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报告

时间:2025-10-10 11:07:52 验收报告 我要投稿

竣工验收报告通用【15篇】

  在生活中,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竣工验收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竣工验收报告通用【15篇】

竣工验收报告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污水厂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到20xx年污泥产量将突破6000万吨[1]。城市污泥产量急剧倍增且成分复杂,具有典型污染特征及其环境危害性。为此,污泥处理处置问题已成为目前污水处理厂所面临的重大挑战,而污泥处理厂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是检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效果的有效手段。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以某污泥处理厂为例,就环保验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概述

  某污泥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脱水污泥600吨。目前,主要处理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约255吨/天,污泥含水率约80%,采用厌氧发酵/工业化制气的处理工艺,目前污泥处理后作为优质的肥料,可用于绿化覆土、肥料等。污泥厂处理的来料污泥通过计量单元准确称重后在污泥前处理单元实施装卸,未脱水污泥和沼液处理后的回用水,将含水率80%的来料污泥稀释至含水率90%左右。经过处理调节后的污泥送至厌氧罐区,经过22~24天厌氧发酵。厌氧反应后消化液自流至消化液缓冲池,经离心脱水后固液分离,沼渣送至沼渣堆放间,含水率55%。沼液进入厌氧氨氧化一体化设备进行脱氮处理。经DEAMON池脱氮、除磷,处理后的沼液部分回用,部分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少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厌氧反应后,沼气经脱硫、送沼气锅炉,其余经脱碳去除二氧化碳后,天然气并入煤气管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储存调制系统、污泥厌氧产沼系统、沼气储存外送系统、污泥加热系统、沼气沼液处理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生物除臭系统等主要生产设施及中央控制室、化验室、配电室、消防泵房、消防蓄水池、汽车衡、沼气燃气锅炉等辅助生产设施,另外还有综合办公楼等配套工程,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2%,全年工作350天,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根据环评报告书描述及现场调查,敏感保护目标为西厂界方向的A村,距离800m,东南方向的B村,距离约1.2km。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声环境功能1类区,海域环境功能二类区。

  二、验收监测步骤

  收集资料、实地踏勘。明确各要素执行标准及考核指标,收集企业基本资料,了解企业建成现状、处理工艺,运行工况、主要污染物和环保治理设施等;编写方案、布设点位。确定监测频次和项目。现场监测需对点位进行定位,各监测要素在采样、运输、现场监测、交接和实验室分析等环节均需做好全过程质量控制;报告编写与审核。报告编写内容要求全面、客观、准确,报告审核除了数据的准确性之外,还要关注标准使用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全面,是否出现异常数据及对其解释的合理性等。

  三、标准确定

  环境标准在验收监测中渗透于工作的方方面面,并贯穿于监测的始终,是验收监测的灵魂,直接关系到监测结论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对项目自身及相关评价标准体系的整体把握是确定标准的关键[2]。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有组织废气除臭装置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xx)中燃气锅炉Ⅱ时段标准;按照《报告书》批复意见要求,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Ⅰ类标准。由于该标准已作废,所以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新颁布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中的1类标准。

  四、主要污染物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该污泥处理厂处理系统和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75%的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一)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包括无组织废气监测和有组织废气监测两类。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氨、硫化氢和臭气等,产生部位为汽车衡、厌氧反应罐、沼渣和沼液储池及污泥储存调制池等环节。无组织废气污泥储存调制池采用双层密闭门,厌氧反应罐为密闭设备,污泥预处理间的臭气通过风机引入到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净化后排放。在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无组织排放对照点,下风向布设3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监测2天,每天4次。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的浓度最大值为0.13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1mg/m3,氨、硫化氢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臭气浓度均不同程度超标,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值在44-203之间,平均浓度为92,高于标准值20的排放要求。上风向臭气浓度值在49-78之间,平均浓度为60,虽然普遍低于下风向数值,但上风向仍为超标状态,最大超标2.5倍,说明上风向监测点位受厂区周围环境影响较大。臭气浓度超标原因主要是污泥运输车辆没有采用密封罐车,此外,厂区西侧即厂界上风向圈养牲畜、露天堆肥,南侧即厂界下风向某污水处理厂运行等都对污泥处理厂监测数据造成较大影响。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有两套4t/h的燃气锅炉和一套除臭装置。污泥在厌氧反应罐中以厌氧消化的状态进行分解反应,由于反应罐为密封设备,不会有臭味泄露。污泥臭味的.来源复杂,其化学组成很难分类,但可以肯定地是臭味化合物的主要构成是有机分解的副产物。沼渣、沼液的储池由于在此贮存的污泥已经经过厌氧发酵,有机物被大量降解,产生臭味的危险很小,因此臭味的主要产生源在污泥的储存调制池,其恶臭因子主要为硫化氢。污泥臭味通过风机引入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加以净化,除臭装置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全年运行350天。恶臭气体氨、硫化氢和臭气等监测2天,每天4次;燃气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2天,每天1次。除臭装置排气筒废气排放数值在417-1445之间,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不大于20xx的排放标准值。锅炉监测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xx)中燃气锅炉Ⅱ时段标准。

