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财务会计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财务会计制度1
所谓低碳经济,是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低碳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为前提,旨在转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降低人们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程度,减少能源的浪费,降低碳的排放量,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财政政策则是指政府为了带动低碳经济的发展而使用的一些政策激励手段,它不仅保障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对低碳经济也起着调节以及引导的作用。最近几年以来,政府出台了很多财政方面的政策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并且取得了很多积极效果。但是从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现有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必须对促进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一、我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财政政策
最近几年来,我国出台了很多关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节能环保产业的财政支持政策
政府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一是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中财政奖励资金的投入,奖励资金的额度是按照项目工程中节能技术改造以后,在实践中取得的节能量以及根据有关规定的标准确定的,这种财政政策有利于增加节能技术改造的动力,带动低碳经济发展。
二是鼓励节能产品的研发以及惠民,比如说一些高效的节能照明产品的研发与使用,不仅减少了居民用电额度,也降低了能源的浪费。
三是加大对再生节能材料利用时的补助,比如说,国家增强对于再生节能建筑材料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补助,对这部分企业贷款贴息,或实行相应的奖励政策。
(二)可再生能源的财政支持政策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而言的,旨在通过财政政策的引导,进一步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如对“金太阳”工程实行财政上的补贴;国家对“太阳能屋顶计划”的财政支持;对风力发电工程设置专项的财政资金;对秸秆循环利用实行的财政补助;对节能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在推广使用环节的财政补助政策等。
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制定的一系列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变以及调整,带动了我国能源的利用率,推动了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
但是,从发展低碳经济这一总体目标而言,目前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首先,财政支持的投入力度不高,针对性不强,国家要想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要面对的首要问题便是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国家对于节能环保技术以及新能源研发与利用技术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仍然较低,缺乏稳定性和长期性,所以财政政策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因此,国家还需要结合低碳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与支持的力度,以便使低碳经济处于一个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之中。
其次,现在的财政政策很多缺乏市场机制的有效引导,我国目前没有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财政政策体系,有关资金与担保方面的市场引导机制不够健全,这就容易造成财政政策的制定脱离低碳经济发展的市场需求,造成财政资金利用率偏低、针对性不强等方面的问题。
此外,我国目前也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节能服务体系,这都不利于财政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再次,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国家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但是因为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所以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以及行政审批等环节存在很多的漏洞,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甚至存在专项资金挪用的现象,导致很多节能工程无法正常的运转。
三、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规范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为了进一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这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在对低碳经济的财政投入中,应该重视有关节能减排、开发清洁高效能源、改造低碳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进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投入,从而为低碳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长期的资金保障。
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有关低碳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促进低碳经济持续发展。
此外,政府还要明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不断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从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进行。
如加强科技创新方面的扶持力度,多开发一些低碳技术,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支持一些低耗能以及清洁能源企业的.发展;要重视一些污水管理、新能源开发、环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推动原有的大型企业以及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改造等。
(二)完善财政补贴细则,引导企业发展低碳经济。
利用国家财政补贴机制,引导企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是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
所以,各地必须针对当地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的具体细则。
一是要利用财政方面的补贴,给予企业有关环境治理费用以及稀缺资源保护费用方面的补贴,从而引导企业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以及对资源的节约;二是对于一些开发使用清洁能源、对废物实行回收再利用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三是对自觉进行污水、排放气体治理的企业,在其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四是对使用的清洁能源要进行价格上的补贴;五是对企业能源、节能减排等技术方面的改造给予补贴。
除此之外,利用国家财政补贴,引导地方政府在公交、私人汽车、出租车等汽车领域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以及节能汽车,也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与之相关的财税制度。
针对目前我国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实际状况,应该加大对现行税收制度的调整以及完善,形成对财政政策的有效补充。
对此,要积极研究制定有关环境方面的税收政策,实行环境税与碳税等新型的税种,保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
第一,要对那些使用之后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消费税,并且提高这些产品的税收征收标准,以资源的稀缺程度来制定产品的单位税额。
对那些不可再生资源并且稀缺性较大的产品要提高征税比例,以此来提高对于这些能源的利用效率,避免资源的浪费。
第二,要开征碳税,碳税的征收不仅有利于资源的节约使用,提高利用效率,也能够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免加剧温室效应。
(四)制定能源价格财政补偿机制。
为了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我国应该把能源直接引入市场机制,并且根据市场中的价格规律以及市场的供需状况,对能源的价格进行有机的调节,最终让环境的成本能够在市场的价格中反映出来,建立起一个系统的完整的能源价格体系。
伴随着能源价格体系的建立,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起科学的有关能源成本的核算体系,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定价机制更加完善,让其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国际市场中的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在国内市场中能源的供求平衡状况。
在此基础之上,国家要进一步完善能源价格的财政补偿机制,即通过财政政策上的优化,鼓励开发与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当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价格过高时,要实施财政补偿,减少劣质煤、劣质油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能源,以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更好地服务于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虽然说,现在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很多困难。
但是,只要我们努力做好相关的工作,不断健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环境与能源方面的相关机制,就一定可以实现低碳经济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应对气候变化课题组。当前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和政策建议[J].中国发展观察,20xx(08)。
[2]杜飞轮。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考[J].中国经贸导刊,20xx(10)。
[3]赵盟。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探析[J].商业会计,20xx(08)。
财务会计制度2
第一章 会计制度
第一条
××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关于……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促进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能力。它是制定具体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的依据,是财务会计制度体系有效实施的保证。
第三条 本制度的内容体系包括总则、公司会计组织机构、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原则和组织形式、帐户处理及核算程序、会计报告体系、资本金管理和筹资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及核算、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管理及核算、成本费用管理及核算、人力成本管理及核算、收入管理及核算、利润分配管理及核算、财务计划和全面预算管理、税务管理、外币业务管理、财务分析、会计档案、网络财务和会计电算化、责任会计与会计控制、会计事务管理。
第二章 公司会计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会管理体制,即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或会计主管。
第五条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财务总监根据授权,分管公司财务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为职能机构,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八条 承担会计与控制职能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
⑴出纳。负责现金和银行出纳事务。
⑵会计核算。归集、处理各类会计信息,履行记录、核算职能。
⑶会计报告。编制企业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
⑷成本管理。归集并分配产品或劳务成本(成本分配);提出降低成本措施,追求“成本最小化”目标(成本控制);费用控制。
⑸资产管理。负责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建立公司表外资产报表体系,开展公司资源管理。
⑹经营计划。根据公司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并报经批准;追踪并报告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⑺预算管理。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预算;动态维护预算系统;追踪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报告预算差异及原因;落实预算执行激励。
⑻会计档案。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管理。
⑼网络会计。负责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和网络财务工作。
第九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岗位包括:⑴资金管理和短期投资。负责统一调度公司能控制的所有资金。
⑵财务分析。综合加工会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为公司管理当局决策提供依据。
⑶税务管理。研究行业及区域财税政策;负责投资项目的税务筹划;落实公司(或所属单位)的财税待遇;协调与财税部门的公共关系。
⑷人力资本管理。企业人力资本(资源)成本的核算管理;计量人力资本贡献,为薪酬系统提供分配依据;养老金管理。
⑸信用政策。负责审查客户信用,评价企业赊销和应收帐款风险;加强债务管理,提高公司信用等级。
⑹资本预算。估算投资项目现金流量,分析、评价长期投资方案,提出优化投资方案供公司管理当局决策。
⑺公司融资。处理好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比例关系,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动态调节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资本需求,制定并实施短、中、长期相配比,银行授信、贷款、委托贷款、信用凭证等方式相结合的融资计划等。
第十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二条 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思想道德的培养。
第三章 会计核算原则和组织形式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原则会计核算工作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方法正确、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备,符合时限。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都应当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手续齐备,数字准确。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应用。公司应当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和总分类帐三种帐簿以及各种必要的辅助性帐簿。各种帐簿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者记帐凭证汇总表等登记。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公司应当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公司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比。公司的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公司应当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支出的效益及于一个以上(不含一个)会计年度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年度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若有必要变更,一般应当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予以充分说明。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并根据实际情况推行网络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核算的组织形式公司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形成总体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完整核算与成本单独核算相联结的、有机的会计核算整体。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公司财务管理部作为公司财会工作的职能部门统管所属范围内的全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
第四章 帐户处理及核算程序
第十五条 会计科目设置企业会计科目设置根据《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确定。
