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高中故事作文锦集十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故事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中故事作文 篇1
唐代刺史李翱,身居高位,心系佛门,尤爱参禅,多与禅师交往。他在湖南做官,听说澧州(今澧县一带)药山的住持和尚惟俨禅法造诣极高,便心生仰慕之情,特派人上山请禅师进城说法。然而屡次邀请,都被惟俨谢绝了。
这天,趁天气晴爽,李翱带着随从,亲自坐轿上山拜见惟俨。
药山禅院坐落在山腰,四周苍松环绕,十分幽静。禅师正在窗下看经,侍者进来报告:“太守来啦!”惟俨并不起身。
李翱径自走进法堂,禅师仍不抬头,继续看书。李翱不禁焦躁地说:“真是见面不如闻名!”
禅师放下经卷,微微一笑:“太守何苦贵耳贱目?”
李翺连忙行礼道歉,说明上山请教之意,并问:“什么是戒、定、慧?”(佛教三学,即戒律、禅定和智慧)
“山僧这里没有这些闲摆设。”禅师答道。
李翺听了,不由一怔。又问:“什么是禅法?”
惟俨用手指指空中,又指指案头。李翱更加糊涂。
禅师看着他,问:“领会了吗?”
“不。”李翺回答道。
“云在青天水在瓶。”(“瓶”指净瓶,僧家盛水器具)
李翱思索一番,有所体会,当即吟诗一首:
炼得身形似鹤形,
千株松下两函经。
我来问道无余说,
云在青天水在瓶。
然后向禅师行礼告辞,下山而归。
高中故事作文 篇2
叶子村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在叶子村里,没有什么事比生个男孩传宗接代更重要。在叶子村的旁边,有一个小树林,人们总喜欢把生下来的不要的女婴抛弃在这里。
刘老爹是叶子村里出名的怪人物。他一生无儿无女,倒是收养了三个女儿。这三个女儿,个个成材,都在省城找了份好工作。她们是叶子村唯一飞出这穷山沟的金凤凰。叶子村里的人对刘老爹在羡慕之余还有嫉妒,后悔当初没收养这三个被人抛弃的女婴。
其实,那时刘老爹还年轻,长得牛高马大,身强力壮,也很热心助人,哪家有什么粗重活儿,不用多说,一口气帮你做完便走人,也不待人家说谢谢。按理说,像刘老爹这样的人,应该有很多女孩看得上眼,可偏偏就是没有。为啥?太穷了。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还住着一间破得不成样子的小屋,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由几块木板搭成的床。这样的家境,有哪个女孩看得上眼?刘老爹也不着急,依然悠闲地过着日子,只是比以前勤快多了,拼命耕着那几亩田。
深秋的一天傍晚,刘老爹劳动回来,经过那片树林。树叶已经快落光了,树枝光秃秃的,偶尔还有几片枯黄的'落叶低低地打着旋。在一棵秃树下,一件破旧的蓝大衣显得分外耀眼。刘老爹走上前,看见了三张相同的沉睡的脸。这是三个被人遗弃的三胞胎。刘老爹呆呆地看了她们一阵,便把她们抱回去了。
村里的人知道了这件事,既是疑惑不解,又是幸灾乐祸,都在背后议论纷纷:“瞧他那个穷样,连自己也养不活,还要找三个累赘。”“就是嘛,看他以后怎么养活那三个女娃。”“养也是白替别人养啊,女儿长大了始终要稼人。”大家叹着气走了。
刘老爹不顾别人的议论,硬要把这三个女娃子养大。说也奇怪,在这样的环境里,这三个女娃子也能顺顺利利地长大。到了她们上学的年龄,刘老爹又把她们送到城里最好的学校读书。刘老爹拼命地干活,拼命地赚钱,每个月的费用省得不能再省,却每个月往城里跑。人们都说他得了光棍病。
许多年过去了,刘老爹的三个养女都考上了大学,并且毕业找了份令人羡慕的好工作。当这三姐妹开着小汽车回来接刘老爹时,全村轰动了,人们涌着去刘老爹家看小汽车。固执的刘老爹死活不肯进城,无奈,他的两个女儿给刘老爹留一些钱,回城了。事后,人们在背后议论:“我看哪,刘老爹的福气就是好,要不,怎么偏被他收养了三个凤凰?”有人故意吹嘘:“其实才不是哩,刘老爹会法术,他看透了这三胞胎是凤凰,才收养了她们。”人们信以为真。
又是深秋时节。一天,村里的瘸老二喜滋滋地从树林里抱出一个女婴,一拐一拐的走到刘老爹家,把女婴抱到刘老爹面前,兴奋的说:“你快帮我看看,这女娃将来是不是个凤凰?”刘老爹一愣,摇了摇头,没说话,走了。瘸老二也一愣,看了看女婴,自言自语:“我看也不像个凤凰。”便把女婴抱回了树林。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刘老爹又去把那女婴抱了回来。瘸老二知道了,气得那条残疾的腿直打抖,二话没说,拐着腿走到刘老爹家门口破口大骂,非要刘老爹把女婴还给他。刘老爹没法,只得让瘸老二抱走了女婴。哪知道第二天,这女婴的眼睛就瞎了,再也睁不开了。瘸老二气得要命,便带着女婴进了一趟城,回来便没了,问他,只是“嘿嘿”地笑着:“丢了!”