  (二)噪声监测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汽车运输污泥和沼渣时产生的运输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输送泵等各类泵体。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国外进口设备,产噪设备输送泵、风机房均设在地下,并加装隔声罩等。同时,合理布置厂房,利用绿化植被吸收来降低噪声的影响。在厂界东、西、南和北外1米处各布1个监测点位,计4个点位,监测1天,手动监测昼间2次,夜间1次,同时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厂界西和厂界南的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中的1类标准45dB(A)的要求,其它厂界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厂界南超标原因主要受附近某污水处理厂夜间运行的影响,厂界西超标主要是该厂除臭间离心风机、循环水泵、喷淋水泵及消防泵房运行产生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图1。

  (三)废水调查

  废水包括脱氮、除磷后的沼液和少量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等。环评及其批复中对水方面的要求为全厂生产、生活废水收集经除磷、脱氮预处理后,出水一部分用于稀释污泥的回用水,其余由管网排入某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该项目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按照300t的污泥处理能力,处理后的沼液量为530t,其中130t作为厌氧消化反应回用水,20t用于绿化,其余380t通过管道输送至附近某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固废调查

  固体废物主要为厌氧反应罐排出的沼渣和厂区生活垃圾。环评及其批复中对固废的要求为免费送至某垃圾填埋场用于填埋场覆盖土、日覆盖土及园林绿化;加强对全厂调和后污泥泥质分析,如重金属含量超过《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限值,沼渣不得用于农用;如符合标准要求沼渣用于农用,则须告知用户使用本产品限定的使用年限、土壤类型等规定;污泥处理厂运行前,落实沼渣长期、稳定的综合利用途径。该项目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并委托有检测资质的三家单位对沼渣样品进行了检测,严格控制沼渣作为农用污泥的使用。目前,沼渣主要用于绿化和填埋场覆土。按照300t的处理能力,目前,沼渣排放量约为80t/d,含水率为70%。这部分固废作为绿化和填埋场覆盖土被全部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34t/d。

  五、环保管理检查

  详细调查核实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环评要求落实情况、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机构设置及人员、环境管理制度。从各环境要素出发,分别对大气、水、噪声、固废、运输等方面,全面核实环评要求的排放源,污染物类型、污染防治措施和落实情况。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逐条进行说明,对不符合环评批复的内容,应该客观评价并说明原因,供环境管理部门参考。

  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工况运行。工况情况对监测的结果将产生重要影响,在各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且工况在75%以上方可进行验收。这里的各设施包括环保设施、恶臭密闭及处理设施、噪声防护措施和废水处理设施等的运行情况。(2)气象条件。气象因素是影响指标的重要方面,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气压、风速、风向对废气监测的影响,风速对噪声的影响,均应考虑在内,同时须根据不同的气象条件调整监测点位。(3)周边环境。周边环境的调查对点位的设置起到决定作用,亦可客观反映部分超标原因。厂界大气和噪声监测点均应选择在不受外界背景环境影响或尽可能影响小的方位,使监测数据真实反映被测单位的污染程度,客观进行评价,有助于管理部门监管和提出整改措施。(4)全面质控。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采样点位布设科学性和可比性;运输、储存、分析,报送,审核均按照操作规程;废气噪声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或自校准结果可以使用,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等。质量控制应该贯穿验收监测和调查的全过程。

