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30 10:23:22 考核制度

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1、通过薪酬绩效体系的实施,持续不断地提升和改进公司、门店和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

  2、通过薪酬绩效体系的实施,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薪酬分配。

  3、为员工的奖惩、晋升、辞退、培训等人力资源政策提供确实可信的依据。

  二、原则

  1、竞争原则: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2、公平原则:用事实说话,真实地反映每位员工的实际情况。

  3、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4、激励原则:以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

  5、保密原则:每个人的薪酬都具有保密性。

  第二章员工收入构成

  一、公司总部及店长月度收入构成:固定收入+绩效奖金

  二、固定收入组成:

  固定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司龄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参照各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指标确定,基本工资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每年政府公布的最低保障工资标准不同,基本工资也将随之调整。

  2、岗位津贴是指根据各岗位人员的实际情况,公司给予的相对应补贴,补贴标准为因岗而异。

  3、交通补贴是指根据不同职务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标准对应如下:

  4、餐费补贴:全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含未转正,但不含实习及各种兼职或劳务人员)标准为300元/月。

  5、司龄工资:司龄工资是员工长期在公司工作所获得的一种薪酬回报。

  1)起始时间:目前公司员工的司龄工资起始日期统一设定为年月日

  (含)前转正的所有员工,其余员工的司龄工资起始日期为该员工的转正日期。

  2)司龄工资发放条件:员工在司龄工资起始日期1年后开始享受司龄工资。

  3)发放标准:员工司龄工资起点为120元/年,以后每工作满一年司龄工资增加120元/年,10年封顶。

  4)调整时间:司龄工资自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调整(1日除外),并在次月的工资表中体现,离职当月无司龄工资。

  6、通讯补贴:公司根据岗位及实际需求,加入集团网,实现网内通话全免费。

  7、固定收入内所有组成形式均参与出勤核算,但各项组成部分的上限为100%。

  三、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作为公司奖励的一种方式,其计算方式为: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1、绩效奖金根据不同职类职级来定,比例各不相同。

  2、绩效奖金参与出勤核算。

  第三章绩效考核

  一、公司总部人员及店长的绩效考核

  1、绩效奖金基数:按照公司与考核人商议确定的考核基数为准;

  2、绩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系数分为六个等级,最高等级系数为35,最低等级系数为0每个等级都与绩效考核分数挂钩,具体关系如下:

  3、绩效考核分数: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每个岗位都设定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根据绩效考核指标的实际得分计算最终的绩效考核分数。

  4、绩效考核周期:按照自然月度进行考核;

  5、绩效结果反馈:月度绩效考核为F级,则员工自愿接受待岗培训处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资,经培训考核通过后,可重新竞聘上岗;连续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出现F级,则给予员工降职降薪或转岗处理;连续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出现F级且考核分数低于60分,则员工自愿接受辞退处罚。

  二、绩效考核实施

  1、每月结束后,由直接上级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下属员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肯定员工的成绩与优点,指出员工的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

  2、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在充分沟通后,形成书面意见,双方签字确认。

  3、各指标提供部门(个人)在规定时限内将指标提供到相关部门,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根据被考核人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并进行绩效面谈。

  4、门店所有考核表均由店长统一签字确认;部门人员部门第一负责人统一签字确认。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当月离职人员无绩效奖金。

  6、当月实际出勤低于正常出勤工作日的1∕2时,月度无绩效奖金。

  7、转正当月不参与绩效考核。

  8、所有绩效奖金均参与考勤核算。

  第四章薪酬调整政策

  一、薪酬调整周期:

  1、每一年一次;

  2、公司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及表现,结合市场因素;每人每年至少会有一次薪酬调整的机会。符合上调因素的,调整幅度3%—30%。

  二、调整的具体政策:

  三、具体实施办法:

  1、薪酬调整的原则:以月度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结合薪酬调整的其他基本条件。

  2、半年度薪酬调整的基本条件:

  1)上半年的考核人员必须在1月1日前转正,下半年的考评人员必须在7月1日前转正。

  2)若半年中月度绩效考核出现2次(含)以上“F”,半年度考核等级直接定为“F”级。

  3)若半年中月度绩效考核出现3次(含)以上“E”,半年度考核等级直接定为“F”级。

  4)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数平均值大于等于110分,且其中单月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半年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6天。半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

  5)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数平均值大于等于100分,且其中单月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半年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12天。半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

  第五章薪酬保密规定

  一、本公司实行以责任、能力、贡献、绩效为核薪计酬依据的薪酬制度,为引导员工进取精神和避免互相攀比,特加大力度推行薪酬保密规定。

  二、主办核薪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私自泄露任何员工的薪酬资料,如有违反,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作降职、调职直至解雇处分。

