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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资产管理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产管理实施方案1
为全面掌握我市市级国有资产情况,及时清理国有资产,顺利建设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通知》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优化配置,加快清查盘活国有资产。对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市属国有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国有资产,包括已入账的和未入账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加强对房产、土地、经营性资产、交通运输工具、大型设备和专用设备(10万元及以上)、对外投资、大额债权债务等重点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清理、核查,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单位资产全貌和财务状况。对于因改制等历史遗留原因造成权属不清的或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房产、土地和其他资产,资产使用、管理或代管单位负责开展清理和确权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清理和确权工作。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减免相应税费,开展房产证、土地证“两证”补办和登记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清理清查,厘清资产分布、配置状况,有效推动资产盘活、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建立平台,实行国有资产网络化动态监管。建立全市统一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国有资产信息,实现资产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动态反馈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网络化动态监管,建立由财政、国资、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机制,共同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发展。
(三)规范管理,构建市属国企集团管理模式。将市属国有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全部纳入市国资办集团管理平台,市属国有公司作为子集团,管理本级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使用同样的集团管理软件。通过专线网络终端操作财务核算、资产管理、资金结算和资本运作管理以及通过“内部结算”降低资金结算成本。通过集团资金管理,减小资金分散、沉淀,增强资金调度能力、理财能力。要通过集团核算和网上查询管控功能,减少国有企业月度、季度财务、资产、资金及融资情况等资料上报业务,提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作效率。实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即时更新、即时查询、即时分析,有效提升国资、国企精细化管理。
二、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市政府成立市级国有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办。设立软件开发维护工作小组、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小组。其中,软件开发维护小组负责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调试、安装、培训、数据录入和维护等管理职责;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集体)资产清理、核实、资产信息网上核对工作,并提交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二)市各有关部门、市属国有公司以及下属单位、下属子公司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范围、内容和时点
(一)范围和内容: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市属国有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全部资产,包括单位财务账面入账资产和没有登记入账的全部资产(含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全部资产)。
因改制遗留原因未入账的资产统一按“改制遗留资产”单项单独列表按明细录入。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做好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各类账外资产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二)时点:20xx年3月31日作为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准日。
四、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4~5月):国有资产信息管理软件开发和配套文件制定等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6~9月):6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市属国有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分别进行自查清理,按归口管理分级上报,保证本单位及所辖范围清查结果的完整、真实、准确,产权管理型公司清查结果同时报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6月底前,完成软件培训;8月系统正式上线;9月完成录入。
市财政局、国资办和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对管辖内所属单位的有关资料认真检查审核,并将经审核确认的数据录入信息系统,按资产管理权限授权规定进行网络化动态更新和管理。市属国有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核实确认的数据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清查数据录入后,对新增加、减少资产按授权实施分级审批、动态更新管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10~11月):由市国有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五、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各有关部门、各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局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分级管理、分步验收”的原则,全面开展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按期圆满完成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清理结果完整、准确,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动态监管。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各有关部门、各国有企业要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部署各阶段工作,同时做好本系统下属单位的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要主动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与协调,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安排相关业务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本次资产清理业务工作。
(三)加强督导,严肃纪律。市各有关部门、各国有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督导工作,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市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企业要启动效能监察,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资产清理和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各有关部门、各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意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和网络化动态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第35号、36号部长令,松政办发[20xx]16号及松教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z市机关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植增值为核
