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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作坊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作坊管理制度1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反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吻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增加剂必须吻合<食品增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办法使用食品增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增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空中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渣滓。
小作坊管理制度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小作坊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不同程度的管理不善,小作坊中存在着一些不合格品的问题。为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利益,建立一个有效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变得十分重要。
首先,小作坊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最终产品检测。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可追溯,严格把控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以及对成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不合格品的.发生率。
其次,小作坊应明确不合格品的定义和分类。不合格品可以分为两类:可修复和不可修复的。对于可修复的不合格品,小作坊应制定具体的处理措施,如重新加工、改进生产工艺等。而对于不可修复的不合格品,应当立即进行销毁或退还供应商。明确了不合格品的定义和分类,有利于快速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最大程度地避免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第三,小作坊还应建立起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当出现不合格品时,小作坊应该追究责任,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通过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可以督促小作坊的经营者和员工保持警惕,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最后,小作坊还应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信息交流活动。通过参与培训,小作坊经营者和员工可以学习更多关于质量管理和不合格品处理的知识。同时,积极参与信息交流活动,了解其他同行业的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以便借鉴和改进自身的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建立一个完善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建立质量检测体系、明确不合格品的定义和分类、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积极参与培训和信息交流活动,小作坊可以有效地管理不合格品,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小作坊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材生产小作坊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材生产小作坊,包括但不限于砖瓦厂、混凝土搅拌站、石料加工坊等。
第三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第二章建材生产小作坊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生产过程的管理,并组建专业人员队伍,保证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环保管理制度,配备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执行环保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八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严格把关,保证产品质量。
第三章建材生产小作坊的生产管理
第九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生产,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违规产品。
第十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并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以满足市场需求。
第十一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设置生产工艺流程,指导生产操作,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规范原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对原材料进行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三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整理,以备日后查阅。
第十四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建材生产小作坊禁止在无组织的、裸露的地面上进行生产,应当配备相应的生产场所和设施。 第四章建材生产小作坊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装备,如灭火器、疏散通道、防护眼镜等。
第十八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对危险品、有毒有害品等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二十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建材生产小作坊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配备污染治理设施,保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二十三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环评制度,对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四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对废水、废气、废渣等进行合理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五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测,确保环境指标合格。
第六章建材生产小作坊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第二十七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十八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质量检测制度,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抽检和全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二十九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质量跟踪制度,对产品投放市场后进行质量追踪,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第三十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质量记录制度,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记录和整理,以备日后查阅。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若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建材生产小作坊负责人制定,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建材生产小作坊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建材生产小作坊管理制度范,该制度是为了规范建材生产小作坊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益而制定的。建材生产小作坊应当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作坊管理制度4
一、为了确保本公司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厂产品。
三、出厂的产品要做到批批检验,并定期进行抽查或检测。
四、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员、检验合格证号、检验部门。
五、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真实,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六、质量管理人员按照生产批次,对入库成品的.名称、数量、执行标准进行核对,确认后下达产品检验取样单,检验人员按产品标准进行检验。
七、对检测产品结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经确认后立即上报,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送有关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八、产品出厂检验应按规定的检验操作规则、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九、质量管理人员根据原始检验报告单的数据判定该批产品是否为合格品,按规定发放产品出厂合格证,判定为不合格品的进入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十、出厂检验记录结果要建立档案,并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小作坊管理制度5
一、组织支持本部门日常全面工作,编制本部门年、季、月工作计划;
二、贯彻企业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工作政策,根据企业年度工作大纲,负责领导编制和初步审定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三、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企业生产调度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严格按生产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平衡,搞好均衡生产;
四、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五、加强生产指挥,控制产品成本和产品质量;
六、签发本部各项工作指令;
七、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生产、设备安全、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八、组织安排企业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九、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和业绩考评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作坊管理制度6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健康检查由企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申请调离其工作岗位。
五、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首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禁止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六、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小作坊管理制度7
小作坊是指规模相对较小、生产环节简单的工作场所,其产品通常不具备大规模工厂生产的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然而,小作坊所生产的产品对于消费者来说同样重要,因此必须有一套合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小作坊应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合格的原材料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因此小作坊必须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制度可以包括审核供应商资质、使用合格的供应商名单、进行原材料样品检测等环节,从而降低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环节的风险。
其次,小作坊应建立严格的生产过程管理制度。这包括工艺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通过规范的生产过程,可以减少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并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不合格品。同时,小作坊还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追溯制度,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定位并解决。
此外,小作坊应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机制。它们可以包括设立自检、互检和专检等环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符合相关标准。制度还可以规定产品抽检的频次和标准,以及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如重新加工、返工或销毁等。
最后,小作坊还应进行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员工是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他们需要通过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合格品的判断标准、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等。同时,小作坊也应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让他们明确质量对企业和消费者的重要性,并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和改善质量管理过程。
综上所述,小作坊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和检测机制、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等制度,小作坊可以有效降低不合格品的风险,提升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
小作坊管理制度8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在采购、生产、保管、运输、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责任
