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养狗的作文9篇(精选)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狗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狗的作文 篇1
我家养着一条小狗,它的名字叫“黑虎”。它是德国牧羊犬。它眼睛的上方有两块浅棕色的毛,后背乌黑发亮,腿是浅黄色的;它的眼睛非常大,闪着v幽幽的光;它的腿粗壮有力,跑起来,谁都赶不上。
它刚到我家时才一个月大,可已经学会了淘气,在屋里上蹿下跳,跑来跑去。
它很贪玩,每天散步时从5楼下到小花园,它可以一直保持冲刺的速度,到了那,它跳呀,叫呀,和别的.狗一起疯啊。。。。。。
它现在依旧很淘气,很爱啃东西,只要是它能咬动的,都会被它咽下肚,见它这么爱咬东西,我便找了块木头给它,结果一个星期的时间,它愣是把这块木头啃光了。
有一次,妈妈在屋里给我辅导数学题,顺手把手机放到客厅的沙发靠背上,突然,我们听到客厅传来“咚咚”的声音,接着就是“嘎吱,嘎吱”的声音,我们也没在意。过了一会儿,到客厅一看,才发现“黑虎”上了沙发,把手机叼到窝里,“嘎吱,嘎吱”咬的正起劲,它看到了我们,便慌慌张张地跑到沙发底下。我们一看它已经把手机套吃了一大半,手机外壳也被它咬了两个洞,妈妈生气地打了它几下,它怕极了,不敢逃也不敢躲,没被大一下便抽搐一下,头底得都快藏到胸口去了。从此以后,它除了咬给它的木头块,别的东西它再也不敢乱咬了。
这就是我家的“黑虎”,一只淘气,贪玩又懂事的小狗。
养狗的作文 篇2
我和亲爱的狗狗在夕阳的余晖中共同迈出脚步。
——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妈妈,我和家里的狗狗最相亲爱。我想不到竟然三年之久了,连见到它的那天,我都没有忘记。
仔仔,一身浅棕色的卷毛,体型微胖,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珠。
“死狗,快滚进去!”真是作业太多,今天十分不爽,可骂完它,心里的怒火发了出来,自己也不生气了,是的,狗也没什么错,但挨了一顿骂。反正它什么也不懂,骂了它自己不生气了。等我心态渐渐平静下来,斜着身子看它,依旧“稳如泰山”的卧在那儿。正竖耳倾听刚才发生的一切,见它这副傻样,我自己却忍不住笑了,“死狗,过来!”它乖乖地踩着小碎步跑了过来,太搞笑了,养狗之乐即发泄之乐。
狗狗的卧室,就在我家的卫生间。一有机会,它就会从门缝里溜出来,悄悄地卧在门口的布垫上。只要有人回来,它就低下头,叼起垫子,大步流星的冲了出去,把垫子甩起来,像风扇一样卷起大风,真是太好玩了。
后来,我把同学不喝的.牛奶带回来喂它,它一见我拿着牛奶进来,便趴在我的腿上这儿闻闻、哪儿闻闻,还没倒完它就迫不及待的,把头凑过来使劲喝,发出弹舌头的声音。
喝完,带它出去遛,撒尿时要倒立,到现在练到不用人扶可以倒立着走好远,可全尿自己身上了!我气的踢它,可还没打到,它就一口气跑出好远,真是太可爱了!养狗之乐即相处自乐。
无论何时,外面一有动静它就会发出警报,以至于我们都烦它叫。每天回来,它总会用叫声欢迎你,一天的烦恼都烟消云散。
我和狗狗没有“你,它”之分,我们是永远相伴的好朋友,同样的蓝天白云,同样“扑通,扑通”的心。我们的心近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养狗的作文 篇3
