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30 15:37:58 好文 我要投稿

协会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协会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1

  第五十一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书法协会常规活动的举办

  第五十四条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修订后记

  书法协会是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的文娱类社团。

  书法协会经过八年来的发展,会员数量和规模在逐年上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书法协会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书法协会繁荣陇师校园文化、促进人才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并取得了成果。

  我们这次对《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对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二是收录一些新制定的管理制度,这次修订是集体的智慧,更是广大干部、会员工作实践的结晶。在此,我们也向历届的干部、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书法协会在发展,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我们希望以后的干部、会员根据社团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希望广大书法协会干部、会员在社团管理制度的完善上不断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

协会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 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协会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财务工作管理职责。

  (一)本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本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四)根据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经费报销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和固定资产等资料登记工作。

  (八)××××××。

  第三条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本会各项收支按照预算执行。每年的经费收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六)××××××。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本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决定。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四)××××××。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本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四)××××××。

  第六条本会旅差费用的管理。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本会书籍报刊和书籍购置的订购。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九条本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不与业务指导单位或企事业会员单位混管。

  第十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协会管理制度4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承认《调兵山市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2、自觉维护协会及“志愿者”形象;不得在网站、论坛、QQ群或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有损害“协会”和“志愿者”形象的言行。不得将具有“协会”权限的网站、论坛、QQ群管理权限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享;

  3、未经“协会”主管领导同意,任何部门、志愿团和个人不得代表协会承诺和办理与协会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事宜,;

  4、严守保密原则,未经协会领导或服务对象同意,不得随意泄露服务对象的'背景及资料;违者对所造成的不良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未经协会主管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接受,单位和个人给予金钱或物资,属于个人行为;协会接收金钱或者物资,需要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6、参加公益慈善活动佩带统一的“调兵山市爱心公益协会”标志,不得佩带“协会”或“志愿者”标志从事非公益慈善活动及谋求私利;

  7、积极参加协会公益慈善活动,参加活动要准时,因故无法参加时需提前一天告知负责人;

  8、在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期间,志愿者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和他人发生与活动无美的法律纠纷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但志愿者团队应当及时进行义务救助,或者出面进行协调,其间涉及志愿者个人正当权利的,“协会”有义务协助其主张权力;

  9、不得随意滥用协会给予的服务资料、工作权利或利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来作非法、欺骗或谋求私利的行为;

  10、志愿者内部成员要互相团结,互相合作,勇于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作出改善。 坦诚提出对“协会”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参与团队建设,竭力维护集体荣誉;

  11、尊重服务对象,严禁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言语不文明,甚至索要报酬等,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

  12、协会所属部门、志愿团、志愿者间的任何纠纷仅限在协会内部解决,不得泄露于协会外的其它任何个人或组织,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泄露者负责;

  13、志愿者离开协会后,仍需对其在参与协会活动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造成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其泄露者负责;

  14、理事会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合理扩张管理制度以及即时终止志愿者身份的权力。

协会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

  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

  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

  第八条申请入会必须向理事会报名并交个人发表的作品或理论文章一篇,经理事会审批签发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2、必须为本会发展和扩大影响里献力献策第十条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练习、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4、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第四章协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1、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2、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3、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4、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5、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6、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7、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8、协会润笔水不得洗笔。

  9、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10、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11、毛毡和字帖自己要整理好。

  12、协会的物品不得私自带回去(没写的纸、毛毡、字帖、字画、毛笔等)

  13、来协会写字必须佩戴胸卡,除周末以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6

  第一部分有关书法协会的基本情况

  第一章书法协会简介

  书法协会成立于20xx年10月,是陇南师专美术系指导管理下的文娱类社团,自成立以来,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书法协会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展及书法临帖大赛。邀请了校内外的专业指导老师指点授课,开展讲座,以及会员间的互助观摩活动提高了会员的书法水平,培养了一批书法爱好者。

  第二章书法协会宗旨

  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第三章书法协会会训

  挥毫泼墨风骨洒脱;笔墨流转神韵自现;

  借古开今厚积而发;以书会友以技载道。

  第四章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社团类型

  第一条社团编号:STW0506

  第二条社团类型:文娱类

  第五章指导单位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组织机构

  第一章总则

  本社团由陇南师专美术系主管,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项活动进行讨论、决定。日常事务由会长、常务委员进行管理决定。

  第二章书法协会干部职责

  第三条会长: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协调各部工作,监督活动的开展及实施,对全社负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各项日常事务,对会长、各部长进行工作监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五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工作。任期一年。

  第六条财务部:管理社团所有经费,并隔时对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开支情况。任期一年。

  第七条秘书部: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负责会员注册。任期一年。

  第八条策划部:做好每次的活动策划(提前一周做好)、活动总结(最迟活动结束后两天,必须附活动剪影)、学期总结、学年总结。任期一年。

  第九条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展板、通知、海报、横幅等)。任期一年。

  第十条组织部:组织好每次活动场所,并做好干部、会员的考勤工作(隔时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出勤情况)。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外联部:负责联系指导教师以及联系其它社团,并负责活动报名统计。任期一年。