  七、建议

  加强对调和后污泥泥质分析,污泥泥质不符合《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限值时,沼渣不得用于农用。落实沼渣长期、稳定的综合利用途径。切实加强沼液处理的环境管理,防止大量高浓度有机废水对受纳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其稳定达标排放。督促污泥运输单位使用密封罐车进行运输,防止异味、滴漏、撒落等污染沿途及厂区环境。落实除臭间及消防泵房隔声降噪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提高燃气锅炉脱硫效率,确保工程整体运行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不超过《报告书》核定的控制指标。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定期进行危险应急演练,保证企业正常稳定运行,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竣工验收报告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受重庆市涪陵新大兴集团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酉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住宅楼A1栋、A2栋、BC栋工程进行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在酉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严格监督下,经过业主的规范管理和严格把关,酉阳县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精心设计,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不懈努力,酉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住宅楼A1栋、A2栋、BC栋工程已基本完工。通过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对该工程实体质量和资料进行预验收,施工单位根据预验收意见进行了整改和完善,并征求了各参建单位的意见,今天正式进行竣工验收。恳请各位领导对该工程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评价。现将我们的监理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程概况

  酉阳县质监局办公楼、住宅楼A1栋、A2栋、BC栋总建筑面积为19750平方米,办公楼地上七层,住宅楼A1栋、A2栋、BC栋地上九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25米至32.5米。

  二、监理依据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重庆市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规程、规定等。

  三、分部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1、该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及主体分部工程,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严格监督下,质量控制良好,结构检测结果综合评定达标,经各参建单位及质监站等单位验收,确认质量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评定为合格。

  2、装饰分部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在本工程的装饰分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通过对施工方案审查、材料验收、现场见证取样送检、隐蔽验收、质量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等程序,采取旁站、平行检查、巡视、试验及跟踪实测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经整改并验收合格后,均符合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四、使用工程部分质量验收情况

  屋面、天沟、厕所蓄水试验无渗漏现象,墙体质量、门窗工程、室外装饰质量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及消防等分项安装工程质量均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五、资料核查情况

  该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及使用工程资料,尤其是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在施工单位自检后,报监理工程师核查,认为基本齐全且符合验收标准规定。

  六、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估

  通过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和业主的复检与分户验收,进行综合评定,观感评价为一般。

  七、施工安全评估

  建立了安全检查责任制,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比较重视,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八、单位工程综合评估结论

  该工程水、电安装、室内环境、消防、环保、规划、防雷等各项检测均合格,沉降偏差在施工验收规范允许范围内。根据该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和主体分部的验收情况、使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核查质量保证资料、观感质量评定,评定本工程质量为合格,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监理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竣工验收报告3

  一、工程完成情景:

  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由xx县房建公司十一项目部于xx年xx月xx开工建设,xx年xx月底全面竣工,历时xx个月,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经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提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景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议拟定于xxxx年xx月xx日进行,验收地点在xxxxxxxx,参加单位有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xx县xx家园1、2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xx县房建公司项目部

  xxxx年xx月xx日

竣工验收报告4

  根据我公司承建的工程,由我们自己的投资开发,我们的设计团队负责设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们聘请了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进行质量跟踪监督,并委托消防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在20xx年11月25日,我们聘请了专业的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对工程的消防工程电气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并确认检测结果合格。

  本工程,经过自开工以来,得到了上级领导、质监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全体参建员工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劳动下,我们的工程于XX年XX月XX日成功通过了五方主体预验收工作,并且顺利完成了相关问题的质量整改闭合。目前,我们的消防工程已经具备了竣工验收的条件。以下是关于工程的详细情况汇报。请将上述内容修改成原创文本。

  一、 工程概况:

