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管理制度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保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保的管理制度1
据有关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在药品安全保障方面,《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提高医药产业准入门槛,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同时推动制订执业药师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
《规划》提出,要完善保障药品安全的配套政策。完善医药产业政策,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开办企业数量,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大力扶持中药、民族药发展,促进继承和创新。研究完善药品经济政策,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在药品定价、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保障药品安全的激励机制。完善加强药品安全的科技政策,强化科技对药品安全的支撑作用。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推进药品安全研究工作。
《规划》要求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禁止不合格药品出厂、销售,及时召回问题药品和退市药品。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生产、销售药品,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药安全。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安全工作,将药品安全列入政府考核测评体系,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各级药品监管机构和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确保药品监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规划》提出,要完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推动制订执业药师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
《规划》指明,将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自20xx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规划》强调,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创新药品安全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专职化的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充实国家和省两级药品审评评价、检查认证、监测预警力量,确保药品再评价、再注册等工作顺利开展。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审批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各级政府要将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层、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改善基层执法条件。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监管机构和民间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经验,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医保的管理制度2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医疗服务行业也飞速发展。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相关的政策和条例,规范医院的财务管控工作。近年来,医院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成为阻碍医院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这就迫切的需要加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力度,为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并为其他医院的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概述
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最终目标的实现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该项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和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行为,对会计信息进行研究,围绕医院的战略性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目的,制定出有效的财务管理决策,以免财务管理工作出现方向性的错误。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意义重大,可对各项管理行为进行约束,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促进医院的发展和进步。
从本质上来看,财务内控制度归属于医院规划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制度进行充分的研究,结合医院的实际发展现状,从价值管理的层面出发,设计出最优化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财务内控制度中要包括内部监督制度、控制活动制度、内部环境、信息沟通制度及风险评估制度五大内容。通过针对性的措施来加强对医院会计信息的监管,保证内控制度与行业法规的一致性,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医院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二、建设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研究
(一)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对象不仅仅是资金的流动,还需要意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由于医院自身特有的性质和经营模式,在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应在内部进一步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所以建设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要管理固定资产,要依据国家现行的多项法规政策,从固定资产的申请采购、招标活动及验收、等方面入手,实施全程的控制管理,并对这部分资产的利用价值进行实时性的测算,在医院资产管理表中规范固定资产的损益状况,提高医院各项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此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制定健全的内部激励机制
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作为实施内部控制工作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在建设医院财务内控制度时,还要重视对内部激励机制的构建。借助多样化的奖励政策和措施,来调动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保证员工能够主动、积极的参与到内控制度的建设中,并严格、认真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还需要打造一个良好的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氛围,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内控制度建设平台,合理的运用奖励机制,使员工的个人价值能够在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中体现出来,并获得相应的利益,保障医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程度。
(三)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涵盖多方面的内容,要想将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渗透到医院的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有效整合,就需要完善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应结合当前财务管理形势的变化状况,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在实施管理工作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消除影响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效率的因素,降低医院的财务管理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医院在完善财务内部审计制度的过程中,要合理分配不同部门的职责和权益,落实监督和管控工作。然而由于一些医院在财务审计方面缺乏较为专业的管理人员,可以将这项工作交由经验丰富的会计事务所来完成,专门设立医院内部的财务审计机构,保证其具有独立而有效的执行力性,发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真实效用。
(四)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
管理人员的规划和协调是医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能够循序渐进开展的重要保障是,因此医院高层管理人员要重视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发挥带头作用,将建设财务内控制度的理念植根于每位员工心中,提高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效率。医院领导层首先要根据医院的情况,把握好行业财务内控管理政策,有目的性、针对性的对内控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会计信息可以真实的反应财务管理状况,避免财产损失现象的发生[5]。除此之外,医院管理工作者要掌握内控制度建设的要点所在,制定优化的补偿控制方案,及时发现内控管理工作中隐藏的问题,并增添管控制度条款,确保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工作在掌控范围中,消除风险隐患,增强医院的风险抵抗、预防能力,加快医院的现代化发展步伐。