于是,树林里的弃婴就再也没人敢收养了。一个秋天过去,守林人埋了好多个冻死饿的弃婴。
秋天过后是冬天,冬天过后又是春天。刘老爹老了,很少在村里走动了,但他依然拼命干活、赚钱。
五年过去,刘老爹赚了不少钱,再加上他三个女儿每个都给他一些养老费。刘老爹把这些钱都锁在一个大木箱里。木箱里的钱越积越多。
终于有一天,刘老爹抱着木箱去找村长,要求建一座孤儿园,收养被抛弃的孤儿。当村长看到这些钱时,不禁愣了。他想不到一个穷老汉会有这么多钱。但他还是答应了,这对于一个穷山沟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
刘老爹满怀希望地在家等着。可是一个月过去了,没动静。刘老爹去催,村长派人回话,说村里正在找工人。二个月过去了,还是没动静。刘老爹再去催,村长派人回话,村里正在购置水泥、钢材准备建楼。……五个月过去了,还是没动静。村长说水泥钢材难买,很快便可以开工了。
可是,刘老爹没等到那一天。傍晚,刘老爹回家时,失足掉进了池塘。第二天,他的尸体才被发现。村里的人叹息着,准备给刘老爹下葬。下葬那天,他三个女儿回来了,哭得死来活去。村里的人也排着长长的队给刘老爹送葬,可是没见村长。
一个月后,村头开始动工了。可那建的不是孤儿园,而是村长的楼房。村长天天到城里去,吃喝嫖赌博不算,还带回了一个女人。没人敢跟他提起孤儿园的事。
半年后,村长的楼房建好了。可就在入住当晚,楼房起火了。一瞬间,所有的财富化为了灰烬,村长和他的女人也被烧死了。人们说,那是刘老爹寻仇来了。
村里的树林又落叶了,树林里的婴儿啼哭声天天不绝。那树叶片片飘落,似乎在向人们诉说着什么……
高中故事作文 篇3
Mitch是一个来自美国的老师。和他在一起学习,我的生活总是充满乐趣。每天早晨他来到学校一看见我,都会用震耳欲聋的声音大叫:“Morning,Dear(早安,亲爱的)。”一下子就把我的睡意吓跑了。
喜欢听他讲课。我们都厌倦了呆板的教学方式,而Mitch上课总给我们一种新奇感,他喜欢夸张地比画着各种滑稽的动作。为了让我们大胆的发音,他会疯狂地大叫,要我们学习狼嚎的样子。他说:“学语言是不需要笔记的,只有自己发疯般地吼出心中的畏惧,才能战胜那个胆怯的自己。”
有一次,我要去参加学校每周都举办的“英才麦克风”唱歌比赛。第一次登场,心里如小鹿乱撞。Mitch突然像雷公一样,大叫道:“Sophie(我的英文名字),加油!我也要去唱!”第一次,我从他的嘴里听到了中文。当我惊魂未定的时候,他却悄悄地告诉我,其实他也害怕冷场,害怕没有人给他鼓掌。我心想,这样大的人了,活了那么久,不就该老练点吗?那天,我比平常还大胆,唱出了更响亮的声音,赢得了喝彩。
Mitch教导我们,“做人要自信,要敢于认为全天下都掌控在你手上。这样某一天,当你回过头来看,世间的路不知不觉都已被你走遍了。”
他总有很多新奇的想法。圣诞节的时候,他喜欢把我们集合到一起分组做活动,让我们根据自己的'喜好去装饰教室,自行设计整个国际部的饮食、公益活动。在整个筹备圣诞节的活动中,我们不断地培养自己的能力。Mitch说,这不仅仅是个能推进活动的行为,更是一个可以锻炼自己的好机会。知识可以在课堂上学到,但能力更需要在实践中获得。我在去年的圣诞活动中,学会了怎么统计学生需要的糖果量,学会了如何与领导沟通。我这才明白Mitch的用心良苦。他不仅仅希望我们好好运用所学知识,更希望我们掌握人际交往的艺术、沟通的技巧。