协会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由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的设立、开展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协调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为会员提供服务;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业协会遵循政会分开、自主办会、民主办会的原则。

  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保障行业协会独立开展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和依法授权的组织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共同做好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范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

  市行业协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负责全市行业协会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推动行业协会规范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共同促进行业协会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登记

  第七条行业协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或者产品分类标准为依据设立,也可以以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等为依据设立。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行业协会。

  第八条设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应当符合下列具体规定:

  (一)具有3个以上在本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本行业连续开展活动2年以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作为发起人;

  (二)行业覆盖面原则上达到50%以上,经营总量在同业经济组织中占50%以上。

  (三)组织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力、法的规定;

  (四)具有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稳定的经费的筹措渠道;

  (六)章程草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办法规定。

  第九条行业协会成立后,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或者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三章会员和组织机构

  第十条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同一行业中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经营颊:模的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入会权。入会的条件由章程规定。

  行业协会可以吸收与本行业有关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入会,但入会比例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10%。

  第十一条行业协会章程应当对会员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保障会员权利、义务平等。

  任何会员不得利月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剥夺或者限制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所有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较多的,可以依照章程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并行使会员大会职权。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召开。

  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行使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审议理事、会员提交的议案;

  (六)决定会员的除名;

  (七)决定行业协会的解散和清算;

  (八)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行业协会设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入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照行业协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

  理事人数较多的可以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依照行业协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行业协会可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或者监事监督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管理,并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行业协会设会长,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在国家机关现任公职,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方可担任;

  (四)没有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行业协会设秘书长,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由理事会决定聘任,也可以按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秘书长;是行业协会的专职管理人员,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处理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行业协会设秘书处,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职业化,实行聘用制或者会员单位派驻制。行业协会应当与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为其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基本社会保险。会员单位派驻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享受原单位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行业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应纳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范围。行业协会中具备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八条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财务应当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相分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四章工作职能

  第十九条行业协会以行服务、行来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为基本职能。行业协会应当认真履行章程所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条行业协会承担以下主要职能:

  (一)开展行业调研,掌握行业动态,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收集,分析和行业信息,开展人才、技术、职业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月艮务。

  (三)组织展销会、展览会,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等,开展招商引资和产品推介—,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提供服务、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根据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参与地方和国家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的制定,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律。

  (五)协调好会员间、行业间内部关系,处理好劳资关系和同行价格等方面的争议,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贸易合作,协凋会员企业涉外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代表会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议,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和政府委托,开展行业准入资质资格审核,质量和服务标准检测,出具公信证明,承担: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和行业统计等工作。

  (八)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二十一条行业协会依法承担公共事务,或者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相应事务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行业协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行要求入会;

  (二)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以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三)向会员乱收费、乱摊派,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

  (四)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

  (五)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与本行业经营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行业协会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行业规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隹,进行刁;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的会员,可以依据协会章程、行业规则采取警告、批评、同业制裁、开除会员资格等措施。对行业内违法经营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进行违法经营的非会员单位,可以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会员对行业协会的行业规则、行业自律措施或者其他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请行业协会进行复核,或者提请政府;亩关部门依法处理。

  非会员组织和个人认为行业协会的有关措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行业协会予以变更,也可以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五章经费和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从事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事务所获得的报酬;

  (三)在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服务的收入;

  (四)政府资助、社会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行业协会的会费标准根据为会员提供服务所需的合理开支和会员的承受能力确定,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行业协会的经费支出项目:

  (一)开展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举办会议及日常力、公的费用;

  (二)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补贴;

  (三)理事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支出。

  第二十六条行业协会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收少、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行业协会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其财产,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其财产,不得将其财产挪作他用。

  行业协会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时,不得要求行业协会退还已交纳的会费及资助、捐赠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建立自己独立的财务和银行账户。

  行业协会在每一会计年度应当制作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检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行业协会应当接受会员、监事、捐赠人、资助人对经费收支和财务会计报告情况的查询,并确保相关资料真实、完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财务检查。

  行业协会注销清算、换届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当进行财务审计。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财政、审计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并将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检查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一)要求行业协会和相关人员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并依法查阅、复制或者予以登记保存;

  (二)要求行业协会和相关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行业协会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和协助要求。

  第三十条行业协会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由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行业协会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经登记的组织以行业协会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行业协会违法从事活动的,有权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举报,相关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七章行业协会的发展与改革

  第三十二条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逐步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十三条政府部门根据产业和行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有重点地引导和支持组建和发展优势行业、新兴产业的行业协会。

  第三十四条建立行业协会考核评价体系,定期不定期地评选出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业绩突出的行业协会,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行业协会年度发展计划,确定重点扶持的行业协会名单和具体的扶持措施。

