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6-04-20 07:33:57 偶像

偶像的作文实用[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偶像的作文实用[5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

  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

  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

  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

  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

  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

偶像的作文 篇2

  我的偶像

  每当我把自己融进那和谐的音乐声里时,我发现,我有一种自豪感——因为我有一个偶像,令人敬佩的偶像,令人感动的偶像,令人回味的偶像.他就是权志龙.

  他是国当红偶像实力组合BIGBANG的队长,也是韩国乐坛数一数二的Idol.拥有世界级Rap水平和出色的作词作曲才能.因准确把握时尚的天赋使他成为时尚潮流的领军人,其穿着、造型、表演总能引起轰动.个性风格独具,拥有很高的人气和影响力.

  虽然是队长,但给人的感觉却像老小,嫩嫩的脸上总挂着无忧无虑的微笑.在私底下,总是调皮的与成员们嬉戏.练习的时候志龙却会认真起来,严肃地督促队员们和自己尽量做好每一件事.虽然在志龙的身上随时可以看到自然而散发出来的HIP-POP风,他和TOP代表的是亚洲顶级RAP水准,仿佛HIP-POP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但是绝对找不到一般80后少年的`娇纵浮躁,这个男孩在任何时候都是谦虚礼貌平和的,尽管经过了太多的磨难也一直坚持下去.

  在BigBang的第一轮选拔中,志龙就确定为BigBang的正式成员,这全部都取决于他个人的才华.我们可以看到Bigbang大部分歌曲都由他亲自创作,并且好评如潮.让人不禁赞叹这小小的身体里仿佛蕴含着无尽的能量,永远带给人们无限惊喜.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人生.一幅幅画面出现在我眼前,或高兴,或悲伤,或快乐,或低落.不平凡的人生造就了这个有才华的人.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执着.无论人生怎样跌宕起伏,他的歌里,总是透着一种坚强.他追求着一种境界,无论前方是美景,是荒野,是小溪,是巨浪,是稻香,还是枯田,他都微笑的走过,坚强的面对,一如既往的只给后面的人留下背影.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精神.根本上,他能出名还是因为他的精神.他热爱着音乐,热爱着旋律,热爱着音符.他不在意别人的指点,戴着耳机,融进自己那个充满快乐的世界,用音符来诠释自己的热爱.他已不是一个歌手,他做好了每一件平凡的事,由此变得不平凡,他是一个英雄.他用他的声音感染着每一个人,他用他的声音传播者每一种信念,他用他的声音诠释着每一分热爱,还用他的声音展示着一个独特的英雄.他是一个真英雄!

  再把自己融进音乐中,发现自己身上又有了很多新东西.那是从志龙的歌中感悟到的人生和执着,还有那种无法命名的精神.

偶像的作文 篇3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偶像的作文 篇4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幽默风趣的笑话、优美动人的散文、情节曲折的故事、流传千古的名著……那一个不是我的最爱呢?因此,那些满腹经纶的大作家,都成了我的“小偶像”。我的大偶像又是谁呢?它既不是鲁迅、老舍这样的大文豪,也不是周杰伦这样的新一代明星,他的名字叫“佚名”。

  有一次,我向哥哥炫耀我的偶像。他听后,偷偷笑了两声说:“你的‘偶像’真不赖!有品位!”我傻乎乎的说:“那当然了,我的眼光很不错的!”从此以后,“佚名”在我心中的地位又上升了几层。

  哦!忘了介绍一下我的偶像了。爱看书的同学们一定知道,许多报纸、杂志上都有它的身影。鲁迅的作品多吧?多。老舍的作品多吧?多。但和佚名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啊!再来说说每个人的风格特点,鲁迅在于披露、讽刺旧社会的黑暗,而老舍呢,则是语言幽默、通俗,京味十足。“佚名”是属于全能型的,他的文章有的欢快热烈、有的凄凉悲惨,有的是描写景色的、有的是童话神话、有的是抒情散文、有的是优雅小诗……他是样样精通,篇篇文章都是精品。所以,小偶像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而佚名的地位却在疯狂的上涨。