  1、该建筑位于广场路与飞鹏巷交叉口,南临广场路,北临飞鹏巷,西朝信河街,东毗邻居民区。所在地为居民集中区域,并被认定为消防重点控制单位。该工程建筑由地下一层和地上十八到二十二层组成,还包含独立的裙房两层。总建筑面积为40192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占地5252.34平方米。总建筑高度分别为:64.3米、70.30米、80.90米、9.30米。一层的层高为4.50米,二层的层高为4.80米,三层的层高为4.50米。地下室一层的高度分别为:机动车库为5.60米,设备房为4.80米,非机动车库为3.80米。地下设施主要包括两个消防通道口,一个设计容量为4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以及一个设计容量为18立方米的喷淋专用水池,还有消防排烟风机房和自备发电房等设备房。地上的二层到三层商场部分设置有两座消防楼梯。屋顶设有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以及一个设计容量为18立方米的消防水池等设施。

  2、建筑种类及耐火标准:我们的建筑包括一类高层建筑和地下室,其耐火等级被定义为一级。此外,北侧商业区块属于二类多层建筑,其耐火等级为二级。

  3、本建筑采用全浇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包括框架和框支剪力墙结构。地下室与地上部分相连,并设有汽车库和非机动车库。一、二层为公共场所,包括商场、办公区等,三层为技术层,设有架空部分和露天花园等休闲场所;四层及以上为住宅层。

  二、 工程使用功能:

  1、本工程消防报警系统采用消防中心控制系统,由自动报警系统、楼层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等系统组成。

  2、本工程联动系统是一种集中控制系统,它的联动控制台位于一层消防控制中心内。该系统具备以下功能:当发生火灾报警时,系统会自动停止送排风机的运行,并打开排烟口和正压送风口,同时启动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在确认火灾后,系统会立即接通警报装置,并在10~15秒后开始播放紧急广播,以组织疏散。同时,系统还会启动消防水泵和喷淋泵,以保障消防水源的供应。另外,为了确保安全,系统会迫使电梯下降到底层。以上就是本工程联动系统的主要功能。

  3、消防控制室的联动逻辑和手动功能:

  a、手动按钮动作时,立即联动消防设备。

  b、消防栓按钮动作时,立即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

  C、烟感、温感、水流指示器等报警时,应确认后方可联动消防设备。

  d、消防紧急广播扬声器、排烟口及暂停空调机等功能应联动着火层及上、下层

  e、消防控制室应有各消防设备的启停启示,并能手动控制各消防设备的启停。

  f、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广播应能手动开启,也可自动开启

  三、 工程施工过程:

  我公司建立了各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建立完善的工程自检制度,对整个工程施工程序进行严格的控制,在每个分项施工前,进行严格的技术交底,并依据技术交底要求和验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做到跟踪同步,各项技术复核项目,自行复核合格后,报请质监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平行验收,在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经过我公司和项目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劳动,我们顺利按照设计要求、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工作。所有设备经过调试运行正常,并通过检测公司的检测合格。

  四、施工中余下的问题:

  1、由于本工程项目投资时间比较早,按原先设计规范施工,与现消防验收规范要求,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2、由于附近供电局负责安装配电房设备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目前各设备仍在使用临时用电,由于负载无法同时运转时间过长。

  3、由于施工时间太紧,以及其它客观因素,各系统功能调试过程中,存在一些小问题。

竣工验收报告5

  一、工程完成情况:

  经过省、市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我们计划进行一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根据核定的总投资为1006万元,其中国债资金投资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6万元。这项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大坝前坝坡1563高程以上的部分改为浆砌块石,同时加固上游坝坡。在大坝左侧坝肩心墙与溢洪道右侧墙接触面的位置,我们将增设一道砼防渗墙。

  2、对溢洪道进行加固,并对下游河道进行治理。

  3、更新弧形工作门和平板检修门,更换弧门启闭机。

  4、加固和改造上坝及进库公路,以提高其承载能力和安全性。

  5、增设大坝观测设施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以实现对水库运行状态的监测和控制。我们将按照批准的方案,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工程于20xx年5月31日正式开始建设,历时13个月,20xx年6月底全面竣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经完成了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部分。具体工程包括大坝前坝坡的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的治理、上坝公路的加固以及相关的公路护坡、沥青路面铺设和桥梁、洪涵洞的建设。此外,我们还完成了输水泄洪洞的安全门、工作门和启闭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工作,以及大坝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安装及其他工程。然而,由于地方配套资金的限制,我们未能完成大坝砼防渗墙的工程和坝体渗流水位测量仪的安装。尽管如此,其他主体工程都已按照设计要求顺利完成。