关于伯伯养狗的说起动物,那就属小狗最可爱。说起小狗,那就不得不提我伯伯,他可是个名副其实的“狗迷”。他呀,养过三只小狗,一只狼狗,一只小白狗和一只狐狸狗。他与小狗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感情可好了。第一只小狼狗伯伯对它最好,因为那只狗刚断奶就抱来养了,整整养了4年之久。伯伯每天都带着小狗去散步,还特意买来小块的骨头让它咬。后来,伯伯拿它换了一只小白狗来养。有一次,小白狗在出去散步时,挣脱子逃走了。伯伯为了找到小狗连饭都顾不得吃了。后来又因为政府不让养狗,养狗必须打狂犬疫苗,伯伯只好忍痛割爱,把小狗卖了。但是伯伯终于忍不住又抱了一只小狐狸狗养。由于这只小狗乖巧可爱,伯伯对小狗疼爱有加,关心倍至。但经过几番折腾,阿姨对狗已经产生了厌烦的心态,有些反对伯伯养狗。伯伯却说:“狗会给家里添加乐趣的!”“这只狗很乖,不会吵的……”经过一番软磨硬泡,阿姨终于勉强同意了。伯伯帮小狗“理发”,给小狗拌牛肉饭吃,让“旁狗”看了都眼红。那一回,小狗得了感冒,伯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带着小狗看病、打针、吃药。在伯伯的悉心照料下,小狗的病日见好转。伯伯乐得笑呵呵。小狗也好像懂得什么似的.,冲着伯伯“汪汪”直叫,好像在说“谢谢”。可就在一年前,小狗“离奇失踪”了,怎么不见的至今还是个谜。
经过前几次的“沉痛教训”,伯伯不敢再养狗了,怕重现旧事,心里难过.哥哥姐姐们问他:“伯伯,干吗不养狗呀?小狗多可爱!”伯伯总是长叹一声:“唉,别提了!”
养狗的作文 篇4
我家的小狗名叫旺旺,它是一只胆小的狗,正是因为这样,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记得有一次,旺旺正在家里无所事事,便靠近沙发,往四周瞅了瞅,见没有人便跳上沙发。因为沙发太软,旺旺刚挣扎了几下,就陷入了“流沙阵”中。旺旺恼羞成怒,使用“疯狂乱抓”,可这招对沙发无济于事。旺旺停止了挣扎,向我发出“呜呜”的求救信号。我刚想抱起这个“胆小鬼”,突然,一堆衣服从天而降,旺旺刚出龙潭又入虎穴。旺旺化悲伤为力量,利用经常刨土的爪子钻出了“衣山”。刚出来的旺旺,马上扑进我的怀里,“呜呜”地叫着,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不幸。我望着那堆被撕毁的衣服,哭笑不得。
旺旺机灵的脑子和胆小的心理,造就了它强健的四腿。旺旺还专门“训练”过跑步呢!
那一天,我买回来一盆五彩缤纷的仙人掌。我一进门,旺旺就对我直摇它那短小的尾巴。旺旺见我的手里端着一盆仙人掌,十分好奇,向我叫了两声。我明白了它的意思,便把仙人掌放下来,在一旁看着。起初,旺旺对仙人掌摇了摇尾巴,表示友好,可仙人掌无动于衷。于是,旺旺走近仙人掌,碰了碰仙人掌。说时迟那时快,旺旺像触电似的.跳起来,慌忙跑到墙的后面。过了五秒,旺旺见没有动静,战战兢兢地探出了脑袋。仙人掌的颜色变得更鲜艳了,似乎在嘲笑旺旺。旺旺被激怒了,向仙人掌狂吠,做出了准备进攻的样子。我在一旁“添油加醋”,把仙人掌向前移动了一下。旺旺吓了一跳,又跑到墙后面再也不敢出来了,我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笑起来。这次“训练”使旺旺跑步更快了。
旺旺在我家引起了许多笑话,给我带来许多乐趣。更使我知道了要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我爱旺旺!
养狗的作文 篇5
说到我觉得最有趣的事,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养狗的经验。
第一次看到狗,是妈妈带我到宠物店时看到的,我本来只是看看而已,但是因为里面的狗实在太可爱了,所以我就选了一只最可爱的狗,请妈妈买回家。可是,妈妈说养狗要帮它洗澡、带它散步、喂它吃东西、带它打预防针……等事情,幸好我苦苦哀求,妈妈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把那只狗买下来。俗话说:“爱屋及乌”,妈妈这么疼我这一只“小犬”,也一定会喜欢我的狗狗!