第十六条 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根据《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要求统一格式。
第十七条 会计凭证传递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经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和编制财务报表等一系列会计处理过程,才能成为有用的会计信息,完整、集中、系列地发映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会计凭证传递流程是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形式。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工作的效率,公司要结合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对一些频繁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传递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 会计帐簿设置公司会计帐簿包括但不仅限于总帐、序时帐、明细分类帐、备查帐、台帐等。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和核算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制定出适合本公司的凭证传递、帐户处理及核算的规程,以适应经济核算的深化和发展,最大潜力、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五章 会计报告体系
第二十条 会计报告是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以及某一特定时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书面文件。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二十一条 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是根据会计帐簿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的,具有一定的指标体系,用以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成本费用情况的报告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张主表以及利润分配表等有关附表。公司以及所属单位都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对外、对内会计报表体系。
第二十二条 合并会计报表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的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映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公司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合并会计报表种类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利润分配表。
第六章 资本金管理和公司融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本金的筹集和管理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可分为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投资者可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公司注资;但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分担经营风险及经营亏损。公司必须对资本金进行保值、增殖管理。在公司改变经营形式时,要由公司组织力量清查资产、负债,达到帐实相符,并在此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作为所有者对改变经营形式后公司的投资。公司在筹集资本金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章程约定价值与原帐面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二十四条 公司融资管理公司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等;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根据经营需要,在董事会批准或者授权的前提下,公司可向金融机构、金融组织融资,分别以借款用途确定借款期限。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也可以其他形式筹资,象商业信用等。
第二十五条 资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以公司财务管理部为资金结算中心的统筹统贷、统还统管的资金运行机制,其目的在于有效地管理和监管公司系统内的资金运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筹资成本,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第七章 资产管理及核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待摊费用等。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售房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等;存货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开发成本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摊费用等。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特种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根据各项资产的不同特点,按照有关法规,采取不同的计价方法、核算形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八章 对外投资管理及核算
第二十九条 投资类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1年以内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1年的其他投资。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1年的其他投资。
第三十条 投资管理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需经董事会批准。公司购入证券一般委托独立的金融机构代为保管。特殊情况下,应将证券存入专用的保管箱内,并只能由经适当授权的职员才能经手,还应定期对证券进行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第三十一条 投资计价与投资收益核算公司投资计价和投资收益核算遵从会计准则规定。
第九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三十二条 公司在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作业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以及其他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基础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锅炉、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开发间接费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周转房摊销等。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开发期间除外),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广告费、展览费、差旅费、保险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教费、劳保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盈、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他非资本化财务费用。
第三十五条 待摊和预提费用,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担的数额。摊销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预提费用当年能结清的,年终财务决算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各支出项目要严格列支范围、开支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权限,明确责任。
第十章 营业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七条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作业等所取得的收入。
第三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产品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等。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四十一条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四十二条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 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 提取公益金。
(五)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四十三条 公司要加强收入、利润的预测、日常管理,货款的结算和回笼,内部分配的管理。
第十一章 或有负债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任何个人、部门未经董事会授权,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子公司对外担保时,也需经公司批准,否则应追究担保提供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财务管理部应设置备查簿登记信用担保的提供及被担保人对第三方执行负债的情况,并加强或有负债的函证工作,每月向被担保方或第三方债权人函证。
第十二章 税务管理第
四十六条 公司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并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加强对公司适用各项财税待遇的研究,加强税务筹划,合法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三章 财务分析第
四十八条 分析方法财务分析基本方法一般选用趋势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也可以选用杜邦分析法等综合分析方法。趋势分析法是根据连续几期的财务报表,比较各项目前后的增减方向和幅度,揭示财务和经营上的变化及趋向的方法。比较分析法是将实际指标与计划指标相比、实际指标与历史指标相比、在同行业间进行比较,以找出差距,及时改进。比率分析法是将两项相互依存的财务指标进行计算,形成比率,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水平。杜邦分析法是通过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核心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系统而相对准确的分析。 其基本公式: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 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总资产、 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销售净利率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即每一元的销售收入可以为公司带来多少的净利;资产周转率反映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运营能力,即公司利用这些资产能以多快的速度产生收入;权益乘数则是用来评估公司的负债情况,权益乘数越大,公司的债务越高,财务风险也就越大。
第四十九条 评价指标总结、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主要包括:
⑴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⑵长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资产负债率以及已获利息倍数;
⑶营运能力分析指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以及不良资产比率;
⑷盈利能力分析指标:主营业务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人均创利率以及营业增长率;
⑸资产保值增殖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积累率以及资本保值增殖率等。
第十四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①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记帐凭证;
②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③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④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五十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包括档案建档的管理、档案查阅的管理和档案保管的管理等方面,需要结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遵照执行。
第十五章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定
第五十二条 会计电算化管理是指在公司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工作中,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而对有关财务及资产的数据进行收集、传递、加工、处理、存储和管理的各种系统进行的管理。
第五十三条 会计电算化管理包括:
①配备会计电算化的硬件和软件及其管理;
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含职责权限管理、基本操作要求和数据处理;
③信息安全管理;
④档案管理。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仅对其内容体系的核心要点进行了原则性的概括,涉及财务会计的具体管理办法或操作规范,在不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依据本制度编制,经总经理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会议。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行。
接下来财务会计类相关资料是:财务会计的定义 财务会计职责与特点
财务会计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简称金融企业,下同),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三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五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金融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金融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六条金融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金融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金融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金融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金融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得少计负债或费用。
(十二)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三)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章资产
第九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金融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还应按发放贷款的期限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存放款项、拆放同业、贴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保费、应收分保款、应收信托手续费、存出保证金、自营证券、清算备付金、代发行证券、代兑付债券、买入返售证券、短期投资、短期贷款等。
(一)存放款项,是指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提取及缴存现金的款项,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等,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存放同业款项。存放款项,应按实际存放的金额入账。
(二)拆放同业,是指金融企业因资金周转需要而在金融机构之间借出的资金头寸。资金拆放应按实际拆出的金额入账。
(三)贴现,是指金融企业向持有未到期商业汇票的客户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贴现的款项。金融企业办理贴现,应按票面金额入账。
(四)应收利息,是指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及购买债券等,按照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取的利息以及其他应收取的利息。应收利息应按当期发放贷款本金、购买债券面值等和适用利率计算并确认的金额入账。
(五)应收股利,是指金融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应收股利应按当期应收金额入账。
(六)应收保费,是指金融企业应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保费。应收保费应按当期应收金额入账。
(七)应收分保款,是指金融企业之间开展分保业务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应收分保款应于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分保业务账单标明的金额入账。
(八)应收信托手续费,是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收的各项手续费。应收信托手续费应按当期应收的手续费金额入账。
