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9 09:16:23 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15篇[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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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15篇[集合]

现金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为加强铁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工作,监督铁路经济活动,保证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铁路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账户的铁路企业(包括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资金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三条各级财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所属单位现金收支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现金收支管理

  第四条已成立资金结算(调度)中心的地区,各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得多头开户。

  第五条各单位要与银行协商,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业务,以减少现金流量。

  第六条运输进款现金和餐营收入按下列要求管理:

  (一)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负责运输进款保管存汇及账表编报工作,必须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业务量大及现金数量多的车站、列车(客运)段应配备专职进款员,专职进款员不得对外直接办理客货运输及收付业务。

  (二)运输进款要按规定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现金数量多时要增加送款次数。取送进款时,必须由公安人员护送。当地没有银行的车站,进款随指定列车交代缴站转存银行时,车站、列车、代缴站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和安全措施。

  (三)各站、段必须建立运输进款专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核对账目,保证账款相符。各级运输收入管理部门要经常对站、段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要加强对站、车进款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对列车上补票、餐营收入现金的管理,要求做到措施严密,责任分明,设备齐全。补票款金额往返程在五千元以上的跨局长途列车,在安全上无保证的要实行到站交款办法,局与局之间进行清算。

  (五)列车乘警要把保卫列车补票进款、餐营收入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检查督促有关乘务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负责制度。夜间和列车通过治安情况复杂区段时,要加强对存放现金部位进行巡视,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列车在终到站交款时,应由列车长和收款员一起将票款送到交款处,数额超过10万元以上时可由乘警护送,以确保安全。

  第七条其他现金收入必须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与开户银行协商,确定送存时间,但不得超过第2天。

  第八条各单位在办理结算业务时,不得填写空白支票。要严格控制收取外单位现金,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九条各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时,要写明真实用途,同时,必须由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才能向银行办理提款。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

  第十条各单位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要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能通过转账方式结算的,一律不准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或者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不得超限额储备现金,如有超储,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的申请额,不得超过单位预计每天的现金使用额(不包括工资、奖金额),交通不方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单位预计三天的现金使用额。

  第十二条各单位财务主管必须不定期对现金、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抽查核对,每月不得少于2次,抽查情况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财务主管必须保管好银行预留印鉴和个人印章,外出期间要指定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代为保管,或者委托有关行政领导人保管,严禁支票和印鉴、印章由同一个人保管。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当天发生的经济事项和会计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任何单位不准月末按银行对账单一次登账;现金日记账要求做到日清日结,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现金账结余额应每天与库存现金核对。

  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每旬一次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每月对账单数量少于3 张的单位也必须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时,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单位内部制约制度。

  要健全内部财务稽核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置专职财务稽核员,工作量较小的'单位也必须指定兼职财务稽核员,以负责对本单位各项财务收支内容进行严格的事前审查,以及对其他会计资料的事后复核。

  每一会计事项的处理,不得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两个以上人员处理。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已停止手工记账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具备在结账后对计算机内数据记录不能直接修改的功能,发生错账时,只能运用补充登记法实现留有痕迹的修改。

  第三章 现金收支安全保卫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现金保管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备必要的报警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建立严格的值班和保管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各单位每次向银行取送款金额达5千元及以上时,必须2 人同行;金额达1 万元及以上时,必须由出纳员的直接领导人员陪同,并尽可能派机动车接送;取送款额10万元及以上时,必须保证机动车接送,并由公安干警、保卫干部携带或警械护送;日取送现金达50 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应尽可能配备取送款专用车辆。取送款专车严禁搭载无关人员。

  第二十条各单位由于工资、奖金等未及时发完,或者现金收入超限额当天不能送存银行时,要加强现金存放地点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第四章 现金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

  (一)单位行政领导人负责领导本单位财会部门、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确保现金收支核算和管理的真实、准确和安全。

  (二)财务主管是现金管理和监督的主要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办法、《银行结算办法》组织对现金、银行存款业务核算,对每一张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对账单要做到亲自审核,外出期间应指定人员代行职权。

  (三)出纳人员对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和现金收支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银行对账单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涂改。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2)条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本办法的,由其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或开户银行给予相应的处罚。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现金管理场所安全保卫工作不落实,未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或者责任制不落实的,给予单位领导人和财务主管人员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财务主管日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保管好预留银行印鉴,不按规定抽查、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和银行对账单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3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记大过以下处分,并处以相当于本人2 个月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以下的罚款;造成3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的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撤职以上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财务司负责解释;部属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现金管理制度2

  现金银行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运作,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该制度涵盖了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支付审批流程、内部审计与控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现金管理:规定现金的收付、保管、盘点等操作,明确现金余额的合理范围,防止资金积压或短缺。