心,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为手段,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确保我园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第一段(4月15——4月30日):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召开园务委员会及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公开政策,严明纪律,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5月1日——6月30日):产权登记。首先清理“两证”,即土地证、房产证。已有“两证”的,要对“两证”及相关原始资料核对,保证实物与“两证”相符。未办“两证”的`,要区分情况,按上级要求迅速办理。其次,产权登记。对“两证”进行清理的同时,对本园清产核资结果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证》进行核对登记。
第三阶段(7月1日——8月15日):信息录入,移交“两证”。一是安装由市国资办统一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明确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以清产核资结果作为初始数据来源建立动态数据库,将我园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结构、原值和现值、图片、地点等详细资料,全部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建立数据查询和综合分析系统,实现对资产“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二是产权清理登记结束后,将“两证”原件和出租合同等资料复印件移交市国资办管理。
第四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从国有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纠纷处理、资产评估与清查、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等进行规范,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并发挥最大效益。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顺利实施,我园成立领导小组,组长:z,副组长:z,成员:z,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我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相关工作。
资产管理实施方案3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央及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规章制度,核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定额,逐步实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一)以信息化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精细化。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掌握全区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控制和预警功能,加强对资产收益的跟踪监控,实现动态监管。
(二)以定额控制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更加科学。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核定各单位资产配置定额,结合存量信息,对各单位资产配置实行定额管理,控制超标配置,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以市场化运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分析,加大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统筹调控力度,避免国有资产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严格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操作程序,通过市场化运作,努力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通过规范处置流程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细则,明确界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要求,通过规范操作,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方法步骤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从20xx年11月初开始,分组织准备、资产清查、定额申报、资产整理、预算申报、总结考评六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招标采购动态管理软、硬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要求和考评方式等。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在11月25日前明确一名具备履责能力的国有资产专管员,归属财政(财务)部门管理,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区财政局(国资办)。
(二)资产清查阶段
主要任务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和软件操作培训,完成单位端软件的安装试运行以及清查数据的录入等。
1、开展软件操作培训。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统一组织,软件供应商协助,分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的业务培训,并举行业务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者要继续参加培训并重新进行测试。对经两次测试仍不合格的,单位要重新选定国有资产专管员。
2、资产管理软件安装试运行。由软件供应商协助各单位进行信息化管理软件单位端的安装和试运行工作。在软件安装试运行阶段,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软件供应商做好系统导入的各项工作,为资产清查和数据录入做好充分准备。
为确保软件导入初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将创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群,邀请软件供应商的软、硬件工程师加入,通过网上互动及时解决各单位在导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群名:包河国资管理,群号:xxxxxxxxxxxxx)。请各单位具体经办人员主动申请加入。
3、资产清查和数据录入。各单位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对现有资产的全面清查,并将清查数据按要求录入系统。清查应按实录入,对帐实不符的由本单位自行履行报批手续。区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清查和数据录入情况进行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对此次清查结果必须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内部公示。举报电话:
(三)定额申报阶段
1、制订完善《包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置实施细则》。
2、资产配置定额申报。各单位应本着科学、节约的原则,客观申报资产配置定额。各单位申报的资产定额要与其核定的工作职能和岗位设置相匹配,与现有职工数不具有直接关联。定额审批采取“两上两下”方式进行,最终核定的'定额是各单位每年资产预算编制的基础性数据。
区财政局(国资办)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规范各类资产的配置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各单位配置定额进行调整;各单位也可根据职能变化,申请变更配置定额,经区财政局(国资办)核准后执行。
3、对全区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各单位经营性资产合同未到期的,按原合同继续执行;合同已到期的,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包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履行既定程序后,重新签订经营合同,并将合同文本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备案。
(四)资产整理阶段
1、修订完善《包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实施细则》。
2、资产整理。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束后,要对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转资产逐步进行清理,并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区财政局(国资办)要根据各单位资产现状,加大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的统筹调剂工作力度,最终实现各单位账面资产均为有效存量。同时结合核定的配置定额,为审核各单位下年资产预算指标做准备。
(五)预算申报阶段
1、初步测试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功能,各单位向区财政局(国资办)上报20xx年资产配置预算。申报采取网上审批方式进行,各单位要根据区财政局(国资办)的审核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2、区财政局(国资办)根据各单位资产存量,参照核定的资产配置定额,对各单位20xx年资产配置预算提出初步意见。
(六)总结考评阶段