  该工程的总投资额为915.24万元,不包括待验费20万元。主要工程量包括土石方开挖8.39万m3,土石方回填2、02万m3,浆砌石1.16万m3,混凝土0.15万m3。在施工过程中消耗了1782吨水泥、40.54吨钢筋、11.26立方米木材和93.70立方米沥青。此外,该工程共耗用了5.69个工日的劳动力。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工程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的完成,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已全部结束,尽管受到地方配套资金的影响,个别尾工尚未完工,但这并不会对工程的正常安全运营造成影响。工程投资使用合理,并已完成竣工决算,并通过了竣工审计。竣工资料已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经过了XX市水利基本建设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获得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证明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试运行阶段,工程能够正常运行,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具备了正式验收的条件。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已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均已编制完成了相应的“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xx年XX月XX日进行,验收地点在。

  综上所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竣工验收报告6

  单位工程名称:xxx

  建筑面积:xxx

  结构类型、层数:xxx

  施工单位名称:xxx

  勘察单位名称:xxx

  设计单位名称:xxx

  监理单位名称:xxx

  工程报建时间:xxx

  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程造价xxx

  工程概况:

  除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概况表》所需反映的情况外,尚需反映室内及外墙装饰要求、屋面防水构造形式。住宅工程需反映达到的装饰标准及安装要求。

  竣工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

  我单位于xx年xx月xx日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档案馆等有关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对本工程的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内容:

  1、由防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解析:

  竣工验收因各行业特点不同,具体标准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生产性项目的竣工标准主要是: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的.主要设备、配套设备均已建成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具有正常生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合格产品的条件;职工宿舍、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建设项目基本符合上述要求,仅少数次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暂时不能解决,只要对近期生产影响不大而主管部门又确定了具体解决办法,亦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非生产性项目的竣工标准主要是:工程项目按合同和设计图纸规定全部施工完毕;工程质量经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建筑设备经过试验能满足使用要求。

竣工验收报告7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我单位集资建设的工程,由工程公司承建,设计院负责设计,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跟踪监督,并委托消防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现场监督,并由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于20xx年11月245日完成本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及消防设施检测,确认检测结果为合格。工程于20xx年12月21日通过了五方主体预验收工作,并完成了有关问题的质量整改闭合,现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工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与广场路交叉口,南邻广场路,北邻飞鹏巷,西朝信河街,东邻居民区。属居民集中区域,为消防重点控制单位,本工程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二十二层,独立裙房二层组成。总建筑面积为40192m2,地下部分5252.34m2。总建筑高度分别为:64.3m、70.30m、80.90m、9.30m。一层层高为4.50m、二层层高为4.80m,三层层高为4.50m;地下室一层高度分别为:机动车库5.60m;设备房4.80m非机动车库3.80m。地下事室主要有两个消防通道口,设计容量为400m3的消防水池及设计容量为18m3的喷淋专用水池、消防排烟风机房、自备发电房等设备房,地上二层~三层商场部分设置有两座消防楼梯。屋顶设有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及消防水池设计容量18m3等设施。

  2、建筑类别及耐火等级:一类高层建筑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北侧商业部分为二类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3、主体结构采用全现浇钢筋砼框架—框支剪力墙结构,地下室连体,地下室设有汽车库,非机动车库。

  一、二层设有商场、办公区等公共场所,三层设为架空层(技术层)、露天部分设屋顶花园等休闲场所;四层及以上为住宅。

  二、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三、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情况:

  四、消防水源、消防电源情况:

  五、消防工程设施情况:

  1、本工程消防报警系统采用消防中心控制系统,由自动报警系

  统、楼层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等系统组成。消防中心设在D-1栋一层,消防中心采用集中报警控制器控制。