(九)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十)自营证券,是指金融企业为了获取证券买卖差价收入而买入的、能随时变现的且持有期间不准备超过1年或虽不能随时变现但其发行期或购入至到期日的剩余期限不满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
基金和权证等经营性证券。自营证券应当按照清算日买入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包括买入时成交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
(十一)清算备付金,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清算备付金应按实际交存的金额入账。
(十二)代发行证券,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委托代理发行的股票、债券等。代发行证券应当按照承销合同规定的价格入账。
(十三)代兑付债券,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债券而实际支付或垫付的款项。代兑付债券应按实际兑付的金额入账。
(十四)买入返售证券,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进行证券回购业务而融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证券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
(十五)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债券等。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2)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的债券等,如为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2.短期投资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利息”的除外。
3.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当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等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节贷款
第十二条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一)短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贷款,包括押贷、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进出口押汇等。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用自有资金发放的1年期(含1年)以内的贷款也包括在内。
短期贷款本金按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抵押贷款应按实际贷给借款人的金额入账。
(二)中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各种贷款。
(三)长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各种贷款。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本息分别核算。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应当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分别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二)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三)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自营贷款是指金融企业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金融企业承担,并由金融企业收取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金融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时,只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金融企业因发放委托贷款而收取的手续费,按收入确认条件予以确认。
(四)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当在期末按本制度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应当分别列示。
第三节长期投资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现金资产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以债转股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债转股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
金融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金融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金融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
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金融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例如,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
按不超过20xx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2.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金融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金融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金融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经追溯调整后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
金融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
(五)金融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含自营证券)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含自营证券)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新的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含自营证券),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六)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等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十七条金融企业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融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金融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等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十八条金融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第四节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年限超过1年;
(三)单位价值较高。
第二十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金融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预计残值减去预计清理费用,下同)、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金融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金融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金融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一条金融企业取得固定资产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包括技术改造、更新改造等,下同),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八)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九)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金融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二十二条金融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二十三条金融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金融企业,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的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第二十六条金融企业的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七条金融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二十八条金融企业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各类设备;
(三)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金融企业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
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十二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除上述以外的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当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三条金融企业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三十四条金融企业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三十五条金融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者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十六条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第五节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七条金融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
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金融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第三十八条金融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入账。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第三十九条金融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第四十条金融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20xx年。
第四十一条金融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金融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该在建工程。
第四十二条金融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本制度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三条金融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十四条金融企业的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存出资本保证金、抵债资产、应收席位费等。
(一)长期待摊费用,是指金融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金融企业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存出资本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从事保险业务按规定比例缴存的、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的保证金。存出资本保证金应于金融企业成立后按注册资本的20%提取,在实际发生时,按实际发生额入账。
(三)金融企业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待处理抵债资产应单独核算。
抵债资产处置时,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大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小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处置收入中抵减。
抵债资产在期末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四)应收席位费,是指金融企业向法定交易场所支付的交易席位费用。交易席位费用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并按20xx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第六节资产减值
第四十五条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当合理计提,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金融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设置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金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四十六条金融企业的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金融企业在采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 %及以上),应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其自营证券也按上述原则计提跌价准备。
第四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含拆出资金、应收保费等,但不包括贷款的应收利息)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金融企业自行确定。金融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金融企业所在地。
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四十八条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不包括保户押贷和委托贷款,下同)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品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力度和金融企业内部信贷管理等因素,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计提。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准备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及时、足额计提;具体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特种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特定国家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具体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
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贷款损失冲减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已冲销的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其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无担保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如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信用证垫款等)、进出口押汇等。
对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也应当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金融企业对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等,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第四十九条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