区财政局(国资办)对各单位全年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总结20xx年全区资产管理工作,并重点就加强存量效益分析和统筹调剂、定额科学化、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招标管理、公务仓管理探索等提出20xx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思路。
三、工作要求
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本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单位须明确一名具有履职能力的国有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二)各单位在开展资产清查、数据录入、定额申报等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据实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区财政局(国资办)要不定期对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下年预算编制以及本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资产管理实施方案4
为核实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明确扶贫资产管理责任,有序推进扶贫资产清查摸底、确权登记、运营管护等工作,保障扶贫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梳理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将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所有权一次性确权到位,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则。坚持群众受益原则,引导贫困户参与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监督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不同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坚持安全高效原则,加强监管,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动全县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后续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
(一)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范围
本方案所指扶贫项目资产是指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对口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含资产收益)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全部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范围。
(二)扶贫项目资产类型
扶贫项目资产按属性分类,可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
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用于公共服务的、科技文卫、体育、环保,广播电视、行政司法及道路交通、供水引水、电子商务、污水处理、公共照明、集中安置点配套公共服务、公益林、农田水利等方面。
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用于经营的房屋、厂房、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旅游电商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村级光伏电站、村集体兴办的企业(产业基地)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股权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
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到户的主要包括户用光伏、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个户安全饮水设施(如人工)等,到其他经营主体的主要包括厂房、设备、农机具等。
(三)扶贫资产确认
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如果是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用于发展生产的,按照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报账结果及原始凭证登记入账,如果投入到其他经营主体,按照经营主体的项目报账结果登记入账。
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按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利于乡村全面振兴、有利于资产运营管理、有利于资产长期可持续高效发挥效益的原则,合理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
投入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所有权确权到农户;投入到村委会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村;跨村投入其他经营主体形成的资产,所有权按投资比例确权到村;投入到乡镇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乡镇。教育、卫生、民政、电信等领域投入和跨乡镇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产权原则上属于国有资产,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各主管部门对资产管理已出台相关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产业发展类中村级扶贫资金按照协议入股企业等经营性主体,已经明确形成的物化资产,村级负责登记,明晰产权管护职责;村级扶贫资金投入企业等主体未能形成物化资产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计入登记类别长期(短期)投资,村级负责登记、履行监管职责;对资产收益合约已到期的,村委可回收投入新的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继续约定的,x月底要全部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控制风险,确保扶贫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自我发展的,产权确权到村委会,扶贫项目资产由多个村投入形成的,按照资金投入占比例确权到村;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的,确权到乡镇;由县级统筹建设实施的,确权到相应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如集中光伏电站、集中安置点的扶贫车间及可供出租的房屋、商铺等。
到户类资产、支持贫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生产发展、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形成的资产等,全部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比如到户类补贴和经营主体的奖补资金。
(四)扶贫资产登记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按年度分级分类分项登记造册。县、乡镇、村三级要分别对本县、本乡镇、本村的所有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的分类,对照明细清单分年度逐条逐项登记造册。对于同一项目分年度实施(如硬化道路)或同一扶贫项目资产分部门投入可进行合理合并(如产业园区的水、路等可能来自不同部门投资,可按资产管理主体适当合并),建立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台账。
(五)扶贫资产管理
扶贫项目资产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后,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运营管理和管护。各部门、乡镇、村要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
经营性资产,要保障持续有效发挥效益,对长期闲置的要进行盘活使用,对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的要完善规范,对亏损或效益不佳的要改善经营方式、提升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对未能按约履行分红职责的,要及时督促跟进,必要时终止协议并追回扶贫资金,严防资产受损或资金流失。
经营性资产所有者直接经营扶贫项目资产的,在明确经营责任和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自行对资产进行运营管护,运营费用可从经营收入中列支;经营性资产采取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经营的,由村级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实施主体,资产所有者必须与经营主体之间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收益、期限、运行费用、风险承担、管护责任、带贫等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公益性资产,要建立相应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维护其正常运行。属主管部门管护的,由该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乡镇管护的,由乡镇明确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
