她确实不是故意的,事已至此,再埋怨她也没用。我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书本,看能不能想办法给它修复好,但是有一行字已经被毛巾揉碎了,尸骨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看来修是修不好了,现在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就是不动声色地还给田合法,等他发现了,我死不认账就说不是自己弄烂的;要么就是重新给他买一本新的。
想来想去,我到底该用哪种方法呢?第一种方法是最省事不过,但也许从此我在同学们之间的信用全失去了。这样肯定不行呀,老师常给我们讲,一个人的诚信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这样不讲信用的话,下次同学们再也不会借给我东西了。想到这里,我决定用我的零花钱再去给他买一本新的《马小跳》。
第二天,当我把崭新的'《马小跳》还给田合法时,他满腹疑惑,“我昨天借给你的书根本不是这本啊?”他惊奇的看着我说道,我面带微笑地说:“你的那本书我给你弄烂了,所以陪了你一本新的。”田合发大大咧咧地说道:“其实不用了,那本书本来也就旧了,烂了就算了,没必要再陪我一本新的。”“收下吧,做人是要讲信用的,我给你弄坏了,就该负责任。”我坚持地顺道。田合法一边接过书本,一边说着:“你真是个讲信用的好同学。”
我与书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要讲诚信。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5
有人说:“书是一汪清泉,能使干涸枯竭的心重新恢复生机。”有人说:“书是一盏明灯,能使迷茫无措的灵魂重新找到前进的方向。”而我却觉得书是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在这里,没有金钱,没有烦重的工作,不分贫富贵贱,每一个都能畅所欲言,在这里,我们能上天,能入地,能回到过去一睹大唐盛世的繁华,也能去到回来享受快捷的高科技,这是一个美妙的世界,而我与它的故事,也是奇妙而美好的`。
初次见到它,还是三岁多时,那是平凡的一天,但我却得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小熊一家》,虽然它只是一本绘本,但对于年幼的我而言,却是无比神圣的,那时,我并不认识文字,并且也并不博学,我只会翻看绘本中的插图,尽管图片不多,却是我童年的珍宝。我至今还能记得那天的那个夜晚,我趴在床上,妈妈坐在床上给我故事,尽管那时的我只能听个半懂,却也很兴奋。
随着年齡的增长,我慢慢地能听懂妈妈所讲的故事了,由于妈妈是教师,所以我五岁就学习了拼音,五岁半就学会了查字典,在同齡人还在过家家、跳房子时,我就已经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我与笨狼一起帮笨笨猪减肥,和阿凡提一起智斗小心眼的地主,但我也不是不出去玩,只是相比于那些游戏,我更喜欢读书罢了。
渐渐地,我从一些小故事慢慢地向小说时军,我喜欢读杨红樱阿姨的书,妈妈便给我买了《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等,让我从那个只拼拼音的小女孩,成长成了能基本读完一本无注音的小说的小学生,而那时,我才六岁多。
从那一刻,我深深地明白了,我与书早已结下了不解之缘。
九岁时,我开始品鉴一些名家名作,例如《西游记》、《绿山墙的安妮》、《史记故事》等,使我不再仅遨游在国内文学的天空,而是看到了一个更大、更广、也更新奇的世界,通过阅读一部分书籍,我还了解到了一些国外的习俗和文化,使年仅九岁的我就能出口成章、滔滔不绝。
五年级那年寒假,我迷上了史学,于是我阅读了大量的史书,使我现在初中历史的学习格外轻松。
现在,我进入了初中,尽管学习任务再重,只要一有闲暇时间,我便会见见我的“老友”,我知道我以后的路还很长,它一定会继续指导我如何做人,如何处事,为我以后的人生道路奠定基础。
书啊书,你说我现在怎么就离不开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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