Mitch曾说,他的妻子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英语也不好,但她在不断的练习中逐步得到了提升。因此,Mitch鼓励我们,“不要总认为自己的英语是Pool English(蹩脚的英语),只要你肯花时间练习,只要你肯下决心努力,每个单词都可以在你的练习中变得很好拿捏。你不能被英语单词套死,而应让英语紧紧被你抓住。只要你时常记得转换自己所想说的话,就像记得牛奶是milk、喝牛奶是drink milk,并大声说出来,总有一天你会发现,英语早已经牢牢粘住你,再也放不开了。”
跟Mitch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疯狂,很震撼,所以我陶醉在他的教学当中,并深深地把他的理念记在心里,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高中故事作文 篇4
谁不希望彩色的梦变为现实?自从音乐学院招生海报贴出的那一天起,陈伊玲的心底就荡起了层层涟漪。
陈伊玲从小就喜欢唱歌,从部队文工团转业回上海后,她成了一名工厂行政人员。几年的部队生活,培养了她积极向上、热心助人的品格。不管在工厂,还是里弄,人们都说,有事找陈伊玲准没错。但是,事情再多,陈伊玲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爱好。这一天,机会终于来了。
主持考试的是音乐学院的苏林教授,陈伊玲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他的名字,要是能成为他的学生,在专业上可以说是前途无量。
终于轮到陈伊玲了,她选的第一支歌曲是冼星海那支有名的《二月里来》,余音未尽,几位专家互相交换了一下眼光,那神情里,透着明显的肯定。按照规定,她还要唱一支外国歌曲。陈伊玲唱的.是意大利著名歌剧《蝴蝶夫人》中的咏叹调《有一个良辰佳日》,演唱完毕,连一向严格的苏教授也不住地点头,冷峻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以优异的成绩进人复试的陈伊玲,可以说是向音乐殿堂迈进了一条腿,不过,她仍然不敢大意,比初赛准备得更加充分,生怕会发生什么意外。没想到,意外真的来了。离复试还有两三天,一场台风袭击了这座城市,陈伊玲居住的里弄里一条电线短路引发火灾,许多邻居成了无家可归的灾民。
陈伊玲似乎忘记了复试的事情,一头扎在安置灾民的工作中,整整两个晚上没合眼,直到复试的那天早晨,才猛然记起复试的事,她暗暗说了声“糟糕”,不过,还是去参加了复试。
还是初试时的那两首歌,还是那个陈伊玲,可是,前后只相隔一个星期,陈伊玲在考场上的表现却判若两人。嗓子嘶哑,满脸倦容,毫无生气和表现力。看得出,苏教授等专家大失所望,甚至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陈伊玲想解释点什么,可是还是顿住了,她只是抱歉地对大家笑了笑,然后坦然地一转身,走了。她相信自己,也相信苏教授。
第二天一早,陈伊玲正忙着安置灾民,突然,弟弟老远地对她喊,音乐学院的苏教授来过了……
高中故事作文 篇5
我特别爱看书,爱得发狂,有空就看,上厕所,吃点心,包括做作业,特别是作文写了半截没有下文的时候。
四年级时,已经要求写日记了。有一天下午,老师要求写日记。回到家,我咬着笔杆子,不知道选啥题材,望着外面阴沉沉的天,听着隔壁房间里老钟敲了六下,又没别的作业可做,无聊透顶。向周围扫了一圈,一本我从未看过的书——《皮皮漫游中国旅行记》,好奇心驱使我翻开它,优美的文字,漂亮的图画,有趣的故事,太好看了。