到户类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连接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相关后续服务。
县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做好扶贫资产运行情况核查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和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情况进行核查,乡村振兴局要将核查结果在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台账中及时更新,准确记录,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管得好、有效益。
(六)扶贫资产收益分配
收益类扶贫项目资产,村级统筹项目所得收益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乡镇统筹项目所得收益的分配要经乡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后,将收益分配方案在乡镇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县级统筹项目所得收益要报县级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审议通过后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受益人口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用于设立村公益专岗(如环卫、保洁、保绿、治安、护林、护路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奖励补助、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帮扶以及行政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等。
健全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可使用资产收益开展即时帮扶解困,防止返贫或新致贫。
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扶贫项目资产可依法合理流动,扶贫项目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根据权属履行相应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不得以扶贫项目资产为村集体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进行抵押担保等。
(七)扶贫资产监督管理
对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由村两委会同产权主体提出处置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经乡镇审核,资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扶贫资产管理部门;对属于国有资产的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扶贫项目资产的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资产管理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根据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及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一)以信息化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精细化。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掌握全区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控制和预警功能,加强对资产收益的跟踪监控,实现动态监管。
(二)以市场化运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分析,加大对全区国有资产的统筹调控力度,避免国有资产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严格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操作程序,通过市场化运作,努力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通过规范处置流程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细则,明确界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要求,通过规范操作,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方法步骤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分采购培训、组织动员和数据录入、资产清查和整理、总结考评四个阶段进行:
(一)采购培训阶段(20xx年1月31日前)。主要任务是招标采购动态管理硬、软件,组织软件操作培训,完成单位端软件的安装试运行。
1、招标采购动态管理硬、软件。区财政局(国资办)要在充分整合现有软硬件资源的基础上,结合本区资产管理实际,按照保证系统实施工作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软件公司提供服务,购置动态管理硬、软件。
2、开展软件操作培训。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一名具备履责能力的国有资产专管员。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统一组织,软件供应商协助,分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的业务培训,并举行业务能力测试(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测试不合格者要继续参加培训并重新进行测试。对经两次测试仍不合格的,单位要重新选定国有资产专管员。
3、资产管理软件安装试运行。由软件供应商协助各单位进行信息化管理软件单位端的`安装和试运行工作。在软件安装试运行阶段,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软件供应商做好系统导入的各项工作,为数据录入做好充分准备。
(二)组织动员和数据录入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0日)。
1、在召开动员大会前期,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和考评方式等。
2、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和单位需要配合的具体事宜。
3、数据录入和上报。各单位要在3月31日前将国有资产数据按要求录入系统,并通过网络上报的方式将资产信息上传到区财政局(国资办)。
4、数据汇总。区财政局(国资办)要对各单位上报数据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于4月30日前将汇总数据上报市财政局。
(三)资产清查和整理阶段(20xx年5月1日—8月31日)。
1、出台《xx区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实施细则》。
2、各单位要在前期录入资产数据的基础上,完成对现有资产的全面清查,对帐实不符的由本单位自行履行报批手续。区政府从区财政局(国资办)、区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清资小组对各单位清查和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对此次清查结果必须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内部公示。举报电话:(区财政局、国资办);(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3、资产整理。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束后,要对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转资产逐步进行清理,并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区财政局(国资办)要根据各单位资产现状,加大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的统筹调剂工作力度,最终实现各单位账面资产均为有效存量。同时要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为审核各单位下年资产预算指标做准备。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9月)
区财政局(国资办)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全面总结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成效,提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思路。
三、工作要求
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本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单位须明确一名具有履责能力的国有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二)各单位在开展资产清查、数据录入等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据实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区财政局(国资办)要不定期对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下年预算编制以及本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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