  第三十六条按照市场化方向,积极引导企业自发组建行业协会。新组建的行业协会在机构、人事,财务等方面应与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分立单设。

  第三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行业协会参加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的调查、起诉,应诉工作。

  第三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出台涉及行业管理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行业技术规范、作出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时,应当征求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并通报有关情况。

  第三十九条对现有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自律管理,并积极承担好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在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继续给予资助;需委托行业协会承力、的有关业务活动,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拨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协会管理制度8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辩论协会社团章程

  一、名称和宗旨

  名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辩论协会

  宗旨:“关注热点,追求真理,锻炼口才,发展自我”

  二、学生社团登记类别

  兴趣爱好类

  三、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活动范围:在本校、其他大学以及组织参加各大型辩论赛事

  活动方式:

  1) 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举办社团内部的大学生辩论赛,促进校社团发展;

  2) 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3) 每周开展与口才相关的活动,培养会员对辩论的兴趣,锻炼和提高会员的辩论口才。

  四、组织机构及权限

  本协会下设机构有: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 各机构权限:

  【指导老师】

  积极指导协会具体活动;

  组织相关讲座;

  拥有全程监督协会各项事宜的权利;

  【会长】

  每月末进行一次协会活动总结;

  与协会辅导老师保持沟通,积极联系其他高校进行社团联谊赛,关注各大相关赛事; 有要求秘书处发放协会通知的权利;

  要求组织部对各大赛事宜进行组织、监督的权利;

  要求宣传部进行相关宣传的权利;

  拥有支配财务的权利;

  受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监督。

  【副会长】

  拥有监督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权利;

  应及时与会长保持意见沟通。

  【秘书处】

  及时发布协会通知,并转达给会长、副会长最终结果;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组织部】

  对各赛事保持较高敏感度,组织各类赛事相关事宜;

  协调会员之间的矛盾;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宣传部】

  对协会相关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财务部】严格核对协会内部支收明细,每月末向会长说明详细情况;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

  会员对本协会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有获得通知,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会员享有本协会其他权利。

  会员的义务:

  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和名誉、为本协会服务的义务;

  会员有本协会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负责人的职权,内部机构建设

  负责人职权:详见第四条【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权限

  内部机构建设:

  1、选举任命:选举制(由上届全体会员投票选出下任会长、副会长)或推荐制(由上任会长推荐新会长名单,并公示以征求意见,并由新会长委任副会长名单,公示之);

  2、选举罢免:协会领导机构的选举与罢免必须经过民主表决过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指导,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

  3、人员构成:协会将在每年面向新生,公开纳新,择优录取。严格选拔表现优异的辩手为正式队员,并在特定时间内完成辩论协会领导机构的交接和队员的更新,以使论协会不断延续;

  4、协会规模:协会的人数将控制在100人内,辩论协会规模扩大或有特殊需要时可适当增加队员人数,具体增加人数由会长和提案,副会长各部门集体协商决定;

  5、管理方式:协会在校团委领导、社团联合会监督、统一管理;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各部门机构自主管理;

  6、协会纪律:

  A.每名正式会员自加入本辩论协会之日起必须服从管理和各项有效决议,遵守本辩论协会的有关纪律,对于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违反纪律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B.会员必须准时参加辩论协会的每次正式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会、延迟到会或提前离会的,应提前请假。对无故缺席、迟到及早退者将提出会内批评,三次无故缺席或多次无故迟到及早退视为自动退出本协会;

  C.会员必须服从协会的日常决议和管理。在坚决服从管理和执行决议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向领导机构提出建议。但是不得以意见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动抵制决议及管理,对违规者将提出队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

  D.会员须以正当方式对协会活动提出个人要求或建议,但具体实施要服从决议和组织安排,对不经批准擅自行动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

  E.会员须积极维护协会团结和利益,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不得搞个人小团体以及任何分化协会的行为。对破坏队内团结,损害协会利益情节轻微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对于其他以任何行为或方式损害学院利益者,直接除名,并上报校团委及社联。

  7、奖励措施:

  对于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在大型活动中(如校内外大型比赛、大型学术活动)表现优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以及在辩论协会中一贯表现突出的回暖员,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质奖励。

  七、财务的会计制度及审核制度

  1、本协会对每届新会员收取会费(20元/人,每人只收一次),作为以后的活动及各项费用。经费开销由各部门向会长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同意。事后须提交相关票据,由财务部门核对保管;

  2、比赛奖金或商家赞助的收入应记入财务支出中,用于协会往后的活动;

  3、财务部门应确保账目准确,财务公开,并定期向校团委、校社联审计查对。

  八、会长的选举制度及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会长的选举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1(选举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同意通过;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协会负责人及秘书处。

  十、章程实施的日期和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章程实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项:无

  十一、社团终止程序

  本协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成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由校社联组织对协会财务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协会不再开展任何活动);

  协会自检查十日内向社联办理注销登记;

  在协会注销后第10-15天内,社联将予以注销公示,至此,社团终止。

协会管理制度9

  为加强对本协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以下部分: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1、本协会办公室是协会干部办公及活动的.主要场所,由办公室处负责统一管理。

  2、爱护办公室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必须做好清洁和管理工作。

  3、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4、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的干部要关灯,关窗,锁门。

  5、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办公室存档资料严禁打开。

  二、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及值班安排具体详见测绘协会值班安排表.