  2、本工程联动系统为集中控制,联动控制台设在一层消防控制中

  心内,联动功能主要有:火灾报警后停止送排风机,打开排烟口和正压送风口,启动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火灾确认后接通警报装置,10~15秒后接通紧急广播,组织疏散,同时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泵,电梯迫降至底层。 3、消防控制室的联动逻辑和手动功能:a、手动按钮动作时,立即联动消防设备。b、消防栓按钮动作时,立即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C、烟感、温感、水流指示器等报警时,应确认后方可联动消防设备。d、消防紧急广播扬声器、排烟口及暂停空调机等功能应联动着火层及上、下层,e、消防控制室应有各消防设备的启停启示,并能手动控制各消防设备的启停。f、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广播应能手动开启,也可自动开启,设有话筒,也可放录音带。g、消防中心应设有消防支队的直通专用电话,在消防水泵、电梯机房、风机房应设有消防电话。

  六、工程施工过程:

  我公司建立了各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建立完善的工程自检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整个工程施工程序进行严格的控制,在每个分项施工前,进行严格的技术交底,并依据技术交底要求和验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做到跟踪同步,各项技术复核项目,自行复核合格后,报请质监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平行验收,在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材料均要求具备合格条件,对不合格,杂乱产品拒之门外(主要消防材料生产厂家及采购数量见附表1)。

  七、工程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竣工验收报告8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情况

  (一)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下设若干专业组。

  1、验收组

  2、专业组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验收意见并签名。

  三、工程质量评定

  四、验收(专业)组成员签名

  五、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向备案机关提交。

  2、填写内容要求真实,语言简炼,字迹清楚。

  3、验收结论要注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合格,是否同意投入使用。

  4、工程竣工报告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各持一份。

竣工验收报告9

  一、项目执行情况

  从项目的执行情况来看,绝多数是好的,达到了项目建设目的,项目在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工程造林、城镇绿化和优质苗木的提供和推广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效与评价

  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加强,使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批野生动物保护站、观测点的建,促进了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运转,保护站等,使熊猫等野生动物在自然保护区得到进一步保护,数量不断增加。近期内在我市出现的“胜林一号”放归;金丝猴数活动范围扩,常在旅游景点与游人相遇;野生鸟类明显增加,在城区时常可见。都充分说明了我市森林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以及人们生态意识和保护动物意识的明显提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1:骨干苗圃项目设计、批复与实际投入不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功能的发挥。

  xx年和xx年,国家分别下达给我市骨干苗圃建设项目7个。各项目承担区县按照要求,由具备设计资格的省林业设计院对项目进行了初设,并经省厅批复。按照设计要求,每个骨干苗圃项目,国家投资在80100万元。但实际投资均为40万元,再加上地方配套投资不能完全兑现,致使项目建设内容受到限制和缩减。但苗圃类林业建设项目与工业建设项目不同,虽然缩减了量建设内容,仍能依据土地这一自然条件进行苗木生产,但与我们建设骨干苗圃所要求的高起点、高质量和高科技含量育苗,确不相适应。

  建议:国家将小型林业基建项目的投资计划、资金以及项目建设的要求,通过省厅直接下达给地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地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提出上述建议,一是地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区更为了解,对是否应该立项和建设规模更有发言权;二是地市州可依据建设项目在区域的地位与作用,有争取同级财政配套的可能;三是较之于国家和省厅,地市州对承建单位有更明显的监控能力,更有利于项目建设。

  问题2:地方配套资金确有困难,致使建设项目不得不打折扣。

  地方对林业建设项目的积极性非常高,通过项目建设,可以在很程度上促进当地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但是,绝多数林业建设项目的配套投资不能到位,不是基层单位不争取,而是决策权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要办的事太多,对来至方方面面的建设项目所要求的配套资金无能为力。为了争取项目,不得不向上做出虚假承诺。这样不仅影响了项目建设,还给项目竣工决算和审计带来问题。

  建议:国家在下达项目时,对地方配套资金不作硬性要求或尽量减少地方配套投资数量。

  问题3:多数林业小型基建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由于基层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变动频繁,项目建设管理的具体人员不清晰,往往都是单位负责制,导致了项目建设中管理不科学、档案收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林业项目建设。