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由于新技术的产生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制度所称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第五十条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第五十一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金融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如果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金融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五十三条金融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十四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金融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二)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为金融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五十五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一)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金融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对抵债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抵债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第五十七条金融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果高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十八条如果金融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金融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或少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或补计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计提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的利润处理。
五十九条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金融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贷款、长期投资等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贷款、长期投资等,如债务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提取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财务会计制度4
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的统一部署,新财务会计制度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得到了执行,这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也增加了对其医疗卫生方面的经费投入,而且也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同时也强化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约束,使得收支划分更为合理,更加完善了其机构的激励机制,而这势必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产生一定影响。本文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制新财务会计制度特点,探讨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影响。
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推进,还有助于实现其财会信息的透明度和阳光化,促进其其财务信息准确性的提高,同时也可进一步促进其机构体制和机制综合改革进程的加快。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健康屏障,是新一轮医改的重点部分,其新财务会计制度也对其财务相关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制财新会制度的特点
(一)促进预算约束机制的强化,层层落实责任
在新制度中提出了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实施的预算管理办法。相比对对《医院财务制度》的废止,新制度中进行了“绩效考核补助”的增设,重点要求机构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及所需经费的分配。预算管理也重点要求以收定支,对于有条件的基础医疗机构可采取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措施,并对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因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核算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在财务管理体制上也予以了制定,还针对一些卫生机构缺乏财务核算人员和机构情况予以了会计委托代理记账的措施。
(二)加强收支的合理划分,体现职能定位
在颁发的新制度中,明确指出将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收入,也在会计核算流程中进行了各补偿渠道的资金流程的清晰反映。结合其机构实际情况予以医疗、卫生服务的职能定位,进行支出科目的设立,为了满足基础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现实要求,增设“待摊支出”,从而更加准确、客观的核算。根据医药卫生改革精神,在医疗收入中计入药品收入,将药品支出纳入医疗卫生支出中。
同时也对政府予以其基本建设及设备足额安排的补偿机制进行了体现,并单独在补助支出中反映政府所承担的支出。
(三)促进资产的规范管理,强化财务风险
为了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简化会计核算、财政补偿机制、预算编制管理要求的需要,将长期资产取得时直接计入成本中,对于期限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应该按照具体流程报批后核销。还需要对其机构的对外投资进行严格禁止,加大对购置大型设备和借款等方面的控制,并严格落实其论证报批程序。并遵循集中管理原则,不断提高自身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对各类收支进行合理划分和核算,避免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出现,通过加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保障其公共医疗卫生的社会效应。
(四)结合绩效工资,设立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
新制度中提出将奖励基金增设到其卫生机构的专用基金中,其机构只要进行了相应预算管理方式的落实,并达到了合格的绩效考核后,就能够根据其具体收支结余进行相应比例基金的提取,同时,通过与绩效工资结合,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奖励,从而建立奖励机制,达到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目的,从而使医务人员自主参与到医改中,并服务于医改,促进医改的`深化。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影响
(一)促进医防并重运营模式的形成
新制度中提出了专业基金中奖励基金和绩效工资的结合,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使机构有动力重新配备财力、物力、人力,加强防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将公共卫生服务所支出构成清晰的反应出来,为公共卫生服务等公益性支出的全面计量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公共卫生服务的建立健全提供了基础资料。从实际生活这一层面出发,新财会制度促进了医防并重运营模式的形成。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
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体制在“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下实行,推行财务集中核算的方式,同时将委托代理记账制度实施于部分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预算管理与约束,在预算管理中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所产生的收支,以此完善预算,也让其预算更严谨,避免支出随意调整等问题的出现,使医疗机构经济合法、合规,更加透明化,使机构的规范运用,新财会制度中强调审计、财政、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进行财务监督,使内部监督制度更加完善,从而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
(三)维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服务于百姓,服务于社会,为其提供所需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公立医疗主要定位是承担科研责任,解决疑难杂症等问题。医疗活动的公益性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指导方针下,是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经济活动的总准则,新财会制度对公共医疗和基本医疗的财政补贴机制进行区分,控制采购大型设备,禁止基层医疗机构对外投资,防治不合理医疗费用的上涨,从各个方面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因此,新财会制度的实施,对维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具有重要意义。
财务会计制度5
摘要:
当前,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分类的改革的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与以前相比,都发生了深刻地变化,因此,必须要适应新时期实际情况,通过改革会计制度,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文章主要针对人民防空部门会计改革的必要性进行探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的几点思考,以期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建言。
关键词:人防部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分类的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财务管理方面,与之前相比,经过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与以前相比,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会计工作形式变得比起前更加规范了,跟企业会计工作明显缩小了差距,可比性也得到了提高,财务管理工作具备了更加完善的配套设施,使会计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会计制度更加规范化。但整体来看,目前在部分事业单位中,仍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人民防空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提供服务的职能。本文主要针对人防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问题进行探讨。
一、人防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人防单位会计理论不够全面和系统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含有的会计要素太少,一些相关的会计理论也不完善,比如会计信息在质量上的要求以及它表现出来的经济特征,权责发生制没有具体应用到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后,这些理论得到完善,使会计信息的内容比之前更完整、可信度也大大增强。
(二)现行会计管理观念落后、定位不准确
1998年颁布的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因为观念的陈旧和落后以及定位不准确等原因已经无法适应我国当前的事业单位发展现状。比如事业单位参与到市场后,使政治和事业分离开,不再像从前一样对企业进行垄断管理,企业竞争体制实施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定位发生改变,使之不能再依靠过去的理论基础,会计核算过度依赖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从而造成了事业单位观念的落后和定位不准确等现象。而且依据发展趋势不难看出,企业的性质以及管理思路等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引出了许多新的会计问题,要解决这些会计业务问题,就需要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自身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
(三)人防单位内部缺乏控制意识
财务会计的两个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会计核算和财务控制,人防单位在做财务实务工作时,由于内部缺乏完善的控制体系,使内部控制的流程设计非常不合理,有些单位的负责人不重视财务部门的工作,使企业里部分会计人员不能清晰的认清自己的职责所在。加上当前企业的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普遍较低,专业知识体系不完善,不能准确理解内部控制的意义和作用,工作执行能力非常低,使人防单位会计控制制度陷入了危险的境况中,同时导致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很难发挥出以往的监督作用。
二、人防单位会计制度现存的问题
虽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和完善了我国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但依旧存在许多问题,不能忽视,比如会计制度没有较强的延伸性,不能很好的适应如今市场的发展。现在模糊的会计定位、薄弱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合理的会计科目以及不准确的会计报表等问题依然存在,没有得到深入解决。
(一)模糊的会计目标定位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外界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没有明确的会计目标和科学的定位。人防单位也不例外,例如,没有清晰的划定财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通常他们的范围都不够宽阔,根本满足不了信息使用者的基本要求;会计核算主体的模糊严重影响了会计人员制定和实现会计目标;会计的内部控制管理不充分,控制内容不完善,对会计内部审计和监督不够。
(二)会计核算基础不合理
现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都处于积极的改革中,但会计核算仍然没有改变,还是在沿用以往的收付实现制度,这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要求,反映不出行政事业单位真实的固定资产与债务情况。这种传统的模式本质就是将不属于这个时期的资产收入和支出算在了本期内,这样只会出现不真实的核算结果,得不到真实的会计信息,使人防单位的决策缺少了最基本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会计科目设置太混乱
会计管理中,许多单位没有合理清晰的设置会计科目,而且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严重影响了人防单位会计的管理。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够系统、规范化,缺乏严肃性,因此导致人防单位内部总是出现混乱的账务管理现象。
三、改革人防单位会计制度
在现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新的会计制度应运而生,人防单位要依据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和理念,不断创新观念,使现代会计工作更顺利的开展。
(一)建立新的会计制度法规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实施给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改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使现行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以及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良好的进展。但是目前,这部法规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因此建立一部新的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会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新的会计制度法规可以使会计工作适应新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工作效率和质量,对企业的发展和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会计目标定位要具体清晰
设定会计目标时要同时考虑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会计本身的实际需要;充分认识到会计的技术性和社会性。所以,人防等单位应当依据企业真实的情况来设定会计目标。具体表现就是要在实质上真实地反映人防单位的每一项、每一次的收支情况,它可以帮助人防单位预测未来的流动资金数量以及流动时间和不确定性,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有利于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也有利于会计在工作中解决信息不对称性的问题,发挥出协调各方利益方面的功能。
(三)优化人防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
我国目前人防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普遍采用采用收付实现制度,这种制度具有简单易于操作、能够直观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人工人员耗费低的特点。但它同样也有很多缺点,比如反映出的财务状况常常会不完善、不真实,业务活动以及资金流量情况也很难确定。针对这些弊端,我们要重点改革人防单位的会计制度,在以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同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充分满足人防单位资金的预算以及财务管理上的需要,避免企业出现大支出大亏损的现象,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处理方式来处理经济业务,并且准确反映企业实际的资产负债情况。实现两种制度的互补补充和结合,使资金的管理更加完善,更能真实反映行政人防单位的财务现状,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管理水平。