  如确实有事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必要时好作人员调整。

  2、值班人员要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清洁与保持工作。

  3、值班人员有权监督当天在办公室工作的其他部门,并要如实作好《值班日记》内容记录,包括:

  1)当天在协会办公室内工作的部门的工作及主要负责人。

  2)卫生值日情况。

  3)有无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员应作好会议记录。

  4)如有来访人员,值班人员需要热情接待,并作好记录

协会管理制度10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下简称协会)。

  财务管理设置

  第三条 财务管理由协会办公室具体经办,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为首问责任人,分管副主席对协会、主席负责。

  第四条 办公室应设置专人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实行对账、物实行分别管理。设置协会财务总账和各类专项资金明细账。设置原始凭证以及各种单据的保管夹,分类整理和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五条 各种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登记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准确填写登记来源、时间、大小写金额、事由等明细项。所有财务报表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补填,漏填。确需更改的,需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并在更改后签章。

  第六条 各种财务收支的登记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据。

  财务收入

  第七条 协会的财务收入主要的来源包括: (一)团委及其他上级组织拨款 (二)赞助收入 (三)捐赠收入 (四)获得奖励 (五)其他收入

  财务收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金 (二)实物

  第八条 取得财务收入后,经手人须在一日内将所得财务收入送交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填写登记(一式两份),并将所得收入记入财务总账;需要设立明细账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设立明细账。签收单一份交财务送交人,一份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

  第九条 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均需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并将相关数据向协会公开。

  第十条 财务收入中的现金应在银行设立活期账户保管,实物应根据其性质分类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支出

  第十一条 协会财务支出实行“量入为出”原则。做到勤俭节约,科学配置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的的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 协会财务支出途径主要包括:

  (一)协会大型活动

  (二)专项资金使用

  (三)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各部门活动

  (四)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五)其他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活动

  (六)志愿者表彰或奖励

  财务支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金

  (二)实物

  第十三条 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部门、志愿者服务队和其他活动的资金,原则上采取先垫后报的方式,即先由活动负责人垫付资金,活动后再出具相关单据至办公室报账。

  报账时需持有的单据包括:主席团签署意见的《活动申报表》、活动的财务使用清单、签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单据(发票单据需填写具体开票时间、有相关单位的财务专用公章、详细金额和项目等信息,发票抬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或者“四川大学校团委”)。

  收据需经主席团同意后方予报销。

  第十四条 办公室经办人员审核发票无误后,按照发票金额支付现金。同时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章。收据一份交申领人,另一份连同发票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总账。

  第十五条 协会大型活动及金额大于100元的活动,协会可预支资金。需该活动财务负责人持主席团签章的《活动申报表》至办公室申领。办公室负责人员根据《活动申报表》中的“财务预算”划拨资金和物品。有主席团审批意见的,以审批意见为准。

  第十六条 办公室支出资金时,需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详细记录支出时间、事由、大小写金额、购买物件等情况,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章。收据一份交申领人,一份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总账。

  第十七条 协会预支资金的活动,活动结束后,该活动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持预支收据和附有相关发票的财务使用清单至办公室报账。报账程序同第十三条。

  第十八条 对于预支资金的报账,根据财务使用清单,实报实销,资金有剩余的,办公室应回收资金,并登记收入,开出收据;资金超出的,经主席团书面批准后,方可报账。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若专项资金有具体财务使用要求,依据该要求执行,若无要求,参照其他资金使用方式执行。

  第二十条 若在紧急情况下需使用资金,可以电话或口头取得主席团同意,办公室确认无误后发放资金。但应在之后立即补办手续。

  财务核查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内容包括:

  (一)财务收支以及余额是否匹配

  (二)账户登记是否真实、及时、准确和清晰

  (三)原始单据是否和账户登记相符,是否有损毁;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有权力和义务考察资金使用效率,并向主席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不定时对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原则上一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 每学期末,主席团需在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和志愿者代表大会上做本学期财务报告。部长例会和志愿者代表大会成员有权对财务报告提出置疑,或不通过该报告。

  责任认定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的责任人包括:主席、办公室分管副主席、办公室部长、具体财务负责副部长、干事;各申请资金的负责人等;

  第二十六条 若财务报告被置疑,主席团需根据置疑内容,由执行主席负责核实、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第二十七条 由于财务相关负责人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损失,需该人承担赔偿责任;由非人为原因造成错误或损失,由主席团商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 财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赔偿、追回款项、销账等。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协会各部门及个学院志愿者服务队应该依据本制度制订各自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协会管理制度11

