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年度工作总结2篇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年度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森林年度工作总结1
青龙街道拥有16个社区、村,其中农村社区、村6个,幅员面积57000亩,森林面积29000余亩,森林覆盖率达51.2%。20xx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区域划分负责制,层层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制定完善工作措施,以火源管理为重点,采用了强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社区、村干部、护林员尽职尽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森林防火格局。在全街道干群的共同努力下,森林防火工作在天气形势比较恶劣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成绩。20xx年无森林火灾、无违规用火现象,林火控制指标、管理指标均在目标责任书的控制范围内。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
20xx年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汪腊春为组长,分管领导黄先畴、代桂芳各包片领导为副组长、驻社区、村指导员、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年初办事处主任与各社区、村、中小学校、护林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社区、村主任与各居民小组长、智障人员监护管理人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居民小组长与各农户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广泛宣传《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发放森林防火须知,使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防火工作宣传,切实加强防火队伍的建设,积极开展巡山护林,做到了山有人管、责有人担、重点地部位专人看守的工作措施。责任书明确规定各社区、村主要领导、组长、农户户主、智障监管人为责任书第一责任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火源监管、扑火救灾等责任。
二、狠抓扑火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青龙街道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制订了《青龙街道森林资源现状及防火扑救线路示意图》。切实提高扑火救灾的主动性、有序性和时效性。我街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从机关、社区、村选择100名青壮年,成立了一支半专业扑火应急分队,集中在街道进行了一次森林防火扑火知识培训和扑火应急演练,提高了扑火救灾的工作技能,一遇火情发生,必须召之即来,来者能战,扑火队员必须反应快速、听从指挥、确保扑火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力求山火“打早、打小、打了”人员不伤不亡,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0xx年,青龙街道签订了社区、村、学校森林防火责任书13个单位;签订护林员责任书10人;社区、村签订居民小组长责任书41人;签订智障人员监护管理责任书15人;居民小组长签订农户责任书2339户,占社区、村总户数2462户的95%;街道召开社区、村干部森林防火专题会议12次、护林员会议3次,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林区监督指导51次。制定下发有关森林防火文件6份、编发防火短信8份、张贴县政府禁火令120份、发放森林防火须知4000份、悬挂森林防火布标14幅、宣写石灰标语120余条、订做防火铝铁牌12×25㎝共300块、防火警示铁牌80×120㎝共14块、超大型防火标志牌4×8米1块,都分别安装到林区主要干道和重点部位,深入复兴场镇、中小学宣传防火知识4次,场镇播放森林防火法律法规25场次、听众达3万余人次。春节、清明节、伏旱高温以及七月半、街道出动宣传车6个时期共15天,广泛宣传《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县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提高了广大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了社区、村的联防护林工作,排除火险隐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落实“五种人”即:精神病人、聋哑人、痴呆人、老年人、中小学生及小孩的监护管理。在春节、清明节、七月半、伏旱高温时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重点时期重点区域派员专门监管,积极消除林区火灾隐患,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
四、严格森林防火值班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森林防火期内,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街道指挥部成员,社区、村干部,居民小组长,护林员,应急队员等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一遇火情发生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应急扑救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安全扑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坚持全年值班制度,节假日不休息,领导带班值班,按时上下班交接制。各社区、村防火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护林员全天巡山护林,确保林地安全。对不负责任的值班人员,贻误火情扑救,将启动问责制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存在问题及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统习俗。每年春节、清明节燃放烟花爆竹、点香点蜡、烧纸钱等习俗在短时间内难以转变,特别是春节登山玩耍、上坟祭祀,清明节踏青扫墓人群活动频繁,进入林区吸烟、乱丢烟头,在林间墓前点香点蜡、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致使林区防火安全隐患增加,火源防范管理难度大。
(二)生产用火。每年秋收时节少数农户依然在林缘或农网耕地内散烧稻草和烧稿杆积肥现象时有发生,虽有防患意识,但稍有不慎易于引发火灾事故发生,火源管理压力依然存在。
(三)林内电线。农户用电虽已进行了农网改造,一些低压线路桩矮、线距长、线路成“∪”型,林木主干穿越其中,一遇吹风下雨线甩树摇,导致碰线火花入地极易引发林地火灾,火源管理较为困难。电力部门不按审批程序乱伐林木,按“需”砍伐,横蛮砍伐,不经群众同意更不给群众赔偿,即是砍伐的松树及枝桠也不按要求进行处理,给林木采伐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群众反映强烈。
20xx年,我们将按照县政府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继续签订好护林员、社区、村、组、农户森林防火责任书以及智障人员监管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做、责有人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指导,力求全年实现火灾“零”目标。
森林年度工作总结2
20xx年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林业局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自治区、自治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明晰林木所有权,落实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的目标,有序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各乡镇对外业勘界结果都进行了公示,并与水利、国土、畜牧三部门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征求意见。目前全县纳入林改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2.6755万亩,已确权的面积