(四)强化人防单位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人防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要将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体系更加完善,将会计科目存在的基础加以调整和整合,明确会计主体资源使用情况,使财务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化,不断强化收支管理,积极推动企业运用管理会计,规范内容,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另外,还要借鉴外国先进的会计改革经验和措施,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规范会计准则,使会计制度改革更加全面。最后,企业财务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计法》、《人民防空会计制度》、《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人民防空预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提出了一些新要求,传统的会计制度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新模式,不断创新方法,加快会计制度改革的步伐,从而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对人防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有利于促进人防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走上科学、规范发展之路,提高人防财务的保障作用,促进人防事业实现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生产、生活。
参考文献:
[1]汤菁.如何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以适应财政改革的需要[J].商,20xx(07).
[2]霍泓潮.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20).
[3]杨俐.浅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J].当代经济,20xx(03).
财务会计制度6
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 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 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财务会计制度7
摘要:
伴随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应用也逐渐步入发展的轨道。“权责”,这个字眼代表的便是权利与责任,“发生制”则是指在本阶段已经发生的支付或流出。因此,所谓权责发生制,其实就是指无论资金是否已经收取或支出,都已产生相应的责任,应该加入本阶段对资金的统筹中。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运用,能够清楚的确定资金的流动,了解每个阶段的盈亏,让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更加明朗,便于会计工作的进行。
关键词:
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权责发生制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大大提升了资金流动的统筹效率,让各个阶段资金的流入或流出更加清晰明了。便于会计对每个阶段的效益做出总结,更好的对下一阶段所获的收益进行预算,降低资金亏损的风险,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应用更是如此。
一、引入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性
(一)引入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具有先决性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具有重大的意义,不仅顺应时代的发展,而且对行政事业的单位改革制度的要求也是有其积极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具有先决性的意义,而权责发生制的实现基础是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假设,并在此基础上归属不同期间的资产、收入、支出等会计要素。权责发生制能在借助付款、收款、预支等项目进行具体的记录。虽然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有所不同,但是会计分期与持续经营也存在其实质中。这就为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引入权责发生制有利于相关单位及会计者行为具有一致性
首先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方面来看,我国引入权责发生制有利于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会计行为具有一致性。事业单位因为需要运营,所以其必须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互相沟通联系,而这些相关机构基本上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的。这样不仅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业务处理准确性的提高,同时,也有助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以,实施权责发生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值得广大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探讨并推广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有效运用。
(三)权责发生制比收付实现制更加完善
收付实现制跟权责发生制比起来,其在资产会计科目上是有纰漏的,例如收付实现制在固定资产方面始终以固定资产购入时的原始价值为计入值,在使用过程中是存在损耗的,当然就会出现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合的现象。这就不利于相关单位部门对资产价值的准确评估。而权责发生制则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固定资产中进行计提折旧,而在负债方面则是确认所有已经形成的负债并且按期计息。因此,根据实践证明,权责发生制在累计账目和首付款等方面更有准确性和依据性。所以不得不说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运用中是如此的强大。
二、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运用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行政管理相关制度
目前,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相关制度还不算完善,例如现阶段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评估标准低下、滞后,相关单位对资产的处置没有做到规范性的实施、账单与实际情况不符等现象,这些都对权责发生制的全面实施产生了极大地影响。因此,在权责发生制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完善相应法规体系,明确规定会计工作具体操作内容,遵循行政事业单位的实施方案,这样才能有序进行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有效运用。当然,只有单方面的操作是行不通的,还需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积极配合,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了解相关的制度规则,充分认识权责发生制实施的价值,摒弃不良思想,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投入到行政事业单位中去,为完善行政管理制度的实施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的运用尚未成熟,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全面发展权责发生制尤为重要。行政事业单位对权责发生制的认知十分模糊,在发展权责发生制的同时,首先要明确其所代表的含义,才能让其按照预定的方向稳定发展。如今在权责发生制发展的.路上还具有很多阻碍,如相关法规不完善,会计人员不严谨,账目流入流出不符等。因此要想全面发展权责发生制,还要完善相关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权责发生制全面发展。
(三)建立评价总结体系
建立评价总结体系是对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成功运用的有效手段。权责发生制的存在是为了让资金的流动更加透明化,使相关从业人员清楚地明白每一季度的盈利或亏损。针对每一阶段工作完成,进行评价总结是相当重要的。通过评价总结,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对下一阶段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预算,合理的支配资金,做到可持续发展。建立评价总结体系的另一目的是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会计人员在实行权责发生制时,要对很多方面的资金流入或流出进行统筹。单位应该定期对会计人员工作进行评价,并适当的给予奖励,这是对其工作的认可,有效的增强了其工作动力。会计人员工作激情饱满,更有利于权责发生制的全面实行。
三、结束语
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运用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其有效的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金流动的了解,让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更加准确。在权责发生制的有效施行下,相关会计人员能够详细对每一阶段的资金进行总结,清楚的明白本阶段的盈亏情况。这样会计人员才能对下一阶段资金的流动进行预算,做到心中有数。权责发生制顺应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对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业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要注重权责发生制的全面发展,并将其有效的推广到其他相关部门。
财务会计制度8
【摘要】新会计制度的实施,给医院的财务管理、科学决策都带来了一定的改变,为其成本核算问题提供了更好的理论保障,但是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时时刻刻影响着医院的财会管理。本文对此作了深入研究,首先认真分析了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医院成本核算的作用及影响,其次总结了在目前情况下成本核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几点有效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医院;新会计制度;成本核算;财会管理
眼下社会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对医院会计制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旧制度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医院财务管理的发展需要,我国于20xx年开始试点执行新《医院会计制度》。经近几年来各地的时间可以看出,新《医院会计制度》相较于旧制度来说成本费用科目更加合理,可以有效控制医院成本费用的支出,对医院财会成本核算的改革和实施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本文对此作了深入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医院成本核算的积极影响
(一)对成本核算进行了有效规范
新会计制度中对医院会计权责给出了明确规定,并将其作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会计要素,其中包括有资产、负债、收入净资产以及费用支出。彻底取消了收实现制,对费用和收入实施了科学合理的配比,有效改善了传统核算方法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提高了医院成本核算的规范化、谨慎性、配比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避免虚假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除此之外还有一定会计科目也发生了变化,促使科目可以和成本相互对应,例如:将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扣科目关联到一起,这样可以直接且明显的反映出固定资产地损耗和使用情况。取消部分会计科目,提高了会计核算的精度,例如: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科目,改变了“药品支出”和“药品收入”的核算方式,调整了传统的药品售价核算,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控制了医院的虚假开支,大大提高了药品的根本职能。
(二)实现了科学化的成本核算
新制度的实施也进一步强调了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每一项费用的支出都要严格执行相应的预算说明。新制度对于和国家的对接比较注重,这种理念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成本核算的实施。除此之外也完善了财务报表内容,加强了成本核算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一一俱全,有效提高了医院财政报表的合法性以及所发表文书的公允性。
二、新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核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成本管理意识淡薄
医院相关管理人员对于成本管理意识较为淡薄,成本核算的基础较差,成本核算意识严重不足。甚至有些职工一致认为成本核算工作是财会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业务扯不上丝毫关系,使成本核算工作遭到了严重忽视。导致在医院管理过程中频频出现注重收入忽略支出现象。不利于医院财务工作的管理和发展。
(二)医院成本管理尚未明确职能,成本信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现在绝大多数的医院对于成本核算都不是很重视,并未全过程的实施,只是事后在进行核算,这样一来成本核算所反映的信息也只局限于事后成本,对于事前和事中成本来说并未有清楚的揭示和分析,同时缺乏严格的成本考核。对于药品、材料、物资等的'耗费没有控制,一味购入,不计产出,导致出现了严重的资源占用、资源浪费等现象。
(三)医院成本核算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
医院成本管理工作极具多样性和专业性,分工较为精细,使得成本核算包含超大的数据信息量,同时众所周知医疗服务是按照项目收费,成本要素一时难以界定,导致传统的手工核算无法适应目前的需要,只能使用计算机程序来完成相关工作,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医院在成本管理体系上尚未完整,缺乏科学性,有待改进。
三、对于医院成本核算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缓解成本信息的局限性
新制度规定成本价格必须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上,道理上来讲成本不能完全决定医疗服务的价格,定价太高群众肯定无法接受。但是如果为了降低价格而降低服务质量也是违背伦理道德与医疗改革要求的,再一点如果在保证质量的同时降低价格也不利于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因此医院可以据此实施“差别定价法”,以成本为基础,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实施“统一定价法”,根据差别进行买单,根据基本原则提供医疗服务,对于难以解决的费用问题和社会公平问题则由政府来解决。除此之外新制度的实施也重新规定了药品的核算方法,实施个体计价方法,这种方法的实施影响着药品的生产效率,对于这种现象,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法对药品采购进行计量。
(二)重点培养工作人员的成本核算意识由于医院职工对于成本核算工作缺乏较高的认识,因此领导层必须要将财务人员的成本核算意识培养作为重点,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现在有很多的医院职工
都认为成本核算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毫无关系,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如果每个人都只顾自己的工作,相互之间缺乏沟通,成本核算工作就会难以完成根本目标,严重者会影响到整个医院的未来发展,对此,工作人员的成本核算意识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医院必须要从多方面实施,大力提倡相关人员学习新会计制度的重点知识内容以及最新要求,从多方面增强工作人员的成本意识、会计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定期组织相关教育培训,加强计算机等信息软件的技能教育,保证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职业道德素质,保证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可以得到顺利实施。
(三)完善成本核算制度
医院新会计制度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建立在旧制度之上的,尚未完善,基础较为薄弱,导致整个医疗系统缺乏严格的控制,严重影响到了最终的核算质量。对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应该在很多方面结合国家相关制度的要求,以医院的实际事务为基础,不断完善成本核算制度,尽可能的提高医院成本核算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从根本上满足新制度的最新要求。
四、结束语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制度的实施虽然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但是仍旧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此,医院内部必须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有效改善,使新会计制度下的医院成本核算为我国的医疗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孙筱芬,医院新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问题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xx(4):170-172.
[2]胡静,李诗,李长庭.简论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的成本核算[J].华人时刊(中旬刊),20xx(5):48-49.
[3]刘敬华.新《医院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xx(14):88-90
[4]蓝艳娜.试论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的医院成本核算[J],经济生活文摘(上半月),20xx(5):91-92
[5]李菊.新两制实施视角下医院提高成本核算信息决策价值的问题研究[J].商业会计,20xx(19).
[6]李俊.新制度下医院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一体化实践与探讨[J].中国卫生经济,20xx(04).