  为了更好的发展、扩大本协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协会质量,维持社团工作正常进行,促进协会发展,经协会办公室商讨决定,制定协会管理制度,此制度包括会议制度,活动制度,及相关奖罚等制度。

  一、会议制度:(建档)

  1、会员大会是由会长,副会长及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此会是因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联络部在会前通知到每位成员。

  2、每次会议由会长指派人主持,会上做好上月或者是上学期工作总结(含肯定与否定),安排好具体工作;

  3、秘书部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正式开始之前到会,对请假及未到人员进行统计与公布;

  4、每次会议要求全体成员都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向秘书部请假(假条形式,同时秘书部做好请假人员的纸质记录附上假条。)

  5、在会议期间,每位成员都有保持会场适度安静(手机静音,禁止存在玩手机和闲聊的现象)和对协会的发展提出建议的义务,有对办公室以及各部长的成员提问和对协会内部不良现象进行检举的权利。

  6、各部门每周自行筹备一次例会,会议主要处理各部门近期工作事务,活动安排,办公室决议公布,各部门工作汇报等,例会作为各部门的沟通交流桥梁。

  备注:〈1〉无故旷会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自动被列入有意退会或劝其退会者行列,由会长做出相应处理;

  〈2〉每学期参加会议提前不请假而迟到15分钟以上达2或2次以上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对各部门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开会时迟到15分钟以上达2次或2次以上者,取消部门评优资格;

  〈3〉在开会时,对不遵守会场秩序者,给予通报批评; 〈4〉每次会议需要提前两天通知,紧急会议提前一个小时通知;(要求1.通知具体到每个人;2.通知后参会人员反馈情况“收到”;3.会议主题;4.需要的准备工作,参会人员等),参会人员自行调整事务安排。

  二、协会干部任免制度:

  为了规范我协会干部任免,提高协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协会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吸收学习好,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加入我协会,提高协会的感召力和整体战斗力,把我协会的工作搞的更好,特制定如下干部任免制度:

  1、协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品学兼优。

  2、协会干部的产生办法有:(1)自荐;(2)直接选拔;(3)选举;(4)公开招聘。

  3、协会会长由选举产生或确认,协会成员的调整由协会办公室决定。

  4、部长和组长实行任期制,以学年为任期期限(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凡是协会部长以下干部的考核采取自我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考核三种形式相结合,最后由协会理事会决定任免。

  5、凡是协会干部的任免须报办公室备案。

  三、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协会工作档案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并使协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协会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经验和教训,协会将加强内部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1、协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秘书部负责整理上交办公室存档(一式多份制),对协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归档管理。办公室为协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2、各部门的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一份秘书处存档。

  3、协会档案分类为: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协会工作总结、计划、工作报告、社团章程、奖罚记录、奖品及纪念品、重要书刊、活动总结(含照片)等。

  4、所有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存档要求:

  1.纸质档案用档案袋分类保管;特色活动照片存电子档;2.存档要积极主动;

  3.存档同学平时负责档案整理、收集;

  4.每学期进行一次小整理,一学年进行一次大整理。

  四、招新制度:(建档)

  (一)新学年初,由各部门制定招新方案,各核心成员集体讨论后通过;(二)招新人员包括办公室助理及各部门干事,干事须从社员中选出;(三)统一招新时,办公室助理由各部门部长、会长和副会长共同选出;(四)各部门干事由各部部长及会长提出意见后,由各部门部长做最后决定;

  (五)会员会籍建档统一由秘书部制作管理;(六)招新要求:

  1.实事求是,态度端正,认真审核。(内部)2.有一定业务基础,对所选业务有一定爱好。(干事)3.有组织能力,有一定独立思想、创新意识者优先。

  五、问责制度:

  (一)各部门部长有责任做好该部门新干事的培训以及部门工作的分配和部门财物管理等工作。

  (二)部长失职或没有履行部长责任书时,会长有权提出更换部门部

  长,由该部门三分之二干事同意后,正式撤除部长职务,并由该部门重新选出新任部长。

  (三)会长有保证新媒体中心向前发展,传承新媒体精神和光荣传统的责任。会长需认真做好统筹各部门的工作。对新媒体中心各大平台运行,协会活动等负全权责任。

  (四)社长需在每次全体会议上做上阶段的工作报告,由全体干事审核。(与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干事通过,则视为通过。)社长在任期间如有三次工作报告不被通过,即可由全体干事在副社长中重新选举社长。

  六、培训制度:(建档:建立培训课程、内容的纸质材料,秘书部审核通过后一式三份)

  (一)会长负责对新招的办公室助理、部长的培训。

  (二)部长对新干事的培训。

  培训内容:

  (一)会长向会长助理、部长交代工作细节、工作方法。

  (二)对会长助理和部长进行语言表达培训。

  (三)对会长助理和部长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部长对干事培训:

  (一)各部长向各部干事交代工作细节、工作方法。

  (二)各部长对各部干事进行语言表达培训。

  (三)各部长对各部干事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七、奖惩制度、不进则退制:(建档)

  积分管理办法.(暂行草案)

  一:会员积分管理办法经新媒体中心办公室讨论研究后与20xx年月日正式实施.