回到家,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帮小狗取名字,经过我搜肠刮肚、精挑细选之后,我决定叫它“小乖”。小乖它个性温柔,又很听我的话,所以一直受到我的.宠爱。
自从有了小乖,我几乎和它形影不离,家里的生活也充满了趣味,爸妈不再只问我:“功课写了没?”、“考试看了没?”、“洗澡洗了没?”……,取而代之的是“狗喂了没?”、“要记得带它散步喔!”……,这样的“碎碎念”也叫我满心欢喜。
三年后的五月,小乖因为生病而死了,这件事情让我非常难过,有时我还会梦到小乖在我身边玩耍。可惜,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我总觉得我的眼眶湿湿红红的。
这一次的养狗经验,真是快乐无穷,不但增加了我的知识,也增加了我们家的天伦之乐,我更是见证了生命的奇迹。所以,我会珍惜自己的生命,让我的生命活得更精采、更有趣!
养狗的作文 篇6
“老妈,过来看看那本杂志上的小狗毛茸茸的,超可爱!老妈您就给我买一只嘛,好不好?”我恳求着,还以为老妈会同意呢。没想到老妈却说:“杂志上的小狗都是贵族血统,我们可养不起。”我又恳求道:“你这么有钱,花几个买狗的小钱也不至于会破产吧!”“买狗的.人一般都是会养狗的,我们又不会养狗,要是把小狗养死了可怎么办?”……
老妈的口才太好了,把我给说没辙了,只好认输,可是我还是特别喜欢养狗,老是幻想我和狗在一起玩耍的景象,就感觉很幸福,老妈看我这么渴望就说:“你问楼上的阿伯吧,他有经验,他说了算!”
阿伯家里有好几条狗,而且阿伯又这么喜欢狗,肯定会支持我的!去了他家,我赶忙缠着阿伯:“阿伯,你这么会养狗,那我问你我家适不适合养狗啊?”我超激动,就等着阿伯说适合养狗的那一句话了。没想到阿伯竟然说:“你们家实在不适合养狗,养狗很麻烦的,又要给狗洗澡,又要给狗喂食,狗拉出屎来又要清洁,再说你家装饰的这么豪华,被狗啃了很可惜的,你们这么忙,狗没人管会把你家搞得很乱的……”
听了阿伯一番话,我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不同意我养狗了,我只好先发弃,等我长大了,自己有能力的时候,再实现养狗的梦想。
养狗的作文 篇7
养一只小狗,其实挺快乐,挺有趣的。我的老家就养了一只活泼,可爱、敏捷毛绒绒的小白狗。它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叫贝贝。
“贝贝”全身雪白。那两颗大大的眼珠,看上去炯炯有神,像两颗明亮的大钻石,闪闪发光,那小而灵巧的鼻子,也是它最好的帮手,每次找吃的,都少不了它,“贝贝”还有两双敏捷的`小腿,别看它的样子毛绒绒的、胖乎乎的,其实它跑的比我快多了。
回老家的时候,你和“贝贝”玩会觉得很开心、高兴、不孤独,也不会觉得寂寞。
如果你要和“贝贝”玩飞标,“贝贝”会高兴得跳到房顶。每次,我拿着飞标,带着“贝贝”去宽广的草地上玩飞标,我丢出去,“贝贝”又很快地跑出去,然后跳起,咬住飞标,然后再跑回来。我再丢出去,它再跳起来咬住,跳回来。即使它没有咬住,也会从地上把飞标刁起来。你会觉得它很有趣,很有玩。
养狗会给你带来无限的乐趣。会让你开心,会让你高兴,也会让你露出会心的微笑。
养狗的作文 篇8
星期五,我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妈妈想养一只狗,妈妈问爸爸和我同不同意?不用说,我是万分支持,从小就想养狗的我,现在终于可以好好地体会一下养狗的乐趣了!