三、结语
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同广大群众的健康状况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了保障医院经营和管理的稳定性,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结合市场的发展状况,对医院财务内控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依靠健全的内控制度来使医院各项财务工作向着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在实际建设财务内控制度的过程中,医院应基于全面的角度,对各方面的要素、内容进行统一性的把控,确保内控制度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更好的指导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医保的管理制度3
医保政策对应的财务制度是指用于管理医保基金的财务规定和制度。医保基金作为医疗保险机构的重要资金来源,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规范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1. 医保基金收入与支出核算制度:规定医保基金的收入来源和支出范围,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可靠。
2. 医保费用结算制度:规定医保费用结算的方式、标准和程序,确保医保基金的有效使用和费用的合理性。
3. 医保基金使用预算制度:规定医保基金的年度预算制定和执行程序,明确各项费用的预算额度和使用范围,以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运用。
4. 医保基金监管制度:规定医保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包括财务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 医保基金风险防控制度:规定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的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以防止医保基金的损失和浪费。
6. 医保基金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对医保基金投资和资产管理的要求,确保医保基金的资产安全、流动性和收益性。
7. 医保基金财务报告制度:规定医保基金的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和可比性。
医保的管理制度4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药品和设备管理制度,以保证药品和设备的质量和使用效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药品和设备采购程序,明确采购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根据医保政策的要求,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具备资质和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和设备,以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采购评估,对供应商的服务和产品进行绩效考核。
2.存储管理:医疗机构应对药品和设备实行分类存放和统一管理。根据医保政策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和设备的存储规范,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医疗机构还需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药品和设备进行盘点和清理,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利用率。
3.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和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遵循医疗操作规程和政策要求。医疗机构需要制定药品和设备的使用准则,并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医疗机构还应建立使用记录和信息管理,对药品和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提高使用效益和防止浪费。
4.报废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和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确保过期和损坏的药品和设备及时处理。医疗机构应制定报废程序和标准,对药品和设备进行分类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以避免过期或损坏的药品和设备对医保经费的浪费。
医保的管理制度5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对有
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医保的管理制度6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贯彻“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思路,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探索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的综合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
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建立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办医体系。
坚持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完善医院成本核算、收入分配、绩效管理、职称竞聘等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强化经营管理责任,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坚持医药分开的原则。建立完善医药招标采购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建立完善预防和惩治医药卫生行业腐败长效机制。
坚持惠民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一系列看得清、见效快的惠民便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真正获得医改带来的实惠。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将市第一医院建设成为我市医疗服务中心和区域医疗服务头的三级医院,床位编制800张,人员按核定床位数1:1.4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并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科学规范的县级公立医院体制、机制;达到公益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富有效率。
通过改革,使市第一医院的医疗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广大干部职工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医疗服务质量、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承担我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诊治和转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并承担一定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使人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诊治在区域内能够得到基本解决,逐步降低向上一级医院的转诊率,实现百姓“大病不出市”;同时就医感受大为改善,对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大为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管理体制
1.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市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对市第一医院建设和发展承担主要责任。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理事长、发改、卫生、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编办、人事、药监、物价等部门负责人和医疗机构代表为成员的理事会,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市卫生局。理事会要制定组织章程,明确理事会职责、构成、会议制度,理事的职责、产生方式和任期,以及院长及医院管理层、监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的职责,构建公立医院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
以理事会为代表的决策层,行使市第一医院的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院长选聘及医院管理层薪酬制定,以及预算、收支、资产、成本核算与控制等财务管理的监管等职权。
以医院院长为代表的医院管理层,负责执行、落实理事会的各项决策,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院长经营管理自。具体管理医院的'医、教、研、人、财、物等工作。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并报理事会批准,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医院内设的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任免以及人员聘用和内部收入分配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卫生局审查备案。对医院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