财务会计制度9
第一节企业会计组织机构的设计
一、企业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形式
1、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形式:中小型企业
2、会计与财务分别设置形式:大中型企业
二、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职责设计的原则
1、适应性:设计应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特点、管理要求相适应,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生成、加工和传递真实可靠、及时有效
2、系统性: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会计作为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机构是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系统下的一个子系统,在设计时不仅应充分注意会计工作的业务流程等组织环节及其岗位责任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且还应注意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之间岗位责任的相互联系,使其成为一个行之有效的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和会计岗位责任制系统
3、责权对等:在设计会计岗位责任制时,必须明确规定每一位管理者应付的职责,并相应的赋予其一定的权力,做到有职必有权,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
4、控制性:通过在经营的关键环节设置必要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以便有关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责任制具有必要的查错防弊功能,并形成一套对企业经营全过程、全方位有效的监控系统
控制手段主要包括会计记录、核算、分析、稽核和报告等
5、效率性:设计必须体现精简、高效的要求,防止岗位重叠、人浮于事,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和低效率的工作环境
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基本前提
第二节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内部分工的设计模式
一、总会计师领导下的集中核算模式:以总会计师为领导,以会计部(或处、科)经理(或处长、科长)为主管,以审计部(或处、科)为专职监督部门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单独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会计与财务分设的企业。
二、会计部经理领导下的集中核算模式:以会计部经理为领导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一般适用于中小型、不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会计与财务分设(或不专设财务管理部门,并将有关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会计部的附带职能)的企业。
三、财会主管领导下的集中核算模式:以财务与会计主管为领导,并且通常只设财会主管、会计和出纳等少数几个岗位(甚至只设会计与出纳两个岗位)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一般适用于小型的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的企业。
四、总会计师(或会计部经理)领导下的分散核算形式:以总会计师为领导,下设财务、会计、审计部主管,并将一些成本业务核算或者明细核算工作交由分厂(或车间等部门)完成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
第三节小型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的设计
一、小型企业会计组织机构设计
(一)特点:通常将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为一个部门或成为某部门下属的一个子部门。当财务与会计业务量稍大些,并且财务管理工作日益复杂和重要时,也可单独设置会计部门,并在会计部门内部进行简单分工,财会机构一般设置为“科”或“室”。
(二)会计岗位设置:通常设置会计主管、出纳、明细帐会计、总账会计等岗位,并配备财务会计人员2至6人。
(三)会计机构运作要求:
1、分清出纳与会计、总账与明细账、应收应付往来账与总账、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人与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的人的职责范围,并由专人分别任职
2、设置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按部就班进行账册的登记、计算,不能随意变更凭证传递程序,以保证会计记录的完整、系统
3、要配备代职人员,以便在会计、出纳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数天时,能由其接替,以保证连续处理会计的记录及其他业务
4、要经常进行账册记录的核对工作,以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5、要由精通会计业务的人担任管理部门主管,以监督各项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小型企业会计岗位职责的设计
会计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项会计工作的职责范围、具体内容和要求,并落实到每个会计工作岗位或会计人员的一种会计工作责任制度
1、会计主管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2、出纳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3、总分类帐会计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4、明细分类账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财务会计制度1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概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进行展开,为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了参考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问题;解决对策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在这几年来也加速了改革的步伐,这样的环境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来的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形式大部分都是依靠财政拨款,而如今资金来源形式多渠道。这样的变化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带了重要的影响,从简单化的经费收支核算向企业化核算的方向前进,这样的状况使得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符合其需要。从另外一个方面而言,事业单位之前所实施的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非常突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对于这样的状况,为了符合当前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要求,势必要改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实施,使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概述
会计制度是实施会计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办法、条例以及程序。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财政部于1997年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20xx年12月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修订并颁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实施中与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主要包含了下述几个层面:首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于企业而言是比较单一的,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财政拨款、记账、算账、报账等活动,并且在资金流通上亦是具有唯一性的;其次,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在核算层面上是有着相应的独立性;最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需要加强监督与管理,不然容易导致会计数据信息失真。
三、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收付实现制核算所带来的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是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的,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对比,通常会把事业单位中的所有收入当作是核算期的收入,把事业单位中所有的现金支出当作是核算期的支出,这样就会直接导致核算期内事业单位收支的配比出现问题,使得有关会计数据信息无法正确地反馈出目前事业单位的收支余额以及预算的实施状况,无法准确、完整地核算和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全部的资产以及负债。这样就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降低了绩效评估层次,进而在一定水平上降低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价值作用。
(二)资产核算部分所面临的问题
作为会计管理系统中的一项非常关键的内容,事业单位的资产核算常常在会计操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所以,对于资产核算中所面临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1.固定资产核算数据信息正确率有待加强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是按照实际的成本价值进行入账处理,与此同时,相应比例的固定资产基金也要入账,以便未来的创新以及维护。然而,固定资产后期的运用或转移时,无法计算出磨损的价值与转移的价值,也不用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没有紧跟着时间的流逝而产生改变,进而虚增了事业单位中的资产总额。因为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费用没有涵盖固定资产中的折旧费用,所以,这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形式不能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完善的成本数据构成,导致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不够彻底和真实,无法体现出资产中的具体价值。
2.无形资产的核算所面临的问题
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存在一定问题,不够健全的无形资产核算系统,不科学的无形资产的会计监管机制,致使无形资产的价值常常没法获得较为科学的评估。对无形资产账面的忽略,致使无法正确的对无形资产价值和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实际上,在日后的生产和运营管理中,无形资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作用,事业单位会计对无形资产的忽略,通常会致使其价值白白的损失,减少了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三)会计报表反馈的数据信息不够具体和到位
1.资产负债表有待改进
事业单位所实施的会计核算,其资产负债表需要根据“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个公式进行制定,部门单位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需要进行独立列示和比较。而事业单位把收入与支出这两项纳进资产负债表,把静态要素中的资产、负债以及净资产这三个指标和动态要素中的收入和支出这两项汇集在同一张资产负债表中加以反馈,这样资产负债表实际上成为了一张科目余额表,这样不仅减少了资产负债表中呈现财务情况的价值,也不满足实际需要。
2.现金流量数据信息反馈不及时
根据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单位有权利选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的.根基。就现在来说,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对运营管理业务事项都是采取权责发生制。在权责发生制的影响作用下,收支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两个事项不能全部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现金和等价物的涨幅状况。除此之外,事业单位的运营管理业务具有收支结余的状况,这同样无法正确的反映出运营管理中现金的净流量。
3.表外数据信息披露不够
事业单位中表外披露的形式主要包含了报表的附注与财务状况说明书这两种。然而,就现实状况而言,我国大多数的事业单位表外所披露的信息量是非常不足的。与企业单位相比,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缺乏实质性的附注内容,对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应用也远远比不上企业单位。
四、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完善对策
(一)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方向,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需要有选择性地、逐渐地进行引入。采取权责发生制,要做好全面的调节和预备工作,为逐渐形成完整的权责发生制起到基础性作用。
(二)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
对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核算形式的改善,我们能够参考现在企业所实施的会计制度,设定“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这个科目。对固定资产实施计提折旧,把折旧资本当作固定资产原值中的减项纳入资产负债表当中,充分表明固定资产的净值,反映固定资产中的新旧层次。在进行计提折旧中,需要在固定资产的预计运用期限内,把固定资产原值去除其预计净残值中的余额,选用合适的折旧办法计算出折旧金额实施摊销。与此同时,计入相关成本或者支出当中。而事业单位能够较好运用在建工程这个科目,如果采购需要建立固定资产或需要建设工程辅助的固定资产时,要把相关的成本以及支出归入这个科目,等到建设完成或竣工后实现预计可运用的状况,再依据企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进行解决,把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到固定资产这个账户当中。
(三)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
为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受益期限内能够获到相应的补偿,依据无形资产的计价方式,需要分别对无形资产实施计价以及摊销。与此同时,需要记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而可以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在下述几个层面的关键作用:首先,如果有侵权行为发生时,能够正确计算索赔的依据,来科学评估其索赔金额;其次,身为无形资产评估计价的依据,一般状况下,因为无形资产将来效益具有不稳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作用难以利用其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所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能够当作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依据;最后,有利于财务部门或有关责任单位对无形资产实施盘点、核查与建档管理。
(四)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对于事业单位中所存在的财务会计报告缺陷,可以参考企业的财务报告,使得资产负债表能够真正反映出事业单位静态的财务状况。第二,需要增加现金流量表,全方位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现状,这也是全球范围内的惯例,亦是和企业会计制度相统一的需要。与此同时,需要关注会计报表中附注的影响作用,对核心项目做出相应的说明,强化会计报表表外信息的披露,重点关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填写和申报。第三,事业单位需要增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平度,并逐渐强化社会与舆论的监管。
五、总结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是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社会服务。尽管这样,也需要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实施约束以及管控,进行政务公开,虚心接受监督。通过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从而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路兆申,李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外贸,20xx(04).