  二:积分管理办法适用于一切成员,不分职务和级别.

  三:每个被管理成员的原始积分为十分.

  四:每月29号由秘书部统计对各部门人员积分进行评定,分别评出高积分(20+),低积分(4-9)以及不及格积分(4-),再由30号在群公布。

  五:

  1、对高积分者进行适当奖励,并且对外通报表扬.

  2、对低积分者进行内部敬告,并对协会中有职务的低积分者免职.

  3、对不合格积分者劝其退社.

  六:积分的评定由会议,活动的记录人员或个人提供书面材料,并送交秘书处,由秘书处核定记载存档.若核定不实或者有偏差,秘书处有权修改评定结果并通告提供材料者.

  七:奖励积分范围:

  1、向部门或社团提交活动方案.(1-5)

  2、每次大型活动直接参与.(1-5)

  3、社员积极申报和实施活动项目。(1-6)

  4、其他有益于社团工作和发展的着情奖分。

  八:扣除积分范围:

  1、会议迟到或旷到(1-2)

  2、活动无故不参与。(1-2)

  3、个人作风影响社团形象。(1-5)

  4、经核实搞内部斗争的社员直接除名。

  5、其他不益于社团工作和发展,有损社团凝聚力的清况着情扣分。

  八、部门责任制:

  各部门设一名部长,根据编制人数再设若干副部干部,各部在协会章程的约束下,不违背协会内部管理制度的条件下,拥有一定的自治权,但目的是为了协会整体更好发展,各部部长对自己部门负责,自行协调好各部门关系,配合好协会的整体发展。

  秘书部:

  (一)负责管理会员信息,组织会员交流;

  (二)发放协会通知,召集会员会议,做会议记录;

  (三)统筹协会各部事务;

  (四)负责保管协会财物,审核报销经费,公开财务细节;

  (五)以及各活动设备外借登记;

  联络部:

  (一)联系和吸纳新会员,组织协会活动;

  (二)负责协会校内外的外事活动;

  (三)负责与校内外其他社团或学生会的联系,加强沟通,保证信息的通畅;

  (四)负责协会所需教室、多媒体的借用,与团委等老师的交流沟通;

  外联部:

  (一)主要负责保证学生会举办活动所需经费的正常来源;

  (二)通过积极地与校内外商家的沟通,与商家达成一定协议,获得赞助,保证协会举办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新媒体中心项目平台营销推广

  (四)负责协会形象包装与对外整体宣传;

  (五)子活动的策划、打包宣传与推广,建立协会组织特色活动;

  (六)寻求企业合作,为新媒体中心提供经济支持;

  (七)通过与外界的沟通,参与相关活动;

  (八)寻求联盟长期合作伙伴。

  技术部:

  (一)负责以协会名义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

  (二)策划、宣传海报的制作,活动形式不限,但要求参与活动者通过新媒体平台发送与活动有关的状态。

  (三)协助会长运营协会在新媒体中心的官方平台。

  (四)摄像、摄影、视频、照片等的采集与制作;

  (五)场地接线,舞台灯光,设备管理维护;

  (六)美工设计、产品设计开发。

  电视台:

  (一)新闻组:

  1、负责收集并及时发布学生、教工及其团体和校内各组织机构对校内外的各种感兴趣的、关心的信息;

  2、新闻采写、专题采编,为新媒体平台及外宣供稿

  (二)播音、记者组:

  1、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2、采集校内官方消息,校园新闻;负责校园活动的新闻采写和拍摄。

  3、深挖校园内典型实例,定期组织专题采访,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4、做好通讯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5、及时认真地完成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视频组:

  1、节目策划,制定与编辑

  2、微视频节目采集,制作

  (四)总编室:

  1、抓好风格、版面定位和栏目设置等策划。

  2、策划制订重大新闻报道实施方案。

  3、审查好稿件后转交给技术部。

  4、处理好照片后转交给技术部。

  各成员有责任通过多样化的文体活动或其他方式营造协会积极向上、融洽和谐的文化氛围。

  新媒体中心协会xx年三月一日

协会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市消费者协会会员会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消协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工商局领导和上级消协财务的指导。

  第三条消协常务办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工作,是最基层的财务核算单位。工作部、分会、工作站、联络站为报帐制单位。

  第四条市消协应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五条会费收取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市消费者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市消协必须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健全票据管理办法。

  第七条会费使用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参照樟树市社会团体会费使用办法办法执行,经费开支主要范围:会员证工本费、发展会员资料费、处理投诉、组织市场监管检查、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消费教育和社会调查、添置基层分会办公设施、消费维权救助等业务活动。