  还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你偶像是谁啊?”我说:“你先说说看。”他说:“我的偶像是魏晨,你呢?”我心想:一点水平也没有。我回答他:“我的偶像是佚名。”他向我投来了疑惑的目光:“佚名?那个佚名啊?”我也惊讶的说:“你都不知道?就是经常发表文章的那个佚名啊!”他刚想说什么,上课铃响了。

  回家后,我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佚名”是什么意思,大作家的名字总有点含义的吧!于是我查了字典,当查到“佚”的时候,我惊呆了,“佚”只能组一个词,这个词就是“佚名”!我惊讶地看完了“佚名”这个词的意思,居然是指“名字失传”,就是说不知道作者的名字。原来我所崇拜的“佚名”是千千万万人神秘的代号,而不是一个人。

  再回想起当时哥哥诡异的笑容,同学疑惑的眼神,还有自己痴迷的样子……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也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能做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否则像我一样,闹出那么多的笑话。

偶像的作文 篇5

  偶像,对我而言,是激励人生前进的一束光,照亮了前方被憧憬着的道路。我的偶像是陈平(陈懋平),或是说三毛了,不管她是何人,是我的偶像便对矣。

  虽说三毛已去世,其精神,品格永驻我心中——对文学的热爱、对爱情的执着、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向往。这都是如此的可贵。我看过她写的文章,清新而不柔媚,幽默而有分寸,文笔极好,意境极高,哲理极深。这正是我寻找并酷爱着的。

  我爱她,爱她的品格。

  三毛是天真而带有一丝倔强的。她厌恶恶浊世风,去了撒哈拉沙漠,正应如此,她才成了我的偶像:如陶渊明一般的高尚品质!大沙漠赐予了她豪爽的性格,写出的文章如天仙不经意间遗忘在人间的瑰宝,给予我以清爽的感受,宛如在海水里濯过,然后面对这世间。我感谢她对我的心灵的救助,让我热爱生活。

  我爱她,爱她的心灵。

  三毛的心如一颗晶莹的露珠,一览无遗,你能看透她的内心是悲伤或是喜悦,你能看出她对某物是爱或是恨。不像众多口是心非的作家,她是如此纯真。她的心苦,荷西(三毛的丈夫)的死,娘家的悲伤不舍,丈夫家岳父母的咄咄逼人是她心酸万分,但她仍打起精神笑对世界。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我爱她,爱她的爱国精神。

  人们总以为三毛是卖国者,抛弃祖国去了非洲,只顾自己快活。其实不是,她在西班牙留学时一再地忍让同胞对自己的误解,为外国人侮辱中国的`行为而怒;也曾为同胞在外国的不讲文明而羞(她认为中国人代表了中国的精神);她放弃利益回国教学,为中国的文化发展作出贡献。由此可见,她真的是非常爱国的。

  受三毛影响,我的梦想便是成为一名作家,如三毛一般的作家。我希望我也能学着她,净化世人之心,使其不再蒙尘;弘扬中国文化精神,引导世界文化的主流,将人类文明牵引至最高潮。

  我觉得,三毛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作家而已,她代表了真诚、善良、天真、爱国等。上帝集了众多好品质与一个女子身上,想让她改变茫茫众生的品格、未来。但世事难料,她竟然就这么去了,带去了当时许多人的心,留下了数不尽的遗憾。

  三毛啊!你将陪伴着我,走过这人生的漫漫长路;我将用一生来证明文化的价值。

  三毛简介:

  三毛,原名陈懋(mào)平,汉族,浙江舟山人,1943年三月二十六日出生于重庆黄角桠。“懋”是族谱上属她那一辈分的排行,“平”是取之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父亲期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而给了这个孩子“和平” 的大使命。后来这个孩子开始学写字,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跳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后来把她弟弟们的“懋”字也都拿掉了。

  曾就读中国文化大学哲学系。肄业曾留学欧洲,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加纳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脍炙人口的作品。1981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1991年1月4日在医院去世,享年四十八岁。

  她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她的作品也在全球的华人社会广为流传,在大陆也有广大的读者,生平著作和译作十分丰富,共有二十四种。

  三毛英文名叫ECHO,三毛本是笔名,从三毛的《闹学记》序中只提及“三毛”二字中暗藏一个易经的卦(可能为乾卦—见《我的快乐天堂》哈尔滨出版社)。但又是什么玄机,就不得而知了。但三毛本人又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后拜为干爹);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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