以监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为代表的监督层,负责对院长及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监督,积极推行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
2.建立院长选拔聘任制度。院长由理事会提名,按干部任免程序考察任命。探索由理事会采取公开选聘的办法,公开选拔聘用院长。实行院长任期聘用制,每届任期5年。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院长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不予续聘或提前解聘。完善医院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改革人事管理。落实医院用人自,全面建立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一是改革人员招聘工作,提高招聘效率。按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配齐医院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医疗卫生行业、岗位特殊性,卫生、人事行政部门在编制和岗位限额内,采取更为简捷有效的办法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和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在监察等监督部门指导监督下,可由卫生主管部门和市第一医院具体组织实施,人事部门负责招聘方案审核,拟聘人选公示、人员聘用核准,编制部门负责办理核编手续。二是加快引进人才。引进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本省相关专业学科委员以上、符合年龄结构的临床各学科带头人。引进人才由医院提出计划,经卫生局审核后制定引进方案,上报市编委研究批准,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委发xx号)文件精神,落实优惠待遇;三是合理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全面建立岗位管理和人员聘任制度。积极推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实行全员聘任制,合同管理。打破专业职务终身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同时提高高级职数的结构比例。岗位设置报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事部门审核。并视专业人员资格或岗位变动,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建立一支稳定的以医疗服务相适应的卫技人员队伍。
4.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根据市政府[]3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医院绩效工资改革按有关政策实施,进入轨道。在职在编人员单位负担的社保基金由财政予以专项补助,列入财政预算管理,原有床位补贴取消。退休人员退休金由市机关社保管理中心直接发放给个人。医院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在全院总数没有超过核定编制内,其社保基金也列入市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以医疗质量、工作绩效和社会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进行目标考核,逐步扩大考核结果公开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等挂钩,并向重点岗位、业务骨干、临床一线、贡献较大的专业人员倾斜,形成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人事、财政、卫生部门依据医院上年度津贴补贴的实际发放水平、自有资金情况和经费来源情况,以及改革性补贴所需资金等因素,下达市第一医院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后,其余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同时将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由7:3调整为5:5。通过提高收入,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开展重大机制改革
1.开展补偿机制改革。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市第一医院逐年降低药品加成率,直至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探索基本医疗保障收付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等多种途径予以补偿,补偿方式及金额由市第一医院提出,报财政、卫生核定,市财政预算内列支。
对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经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论证批准后,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按市政府xx号专题会议纪要落实经费。
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给予专项补助。对无主病人救治费用经民政、公安部门审核后按实际发生额,报市财政予以补助。
扶持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医院外科、妇科、儿科等重点学科其技术达到三级医院水平。主要在人才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
2.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充分利用上级赋予的试点县级人民政府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权限,在规范收费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适当降低一些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价格,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技术价格,合理优化医院收入结构。
3.实行基本医疗保障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方式,努力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并增加其对住院患者的覆盖面。探索实行按总额预付、人头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等其他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额控制、分批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定期考核、违规扣减”的制度,xx年开展按病种付费不少于12个病种(组),以后逐年增加病种(组)数。落实医疗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道路交通保险支付方式,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住院费用总额控制的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三)提升医院服务能力
按照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配套的原则,重点加强市第一医院人才、技术、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设。
1.加强科室能力建设。在加强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按照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配套的原则,重点加强医院人才、技术、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设。加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病理科、检验科、影像科、传染科、急诊科和预防保健科等基本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使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诊治在区域能够得到基本解决,逐步降低向上级医院的转诊率,减轻群众转诊负担。加强急诊科建设,提高危重症救治能力,建立完善院前急救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护车和调度管理系统,提升急诊急救保障能力。加强医院中医科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按标准设置中医床位及配备相适应中医药卫生人员。
2.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管理干部专业化培训,提高医院管理团队整体水平。医院院长参加省级三级医院培训,副院长、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设区市三级医院培训。以推行医院成本核算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控制和降低医疗服务运行成本,提高医院效益和效率。依托信息系统建立医疗、财务、费用、绩效考核动态监管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科学水平。
3.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培养本市内学科带头人,加强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学、病理等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加强医疗业务骨干培训,完善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重点的培训制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拔不少于3名的骨干力量,到三级医院学习进修,同时发挥老医疗骨干传、帮、带作用,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临床诊疗能力;鼓励和引导三级医院退休医疗技术人员到我市工作。
