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6-02-26 01:45:29 制度 我要投稿

联席会议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联席会议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中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支持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建立福建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召集单位,省经贸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外经贸厅、国资委、工商局、地税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福州海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上市办”)承担。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在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我省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的须由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企业在改制上市或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需要由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帮助解决的问题,可提交给联席会议研究;

  (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申请,认为存在障碍,需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的;

  (三)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企业改制上市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

  (四)承担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需协商、协调解决的事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省发改委副主任、省上市办主任主持;

  (二)根据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可以请全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可以请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席会议,确有需要时,还可邀请非成员单位、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一般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解决方案。对部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事项,提交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联席会议协商一致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对部分虽然在联席会议上未达成一致,但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已作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应按领导小组的决定尽快做好落实工作;

  (五)省上市办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省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的落实,并把落实情况向省政府领导反馈。

联席会议制度2

  为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领导集体中的领头作用,推进学校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确保学校工作科学高效运作,经研究决定,制定党政工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

  学校党政工班子联席会议由学校党、政、工领导构成,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

  1、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国家法令法规、与上级党委与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的意见、措施与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与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进展规划,学年与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重大改革措施,教育、教学、教研重大事项。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学校办学规模的确定。

  6、学校权限内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竞聘、推荐与使用,后备干部的培养,学校教职工的录用聘任及调配,教职工违纪问题的处理等。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决定与实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9、学校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重要维修及新建工程项目的确定与预算、工程验收及决算、重要设施,器材的购置与变动。

  10、教职工奖惩、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案。

  11、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提案、意见与建议的研究。

  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决定的事项。

  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实施前还须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联席会议的.议事方法

  1、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政工领导要经常沟通,主持人应尽可能在会前征求其他领导对会议议题的意见。

  3、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政一把手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学校有关职能处室需提交党政工会议讨论的事项,事先应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提出,经审定同意后列为议题。

  4、联席会议举行时务必在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参加的情况下才能举行。

  5、联席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作出的决议决定,务必获得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难以作出决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行调研、论证、修改后提交下次会议再议。

  四、决议决定的实施及监督

  1、学校在涉及重大采购事项时,要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报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呈报有关单位依法定程序进行政府招标采购。

  2、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与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抓落实,在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完成。凡是需要协同配合或者全力以赴完成的中心工作与突出任务,应当相互协商、支持、配合,较大问题及时通气,防止各行其是。

  4、凡决定的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者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在紧急情况下,由校长临时决定并提交下次会议通过后执行。

联席会议制度3

  1、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机关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2、 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3、 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4、 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

  5、 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 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支部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

  7、 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8、 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

  9、 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10、 各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4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成立xx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召集人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成员为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委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房管局主要领导,区供电分公司、区供水公司负责人,xx镇、xx镇、xx镇政府主要领导和xx工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落实以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区司法局、各乡(镇)政府、区财政、民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房管、综管、消防救援、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一)一级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每月召开一次日常工作联席会,解决日常的物业纠纷。

  (二)二级会议由乡(镇)政府召集相关责任部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每季度召开一次日常工作联席会,解决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物业管理纠纷,并以简报形式向区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

  (三)三级会议由区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相关责任部门、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每半年召开一次日常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二级物业管理联席会未能解决的重大物业纠纷;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召开会议解决纠纷。

  (四)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级联席会议开展日常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收发联席会议简报,督察各级联席会议工作情况,并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并以简报的`形式向全区公开通报。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问题。

  (三)因拖欠物业费造成停电、停水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物业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五)物业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治理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等问题。

  (七)治理小区业主圈占、破坏绿地,以及小区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等问题。

  (八)治理小区业主私自拆改房屋墙体,破坏楼房结构等问题。

  (九)治理小区环境卫生、乱堆杂物、饲养家禽宠物、房屋装修垃圾及大件生活废弃物等问题。

  (十)破坏小区围挡、门禁、门卫室、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设施、电梯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问题。

  (十一)小区内路灯的养护、维修等问题。

  (十二)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维修等问题。

  (十三)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一)各级联席会议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三)各级联席会议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四)各乡(镇)政府会同区房管局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区政府。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议定的事项或会议纪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明确的时限要求解决问题,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席会议公章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决议,发布的公告等,不具备法人实体资格。各乡(镇)政府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用印记录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5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多个科室的重大问题,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字〔20xx〕1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等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按照科室分管业务必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要求,审议各有关科室提出的安全管理工作议题,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三、室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督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管理的重大议题进

  行调研。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五、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

  六、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分管系统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提议。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联席会议制度6

  一、会议的范围和内容

  1、村级财务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

  2、村集体经营所得及村集体企业收益分配及使用方案,镇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方案。

  3、村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方案。村集体和村集体企业的'重大投资方案。

  4、土地征用方案,征用费管理,使用情况和劳力安置分配方案,村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村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安排及承包方案。

  5、村干部报酬和交际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及管理办法,村级救济、养老金、社会保障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的安排方案。

  6、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计划生育、义务兵役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7、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的村务执行情况,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二、会议规则

  1、由村支委、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准备提交审议的报告,材料和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2、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管,并做好归档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7

  根据《xx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xx"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

  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

  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

  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

  4、对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范文 3(1)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负责组织召集。镇包社区领导协助召集。