[2]李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学时代,20xx(10).
[3]王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xx(18).
[4]胥夏.当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06).
[5]石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xx(33).
财务会计制度11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在"套餐式"服务内一并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业务。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8.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9.纳税人未准确填报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将影响财务会计报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_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三篇
告报送等事项的办理。
10.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12
本学期,我们在张老师的带领下学习了《会计制度设计》这门学课。通过这一学期的学习,我们对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有了全面的认识,并且有不少体会和收获。在此,我将通过学习《会计制度设计》的体会收获进行如下整理。
一、对会计制度设计的认识以及大学生学习会计制度设计的意义
每个企业都必有其会计制度,会计制度不是一纸空文,它是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规范,它是会计工作应该遵守的工作准绳。只要企业想要使会计工作发挥出其核算与监督的作用,就必须建立科学的会计制度,这才能使会计工作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会计制度既然对企业那么重要,那设计企业的会计制度也是一份重要的工作。会计制度设计就是对全部会计事务和会计处理手续以及会计人员的职责进行系统规划的工作,此工作是会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若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有利于该企业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准确的提供会计信息,并贯彻落实了国家的财政政策与法规制度。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我们这些在校的会计专业的大学生,将来很有可能从事会计工作。所以我们学习《会计制度》这门学课还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必须要了解工作单位的会计制度,若有机会从事会计制度设计的工作,我们通过这门课所学的知识对我们来说将是非常有用的。总之,这门课对于现在的我们,是非常具有意义的。
二、学习到会计制度设计的具体内容
会计制度的具体设计是根据总体设计确定的内容,详细地具体地设计各种凭证、帐表的形式、种类及其使用方法,业务处理的办法等,以组成一套可以实施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其设计的主要内容我学到了以下十个方面:
(一)会计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工作守则以
及岗位责任制的规定。
(二)会计科目(账户)的设计。包括会计科目的制订或修改及其使用说明,以图表方式列示实际使用的会计科目的级次、名称、编号和核算内容。
(三)会计凭证、账簿的设计。包括登记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格式、种类;各种月记账、总账、明细账和备查簿的格式、种类、数量等。
(四)会计报表的设计。包括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和企业内部管理用的报表的格式、种类和编制方法;报表附表和附注的编制说明;会计报表的报送对象、时间的规定。
(五)会计日常核算规程的设计。包括货币资金业务、固定资产业务、存货业务等资产的核算规程;销售业务、负债业务、财务成果以及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核算方法。
(六)会计记账程序的设计。包括会计凭证的填制方法、传递程序和审核规则;
账簿启用、登记、审核规则;对账、结账的工作程序以及记账程序的图示及说明。
(七)费用成本核算方法的设计。包括费用成本的核算流程、分配标准;成本项目的设置以及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
(八)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包括货币资金业务、采购业务、盘存业务、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等。
(九)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包括计算机硬件的配置;软件的选择和开发;电算化会计系统的输入、查询以及电算化系统运算、输出的设计。
(十)其他方面的设计。包括会计工作的.交接方法;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财务分析的制度以及其他需要制定的会计制度。
三、会计制度设计的程序
会计制度设计程序应该也是我们所学这门课的主线,它是从确定设计项目到具体进行设计,然后付诸实践的全过程。会计制度的设计要按一定的程序。工作的程序如果设计的好,制定的好,就一定是能够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的,否则就会重复性的工作,这是关于会计设计制度的概念和作用。下面,根据我所学到的内容来概括一下会计制度时机程序的三个环节。
会计制度设计程序包含三个部分:
第一步,组织准备阶段。
第二步,设计进行阶段。
第三步,试行修正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
组织准备阶段所要做的,会计制度设计如果一个完整的很全面的会计制度所涉及的内容是非常多的,还要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在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理念中就有第四条要与企业的经济管理要求相适应,这就说明要对企业的情况有所了确,就决定了工作量是比较大,比较专业。做好充分的准备是必要的,组织准备阶段要做些什么,一共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成立会计制度设计小组。由于工作量比较大,比较专业得选择适当的人员来做这样的工作。所以要先成立设计小组。
2.提出设计会计制度的要求。具体要明确工作如何来做,要做到怎样的水平,这一定要规定清楚,否则目标就不明确。提出设计会计制度的要求包含三方面的内容:明确具体工作的内容,明确会计制度所要达到的要求,明确会计制度完成的时间。
3.确定人员分工问题
人员分工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自愿和分派相结合,能充分的调动人的积极性。
(2)分工与合作相结合,但是在调查研究阶段,应统一安排调查,各有侧重,不能只调查个人分担任务有关业务部分。
(3)提倡分工与合作相结合,应当发扬合作精神,团结互助。共同完成任务。
4.学习文献资料
会计制度设计的依据量十分的广泛,为了学员对这些问题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可以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的文献资料,集中进行讨论增进共识,这样在组织准备阶段要做以下四个方面:①成立学习小组;②明确设计要求;③合理的分工;④学习陪训。
5.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阶段要做的是以下几点。
(1)首先要确定调查的范围。
(2)确定调查研究的典型,实质上是调查研究的内容。也就是在调查研究实施时要有正确的态度去实施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典型又分两个方面来讲:一是调查的对象要有代表性,即要反应大多数又要反映出极少情况。这就决定了我国的会计改革分几步。由简单逐步变向复杂。决定了这样一个会计改革的基本思路。
调查研究的内容是从这几大方面来讲的。如何去调查一家企业的情况,你要了解什么情况,企业的概况,比如规模、行业,规模包括人数,业务量的大小,资产的规模大小,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还要了解企业的组织结构和部门分工,企业的运作,了解企业的经营生产情况,还要了解企业人员的生产水平,由其是会计人员的水平,为以后的会计结构设计和会计分工奠定基础。会计制度要服务于管理,所以还要了解企业的管理规章以及管理水平。所以要把管理水平与章程得以体现。
(3)确定研究调查的地区
(4)调查研究应持的态度。
(二)设计编写阶段
1.制定编写方案。
(1)制定会计制度的整体方案。
(2)制定会计制度设计的具体方案。
2.按编写方案,进行起草编写工作。
3.小组讨论总纂定稿
(三)试行和修正阶段。试点修改阶段在国家制定统一会制度时试点修改阶段是很重要的,在企业当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通过企业会计制度学习我还逐步掌握了设计制度的方法,例如:文字说明法、表格法和流程图法。这些方法对我在掌握会计制度设计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其次作为一个未来的企业会计人员对企业制度设计还应注意以下设计原则,例如:真实性,合规性,科学性,针对性,效应适应性等。
总之,在张老师的教导下,我们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对会计制度设计有了全面的认识,并让我们受益匪浅。我相信,现在所学的知识在以后工作中将对我们有很大帮助,但是这些知识还是远远不够,我们还需继续努力。
财务会计制度13
目前,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的改革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我国的事业单位不断发展,导致传统的会计制度难以适应会计核算体制的发展趋势。事业单位要想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就要将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改革当作工作的首要目标,力求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取得更大地突破,进而推动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一、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有效的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没有将财务信息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有效的整合,导致单位内部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各个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难度,对日后的工作开展及预算编制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在事业单位内部有效地规范会计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会计理论的全面性
目前,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都缺乏对会计制度的完善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会计理论性较差,相关的权责发生制较不完善。因此,事业单位要全面实施会计制度的改革,从会计理论体系的全面性进行深入探究,从根本上保证会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二、目前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中的缺陷
目前,事业单位在相关的会计控制过程中,会计核算的缺陷表现得最为明显。但随着全新的会计制度改革,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原则不断浮现出各种问题。因此,与以往的会计制度相比,改革后变化的内容较多,导致会计制度的改革没有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导致会计核算的规定与目标不够明确,事业单位在实际的会计改革过程中还存在较多问题。事业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人员对新的会计制度没有做到足够的了解,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度不高,导致会计核算容易出现问题。
(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不完善
随着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要求不断提高,单位内部的资产及会计信息公示制度不断的实行,因此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务必要提出严格的要求,进而保证会计报表体系的完善,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的事业单位做得都不好,对于会计报表的完善程度需要不断地提升,大多数事业单位都存在会计信息存在不完整性,账务显示不够明确的现象。
(三)事业单位内部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
目前,事业单位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主要就是因为单位内部没有有效的管理模式所导致,与此同时,随着经济不断地发展,导致相关的管理人员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没有意识到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会计数据缺乏真实性、准确性的现象,相关会计制度的执行力不高,导致会计体系的完善性仍然需要不断提高。
三、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改革的有效措施
(一)改进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中的缺陷