我看得太入迷了,没听见外婆的脚步声。直到她发问:“作业做得怎么样了?”我一惊,书“哐”地掉在了地上,外婆在门外警惕地问:“什么东西掉了?”我撒了个谎:“是铅笔盒”没想到她还不死心,继续问:“那么该有东西从里面掉出来,我怎么没听见?”我急得冷汗稀里哗啦从脑门上流下来,最后定一下神说:“当然没有啦,那些东西都被固定好了。”“哦。”外婆总算走了。撒谎容易圆谎难,我也为书付出了代价。
没出一分钟,我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又穿梭在故事与知识中了。“当——”6点半到了,我的`灵魂从书中回到了我的躯壳中,旁边站着怒气冲冲的爸爸,他问道:“你是在看书还是在做作业?!”我一时语塞,不过马上镇定下来:“作业做完了看还不行吗?”爸爸一听,马上乐了:“好,好。不过做完了要收拾一下。还有,一会儿来吃晚饭吧。”
我还在为我的狡猾乐着呢,一个点子蹦了出来,就以这个故事写一篇日记吧。于是,《智闯检查关》新鲜出炉,还拿了个高分。
后来,我也意识到偷看书的“危害”了,可怎么也克制不住,因为我的生命已经和书钩在一起,不可能再脱开了。
高中故事作文 篇6
瞧,不远处的麦浪中有两个小女孩在追逐着。落日的黄昏,啼血如杜鹃般的天空,快逝去的阳光开始起舞、旋转,然后纷飞着消逝。小女孩们循着阳光离去的脚印在童年的跑道上飞驰,童年画卷里的一切都见证着这场友谊的山盟海誓。
那一个小女孩笑得灿烂极了!她叫麦麦,也许是因为名字的干扰,所以,让她没有原由的爱上家门前那一大片一大片的麦浪,她说,麦子的香就是她的气息。另一个小女孩总是站在阳光下,所以阳光总是笼罩着她的一切,那一头细茸茸的短发在金色下飞扬……而她就叫飞扬!扇动着她纯白的翅膀飞翔在一片湛蓝之下,梦幻得恍若透明,她们总在麦浪之间嬉戏着,看天空里云的变幻万千,呼吸空气里草尖的馨香。
一个最明媚的秋日里,阳光斜斜地射入房里,驱赶走阴暗的死寂,飞扬在麦麦的房外喊她,和男孩一样的声音吓了麦麦一大跳,她伏在窗边向飞扬投去诡异的笑,然后,抓起两个刚买的燕子风筝蹬蹬蹬地跑下楼去,一瞧见飞扬,麦麦就亮出藏在身后的风筝,眼睛直勾勾地勾向她,飞扬摸摸鼻子,笑了。然后,拍了一下麦麦的脑瓜,“偷”走了一只风筝,“飞扬”在前方,麦麦笑着追过去,两个小女孩竟拿着两只一模一样的燕子风筝追逐了整整一下午,而这段友谊也在那个下午被“山盟海逝”。也许时间在友情的面前,不再那样漫长了!而是流逝得飞快,不知不觉中,两个小女孩成长了,告别了万花筒一样的童年,走进了既有甜蜜也有苦涩的青春年华。
小学毕业后的那个夏天,她们各奔东西,虽然流着满面的泪,心中撕开了几个大大的黑洞,却也无能为力。就这样,她们山盟海逝过的友谊脆弱得如同梦幻中的泡泡,甜蜜过、闪耀着七彩光芒的梦儿,在一阵狂风的袭击下,灰飞烟灰。
之后,又是一个盛夏。阳光不正常地温暖,却让麦麦感到莫名的熟悉。她在和飞扬离别后的日子里,变得像一个机械,不会发现秀丽,不会体验爱。正当她低着头飞速的在人群中穿过的时候,猛地撞进了一个人怀里。她不得不抬头一瞥——看到那人面貌的那一刻,她被夺走了呼吸。那个人,竟然是'''飞扬!麦麦的心似乎一下子就停止了本就微弱的跳动,呆在原地,本有千言万语的她喉咙却象卡住了鱼刺,无法动弹。飞扬见到她,也愣了一下,但不久就缓和下来,只是丢给她一个淡淡的、又熟悉又陌生的笑。那一秒,似乎早已停止跳动的心却狠狠地疼了一下,让她在与飞扬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滴下泪珠……麦麦很傻,对吧!