1.7788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66%。经登记核发林权证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面积1.5308万亩,发放林权证855本。完成全部任务的60%。二是林权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调动了社会造林积极性,全县林农造林积极热情高涨,增强了农民护林意识,群众森林管护意识不断增强,管护方法不断创新,森林火灾、乱伐滥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20xx年,我县的护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落实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主线,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护林防火工作得到了加强。为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调整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切实把我县护林防火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制定了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划分了责任区,进一步落实了护林防火责任制,健全完善了各项护林措施,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护林
防火责任状,提高了防范意识。森林防火期,加强林区用火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护林办每月不定期对护林点进行检查,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自治区林业厅的建设要求,今年初,我局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组建了由16人组成的专业扑火队和80多人组成的义务扑火队,争取到扑火队伍物资装备30万元。
三、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情况
我县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落实给15名护林员,责任到人,具体落实到林班、小班,山头地块,严格按照管护制度的要求,加强日常管护工作,上半年公益林区内无毁林开荒、非法征占用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现象发生,无森林火灾的发生。
20xx年,上级给我县下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6万元,我县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确定的用途和建设内容使用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利用20xx年公益林结余资金10万元,在我县的重点公益林内修防洪坝1公里,用于引洪灌溉,提高林草植被,同时,通过喷洒农药方式对约5000亩公益林进行了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为使我县的林业安全生产目标落到实处,制定了林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与15户从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为规范木材加工企业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严防事故发生,由护林防火办、林管、森林公安工作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我县木材加工企业进行3次专项检查,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现场检查企业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电源线路、防火间距、原料及成品堆放、车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等情况。对原材料乱堆乱放、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规范等问题和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我县林业安全管理水平,上半年实现了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情况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制意识。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
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上半年我县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广泛宣传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信息。《中国绿色时报》相关栏目共进行了7条宣传报道。我们还结合日常管理向广大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上门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规定,通过这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联系和举报电话比去年明显增多,很多群众无意中捕捉到来历不明的野生鸟类都能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或主动放归自然,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这样一个共识。
(二)、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经营利用管理。20xx年度我县的野生动物驯养和经营利用规模与往年相比有所减少,目前驯养马鹿的有1家,养殖20头。为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全部收回了先前颁发的以非重点保护野生鸟类为种源的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县森林公安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湿地野生鸟类栖息地、县域集贸市场、酒店及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场所进行清查,有效的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
针对少数违法经营利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我们在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下,
采取日常巡查与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活动,今年共进行各类检查10余次,共受理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起,其中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2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行政罚款29000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活动。 为打击春季林区私挖滥采甘草行为,我县开展了严厉打击林区私挖滥采野生植物专项行动,加强巡逻检查,大力宣传《森林法》,对湖滨荒漠林保护区内违法采挖野生植物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成果明显。
六、征占用林地情况
为防止乱占林地和破坏植被现象的发生,一是加强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占地项目坚决不予审核上报,严把占地初审关。二是对境内挖沙、取土、采石等易破坏林地植被行为,我们采取了重点地带布控、采取专人看守、要道设卡、全面巡逻等手段,从而避免了违法占地和破坏林地植被现象的发生。
20xx年上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县实施城镇规划20xx年第一批建设用地3宗用地共拟申请占用林地14.17亩,经审查同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依法上报。
七、森林派出所建设和案件查处情况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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