  第八条经费开支报销的一般程序:各单位报销由经办人填写好经费支出报帐审批封面,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经秘书长(或专职副会长)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会计审核,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开支应提交书面报告,做好经费预算报告、经集体研究后,按照经费开支报销的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会费。

  第十条消协常务办、各分会按实际会员会费收入的'10%提取福利费后,市消协与常务办、工作部、分会的留成比例分别为55%和35%。

  第十一条市消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有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现象的,所涉金额全部由市消协没收。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由市消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予以补充。

协会管理制度13

  一、人事招聘制度

  (一)招聘计划

  1、招聘人员应规定人数,不得地限度的扩招,一般年期招收人数在40-50人左右

  2、招聘的对向是全院所有有志同学

  3、招聘时间为学期开学的前二至三周

  (二)招聘的步骤

  1、拟定人员报名表

  2、规定时间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包括发言与答问

  3、由评委确定录取人员

  4、由人事部给录取人员发人员档案登记表与就职意向表

  5、然后转交人事部统一管理与人员分配

  二、会徽的发放与管理

  (一)在新会员入会时,填好表格,登记人数以便制作会徽

  (二)会徽办理好后及时发给会员

  (三)如有会徽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人事部通报要求补办,补办时补办费用

  (四)会徽不得借给别人使用,凡被查到有此事者应给予批评

  三、人员档案管理

  (一)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与归档

  1、为了使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要经常收集对各个会员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会员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根据有关需要及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会员履历表做鉴定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人事档案

  3、凡收集归档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并且必须通过协会盖章

  4、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由负责人审查批准并在登记处签字

  (二)人事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1、对所保管的档案,都应逐个进行编号登记,包括新、旧成员的进出登记表,做到每年全面检查核对档案一次

  2、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

  3、建立一个人事档案夹,把所有的档案进入分类保管

  (三)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查阅与借阅

  2、在查阅与借阅必须保证档案安全与完整

  以上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四、开会制度

  通知会员开会并记录应到人数,在会前记录每个到会人的名字。凡三次不到者各干事各降一级。

  在会上一定要做好笔记,记录重点的东西。

  有不懂之处,会下讨论,勿在会上喧哗。

  建筑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打造一个精干、高效的服务型工作人员团队,为行业协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及本会章程的精神,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协会人事管理工作由会长及日常工作领导班子负责,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执行及办理。

  第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二类。专职工作人员为聘用二年及以上的人员。前述二类工作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须遵循科学、合理、适量、严控的原则,在人员聘用上须因岗设人、人尽其才、一专多能,以避免人浮于事及工作懈怠。

  第五条聘用渠道。工作人员由社会招聘、会员单位选聘及行业内退休专业人员中返聘。

  第六条聘用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或工作年限,协会或下属单位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其中一种合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级为副秘书长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如工作需要返聘,由协会颁发聘期为二年的聘用书,期满后可视工作需要或所聘用人员的'身体状况等情形续聘,但所返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如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可聘为顾问。

  第七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拟增加专职人员或聘用临时人员,须分别向秘书长或协会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秘书长或分管领导根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量等综合情况予以核准后,提交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八条拟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水平及管理经验;

  (3)政治历史清白,无刑事处罚记录,道德品质优良,勤奋敬业,有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工作人员招聘与选聘根据岗位要求的专业或专长,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考察与试用。对拟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协会人事管理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其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核实和考察。根据聘用期确定3个月的试用期。

  第十一条协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聘用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社会保险转接及劳动合同或聘用书的办理事宜。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须了解及遵守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此外,协会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

  第三章工作人员职务级别的划分

  第十三条级别划分:分为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正部级、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共七个级别。凡由协会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的秘书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均按上述规定确定职务级别。其中:

  (1)、分支机构的会长、主任等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兼任。

  (2)、分支机构的副会长、副主任等,原则上由协会正部级或以上人员兼任。

  (3)、分支机构的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同等职务的人员,分别享受协会正部级、副部级待遇。

  (4)、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单位的规模与工作性质,原则上按协会副秘书长及以下级别划分。

  第四章工作人员的任职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会长、专职副会长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秘书长由会长或四分之一理事提议,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及正部级人员由秘书长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协会分支机构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向分支机构推荐或委派任职。

  第十八条协会下属单位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协会分管领导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或享受前述级别待遇的工作人员,分别由秘书长、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五章工作人员职务工资档级的确定权限

  第二十条会长及秘书长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常务理事会确定。

  第二十一条副秘书长及以下职级或享受同等职级待遇的专职工作人员、临聘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根据个人职务级别及工资档级,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资、福利及奖金分配管理办法》所定标准计发。

  第六章工作人员的岗位调配与安排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须注重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刻苦钻研业务,以适应协会或下属单位职能完善与调整、岗位设置转变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根据工作人员的专业与专长、协会或下属单位工作需要与岗位设置,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采取岗位轮换或调配的形式调整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轮岗或岗位变动时,须在人事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情况说明、文件资料的交接等。