  (3)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本社区党支部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镇包社区领导、某委组织部联络员等。也可邀请包社区某级领导参加。

  (4)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协商解决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重要事项。

  (5)会议有关议题由社区党支部负责,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会上讨论和发表意见。

  (6)驻区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如不能参加,须向镇包社区领导请假。

  (7)各驻区单位要坚决落实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积极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8)社区党支部负责监督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把落实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联席会议制度8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督〔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报请区局领导同意,决定建立z中心小学“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中央〔20xx〕7号、〔20xx〕3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中的存在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年级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校长室、教研处、教科室、政教处、少先队大队部、体卫教研组等单位组成,校长室为牵头单位。分管校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职能科室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学校应及时提出调整人员。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切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

  2.研究解决体育卫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少先队大队部主要负责营造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舆论环境。

  4.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形成学生、家庭和社区的合力。

  四、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听取职能科室对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4.督促、检查、指导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同时上报区教育局。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联席会议制度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推动法院与政府、检察院的良性互动,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商讨全市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互通情况,交流意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与沟通;

  市法院与政府、检察院互通主要工作安排;对法院、检察院准备提交市政府论、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商议;

  对拟提请市人大会审议表决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前进行通报;

  对市法院代表所提出的重要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进行安排和部署;

  其他需要协调、沟通的事项。

  第三条

  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市政府领导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由市政府会议、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由市政府会议确定。

  第四条

  会议由市政府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委托法院、检察院领导任主持。

  第五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遇有全市性的紧急工作或任务时可临时召开。

  第六条

  法院办公室与政府、检察院办公室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进一步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法院与政府、检察院联席会议召开做好准备工作。

  第七条

  出席会议人员为市政府、副,党组成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条

  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九条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前五天,由市政府办公室将会议日期、建议议程的通知及有关材料,送交与会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时,与会人员应依时出席。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书面向会主任请假。会议期间需请假的,应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召开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对会议形成的意见,各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

联席会议制度10

  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平抑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构筑我区社会稳定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软环境。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总工会、区劳保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安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会商决定,建立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我区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亭湖作出积极的努力。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基本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

  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

  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11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统战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等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和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乡(镇)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

  2、听取乡(镇)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及重大事项的.汇报,通报前一阶段党建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3、对乡(镇)党的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交流经验,并指导开展工作;

  4、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方案,加强对乡(镇)党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

  5、研究解决乡(镇)党的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

  1、联席会议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由党委有关领导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各单位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可事先与分管同志联系,议题确定后,提前告知各成员单位,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

  2、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临时召开,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加以落实,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

  4、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全面工作,密切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各专项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地区环境,促进街道整体建设,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管理的发展要求,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工委、办事处牵头组织,上地地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参与服务管理的一种协调机制。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贯彻上级精神,研究辖区发展。

  (二)对街道工作和街道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

  (三)讨论研究辖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街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走访、考察等活动。

  第三章会议规则第四条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街道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题的需要,通知属地专业部门派驻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参与讨论涉及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服务管理的议题。

  第五条属地专业部门需要街道协调统筹辖区的重要事项或帮助解决本专业部门遇到的重大问题,本部门负责人应以面谈或书面汇报形式,报告街道工委或办事处,街道根据议题确定会议形式并通知参会部门单位。

  第六条专题联席会议由街道召集或委托召集的部门主持,定期召开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会议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同时抄报街道工委、办事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七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

  第八条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地区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

  第九条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十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负责专业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地区行政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和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为推进全县"金色教育"战略保驾护航,县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切实加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设置

  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县综治委;召集人是县综治委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团县委、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文体影视局、住建局、卫生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公路段、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会议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三、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确定的分管领导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县委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县综治委;

  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联席会议制度14

  一、会议的范围和内容

  1、村级财务预算支配和决算状况。

  2、村集体经营所得及村集体企业收益支配及使用方案,镇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方案。

  3、村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方案。村集体和村集体企业的重大投资方案。

  4、土地征用方案,征用费管理,使用状况和劳力安置支配方案,村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状况,村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支配及承包方案。

  5、村干部酬劳和交际款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及管理方法,村级救济、养老金、社会保障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的支配方案。

  6、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方案生育、义务兵役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7、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审议或争辩准备的村务执行状况,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二、会议规章

  1、由村支委、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预备提交审议的报告,材料和争论提出具体方案。

  2、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三委会全体成员参预。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妥当保管,并做好归档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15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

  (草案)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全面落实,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 (简称职代会)制度,促进xx公司决策民主化的进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为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经xx公司工会或公司行政提议,由北京中远物流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

  第三条 xx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的成员由xx公司工会委员会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组成。可以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公司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业务专长的职工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 联席会议职权

  一、审议、决定职代会职权范围内、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审议属于改革和生产经营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同意或否决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

  3、职代会闭会期间,听取、审议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干部的情况、职工意见及评议结果,并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反馈意见和奖惩、任免干部的建议。

  4、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其它重要问题。

  5、行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问题。

  二、研究处理职代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讨论制订召开xx公司职代会的方案和大会议题的建议。

  2、根据职代会授权,处理已经职代会原则同意,但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3、研究布置职代会精神和各项决定、决议的落实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处理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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