4.加强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的创建优质医院活动。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加强人员、医疗技术和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重点抓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工作。每年1—2次邀请上级专业机构对照各项指标对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进行评价和指导。结合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创先争优”“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及医院评价等专项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推行临床路径、适宜技术和医学检查结果互认,xx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不少于20个。控制和规范医疗技术准入,积极推广适宜医疗技术,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比重不超过47%,医疗费用年增长幅度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以内。
5.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与区域卫生信息系统衔接的,以电子病历建设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网络。规范社保卡“一卡通”流程,拓展医院信息系统业务功能,重点推进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医学影像、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药房管理、财务管理、医保结算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远程医学信息支持系统建设,实现与三级医院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
(四)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1.健全双向转诊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级医院间的合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管理制度和双向转诊机制。劳动保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鼓励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挂钩。
2.建立县乡医疗服务联合体。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持指导。探索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托管等形式,与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提高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带动周边卫生院发展。同时,加强对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帮扶和指导,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医疗资源向下流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
3.开展医疗服务对口帮扶支援。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支援,推进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对口支援市第一医院,促进医院管理、医疗技术、重点专科、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发展。深化市第一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实施“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实事项目,采取合作、团队支援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鼓励采取合作、托管、组建医疗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
(五)完善惠民便民措施
1.推行预约诊疗服务。通过实行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开展预约诊疗,社区转诊预约的优先诊治。xx年,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3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50%,节约患者就诊时间。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着力改善医院门急诊设施和条件,按日平均就诊人次需求配备轮椅、平车、候诊椅及饮水设施。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提供导诊、叫号、咨询、报告单打印服务和志愿者医院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人,可开具2~4周的处方用量,方便慢病患者配药和就医。急诊病人抢救推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确保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和救治的及时有效。
3.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增加临床护士数量,争取于xx年达到每张病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名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逐步减轻患者家属对患者的生活护理。xx年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30%以上的病房。
4.开展多种便民诊疗活动。全面推广使用社保卡就诊“一卡通”,继续执行出院即时结报,方便病人报销费用;对统筹区域内的参保者只收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组织专家名医下基层活动,开展义诊、咨询、健康讲座,将优质医疗资源送到基层。
(六)建立完善医院监管机制
1.实行卫生行政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2.加强医院运行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控制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床位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建立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公立医院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医院运行情况进行科学的量化考核。
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考核制度,建立完善防范和治理医药卫生行业腐败长效机制,建立投诉处罚制度,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
4.建立院务公开和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落实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行为公示制度。建立以服务满意度调查来评价医院管理成效和改进医院管理的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医院的监督作用,接受社会监督。
5.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功能。完善“五位一体”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将医患纠纷的解决首先交由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保障院内的正常医疗秩序。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将风险适当转移。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学习考察阶段(xx年10月~12月)
学习文件,宣传动员;组织相关部门对市第一医院基本药物使用、业务收入、财务状况、人员编制、财政投入、资产负责、服务价格、运行成本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分析测算,为全面改革提供详实科学的依据。
(二)方案制定、征求意见和送审报批阶段(xx年12月~20xx年1月)
由医改办牵头,研究制定市第一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请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月~20xx年9月)
成立理事会,制定、出台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并积极组织实施。
(四)总结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副市长任副组长,卫生、发改、财政、人事、劳动、编办、药监、物价等部门为成员,统筹协调、指导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卫生局。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财力保障。卫生、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测算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经费预算,制定切实可行的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方案。市财政按照补助方案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综合改革的顺利进行。要加强政府补助经费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医保的管理制度7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定点药店随之产生。设置定点药店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促进药店之间的良性竞争,合理控制、降低药价。定点药店制度实施以来,为社会和人民带来不少便利和优惠,定点药店让参与医疗保险的社会人员享有更加方便的自我医疗和购买药物的途径,社会参保人员自觉到定点药店购药,有利于减少社会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定点设置保证了销售药品的质量,有利于规范药品市场行为。定点药店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成效,但就现阶段某些定点药店的实际运行现状来说,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1定点药店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药店监管存在疏忽