  第七章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有两种形式:一为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一为交由协会送至市人场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托管。

  第二十八条人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协会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将各工作人员在协会工作期间需入档的材料予以收集,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确认和入档,一年或二年将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入档一次(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则交该单位人事部门)。

  第八章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参照我市建设系统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与办法,每年年末统一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年度工作考评,考评工作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组织,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予以解聘。优秀者作为当年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每年度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级升降的依据,并与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挂钩。

  第九章工作人员的解聘、开除或除名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或下属单位与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1)个人辞职的;

  (2)劳动合同期满、聘用期满或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6)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协会或下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协会或其下属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8)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

  (9)返聘人员在协会或其下属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内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三个月、连续工作5年以上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五个月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所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因公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四条对已解聘人员的经济补偿。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开除或除名。符合本规定第四十四条第(8)款所载明的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被解聘、开除或除名的人员,须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根据需要为被解聘人员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为被解聘、开除或除名人员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所聘用人员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工作人员休假及退休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的考勤、请销假及休假,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工作人员年满55周岁。凡工作人员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可作为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如不一致的,则前往工作人员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查证核实。

  第四十条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协会人事管理部门在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三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手续,手续办妥后离岗并办完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一章对工作人员的奖励

  第四十一条在工作中对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人员、协会或其下属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并由会长奖励基金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并经各部门和单位推荐、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评定为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章对工作人员的处分

  第四十三条处分的种类及受处分的期间为:

  (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降级24个月

  (5)撤职24个月

  (6)开除

  第四十四条处分的适用:

  (1)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按规定降低级别。

  (2)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3)有多次迟到、早退、不按程序请假的,工作时间上网游戏、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4)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尚未触犯刑法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非单位同意或委派在企业或者其它营利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卖淫、违法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有以下行为者,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

  (A)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B)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C)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采取恐吓威胁手段要挟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D)不服从组织及领导工作安排的;

  (E)依法被判处刑罚的;

  第四十五条处分的权限。

  (1)对部门副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

  (2)对部门正职及以上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处分意见,报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会员及本会工作人员的投诉和反映,由协会领导指定2名以上本会常务理事单位人员或秘书处工作人员,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2)收集、查证有关证件材料,听取有关会员、协会工作人员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3)由协会或秘书处领导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工作人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

  (4)按处分的权限,协会相关层级机构,作出对该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的决定。

  (5)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工作人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20xx年4月9日始施行。原“**协字(20xx)第005号《**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年四月九日

协会管理制度14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原则、范围及要求

  第一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第二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第三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第五条 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第六条 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二、办公室物品管理

  第七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第八条 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第九条 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第十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三、办公室书籍管理

  第十一条 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可出售杂志,由值班部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 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四、附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坚决高举反分裂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经过竞选,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2、每学年新生报到后,进行纳新工作,将新成名单上报备案;

  3、要有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各部长类同);

  4、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5、如开展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上交;

  6、组织活动,应提前集合,由负责人签到,维持好秩序和组织好各项工作;

  7、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8、值班时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与值班工作不符的行为,如上网、玩游戏等;

  9、认真作好值班记录,格式规范,保持整洁;

  10、及时将一些重要的急需解决的事告诉负责人;

  11、特殊情况尽量进行换班并作好记录,如协调不行或若情况紧急,允许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物品,谨防丢失,若有丢失损害则追究相关责任;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动离职处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部长或会长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6、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免去该职务;

  17、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

  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

  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事项;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富有创意,符合实际;

  4、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5、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6、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

  7、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8、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时记档。

  四、机构设置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会长助理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2、协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基拓部,新闻中心,宣传部,组织部,策划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负责青协日常管理和团委沟通;

  2、在活动中,主席团负责与共同主办活动的社团、学校联系和沟通;

  3、安排活动方案,对于活动的举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总体协调社团的运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制定青协内部章程,及奖惩制度。

  (二)办公室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

  3、管理会费;

  4、活动人员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时间登记和保存;

  6、活动对外的短信及电话通知。

  (三)基拓部

  1、负责志愿服务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动前后与活动基地的联系;

  3、协调各院青协及与校青协之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

  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新闻中心

  1、管理协会的网络平台;

  2、负责协会活动的照片拍摄与影音记录;

  3、对协会活动进行网络宣传;

  4、总结协会活动并发表到协会的人人主页及博客上

  (五)宣传部

  1、活动海报设计;

  2、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3、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

  (六)组织部

  1、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活动的进行;

  3、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场地与物品的安排;

  4、活动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动物品的管理。

  (七)策划部

  1、协会活动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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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定活动策划书;

  3、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干部职责

  1、会长

  召开理事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2、副会长

  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3、团支书

  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长,临时负责工作。

  4、会长助理

  传达会长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长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协调部门合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6、副部长

  协助部长具体安排本部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会与退会

  1、交个人申请、个人简历,经协会考查,理事会批准后确定其会员资格。

  2、换届前退会需交个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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