第二天一早,正在熟睡的.爸爸,被我和妈妈叫了起来,爸爸不耐烦地准备接着睡,结果被妈妈揪着耳朵拉了起来,并朝着爸爸的耳朵大叫,这下爸爸彻底没了睡意,只好开车载着我和妈妈去外婆家取狗。
到外婆家后,我朝狗窝望去,一眼就相中了那只全身灿黄,耳朵和爪子却是白色的小狗,那只小狗可活泼了,让我几次都没抓住它,还是爸爸有办法,给它扔了馍块,越扔越近,最后一把抓住它,把它带回了家。
到家后,我把它放在地上,它似乎有些害怕,吓得直叫唤,我过去想安抚它,它却找到了藏身之地——沙发底下,害得我只能趴在地上看它,却摸不到它。
几天后,它不再躲着我了,我也给它取名“逗逗”,因为它是在太逗了!逗逗讨厌洗澡,每次给它洗完,它就到处乱窜,我家地板是瓷砖的,结果它一跑就会呈一个大字形趴在那儿,我准备跑过去帮它擦干,它却毫不示弱,继续乱窜,直到它再次趴到地上,我才能把它抓住。
跟它熟了,我就会无缘无故的想捉弄它,比如:在给它喂饭时,我会把馍举得高高的,让它站起来,走一圈才给它吃。
不过,它那次却使得我非常担心,那天,我回到家到处找不到它,我还以为它跑出去了,就叫上妈妈一起寻找,最后还是伤心地回家了。晚上,我听见阳台有动静,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它把自己锁在阳台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逗逗”,它总是把无限的欢乐带给我,但也把担心和忧愁带给了我,这就是我养狗的乐趣。
养狗的作文 篇9
养狗对于我来说,未必不是一件伤心事。
家在乡村,自小在泥里打滚当作玩耍的我,喜欢养狗几乎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都是些土狗,来源也颇为轻易,似乎与到村口的路边采一朵野花那么简单。于是,至如今若要我说出一共养过多少只狗,却是记忆模糊了起来,因为狗的生命也似乎比路边的野花更轻贱,很容易的就夭折了,极为寻常。
然而,我却忘不掉那满含苦痛的黑眼睛,黯淡无力的看着我······,那是一只小黄狗。这只小狗大概来自我的姥姥家,一满月就抱回来了,初,白天还好,绒球似的在院里跑来跑去,很是活泼可爱,一到夜静,便照例的耐不住寂寞呜咽个没完,一连三天过后,这才算习惯了新家,安稳了下来。我那时大概刚读小学二年级,贪玩得很,每天回到家,先将书包扔到一边,逗小狗玩一会才肯去写作业。小狗刚断奶,不大会吃食,我便一口一口的嚼碎了馒头,放在手心里喂它,待它柔软的小舌头舔到我的掌心,痒痒的。再者,就是抱住它翻来覆去的把弄,而它也很温顺的由我任意摆出各种好玩的姿势,好玩极了!
待它稍微长大了一些,嗨!简直是俊气极了,身形清瘦,尤其耳朵居然不是如其他土狗那样软塌塌的垂下来,而是直直的的竖起,像两面骄傲的旗帜,随着各种外来的声响而灵活的转动着,简直跟电影里面威武的军犬一模一样。我喜欢得很,常与它一起赛跑,且很不仗义的先忽然跑动起来,然后再回头唤它“狗幺”,它便急追上来,脚步欢快,往往很快就追上来,绕着我的腿脚忽左忽右的紧随不舍,若不巧,便会绊倒了我,一起连它也被压在身下疼得惊叫起来。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安卧在我的脚边,写了几行字,便侧身歪头去瞅瞅它还在不在,有时用脚轻踢它一下,它便起身立在一边轻摇尾巴歪头莫名其妙的看我,瞧我半晌不理它了,又一声不响的斜靠在我的脚边躺下,它的毛发绒绒的,随着肚皮呼换气的起起伏伏,暖意也就源源不断的传递到我的脚背上。