追究以及不合格产品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辅材料的采购、保管、运输、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追溯到销售商。
三、生产过程的追溯,从原辅料进厂开始到生产加工到成品入库。
四、运输过程的追溯,从成品库出货开始到零售商。
五、销售过程的追溯,从零售商道消费者。
六、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主管厂长(经理)负责组成质量评审小组,对质量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查清导致质量问题产生的环节或部门,并对该环节或部门出现错误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出现错误的环节或部门要写出整改报告,制定预防措施,杜绝同样问题再次发生。
七、对生产工艺、人员、设备等质量控制环节和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都应有专人负责,出现质量问题时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
八、运输过程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主管厂长(经理)牵头组成评估调查小组,对质量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查清出现问题的环节或部门,追究该环节或部门的责任,同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采取相应纠正措施,保证产品符合出厂和客户的质量要求。
九、销售过程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由主管厂长(经理)协调处理,查清问题及分析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要求责任部门写出整改报告,制定相应预防措施,杜绝再次发生,追究相应的责任。与零售商协调处理产品质量问题问题的赔偿手续。
十、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按召回程序对产品进行召回,并相应地对生产过程、运输过程、销售过程进行质量追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部门,制定预防措施。
小作坊管理制度9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生产产生不良影响。
三、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
四、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
五、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应检查消毒剂的配置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应定期检查其浓度。
六、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七、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清洁的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八、消毒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残留的消毒液清理工作。
小作坊管理制度10
1、采购管理
选择有法定资质的供应商,对采购的每批次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做好入厂验收工作。验收可以对主要指标进行检验,或采用对外观(或感官指标)进行检查,对包装的完好性、合格证、检验报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进行查验等方式。要保持检验、验证记录和进货台账。
2、质量控制
公开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承诺。明确生产工序中的品质关键控制点和危害关键控制点,明确控制的方法步骤。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并作好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报告工作。
保持生产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和干净卫生。保持厂区环境干净卫生,厂内外不得有污染源,不得饲养畜禽等动物。保持生产车间卫生,防蝇、防鼠设施齐全、有效,每班打扫卫生,生产设备、地面、墙壁干净、卫生、整洁,车间不得出现与当班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得有污迹、杂物。
开业歇业应当向质监部门进行报告,出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3、人员管理制度
每月对生产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卫生管理等知识进行培训,经确认熟练掌握者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没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予以调离。
4检验管理
明确生产中的`质量控制点,做好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对出厂的产品做好检验、检查工作。检查项目为:感官指标要求、包装完好性、标识,必要时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进行检验,产品不合格不得对外销售。
5销售管理
产品包装、标识符合相关要求,严防产品贮存、运输中的污染、变质。做好销售台账,记清楚购置产品客户的名称、地址、产品批次、购置数量,满足质量追溯需求。
小作坊管理制度11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发现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三、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规定处理,并转入不安全食品召回程序。
四、对贮存和销售的食品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查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对产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不符合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出厂销售。
六、建立完整的食品销售台账,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立即报告主管厂长(经理),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销售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七、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小作坊管理制度12
一、为建立退回及回收产品的处理规定,使处理不安全食品流程标准化,防止出现差错或质量事故,制定本制度。
二、对国家公布和有关监管部门通知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
三、应当协助经销商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四、对存储和待售的食品应经常进行检验,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推出市场。
五、在采取下架召回的同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中已售出的部份,应采取补救措施,在经营场所发布消费警示,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要求退货和赔偿损失的,应自觉依法办理。
六、对确属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召回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后,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七、对确属产品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或明显属于本公司应承担质量责任的产品问题,应及时向公司主管经理汇报,经允许后办理换货手续,达到客户满意。
小作坊管理制度13
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伙食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性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分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六、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9、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小作坊管理制度14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准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
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
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
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
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加工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加工间的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的,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作坊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吋应向供货方索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生产工艺过程管理制度
为实施生产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二、原材料必须根据工艺要求投入使用。
三、使用合适设备和工具进行生产,并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
四、生产流程保持合理。
1、保证原辅材料和半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2、保证原辅材料和成品不3会出现交叉感染;
3、保证半成品和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五、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六、发现不合格的半成品,必须按要求处理,不能流入一道工序。
七、发现不合格的成品,必须按要求处理,不能出坊销售。
(五)食品出坊检验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岀坊检验要求,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感官检测。
对食品感官涉及到的'形态、颜色、香气、滋味、异物等进行评价,防止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出坊。
二、净含量检测。
使用符合测量精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对每批出坊食品进行净含量检测,确保出坊食品净含量符合相关要求。
三、标签检测。
对标签进行检查,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备案号、产品名称、配料、生产者、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完整无误,内容清晰、易于识别。
(六)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为追溯销售后的产品去向,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销售记录填写要求。
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使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者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者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须在错处划一横线,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或盖章须填全名,印章须清晰可辩;
5、填写时计量单位必须统
6、不同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不同规格的产品,在记录及单据的填写时,必须分开填写。
(七)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销售,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进货查验发现的不合格原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投入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三、不合格成品的处理。
出坊前发现食品腐败变质等现象的,立即对该批成品进行销毁并记录,绝不允许岀坊销售。
四、已出坊后发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于已出坊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立即进行召回,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
五、不合格品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式、处理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1、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并索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合格证明等材料,后入库。
2、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3、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4、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加大使用量。
5、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专柜保管,做好使用记录。
6、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内容: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量、使用人、使用日期等内容。
小作坊管理制度15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对已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正确对待,并且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工作。
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地点、时间、安全事故人数、危重人数、死亡人数及主要安全事故表现、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食品、安全事故发展的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
四、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卫生机构抢救食品安全事故人员。
五、立即停止加工、销售剩余的可疑食品。
六、保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七、主动配合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材料和样品。
八、认真落实有关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九、事故处理完毕后,采取有效的方法对安全事故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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