  建议:一是加强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培训;二是制定统一、规范化的《林业项目建设程序填报制》;三是实行并落实《林业项目建设责任制》。

竣工验收报告10

  一、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xx工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项目造价x万元,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结构形式为x结构/地上x层,建筑总高度为x米,室内外高差xmm。建筑结构类别为x类,抗震设防烈度x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x年,防水等级为x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x级。

  我司已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均符合要求,已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初验条件。余下个别细部收尾工作初验后由建设及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我司按要求整改完毕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建设及监理单位。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我司已编制完成xx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草稿),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加,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工作。各参建单位验收结束后编制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必须资料。

  四、建议验收时间和地点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工作建议拟定于20xx年xx月xx日下午x点进行,验收地点:xx区。

  综上所述,xx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初验条件,恳请贵单位安排验收。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竣工验收报告11

  一、工程概况及完成情景:

  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吴圩段26号大院内,项目造价318.8万元,总建筑面积3009.552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层,建筑总高度为17、15米,室内外高差300mm。建筑结构类别为三类,抗震设防烈度六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防水等级为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我司已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均贴合要求,已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初验条件。余下个别细部收尾工作初验后由建设及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我司按要求整改完毕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建设及监理单位。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景:

  我司已编制完成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草稿),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加,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工作。各参建单位验收结束后编制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必须资料。

  四、提议验收时间和地点:

  根据工程完成情景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工作提议拟定于2xx2年3月20日午时三点进行,验收地点:xxxx场总厂区。

  综上所述,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初验条件,恳请贵单位安排验收。

  xxx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竣工验收报告12

  竣工验收的标准因各行业特点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生产性项目的竣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的主要设备、配套设备已经建成并安装完毕,通过联动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职工宿舍、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够满足投产初期的需求。如果建设项目基本上满足了以上要求,只是少数次要设备或特殊材料暂时无法解决问题,只要这些问题不会对近期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并且相关主管部门已经确定了具体解决办法,也可以进行竣工验收手续。非生产性项目的竣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按照合同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施工;经过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建筑设备经过试验能够满足使用的需要。

  单位工程名称_____

  建筑面积_____

  结构类型、层数_____

  施工单位名称_____勘察单位名称_____设计单位名称_____监理单位名称_____

  工程报建时间_____

  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工程造价_____

  工程概况:

  除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概况表》所需反映的'情况外,尚需反映室内及外墙装饰要求、屋面防水构造形式。住宅工程需反映达到的装饰标准及安装要求。

  竣工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

  我单位于__年__月__日召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档案馆等相关负责人组成了验收组,对本工程的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内容:

  1、由竣工验收报告范文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应当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工序执行情况、材料选用、施工质量检测结果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需向业主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包括遵守合同约定、参与验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遵守环境保护规定等方面的情况。

竣工验收报告13

  建设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第二章 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一)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标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第二十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对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

  第四章 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二十五条 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消防设计不合格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已经开始施工的,同时责令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对消防设计组织修改后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对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施工。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竣工验收抽查时,发现有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使用。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范围;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使用。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验分离和集体会审等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技术复核人和行政审批人应当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互联网上设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结合辖区内建设工程数量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统一确定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预设程序和抽查比例,并对备案、抽查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实施备案抽查,不得擅自确定抽查对象。

  第三十三条 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办理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建设工程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举报,应当在三日内组织人员核查,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时,不得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设定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地区性准入条件。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指定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的品牌、销售单位。不得参与或者干预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应当在互联网网站、受理场所、办公场所公示。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三十九条 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许可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依法撤销许可意见:

  (一)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的;

  (二)建设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超出法定职责和权限作出的;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危害后果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警告。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

  (二)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备案,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

  (三)经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函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建设工程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

  (二)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不合格的;

  (三)其他需要函告的。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验收或者拖延时间办理的;

  (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

  (四)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中的“三日”、“五日”、“七日”、“二十日”、“三十日”均指工作日。

  第五十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6日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

竣工验收报告14

一、工程概况

  合水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是县委、县政府民生保障的重点工程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水县西华南街东侧(黎家庄行政村营房子自然村),占地31.27亩,初设总投资5953.44万元,本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经过地勘、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不懈努力,工程基本能按总体计划进行实施,整个过程处于严格受控状态。经参建各方共同努力,现已顺利竣工并组织初步验收。