定点药店的选定,需要通过严格的准入政策。医保定点药店一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还需要与同等规模药店相互竞争,比较之后由相关政府确定。但是实际上许多地区并没有按照政策严格执行,造成小范围内定点药店十分密集,大范围内没有定点药店可定的现象,有些定点药店的规模甚至远远达不到相关标准。这些现象都说明监管部门工作存在不足。首先是对药店的准入审批不严,其次是对定点药店的检查频率低,使得某些定点药店有空子可钻,继而违规操作,危害社会与人民。
1.2药店内部管理不善
定点药店内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在药店摆放一些保健品、滋补品代替药物进行医保结算,以提高药店自身的利润,有些定点药店还采用销售模式进行药物推销,使用推销手段销售药品,甚至还会销售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让患者进行医保卡刷卡结算。这些做法在具体查账过程中很难查出,做法十分隐蔽,属于严重的违规操作。
定点药店另一重要问题集中在药店营业人员的构成上,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保定点药店在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但是大多数定点医院聘请的药师数量极少,有的药店仅有一名药师,无法满足正常规模的药店运营。还有部分较小的定点医保药店根本没有聘请药师,只是对相关营业人员进行简单的药学培训就上岗。药店内没有药师在岗,对于药店的运营是极为不利的,顾客购买药物也存在一定风险。药师在岗能够为顾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从而减少买错药、吃错药的医疗事故发生。
1.3参保人购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医保卡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但是有些参保人会将自己的医保卡以及保险证借给亲戚朋友,还有些参保人滥用医保卡,将从药店买来的药品卖给收药人,进行非法药物贩卖活动。
2完善定点药店管理政策构思
2.1完善并严格执行定点药店准入制度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药品零售业的高速发展,符合医保定点药店开设条件的药店越来越多,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改善和完善定点药店的准入制度,提高相关准入标准,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比,通过与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药店,对定点药店的资格、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定点药店考核体系,对于考核不过关的药店,要及时淘汰。保证区域内的'定点药店按照相关规范运行,杜绝不合格的药店进入医保定点药店的队伍。
2.2制定系统的医保药店行为规范准则
目前医保部门对于定点药店的管理较为局限,多是单方面的监管,而定点药店对于有关部门的监管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对有关部门颁布的一些规定通常只是敷衍了事,缺乏主动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识。定点药店同样处于一种竞争之中,但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制定系统的行为规范,使得这种竞争变成了一种恶性竞争。因此,医保部门必须建立定点药店服务考核体系,规范药店行为,通过评定使药店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3加强执业药师的培训
定点药店制度的实施让广大民众有了更多的药物购买自,这种自主购物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而药店执业药师的作用至关重要。执业药师要做好购药参谋,针对民众问题,给出专业合理的意见,避免盲目性购药。医保部门还应该强制要求定点药店配备与其经营规格相符合的执业药师人数,并且不定时进行抽查,对于某些定点药店经营时段执业药师不到岗、缺岗现象,采取严厉处罚措施,严重的可以取消其定点药店资格。
2.4加强对购买药物的参保人的监督
针对参保人滥用医保卡的现象,医保定点药店应该做好相应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使参保人自觉规范医保卡使用。应规定参保人使用特制的医保病历本,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参保人及定点药店对违规现象进行举报。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的好坏,影响到医疗改革的进程,许多医疗事故纠纷的源头,就在于基础管理工作没有落实到位,许多基础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要严格规范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保证定点药店合规操作,促进医改事业健康发展。
医保的管理制度8
为了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医院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计报表是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表式,统一的指标项目,统一的报送时间,自下而上逐级定期提供基本统计资料的调查方式方法。统计报表具有统一性、全面性、周期性、可靠性等特点。目前我院统计报表,是由国家统计报表、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地方主管部门统计报表和内部统计报表组成。
第二条 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的。
2.专业统计:包括医务、护理、药剂、院感、医保、财务等统计。
3.基层统计,包括各科室的统计报表和各单位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 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的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第四条 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关报告本部门,在业务、经济等方面工作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医院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医院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及时准确的填制,并呈报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个别上级专业部门直接布置的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相关专业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绩效办一份备案,保证医院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3.医院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医院领导所需要的系统性资料,以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制定表格,统一编号,经院长审批后统一下达,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部门制发统计调查表。
4.医院统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及不定期一次性报表5种。
5.各部门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虚假、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统计资料;各级统计人员收到下级统计人员的统计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统计人员予以核实和修正。
6.原始记录是统计报表的基础统计台账,是系统整理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统计人员要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
第五条 统计资料管理
1.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限制,某些属于机密甚至绝密性质,按医院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医院统计资料使用分级管理办法,各部门统计人员,负责管理上级报表原稿,各部门上报的报表资料,各项文件和资料原稿的文件。各专业统计人员保管本专业统计资料。基层部门保管统计的资料,年终一次整理,上交所在统计部门人员集中保管。
3.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据,在医院领导批准后,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医院各部门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在重要会议作报告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由提供资料人员,统计人员进行核实,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条 统计人员职责
1.医院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医院统计信息网,安排统计工作任务。
(2)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上级布置的统计表及其他统计资料。
(3)组织落实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指导基层统计工作。
(4)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适时的提出统计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报告。
(5)统一管理各项基本统计资料,系统完整的整理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各部门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本专业系统内的统计。
(2)及时准确的向医院统计人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其他统计资料。
(3)深入基层部门检查原始统计和统计台账的登记质量,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本专业登记统计工作。
(4)认真分析本专业统计资料,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主管领导提出分析报告,向医院统计人员提供专业分析资料。
3.基层统计人员主要职责。
(1)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及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2)认真分析各项统计资料,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开好部门分析会提供高质量数据。