  三、任何员工探询他人薪酬或向他人泄露薪酬情况的,将视为违纪行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处罚泄密者一个月的月度收入,情节特别严重可予降职、降薪直至解雇处分。

  四、任何员工对本人月度收入如有疑问或异议,应报向人力行政部查明处理。

  第六章薪酬绩效申诉规定

  一、申诉主体: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行政部进行投诉。

  二、申诉形式:被考核员工提起申诉时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

  三、申诉处理:

  1、人力行政部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分析考核是否出现差错,分析导致差错的原因,最终将处理意见反馈申诉人。

  2、申诉人员对人力行政部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总经理投诉,总经理的裁决具有最终的效力。

  第七章附则

  一、制定与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起草,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同时与本考核制度相关的规定、制度同时作废。

  二、执行日期

  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截止至20xx年xx月xx日。

  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对比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情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特别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考核内容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ⅱ。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内容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建议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情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进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情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的作用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个人工作绩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与员工个人薪酬挂钩;

  2、是决定员工岗位职务升降的主要依据;

  3、与员工福利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中各项条款由公司管委会负责解释。凡条款需要修订时,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品牌经理等级标准及薪资待遇:

  (一)等级标准:品牌经理预备级、品牌经理C级、品牌经理B级、品牌经理A级。

  (二)品牌经理薪酬标准:

  1、薪酬总额=基本工资+职务津贴+交通补助+通讯津贴+全勤奖+社保费+业绩提成+年终奖金。

  2、业绩提成=服务业绩提成+开发业绩提成(其余品牌5%)。

  3、年终奖金:即品牌年终分红或年终奖金。每年春节前发放。

  ①年终分红:

  完成年度销售业绩目标,享有所负责品牌的年度利润分红。

  ②没有完成年度销售业绩目标80%则不享有品牌年终分红,但酌情给予0.5-1.5个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系数标准的年终奖金。

  4、品牌经理底薪执行标准:

  每天8:00—22:00须开手机,随时和公司保持联络,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减通讯津贴50元,达三次者扣发100%通讯津贴。

  5、全勤奖根据考勤制度核发: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无故旷工达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一个月请假累计达二天扣发全勤奖50%,一个月请假累计达三天,扣发100%全勤奖。

  6、社保费:每月于工资中发放,可自行向社保部门缴纳。若由公司代交,则个人负担部分和个人薪资

  所得税从工资中扣除。

  第二条、品牌经理月度绩效考核:

  (一)月度绩效考核于每月提成挂钩;

  (二)月度绩效考核分值计算方法:(详见《品牌经理月度绩效考核表》)

  (一)月度业绩提成:

  ①月度业绩提成点为2%②开发业绩提成(其余品牌5%)

  (二)月度业绩提成发放根据:

  1、计算公式:实发业绩提成=应发业绩提成×月度业绩提成系数。

  2、未完成销售业绩目标的60%则无提成。

  (三)品牌经理销售业绩计算:

  1、品牌经理销售业绩按负责品牌和市场区域计算。

  2、品牌经理销售业绩计算以当月的销售原始记录、实际出货额为准,计算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下列情况产生的销售,不计算在业绩之内:

  ①无利润的产品销售

  ②未经请示核准的.削价销售(含超出正常规定的特殊返利及因乱承诺降低毛利率的产品销售)③余款和欠款。

  3、品牌经理按月统计、按月计算提成奖金。凡当月到职后或离职前出勤工作时间(含星期天)不足半个月的不予计算提成,到职后出勤工作时间(含星期天)满15天,不足全月的按出勤率核发提成(即原提成奖金×实际出勤率)。离职前出勤工作时间(含星期天)满15天,不足全月的则按实际出勤期间的业绩计算提成。

  4、品牌经理连续请休假超过7天(含)以上(含星期日),该期间业绩不予计算提成。若全月出勤工作日(含星期天)在15天以下,全月业绩不予计算提成奖金。

  5、各品牌之间因特殊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客户等值退换的销量一律平衡处理,即不增不减相互业绩。

  6、品牌经理拥有对加盟店资格、区域的审核权和最终决定权,对加盟店质量要严格把关,签定合约时按照规定执行(月进货量、返利等)。凡同档次的品牌共一个网点及同一区域重复开发加盟,其业绩为无效业绩,除不予计算奖金外,并予处罚500元。

  7、品牌经理销售业绩提成根据当月销售目标达成率核发。未完成销售业绩目标的60%则无提成。

  8、品牌经理的月基本销售任务为5万元,每月在完成月基本销售任务的基础上方给予业绩提成。未完成当月基本销售任务则失去当月业绩提成的资格。

  9、公司对品牌经理所分配的品牌资源结构为1+X模式,即每个品牌团队在负责一个主打品牌的基础上,可分配若干个项目来进行推广。

  10、品牌经理每年销售业绩目标增长率设定标准:每年销售业绩目标至少增长30-50%

  第四条、品牌经理季度绩效考核:

  1、季度绩效考核与底薪挂钩;2、季度绩效考核分值计算方法:(相见《员工季度绩效考核表》)

  季度绩效考核分值=德能综合平均分()×30%+业绩考核季度平均分()×70%

  (一)降级标准:

  1、每轮考核期间,连续或累计2个月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60%以下者,则下月直接降级。

  2、每轮考核期间,月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60%以下者,则下月直接降级。 3、每轮考核期间,连续或累计3次未达成销售业绩目标者,则下轮降级。

  4、每轮考核期间,发生严重违纪事件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且态度和改进速度不良者,则下轮降级。

  (二)淘汰标准:

  1、半年末位淘汰制:每轮考核期满,半年度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在所有经理人中排行末位者,请自动离职或降职为销售代表(美容导师)。完成半年销售业绩目标者除外。 2、半年双六淘汰制:每轮考核期间(6个月),连续或累计2个月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60%以下者,请自动离职或降职为销售代表(美容导师)。

  3、年度三六淘汰制:在全年考核期间,连续或累计3个月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60%以下者,请自动离职或降职为销售代表(美容导师)。

  4、严重事件淘汰制:发生严重违纪事件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者,请自动离职或降职为销售代表(美容导师)。

  第六条、品牌经理年度绩效考核:

  (一)品牌经理年终分红激励制度:

  1、为实现品牌的长期发展目标,对完成年度销售业绩目标品牌经理推行年度品牌分红股份激励制度。

  2、完成全年销售业绩目标的优秀经理人可享有所负责品牌的年度利润分红:

  计算公式:实发利润分红=应发利润分红×年度利润目标达成率。

  4、未完成年度销售业绩目标的品牌经理: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酌情给予0.5-1.5个月(基本工资+职位津贴)的年终奖金。

  5、中途离职及在年底放假前淘汰的品牌经理则不享有年度利润分红及年终奖金。连续请假达15天,则该月不予享有年终分红。

  计算方法:实际年终分红额=应发年终分红额÷12(以签约月数为准)×实际工作月数。

  6、品牌经理年终分红每年需留存30%作为奖金预留保障费,1)效力公司满三年且离职三个月后,无任何未了事宜则无息全额返还。

  2)未完成三年工作期限而离职的,公司将发放部分奖金预留保障费;

  具体计算方式:实际应得的奖金=奖金总额÷约定应完成的工作期限×已完成约定工作期限。

  (二)年度绩效考核年终奖金;

  (三)年终奖金自年底由行政、财务考核核定标准,呈送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于农历春节前一周内统一发放。具体详见《年终奖金核发办法》。

  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监事;

  (三)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领取津贴。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所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以及经营业绩实现情况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体系与确立薪酬标准:

  (一)体现以岗位、能力和业绩的付薪理念;

  (二)体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员工收入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三)体现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体现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的原则;

  (五)体现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风险共担,收益分享”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其所提出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其所提出的董事津贴、监事津贴计划须报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审查、确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

  (二)检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董事薪酬

  第七条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能,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和不担任高管职务的外部董事发放董事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后按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对于同时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董事,其薪酬按照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确认,其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对于公司专职董事长,其薪酬应参照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确认,其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条对于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它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监事薪酬

  第十一条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公司对于监事(含职工监事)发放监事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后按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对于同时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除领取监事津贴外,其薪酬按照公司的员工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对于公司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它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高管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高管人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能,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年度奖金和股权激励组成。

  第十五条高管人员的基本工资应与其岗位、承担的责任、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以及个人的能力和经验相匹配。高管人员基本工资的具体金额及发放方案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每一年度年初根据市场的变化、高管的业绩表现拟定基本工资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高管人员的年度奖金应根据公司整体以及个人负责的部门、业务单位的年度业绩表现来确定,业绩评估的依据为每一年度年初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共同确定的业绩目标,即根据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高管人员年度奖金的计算方式。

  高管人员的年度奖金由总裁根据公司整体以及个人负责的部门、业务单位的年度业绩表现及董事会确定的奖金核算原则拟定初步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准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对高管人员进行的股权激励系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积极推行对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方案,通过股权激励使高管人员的长期利益与股东利益完全一致,实现风险共担,让高管人员共享企业长期成长的价值。对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时拟定,并按照规定履行必须的审批及/或备案程序后实施。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将定期对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管理能力、价值观表现进行评估,以保证公司聘用的高管人员能够始终满足和超越企业发展的要求。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董事会将定期评估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适用性,以保持公司的薪酬方案始终符合股东利益。

  第十九条对于除高管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可参照上述高管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执行。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公司在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时,如经核实的公司绩效状况与评价考核结果出现差异的,据实调整相应年度的薪酬,多领的部分应予扣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如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之前制定的制度或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篇5