就是这样一条经常伴我飞驰快乐着的狗,一起与我出演想象中的英雄故事的狗,我挚爱极了的狗,很快的在某一天也照例的夭折了。大概是吃了什么毒药的.缘故,它躺在院落的一角,抽搐个不停,嘴里冒出了白沫。我不相信它这样就会死去了,便蹲在一边轻轻的抚摸着它受冷一样颤抖着的小小身躯,一遍一遍的轻声唤“狗幺,----狗幺!······”它张大了眼睛,原本黑亮生动的眼睛却呈沉浊的颜色,无力抬起它的脖颈摇动它的尾巴来应和我了,只是用这一边的眼睛无望的看着我,也叫不出声了,仍然在呼呼的喘粗气,肚皮起伏不定,露出嶙峋的胸骨来,嘴角不断的冒出白沫。我也只好一声声的唤:“狗幺,------狗幺!·····”然而,它,我的好伙伴,还是死了。
我伤心极了,执拗着不肯将它抛入离村庄稍远的荒僻沟渠里去,那是与它一样大小一样厄运的同类的最终归宿地。我抱起它已经僵硬了的小小躯体,一个人到自家的田地里费力的挖起一个小坑,就此埋葬了它,为了表示郑重,还在它小小的坟头前,立下了小木板做的碑,歪歪扭扭的写下“小黄狗之墓”。是的,农家的狗,很少有名字,“狗幺”便几乎是所有狗的通用名字,幺是小的意思,也多少包含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喜爱之情,好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汉家人称它们为“狗儿子”。它们判断是不是主人唤自己,也不仅仅听名字,更重要的是听那熟悉的声线而已。-----我阴沉着小脸,严肃的干完这一切,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情愫,是不是?但也正是由此起,我对养狗便失去原有的热心了。爱有多真,伤有多深,这也许对一个小孩子来的有点早了吧!
未离家远出前,我父亲养的一条狗经常会赖在我的家不走,这让我的父亲很是愤怒,手持木棍撵了几次也没奏效。我的妻子却不满了,“咱大,根本不舍得喂狗,还说狗不回去看门了!”她直到如今还在为那狗儿抱不平。是的,农村人过日子向来以俭省为美德,做的饭也刚刚好是够人吃饱罢了,狗么,也就只好常常饿肚子了。而我的妻,一直都算不得“会过日子”的好娘们,大大咧咧的惯了,吃好吃坏,反正是连狗也不肯饿着。再则,虽然说是分家了各过各的日子,可每天都来来往往的也实在稠密,连狗也闹不清楚哪家才是真正的主人了。
这是一只纯黑色的狗,体型不大,却很威猛,这得益于它有一身浓密的毛发,耳朵也是尖尖的竖起的,咆哮起来,呲出雪亮的利齿格外的慑人。其实它并不会真的下嘴咬人,只是威吓警告而已。我一个人外出打工的时候,妻子自己带着一双小儿女独居在小院里,乡村农闲时最是空寂,想一想还有这么一条忠实威猛的狗在伴着她们于静夜里,心里实在也踏实了不少。
我一家既然都远去了,这狗自然也就归建到我父亲的家里了,一别有两年吧,我独自回了家,远远地便看见这黑狗卧在父亲的家门口,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一下蹦了起来,“汪汪”的大声咆哮起来。我轻轻的嘘出了哨音,它愣了一下,很快就欢快的摇起了尾巴,快跑上来迎接住我,亲热的在我左右蹦来跳去的伴我跨进了院门。我与父母在小院里聊天,黑狗就趴在不远处安卧着,我若扭头望它,它便也抬眼与我对视,轻轻的摇动蓬松的大尾巴,倒像一把扫帚将身后的砖地都扫得干干净净的。
可是我并不能在家久住,过了几天,便又悄然的离去了。有一年冬天,再回老家时,它还在,不过是又到了我的叔叔家里伴随我的老奶奶去了,因为我的父母帮我弟弟照看孩子已搬到了县城。这时的黑狗已很有些老态,毛发没有以前黑明油亮,也很消瘦的样子,这是很当然的一件事,我的老奶奶照顾自己也是勉强有余,更不舍得多费些饭菜喂它了,而农村也一直并不如城市那样能有许多垃圾可供觅食。它站在清冷的阳光地里,歪头凝视着我,轻轻的摇动着尾巴,我伸手摸它的脑袋,它便反过来温柔的添我的手。吃饭的时候,我将啃了几口的骨头,趁奶奶不注意,悄悄的扔给了它,它立刻扑了上去衔起,躲到院子的角落里贪婪的大嚼下去,似乎是被骨头噎住了,接连的发出了几声很大的声响,这才算努力的吞咽下去。