(3)检查原始记录的真实情况,帮助指导有关人员填写好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台账登记工作。
医保的管理制度9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等方面。根据医保政策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控制。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接受外部监督,如审计机构对财务管理进行审计和评估。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及时上报财务数据和信息,以便相关部门监督和评估医保政策的实施效果。
为了保证医疗机构业务的正常运行,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招聘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其实际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根据医保政策的要求,优先录用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医生和护理人员。同时,医疗机构还需建立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等环节,以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考核管理:医疗机构应制定定期的员工考核制度和流程,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水平。医保政策要求医疗机构提供质量和效益相符的医疗服务,因此考核标准应以此为基础,对医生和护士的临床技术和护理质量进行评估。
3.培训管理: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这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跨部门培训等形式。培训内容可涵盖医保政策的相关知识和要求,以及新的医疗技术、临床指南等。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和相关证明。
4.激励机制: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励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医保政策的实施。激励手段可包括薪资激励、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先进个人表彰等。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业绩和贡献程度,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晋升,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医保的管理制度10
一、医保基金财务监督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模式是由社保部门主导管理,而财政部门与审计机关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依照目前医保基金财务监督的整体状况来看,财务监督的现行机制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问题。
1.外部财务监督的主体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确
例如,财政部门与审计机关都有对由政府拨入的有专门用途的医保基金有监督权。当各监督的主体在某些监督的职责上有一定的同一性、相同或者相近时,就会造成各财务监督的主体之间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出现重叠或交叉的局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督的效能。另一方面,而内部财务监督的主体面临着监督的困境。医保基金管理机构领导人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医保基金内部财务监督的`复杂性。当机构内部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从经济人的角度出发,内部财务监督的主体将更多的考虑到该组织本身的利益而不是这个社会的利益,因此,其监督的公正性与独立性将难以维持。
2.多样化的基金筹集手段是使得基金管理的难度增大
目前,基金收缴的手段呈现多样化,收缴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与环节繁多。基金的收、支、管的工作流程不够顺畅,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足与传输的不及时导致医保基金管理难度变大。
3.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由于财务监督缺乏专门的法律或法规,从而不能对医保基金财务监督主体的职责作出相应的规范。另外,相关法律中涉及的关于财务监督方面的规定不够系统或全面,这使得财务的监督工作缺乏一个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内部财务监督的制度并不完善,导致内部财务的监控乏力。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对员工本来的要求是尽职尽责、廉洁高效地完成工作,使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为社会创造价值。但由于缺乏对员工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了部分员工在工作中的涣散和不思进取。同时,也降低了机构的办事效率。
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监督的控制策略
1.加强基本医保基金的监管工作
基本医保基金作为员工的保命钱,不仅涉及的数额巨大,而且影响甚广,其运转成败与否,关系到医保事业的前途及命运,更重要的是其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保证基金得到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这对于基本医保制度的成败尤为重要。
2.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
医保信息系统是医疗保险工作开展前提与基础,一方面它能对诸如个人账户的管理、医疗费用的控制等业务实施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管理。另一方面,它能够让工作的效率及数据的安全性得到很大的提高。再者,由于医保所涉及的部门、学科、层次相当多,对于这些大量的复杂信息,必须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才能得到安全、高效的组织和管理,才能使医保工作顺畅进行。
3.切实地重视财务监督工作,加强医疗保险内部财务监督机构与队伍的能力建设
首先,要增强财务监督机构与人员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有独立性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其次,建立与完善医保内部的控制制度。应当岗位分工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并建立绩效目标考核制度。每年根据评比的结果确定业绩的优劣,让医保机构的内部管理更加合理、规范。
4.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对医保基金实行再监督
财政、审计以及劳动保障等国家行政机关需根据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权限,分别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制约机制。
医保的管理制度11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现状
药品供应网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和改革医药管理体制,促进医药分开的原则,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发展到21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3家,零售药店593家。其中,设在乡镇的药店176家,自然村212家,乡村药店占全市药店总数的65%。药品供应网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渠道规范,药价降低,农民得到实惠。引导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行内部直接配送,按照农村药店开办政策标准,扩大药品零售供应网点。农村药店由实施“两网"建设前的3家,扩大到现在的212家,3年多增加了7O倍,极大地方便了农村群众购药治病需求。市场份额随之扩大,药价不断降低,乡镇卫生院代购分发一统农村药品市场供应的格局被打破,农民得到了实惠。二是招商引资,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和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引导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规范的企业、个人,来我市投资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鼓励企业内部直接配送和连锁经营。同时采取联合办学,开办药学专业函授班等形式,为发展农村药店、提高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水平储备人才。三是加强监管,保证了药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新开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GSP质量认证和认证后的跟踪监督检查。目前全市有53%的乡村药店,通过了GSP质量认证检查。另外还通过规范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分发行为,扩大其分发覆盖面形式等,促进了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农民就医状况明显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