其实,麦麦就是我。被友情伤害过的我。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我,幸福过、快乐过、满足过,在却伤痕累累的我。那一条深深的伤疤,永久都留在我的.心里,无法抹去。
但是,望见燕子风筝的那一刻,所有的伤都释然了,飞扬,你给我的幸福,我此刻最后懂了。我们的相离才能让我有时间去整理零落的回忆,才能让我把那些完美的回忆记得更加深刻。
懒懒的如同麦浪般的阳光,斜斜地射入房间,所有都被优柔的橙色所萦绕。麦麦在这一刻,突然觉得很幸福很幸福……
尽管这些幸福的琴音和这个故事的结局不够完美,但飞扬赠我的淡淡的笑和这个故事将是我心中的唯美!
高中故事作文 篇7
离开木子之后生活还得继续。
我开始厌倦现在的生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了留恋生活。我始终以为自己是孤独的。我听王菲,艳丽的嘴唇和一张并不美丽的脸却还惹人,还有空洞的声音,孤独至死的。
我会翻看存在手机里的老照片。整夜整夜的失眠。对着电脑屏幕直到眼睛开始发涩胀痛,可是还是闭不上。困意全然没有。只会起来不停的抽烟。还有窗外虫鸣的声音。
我不知道自己在恐惧什么还是颓败的表现。可是生活还得继续。
七月的津城潮湿闷热的厉害,也是晚上睡不着的原因。头顶的电扇呼呼的转着没有一点凉意。突然感觉有凉风吹过,仔细听是下雨的声音。我想这又会欢快了洼地里的青蛙。
我记得前一段时间去大悲寺。总是感觉自身有什么东西需要洗涤。一直拜到大雄宝殿。头顶的太阳晒得额头渗出的汗,一滴一滴随着膜拜滴落在石板上,瞬间蒸发。抬头看到面露微笑的菩萨。
我们始终不知道自己到底追求的是什么,灵魂深处也发不出半点能感觉有召唤的动力,只是不停地盲目的向前走。
一直没能明白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也无法诉诸于任何一种形式的情感在里面。
知道开始珍惜琐碎貌似毫不相干的事情。
我习惯停在一个地方看来回穿梭的行人,去想他们的动态。好让自己不那么空虚的思想再一次干涸。在快餐厅里要一杯咖啡,坐在大的落地窗户前,看整整一下午的行人。然后起身离开。
只有一些人一些事在感到孤独的时候才能真正感觉到它们的价值所在。似乎在慢慢习惯对物产生莫名的感情,对人的距离越发渐远。始终对美的东西紧抓着不放。像开在悬崖边上的一株百合,似乎一转身就会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你始终不知道结局的所在,也不会知道。仿佛轻轻探索就会触及内心深处的伤痛。
小时候捕过蜻蜓,捕过蝴蝶。那时候盘旋在水塘边的蜻蜓甚是好抓,把捕获的蜻蜓用一根洗的线拴住尾巴让它飞,似乎它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一样,直到它飞不起来,也是自己玩累了随手扔到马路上。最近看了一部电影,春夏秋冬又一春。把人生缩短为四季,电影是大片的空白,几乎没有什么台词。一个师傅带着一个小孩在一座四面环水的寺里,边上泊着一艘船。偶尔出去也是采药还有纳粮。
我喜欢那座孤城。还有里面所散发出的人生观。
我们都在不断地成长。
有一天我捕获一只蝴蝶,手指捏着它的'翅膀,我不知道什么是恐惧也看不出恐惧,当我把它放飞的那一刻,它在我手上留下的花粉一般的粉末,像是它的血。
一二年的初冬,我看到大海。如果你真的喜欢大海,就应该看看冬天时候它的样子。
我们始终是渺小的。
无论如何。我们要保持着敬畏之心。
对美的东西,对感情,回忆,伤痛,疾病,财富还是未来。不管那朵百合是极力的吸收阳光积极向上,还是会颓败不堪,于我们都是莫大的安慰。
投射进屋子的月光,照亮了半个灵魂,还有一半在黑暗里。我们都应该去相信并追随光明。
毕竟,生活不会那么轻易的淹没我们。
高中故事作文 篇8
也许是一行文字的串联,也许是一个拟声的感叹,简单的,却包含着不平凡,这就是故事,自己的,别人的,串联成一个个章回,成了岁月的一部分。