看着它,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最后一次听见它的消息是前两年的一个深夜,忽然的接到老家打来的一个陌生电话号码,我很惊讶,对方却是一下叫出我的名字,然后才似乎不太好意思的告知我:“你家的狗咬住我家的孩子了,找不见你大的电话,就打你这了。”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问清孩子的伤势无大碍后,隐隐觉得我家黑狗的命运有些不妙。果然,不久之后,与父亲通电话,父亲说,那狗围绕着手拿食物的孩子转来转去,小孩子不高兴了狠狠的追打它,它急了眼便下嘴咬伤了那孩子。“没啥事!我领那孩子打过防疫针了。”父亲安慰我道。“狗哩?”我追问。“卖了。它咬人还管养哩?!------也老了,前些日子也不知道被谁把后腿给打断了,也就是不中了。”父亲淡淡的说道。
这是我最不情愿面对的结局了!听到后来,我几乎有些颓丧心灰下来。不想再聊下去,便草草的挂了电话。我很是黯然的呆坐了许久,默默无语。空有利齿为护主,难脱扒皮入油锅。狗的命,就该如此悲惨么?生被人欺,死入人腹,难道就是它们注定中的宿命么?! 都是这片土地上相依生存的生命,一份情,竟如此轻薄,连一张纸都不如!可怜!
也自此始,我面对别人眼热心爱的所谓大补之物:狗肉!总是觉得难以下箸,即便勉强的吃下一两块,也吃不出一点好滋味来,只好放下筷子看他人心满意足的大快朵颐了。
久在异乡,也算是为了安全起见吧,岳父从老相识处讨要来一只小狗,据说是德国黑背呢。可它刚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实在像极了一只大老鼠,不够可爱!照例的呜咽了三夜后,又格外的多哼哼唧唧了好几天,才算安生了下来。原本都不看好它,以为很难养活大的,却不料一直养到了现在,很威猛,咆哮声浑厚有力,吓得房东收房租都不敢进院了。虽然是一直生活在城乡的接壤处,我却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一直都用粗铁链锁住了它,只有每天傍晚才会换上一条长长的细链 ,带它到空旷的地方遛一遛,时间久了,它也养成了习惯,每到傍晚就开始不安分的吼叫呜咽起来,这是唤我呢!我也很识相,赶紧给它换链子,对急乎乎的它低声喝道:“老实点!灰灰”·····
出了院门,它几乎是一路急拽着我往前走,我却不得不眼光八路耳听八方的留意着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小孩子 ,每当要与他人撞面,便一边收紧链绳,一边招呼行人注意。他们也多半是有些惊怕的样子:“哎呀!这狗也太凶了,吓死个人了。不咬人吧?”“不咬!就是够吓人。”我一笑。
不过,说真的,有时候我还真的很是为它忧心:假设将来的某一天,我又因生活所迫,不能够再照顾它了,该如何呢?-----这是个很难逃脱的命题,在这片已经很熟悉了的土地上,我依然不过是个飘泊者,未来的事情,也的确难说。始乱而终弃,也不是我愿意面对的又一结局,所以,我才不肯接受那些挺可爱的流浪狗猫,因为自知无力照料它们许久,不能为,休相扰,这样也好。
唉!人类所谓文明的脚步也踉踉跄跄一路够久了,但上天最初在生命里刻下的野蛮烙印:弱肉强食!却还在我们的灵魂深处时时闪着冰冷的光,与脉搏里滚烫的血形成鲜明的反差,却一起的并存,一代代遗传下去,没个尽头。善良的,多情的,忠厚的,这些貌似鲜花一样的品质,虽会带来极大的愉悦,但只要是处于柔弱的地位,每逢厄运来临,往往总是最无力的。不好!-----也许只有无畏无情狡诈凶残的豺狼才能活的更超脱快意吧!
虽不信鬼神,也且默默祷祝:愿年年如今日,花好日日红。虽知是妄言,也且嘴角上翘,但作一声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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