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6-04-07 08:30:42 偶像

偶像的作文(汇编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偶像的作文(汇编4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殴殴殴殴,你是我的花朵”,收音机里面传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每次一听到这首曲子,我就忍不住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我的偶像伍佰,皮肤黝黑,身材高瘦,外表虽然没有像刘德华般的帅气,但是却多才多艺,每次看他拿起吉他自弹自唱,那种悠然自得又认真的模样,深深吸引了我的目光,果然 “认真的男人最有吸引力”。

  每次电视节目出现伍佰的时候,我都会用力的大叫,并且把遥控器藏起来,谁也不准跟我抢,我总是喜欢听他用那浑厚的.嗓音唱歌,“世界第一等”、“冲冲冲”是我最喜欢的歌曲,每次听他唱歌,不禁让我沉醉在他营造的世界,并且跟着哼唱,不知不觉还随着节奏跳起舞来。姐姐都快受不了了,直说我太疯狂。

  伍佰是个很喜欢唱歌的明星,每首歌曲都带给我许多不同的感受和欢乐,真希望有一天能够亲临现场,和他本人面对面,满足我对他的喜爱。

偶像的作文 篇2

  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偶像,或是当红明星,或是古代名人。而我的偶像呢,是王国维笔下的“北宋以来一人而已”的大才子,;是被当时无数人羡慕的,玉堂金马,轩车广厦,翩翩相府佳公子,也是被古今文坛无限惋惜的飘飘然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一位大男子。

  他就是——纳兰容若。也许更多人喜欢称呼他的名字,纳兰性德。但是,我觉得容若更符合他细腻、多感、阴柔、善良的性格。

  纳兰容若虽是贵府公子,可他偏偏喜欢结识贫寒至交。比如说,顾贞观。他是纳兰容若第一知己,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纳兰的友谊,大多数富贵的人多少都有点志得意满的做派,但有一类天性温良的人,如果他们生于贫贱,也许会沾染上一些世俗的东西,但如果他们生于富贵,却能保持住一份天真的赤子之心,纳兰容若就实属可贵了。

  1685年,纳兰容若就在那一年去世了,顾贞观带着他的小像回到故乡隐居,这一隐居就是30多年。此后朋友们也会有聚会,每到聚会上提到他,甚至有些人还会失声痛哭,这哭声是比文字更加有力的佐证,从这可以看出纳兰容若在朋友心目中是一个怎样的人。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究竟是谁值得纳兰容若这么悼念呢?

  纳兰容若20岁的时候娶了卢氏,卢氏是两广总督的女儿,文化修养很不错,和纳兰容若感情非常好。但是三年后卢氏难产,母子俱亡,这一打击对纳兰容若造成了很大的创伤。他忽忽如狂,将妻子的灵柩停放在双林禅院中,不时过去守着棺材陪临,直到一年多之后才在父亲的坚持下给妻子下了葬,他反复回忆反复咀嚼,写下了一首又一首回忆妻子的'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里有丧妻之痛,但又不仅仅是这样,纳兰容若更多的悲伤是无名的,是没有具体原有的,忧伤背后是对整个世界的厌倦。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也许只有他的好友顾贞观更懂得他那颗善感的晶莹碧透的琉璃心吧!

偶像的作文 篇3

  张杰,永远是我的榜样。

  那年夏天,一场选秀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无意间听说有一个曾是冠军的前来参赛,我还在笑一个冠军还来参加选秀时,而被他一次又一次的感动:让每个选手画幅画并附上寄语,然他画的是一幢小房,希望的是他们一家人能幸福的居住--他家原只有几十平米、他最想做的事是挣许多钱,很现实,只不过不是为了自己,仅希望父母安享晚年,此般孝顺、为了追逐他执着的音乐梦想,哪怕面对刻薄的媒体,交上无情的官司,也要站在舞台上用心歌唱…比赛的艰辛无人得知,他从未对父母和歌迷提过,他不想让他们操心,只留最好的一面。

  他在对梦想。对家庭等各方面都是我的榜样,且不仅是我一人的榜样。

  张杰,是我永远的偶像。

  自此,我便决定直接这个怀揣梦想的人。他青春年少,洒脱张扬;他沉默隐忍,孤傲倔强;他英俊潇洒,气宇不凡。他是寂寞古道的负剑少年在斩敌人的那一刻,嘴角漾起不易察觉的弧度,会在强者相逢时,眼神中透露出晶莹闪烁的`赤诚。他以高度可辩性的华丽嗓音,让我对她的音乐产生迷恋。不论实力或是气质甚至品质,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完美偶像。

  如果你下辈子还叫张杰,我任愿意做那璀璨星空里的一颗无名的恒星!

偶像的作文 篇4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轻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却不为世人所识,投奔越国后,帮助越王勾践灭掉吴国,留下一世英名,弃官从商依然获得巨大成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范蠡。

  崇拜他是因为他能为了志向忍辱负重,事业成功后不居功自傲。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劝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吴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灭吴雪耻,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他用自己的雄才大略,帮助越王勾践成就一番霸业,使一个国家的命运从此改变。可谓功高盖世,但他不居功自傲,“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隐姓埋名、泛舟五湖。留下了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尽了当时社会制度的缺憾。功成名就后弃官经商,开创另一番成功,成为了名震四方的商人。

  范蠡离开越国后,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想请他来齐国做官,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成为我国儒商之鼻祖。

  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受到一国之君的肯定,白手起家,再次靠经商成就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这样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作经商的楷模吗?这也是他令我崇拜的一个原因。

  崇拜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放在何处都会发光。范蠡以自己的才干和谋略,建功立业,叱咤商海,就像一块金子,处处发出熠熠光芒。在越国,他受越王勾践器用;在齐国,他受齐王的赏识;在陶时,他成为了财神。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自己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自己会有出头的机会,不要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不要总感叹“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因为只要是一块金子,即使埋没在沙漠中,也会放射出无限的光芒来证明自己,照亮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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