读一个故事,总希望有一个美丽的开始,它来自一生响亮的啼哭,如同天籁,这是故事的第一句,就已经牵动了我的心。它闪耀着光辉,温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那个叫做母亲的'女人和那个叫做父亲的男人,他们的目光为这个开头,润上了一层名叫温柔的颜色,带着微笑的甜美和泪水的清新,迎接生命的感动。就是这个故事,承载了无数希望与祝福,来到了我的生命中,以一个美丽的形式,引出未知的下一段。
读一个故事总希望有一个丰富的过程,有过波折,再迎接欢笑,才会有让人铭记于心的精彩。故事中开始出现不同的人物演出不同的情节,儿时后院捏过的泥巴人,幼儿园里结识的第一个伙伴,小学温柔的班主任,甚至是偶然停留在窗边的一只蝴蝶。在漫长的中篇里,不停地重复一个个离别与重逢,欢笑与泪水。它们化作一个个文字,映入这故事里,然后任由读着这故事的我,在泪眼模糊间反复地追溯回忆,直到那纸张都变得温润。
就如同一条川流不息的河流,日夜向前奔涌,却无法阻止河床上沉淀了泥沙,一层层地抬高,那里面藏着什么,没有人关注。只有在某一天无意中翻开,才发现,原来那是无可替代的宝藏。读着这个故事,从回忆中走来,再走向未知。
读一个故事,总期望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或许是一片海,或许是一道霞光,平静得让人期待;也许,在到达之前,还有无数的崎岖,但是,只要向着它,就能让人披荆斩棘,去追寻美好的结局。不要止步,便成了这个故事永恒的宗旨。
读这样一个故事,我的故事,它有一个美好的开端,一个丰富的过程,现在,它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它与我有着永不分割的牵挂,只希望有一天它迎来一个完美的结局。
高中故事作文 篇9
一天,阳光温柔地照耀着大地,丛林间一片鸟语花香,是绝对的好天气。可是5岁的小男孩"伢儿",心里却刮着凛冽的寒风。他牵着的两匹骆驼,仍旧昂首挺胸,丝毫没有觉察到危险的来临。
阿爸要卖骆驼了。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伢儿家养的一头公骆驼突然发威,"轰"的一声撞开了阿爸用竹子做的大门,扬长而去。阿爸为这事急了三天。这骆驼可是他家唯一的资产呀!阿爸吃,吃不香,睡,睡不稳。为失去骆驼痛心不已。
谁知,三天后,伢儿家的骆驼自己回来了。只见它神气活现地站在伢儿家的竹楼面前,后面跟着一头年轻美丽的羞答答的雌骆驼。阿爸开心极了,连喝三瓶白酒,醉成一团泥
伢儿自然高兴。开展览会似的把各种各样骆驼爱吃的食物摆在一对骆驼夫妻面前,手舞足蹈唱歌,似乎在为骆驼庆新婚。两只骆驼也非常高兴,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一边欣赏伢儿舞兮蹈兮。
驼庄是一个迷信色彩很浓的庄子,坐落在尕玛尔大草原和戈壁沙洲小山的交汇处。村子里光巫娘就有四五个。就在昨天,一个巫娘经过阿爸所住的竹楼,眼睛随便往里瞅了瞅,结果大惊失色-呼天抢地。正在火炭边抽旱烟的阿爸连忙跑过去问巫娘怎么了。只听巫娘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你看你的骆驼,周身绕着那么多黑色的'花纹,脖子下的那簇黑毛特别长,这可是大祸临头的凶兆啊!"阿爸听了,吓得跳了起来,断断续续地说:"那那那怎么办?要要不然,我枪崩了它的脑袋?"巫娘一听,正色道:"万万不可呀!必须卖掉或者送走!杀的话,灾难会永远在你这儿生根!"阿爸吓得跌坐在地上。让伢儿第二天一早就去牲口集市把骆驼卖掉。
第二天一早,伢儿牵着骆驼上路了,虽然伢儿不相信巫娘耸人听闻的话,但是阿爸铁岭如山,限定明天之内务必出手,否则就要挨一顿皮鞭。他扭头看了看被他拽着的公骆驼,这家伙还在高兴,以为伢儿和它出去溜腿呢!