事业单位进行全新的会计改革,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结合单位内部的实际情况,遵循基本的会计准则,逐步改善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中的缺陷。首先,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从对事业单位的实际经济状况与经营特点有足够的了解,对于经济信息的准确性有一定的保障。事业单位要有效地根据市场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逐步完善相关的会计改革框架,对基本原则及概念进行明确的规定,将完善会计制度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要意识到会计目标及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要以全新的会计改革制度为基本,进一步完善会计原则,保证单位的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财务报表体系的建设
在事业单位内部要想进一步完善财务报表体系的建设,就要对相关的会计体系建设设立明确的规章制度,事业单位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做的优秀的部分,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财务报表体系的建设。利用财务报表,对单位的实际经济状况与运营情况进行展现,不仅仅是对财务工作的总结,更可以作为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针对传统的财务报表无法满足新的会计制度改革的现象,事业单位内部应当构建有效的财务报告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确定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财务报表体系的重要作用,不但能够改善财务分析的指标体系,还能够对社会效益的内容进行展现,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的资产负债表。因此,进一步完善财务报表体系的建设,才能进一步实现会计制度改革,有效的规避财务风险的发生,有效地提高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三)构建完善的财务会计机构
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要想发挥有效的管控作用,就务必要从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机构入手,事业单位要本着发扬单位的特点为基础目标,在遵循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构建科学的财务会计机构,不但能够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起到约束的作用,还需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化,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例如,在对财务部门员工的职责分配过程中,要保证岗位设置的科学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保证工作人员能够互相监督,保证会计工作流程的透明、科学性,加强监督工作,对于违反会计制度的工作人员要给予严惩,将重要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有效地避免风险的发生,不但能够构建完善的财务会计机构,还能够在事业单位内部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促进新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
(四)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进会计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的信息技术不断地发展,对于会计相关的工作有着特殊的优势,由于各个行业都逐渐应用了互联网技术,事业单位也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不但能够保证将事业单位内部的资源实行最合理的应用,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单位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推进会计制度的改革。通过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会计制度的改革,能够保证相关的财务工作人员充分地掌握相关的数据信息,对构建全新的财务管理系统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相关的工作人员有效地利用信息化技术,能够对事业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财务数据进行统一的收集整合,将重要的数据进行备份存档,进一步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有效地减少因人为核算造成的失误,从根本上规避财务风险的发生,进而保障会计数据信息的安全性,有效地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进会计制度改革。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都存在许多问题,还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国的事业单位应当改变以往的会计管理模式,紧跟时代的发展脚步,逐步将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将会计制度改革的工作当成首要目标,加大控制力度与监督力度,有效地结合事业单位内部的实际情况,有效地通过相关的会计管理制度,构建科学的会计管理体系,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财务会计制度14
一、成本核算与固定资产核算的科学化
首先,在成本核算方面。必须选用权责发生制,有效增强事业单位的成本管理,充分发挥业务活动的运营作用。因此,事业单位因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原则实施企业化会计管理,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成本核算。其次,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应该以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为依据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科学设置固定资产的购买、使用及处理,同时选用合适的资产折旧方法,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二、实施企业化会计管理之后的财务管理要点
首先,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其一必须执行完全的成本核算工作,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实施成本核算工作,不再履行原先的“内部成本核算”。同时必须将完全成本核算当作财务管理工作的种种之重,建立起完整的成本核算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单位运作成本,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其二运用企业会计体系,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导,以权责发生制为具体执行准则,实施相关的会计核算工作。除此之外,会计科目实施必要的修改,使其统一起来,更具可行性和科学性。
其次,必须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的收入与支出管理。实施企业化管理之后,事业单位的主要收入有:财政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以经营收入为主。所以,必须切实提高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有偿服务水平,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计算事业单位的销售收入和有偿服务收入。主要支出有:缴拨性支出、事业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划清支出界限是实现有效支出管理的前提,以相关财政规章和法律为依据,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实现节约。除此之外,对会计核算也必须实施必要的规范工作,合理分摊相关费用。
再次,必须提升资产与负债的`管理能力。在进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时候,要以企业化管理为基准,同时切实履行中国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适时履行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并清理没有到达的账项。
与此同时,必须定时地盘点储存货物,适时核对账目,保证账面与事实相符合。除此之外,还要制作保存固定资产明细账账本,以备后续的监察。负债管理方面,必须以事业单位的具体社会职能为依据实施企业化管理工作,严控负债规模,不能出现盲目扩张的情况。确定举债之前,必须对相关产品及服务有了科学的市场需求预估,认真研究投资回报比,最大限度地避免负债风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负债必须适时清理并办理相关的结算工作。最后,必须优化利润并实施科学的利润分配管理。事业单位在实施企业化管理之后,利润就是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差值,也就是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的合计值。利润管理的优化有利于事业单位收入与支出的科学确定,同时合理执行相关的财务工作,真实地体现事业单位的经营效果。实施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时必须严格执行如下程序:按时缴纳相关所得税;按时支付必要的税收滞纳金及罚款;补填之前的亏损;按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时提取公益金;若有投资者,必须与投资者分利;若有相关规定,则必须按时上交上级部门;单位留存部分;余下部分可在来年再行分配。
三、结束语
现阶段,在全国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财会制度的改革力度都在不断地加大,事业单位的改制热潮已然袭来。事业单位现有的会计制度必须向企业会计准则过渡,现有的财务管理观念也必须与时俱进、适时更新,现有会计体制还有待健全、有待完善。因此,实行企业化管理后的事业单位应该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逐步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尽快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的企业化管理。
财务会计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
四、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公司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借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三)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利润分配表。
(四)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其他财务报告法定使用者。
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司汇总编报的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办法与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七、公司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负责修订。
九、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原《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及损益结算办法
1.公司应对保险业务按险种进行分类核算。
(1)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
(2)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
(3)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分入保险业务和分出保险业务。
公司可以根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
四、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公司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借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三)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利润分配表。
(四)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其他财务报告法定使用者。
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司汇总编报的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财务会计制度】相关文章:
财务会计制度11-19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1-18
财务会计制度15篇[精华]11-20
(通用)财务会计制度15篇11-19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1-17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2篇(荐)11-17
财务经理财务的职责06-14
个人财务模板10-29
财务考核细则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