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目前全市已发展药品监督员71人,乡镇协管员222人,村级信息员5377人,实现了“县有监督员、乡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的工作要求,一个县级监管为主、乡级协助、村级报告的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格局全面形成。我市药品监督网建立运行以来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政府重视。各县区政府均以县编办或县(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药品监督网建设工作行文,无论是设立监管站还是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员,都明确了其职能,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业务上受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在自然村中指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二是机构基本建立。全市有71个乡镇办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挂靠在相关部门合署办公,不断强化对农村卫生室规范用药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三是落实了监管责任。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加强了食品药品协管员和农村信息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两网"建设的难点和问题
(一)药品供应网络方面。一是农村群众居住分散,经济基础薄弱,消费水平低,有的网点建得起但立不住,偏僻行政村建不了网点。二是部分乡村网点购货渠道比较乱。三是部分网点购进药品验收记录执行不到位,各种档案不健全。四是部分网点管理意识比较差,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不同程度存在。
(二)药品监督网络方面。一是各县建立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乡镇药品协管员有的来自计生部门、有的来自妇联、卫生院,还有的来自司法所、工商所等不同部门,基本是兼职。二是经费无保障。我市各级财政均无“两网”建设专项资金,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经费和补贴无法落实。各县区在行政村中聘任的信息员均为兼职,无任何酬劳。为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虽然落实了打假举报奖励政策,有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财力、经费对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偿,但这些做法经不起时间考验不能坚持。三是专业素质较差,易受到人身攻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积极性。目前通过县、乡镇、村监督网络发现并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还不是很多。20xx年我市通过“两网"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共102件,其中最多的县达到了40起,有的县为零。四是乡村药店不能纳入新农合购药报销范围,制约了发展。目前,管理规范、通过了GSP质量认证的药店还不能纳入新农合定点购药报销范围,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只限在卫生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单位,两者相比明显处于不公平的竞争态势。有的药店即使微利经营也难以维系,市场调节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不能购买质优价廉药品,农村群众对此呼声较大。
三、加快“两网"建设的建议
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应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提出的“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
(一)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农村药品“两网”组织体系。结合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市各县区统一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职助理员,明确其在政府中的地位和职能,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探索建立有人事、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管理机制,为“两网"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健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保障体系。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药品“两网"建设“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目标要求,我市的“两网”建设工作经费和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补助经费,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进一步落实打假举报奖励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确保监督网长期发挥作用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促进药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维护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医保的管理制度12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人员来查对,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3.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4、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
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柳州市政府及柳州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
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在诊治、记账时必须核对病历和医保卡,不得将非医保人员的医疗费记入医保人员。
4、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院医保办。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订同意书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当事人负责。
6、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按时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医保基金应支付的'医疗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9、保证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三)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措施
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医管理措施
(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病历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病历就医或未履行代开药审批手续的就诊者代取药,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如医务人员未经核实给人、病历本不相符的人员开处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开方医生承担。
(2)门诊医师在接诊医保患者就诊时,要按门诊病历书写要求认真书写医保专用病历。
(3)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4)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常用药和甲类药。
(5)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6)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7)对门诊持《慢病卡》的病人,严格按慢病的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慢病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
(8)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9)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10)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2、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措施
(1)、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对符合住院的参保人员,门诊医生应在《病历本》上简要写明病史、体征及处置后开《入院通知单》,住院办理处凭《入院通知单》查验住院患者与《病历本》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微机住院登记。同时依据医保规定收取住院押金。(离休干部住院,凭有离休干部标识的《病历本》和《医疗卡》可免收住院押金)。
(2)、参保人员入院后,病房医护人员应核对住院者是否与《入院通知单》、《病历本》相符。
(3)、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保病历本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卡患者随身携带。
(5)、医保病人住院期间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6)、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7)、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得医保病人的同意,并签订《使用自费药品、治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书》,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8)收治住院病人必须符合住院指征,严禁挂床住院、空床住院等不规范行为,凡经查实有挂床、空床住院的,按医保有关规定,对所在病房处以2倍以上住院费用的处罚。
3、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管理措施
医生接诊持门诊慢性病卡的患者,必须认真核对参保病人的身份,做到医保病历、人、慢性病卡相符,确认无误后,依据慢性病“卡”规定的病种及病情进行治疗,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慢病病种用药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每病种只允许选择1~2种主药、1~2种。