  工作业绩

  1.工作目标达成性(人均产能目标、管理目标)

  2.生产安全管理效果(人/物/机/环/法的安全状态)

  3.相关技术/品质的控制或改良

  4.团队的稳定性,工作运转顺畅,属下人员纪律性管理、ISO执行情况、制度落实状况

  工作技能

  1.业务知识技能、管理决策的.能力

  2.组织与领导的能力

  3.沟通与协调的能力

  4.开拓与创新的能力

  5.执行与贯彻的能力

  工作素质

  1.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2.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

  3.责任心强,能自动自发地工作,起表率作用

  4.职业道德与操守,注重个人举止,维护公司形象5.工作的责任感与对公司的奉献精神

  工作态度

  1.服从工作安排,勤勉、诚恳

  2.团结协作,团队意识

  3.守时守规,务实、主动、积极

  4.不浪费时间,不畏劳苦,无怨言

  5.工作精神面貌:是否乐观、进取

  评估得分工作业绩平均分×4+工作技能平均分×2+工作素质×2+工作态度×2=分

  出勤及奖惩(由人事提供信息)

  Ⅰ.出勤:迟到、早退次×0.5+旷工天×4+事假天×0.5+病假天×0.2=分

  Ⅱ.处罚:罚款/警告次×1+小过次×3+大过次×9=分Ⅲ.奖励:表扬次×1+小功次×3+大功次×9=分总分评估得分分-Ⅰ分-Ⅱ分+Ⅲ分=分

  级别划分A级(超过标准或达标/优秀或良好):90~100分;

  B级(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一般):80~89分; C级(接近标准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70~79分; D级(远低于要求标准/差、需改进):69分以下

  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为了提升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特制订《销售人员薪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从全体销售与服务的销售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

  3.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销售奖金+基本补助,销售奖金包括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等级基本工资标准 对应销售任务

  转正后销售经理1500元XX0元

  试用期(一个月)见习销售经理1300元10000元

  3.1基本工资

  3.1.1基本工资递增递减

  根据公司月度完成销售任务排名,小组排名第一名涨100元工资,排名最后的一位减100元工资。

  3.1.2 基本工资发放原则:

  1、基本工资发放额度=当期基本工资x(已完成的销售任务/目标销售任务)x100%

  2、工资核算按照当期任务的工资标准核算。假设小张级别是1500元工资,这个月由于只完成任务60%,那么工资就是按照1500元x60%x100%=900元。

  3、基本工资1500元为保底销售任务XX0元,基本销售任务不纳入奖金的提成计算。

  3.2基本补助

  3.2.1总体原则: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特殊情况费用由总经理确认

  3.2.2电话补助:公司为销售人员每月电话费补助100元,试用期内的见习销售经理在没有开发市场前不享受电话费补助;

  3.2.3交通标准:公司销售人员市内拜访客户,车票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经汇报上级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3.3销售奖金

  3.3.1 为了鼓励新员工积极性,试用期内超出销售任务的部分按照5%算提成;

  3.3.2转正后,业务人员和客服人员按照以下完成年度回款金额任务的情况发放对应的奖金:

  年度目标60万80万100万150万200万250万300万350万400万

  季度目标15万20万25万37.5万50万62.5万75万87.5万100万

  月度目标5万6.67万8.33万12.5万16.67万20.83万25万29.2万33.3万

  提成比例3%3.5%4%4.5%5%6%7%7%7%

  每月工资2400290133994650590171498400966010890

  每季工资XX00950157544005650138001630018800

  年度奖金1000XX3800126001760045XX5XX5XX5200

  全年收入30600396124838874700106012153588211XX45600281080

  备注说明:

  1、季度目标:年目标除以4;

  2、月度目标:年目标除以12;

  3、每月工资:(实际销售额-2万)x3%+1500元底薪(底薪为浮动值);

  4、每季工资:(实际销售额-6万)x相对应的年目标提成比例-3%-5%;

  5、年度奖金:(实际销售额-24万)x相对应的年目标提成比例-3%-5%;

  6、实际完成季度目标没有超过相对应的.目标统一降低一个档次算季度奖金。如原来计划是80万,没有达标就统一按照60万计算。再如200万的季度目标是50万,如果完成了55万,没有达到62.5万,照样按照50万的方式

  3.3 销售奖金的发放

  销售奖金核算前期的月度核算比例统一为3%,超出部分按照上表的核算方法计算。

  3.4 每名客服对接三名业务人员,业务人员与客服人员对应的销售奖金分配比例为7:3,客服人员的销售奖金计算按照三名业务人员完成的任务加和计算,业务人员独立计算个人销售业绩。

  4.0 本薪酬标准签批下发后执行,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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