  二、验收时间

  20xx年1月16日下午2点30分。

  三、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该项目自立项开始进行了多方论证考察,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进行了锅炉房图纸设计,委托甘肃西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了综合办公楼、煤库、机修间及仓库等,随后又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最终由庆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锅炉房,由庆阳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附属用房(办公楼、煤库、机修间及仓库),并按规定委托了甘肃众诚监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办理了施工许可、监督等相关手续后于20xx年3月14日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方、监理方都能根据职责按规施工,保证了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每一环节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对参建各方的评价

  1、设计单位:从接受委托开始,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和甘肃西苑设计院热情接受建设单位建议,弄清设计意图,参照有

  关设计资料合同约定,积极组织人员开始投入设计工作,出图效率、准确性较高,并积极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解答技术人员提出的疑问,能虚心接受技术人员的'建议。如需变更,能及时准确地出具变更手续,能积极参加各施工阶段的验收,办理验收手续。

  2、监理单位:接受我公司委托后,甘肃众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立即组织监理人员帅巨奎、郭宗敏监理进驻现场,成立了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了相关的检验、检测设施,制定了完善的监理规划和管理办法,采用旁站、见证、巡视、检测等监督手段,检验、预控相结合,关键工序和部位实行全天候不间断跟踪监督检查,每一分项、分部验收后及时办理签证,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对质量、进度、造价进行了有效控制,并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施工单位提供较先进的施工方法、工艺,解决施工难题,为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真正做到了严格监理,公正判断,热情服务,为项目目标的实现做出了贡献。

  3、施工单位:工程中标后,开工手续办完后,庆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庆阳恒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能立即组织项目部进驻施工现场开始施工。整个过程在公司项目部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部门及管理体制下,认真负责地工作,尤其是项目部各项环节都作了周密的筹划,人员部署到位而且配备齐全,设施、设备齐全,到位及时并保证运转正常,材料供应及时,施工组织设计概况面广而且细,技术交底详细到位,各分项工程均有详细技术交底,包括安全方面。整个项目由项目经理宏观控制,各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做到项项有人管,片片有人抓。管理人员技术水平高、管理手段硬,接到图纸后,能够认真研究施工方案,核验图纸设计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在图纸会审时及时提出并解决,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施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过整个施工过程的验证,建筑公司确是个很有实力的建筑公司,为本工程顺利完成做出了不少贡献,所干的工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文件及合同要求,是一个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

  4、总之,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开工到竣工之间都有不可泯灭的功绩,彼此之间工作协调,互相制约,而又互相配合。

  五、组织形式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各单位参加人员详见合水县城南区集中供热一、八标竣工初验小组成员名单,由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组织地勘、设计、施工、监理并邀请质监站参加合水县城南区集中供热一标、八标竣工初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从施工过程来讲,由于建设单位的全力合作及施工单位的精心施工,从开工到竣工初步验收层层把关,均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质量有保证,作为建设单位,我们感到十分满意。

  设计单位从开工到验收,由于施工单位认真识图,精心组织,层层把关,均按设计及变更手续施工,所以对施工单位感到十分满意。

  施工单位:

  该工程从地基开挖开始,工作人员就非常认真,能按要求履行报验手续,严格控制材料进场,不合格产品不使用。项目部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能按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施工,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该工程评为合格,工程施工全过程能严格执行纪委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六、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各参验单位对工程质量都比较满意,一致认为该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都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评为合格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15

  为加强XXxx工程验收管理,进一步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质量,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以下简称《规程》),结合我省XXxx工程特点,特制订本大纲。

  一、验收工作的依据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规程及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变更和修改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由监理单位签发的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等。

  二、验收工作主要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工程施工质量做出评价;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及时移交工程,发挥工程效益。

  三、验收工作程序

  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阶段。

  1、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中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成,且质量合格,应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含多个标段的,可先进行标段工程的完工验收,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2、阶段验收:当工程施工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一般包括基础处理完成、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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