辅助用药的用药原则合理选用慢病病种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合理施治,一病一处方。
4、特检特治审批管理措施
医院各科室要严格掌握施行特检、特治的适应症。需主治医师以上填写《特检、特治审批单》,由科主任批准,送医院医保办审批后,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
5、转院转诊管理措施
(1)凡遇:
①经本院多方会诊检查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病人;
②因本院条件所限无法开展进一步治疗的病人;
③危、急、重症病人必需转院抢救的;
④医院无条件治疗的专科疾病病人。
经治医师提出建议,主治医师报告,经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办理转院转诊手续,转至二级以上专科或三级综合(中医)医院。
(2)不得借故推诿病人,凡在本院可以治疗的病人,不得向外转诊转院。
6、医疗保险使用自费药品及项目的管理措施
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自费药品及诊治项目:
(1)属门诊治疗确需的自费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后开具,并在该药前标明“自费”。
(2)属住院治疗确需的自费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签订《使用自费药品、治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书》。
(3)属特殊人群(我厂主要是离休干部)因抢救或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诊治项目的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签订《使用自费药品、治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书》后,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报医院医保办审批同意,送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7、医疗保险管理处罚规定
(1)、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处违规费用1—2倍罚款:
①处方书写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
②提供的门诊或住院清单不符合医保清单要求的;
③不严格执行医保有关规定,超医保药品目录范围以及超出医保政策规定范围用药给予记账的,超量用药、重复用药、给出院参保人超范围、超剂量带药等;
④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不符的;
⑤对“限制使用范围”药品,不按限制范围使用的;
⑥将可以记账的医保范围内项目由参保患者自费,或将不可以记账的医保范围内项目记账等;
⑦未遵守转院转诊管理措施,将不应转诊的病人转出,或应该转出的病人不予转诊的;
⑧电脑录入的参保人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或因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录入数据与实际费用不相符的。
(2)、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处违规费用2—3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
①发现使用非本人医保卡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待遇,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②处方药物书写、诊疗单据项目填写与电脑录入不相符,发生以药换药、以药易物等行为的;
③不符合住院要求:将可以门诊检查治疗的参保人收入住院检查治疗的;
④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疾病进行医保记帐支付的;
⑤挂床住院的
⑥分解住院记账:未遵守7日内不得再入院标准原则,参保人一次住院的费用分两次或两次以上记账;
⑦病历记载不清、病历未记载却有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的;
⑧违反物价政策,不按柳州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
(3)、下列行为属重大违规,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处违规费用3—5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给予科室负责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①发现使用非本人医保卡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②做假病历:在病历上编造参保人的基本情况和诊疗情况,使病历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相符的;
③疾病诊断、治疗转归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以上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依据《柳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保证我院医疗保险工作正确顺利进行。
三、医院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1、凡持离休干部特殊病历手册就诊的离休干部,实行优先挂号(免收诊疗费)、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治疗。
2、对行动不便的就诊离休干部,医院指定专人为离休干部挂号、陪送就诊、检查,办理取药。
3、离休干部住院,安排条件最好病房或单间,配备高年资的医务人员管床,出院时由护理人员陪送办理出院手续。
4、对因病卧床不起或行走不便的离休干部,应要求要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5、因本院条件所限不能救治或接诊病重的离休干部要及时联系转诊上级医院。
四、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规范:
1、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进取,不断钻研业务。
3、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并能够正确运用到工作中。
4、遵纪守法,廉洁办公,接受监督和检查。
(二)、行为规范:
1、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医保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及精神。
2、工作态度端正,注重工作效率及结果,做到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监督电话。
3、严格按照医保工作流程办事,遇到特殊情况给予耐心的解释。
4、严格执行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衣帽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解释耐心。
5、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定期清洁,文件及各种办公用品摆放有序,树立良好形象。
(三)、文明用语及服务禁语:
1、文明用语:您好、请坐、对不起、请稍候、您还有不明白的吗?您明白了吗?您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您慢走、再见。
2、服务禁语:不知道、不清楚、急什么、我就这样、有意见找领导、下班了明天再来、为什么不早点来、外面等着、你问我、我问谁去。
(四)、工作期间四不准:
1、不准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办私事。
2、不准在上班时间看报、看小说,杂志。
3、不准在上班时间聊天,吃零食、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对来访患者态度比较蛮横,有问不答。
(五)、处罚: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批评及岗位扣分处罚。
医保的管理制度13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处理结果。
医保的管理制度14
1、临床科室收治参保病人必须核对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顶替。
2、核对被保险人的资料后将病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病历中。
3、被保险人出院后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附在病历中归档。
4、长时间住院参保病人阶段结算重新入院,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可重新复印附在运行病历中。
医保的管理制度15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诊所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诊所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中药饮片质量:
1、诊所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中药饮片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相关采购、验收人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诊所的中药饮片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销售。
4、严把在柜中药饮片的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中药饮片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中药饮片及时补充,确保中药饮片供应及时。
三、严格诊所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中药饮片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3、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则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100%的罚款。
八、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3、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则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1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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