牲口集市离伢儿家只有半里路,很快就到了。这是牲口集市人最多的时候。集市上,时常有一些专门给酒吧、饭店弄肉的"弄肉者":狗贩子、牛贩子、羊贩子近几个月甚至出现了"骆驼贩子"之类的杀动物不眨眼的人。他们从白天挨到傍晚,睁大眼睛四处张望着符合条件的"人"选。伢儿将一对骆驼带到牲口市场,选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此时此刻,他心里在犹疑。他固然不希望骆驼被卖掉,因为这聊天是他最好的朋友,甚至好救过他的命——又一次他在尕玛尔草原的森林里迷路了。深山老林,抬头望不见日卡曲雪峰的尖儿。伢儿虽心急如焚,但并不惊慌。森林里食物很充裕,随处可见白兔、松鼠等小动物。伢儿随身带着三四支箭,几天内不用担心饥荒。渴的问题就更不用说了——森林中到处是叮叮咚咚的小溪,随便在哪儿,渴了都能在5分钟之内找到甘甜的泉水。只要撑十天半月的,阿爸就会带着好多猎人和猎狗找到他的,而且伢儿是带着骆驼出来的,骆驼坏肚子,一路走一路拉稀屎,那臭味儿熏天,不愁嗅觉机敏的猎狗找不到他,所以伢儿认为回到村庄是必然的。
但一切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伢儿一天在树上发现了一些蛋黄果,要爬上树去采摘,可谁知才爬到一半,一脚踩空滑了下来,树干上小树枝折断处,在伢儿推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直流。过了一会儿,伢儿有种想睡觉的感觉,四肢乏力,便躺下了。昏昏沉沉间,伢儿看见一个土黄色的身影走到他面前,向他腿上吐了一些晶莹的东西。过了一会儿,他精神似乎好了一些,坐起来,发现伤口结出了一串串白泡——那是骆驼的唾液,有杀菌止血消炎的作用。伢儿就这样撑着过了三天,直到阿爸带着猎狗找到他,把他带回家
想到这里,他留下了愧疚的泪。感觉自己和骆驼比是多么地渺小。于是,他毅然做出了一个决定:把这对骆驼夫妻带回家!他回家后,一定要再三向阿爸求情,要告诉他那次迷路摔伤是骆驼救了自己,并劝阿爸不要相信巫娘的无稽之谈!他步子迈得大而坚定,他为自己的勇气而感到震惊。
"吱呀——",伢儿推开了竹大门。现在,他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阿爸!
伢儿大步流星地超阿爸走去。
高中故事作文 篇10
我的爸爸十分喜欢书,大概是身教重于言传吧!我和书从小就有不解之缘。我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它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闪着智慧的光彩,每当我走进书架,它们都微笑着招手。
一晃儿,我就读五年级!我和书已经是老朋友了,他带给我太多的喜怒哀乐……
我曾经读过一本叫《意林》中的《聪明的`乌鸦》一文,讲述了美国的乌鸦被一群美国著名学校的学生打骂,并在乌鸦身上做上记号,希望这些乌鸦都有自己做的标记。20年以后,他们回到中学去看望自己的老师,一群乌鸦在他们的头上,呱……地大叫,这群人想到自己这几年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当其中一人发现,领头的那一只乌鸦是曾经被自己做过记号的。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乌鸦并不是现在人称的“乌鸦落在猪身上”,现在我知道乌鸦是十分聪明的。书中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我总是在这些人物中去寻找自己的影子。
我曾读过《郑和下西洋》,这篇历史故事是明朝第三位皇帝,他叫朱棣,年号永乐。当年他派马和下西洋开辟海上商贸之路,马和做了许多对大明朝有巨大贡献的事,永乐为了表彰他,给他赐姓“郑”于是马和就改为郑和。
我还曾读过《朱元璋》,他原名朱重八,年少时就痛苦地失去了家人,一生经历了很多事,做过和尚、当过乞丐,与劳苦大重造过反,最后通过努力当上了皇帝,他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历史人物。
我和书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忘记烦恼,心变成书中的小鸟,轻盈地飞翔,在书的天空,心变成鱼儿,自由地在河中游着,书让我微笑、让我流泪、让我陶醉,带给无穷的乐趣,带给我许多知识,明白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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