  2、银行账户管理:明确开设、使用和关闭银行账户的程序,规定账户的授权使用和对账流程。

  3、支付审批流程:设定支付申请、审批、执行的步骤,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明确的'授权和记录。

  4、内部审计与控制:设立定期的内部审计机制,检查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准确性,防止财务舞弊。

  5、风险防范:识别可能的金融风险,如欺诈、盗窃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6、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的财务活动符合国家的会计准则和金融法规。

现金管理制度3

  酒店现金管理制度是确保酒店财务安全、提高运营效率的关键工具。它旨在规范现金的收付、保管和记录流程,防止资金流失,保障资产安全,同时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现金流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内容概述:

  1、现金管理政策:定义现金交易的'规则,如最小支付额度、找零政策等。

  2、收款控制:规定收银员的操作流程,包括验钞、开具收据、存入保险柜等步骤。

  3、支出审批:设立支出审批权限,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相应级别的管理人员批准。

  4、日记账和报表:要求每日记录现金流水,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5、审计与核对:定期进行现金盘点,与账面余额核对,查找差异原因。

  6、培训与监督:对员工进行现金处理培训,确保合规操作,并进行监督。

  7、应急处理:设定现金短缺或超额的应急处理程序,以应对突发情况。

现金管理制度4

  支票和现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旨在确保资金的安全与有效运作。它涵盖了支票的签发、接收、保管以及现金的收支、核对、存储等多个方面,旨在防止财务欺诈,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并确保企业的`财务透明度。

  内容概述:

  1、支票管理:—签发流程:明确支票签发权限,规定审批程序。 —存根管理:保存支票存根,以便核对与审计。 —防止欺诈:实施安全措施,如密码、签名验证等。

  2、现金管理:—收支记录:详细记录现金收入与支出,确保账实相符。 —审批制度:设定现金支付的审批层级和金额限制。 —现金盘点:定期进行现金盘点,检查现金管理的准确性。

  3、内部控制:—职责分离:将支票和现金管理的职责分散,减少舞弊风险。 —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定期检查现金和支票管理流程。

  4、法规遵从:—遵守金融法规: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票据法》等。 —报表提交:按时编制并提交财务报告,确保合规性。

现金管理制度5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一、使用现金范围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二、库存现金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2、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柜内。

  3、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

  4、工资以委托银行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现金支付

  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1、生产物资采购的现金支出,凭采购单、入库单、购物发票经xxx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签字才能支付。

  2、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借款人的'直属领导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

  借支,借款金额超过xx元,须经董事长批准。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类推,直至扣还全部借款时止。(或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依次从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然后再从下月起从借款人的工资扣还给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

  3、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4、差旅费支付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5、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业务招待申请单、发票等,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营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销售制度执行。

  四、财务部职责

  1、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4、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5、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7、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8、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9、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现金管理制度6

  现金管理制度是管理货币流通的重要措施,加强对现金管理,也是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等;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个人的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差旅费;本市单位之间在转帐限额以下的小额支付等。

  2.库存现金在银行核定的数字以内,一般不超过三天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得以条抵库。

  3.将收入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支用现金时从银行支取,不得坐支现金。

  4.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5.坚持杜绝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将单位的现金,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等各种违法行为。

  6.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现金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X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按开户银行确定的时间送存。

  第十二条公司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三条公司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第十四条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第十五条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并按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八条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额,财务部经理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必须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无预借款直接报账的,由

  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第二十三条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X天内报账,对过期未报的通知该部门报账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

  第二十五条业务人员出差借款XX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业与其他单位在使用现金时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借款必须持有效的借据,不能以“白条”代借据。

  第二十八条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现金管理制度8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帐、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酒店各种的发票、收据由财务部门会计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2、银行结算有关票据由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3、酒店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收货部、成本部专人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4、各种的发票填制必须按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及发票内容详细填列,如填写错误应将发票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以便审查。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财产管理,确保酒店财产安全、完整,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管理用及消耗的物资清查、盘点由运营部负责。

  2、属销售的物资每月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资(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

  3、属管理用的财产物资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

  4、财产物资发生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贬值等必须逐项列示清楚;按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规定报批后,送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会计岗位标准:

  本标准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制订。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酒店的有关规定。

  1.2建立健全酒店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修订和完善。

  1.3接受财政、税务、内部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计,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1.4设置和登记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对酒店的全部经营活动,财产物资如实进行全面的记录、反映和监督。

  1.5按酒店《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处理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并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

  1.6对酒店的财产物资进行核算,至少每年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发现盘盈、盘亏、损毁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经有权人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1.7对酒店的成本、费用进行正确核算,负责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每月进行对比分析,每月反映、监督、分析酒店下达的《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1.8对酒店流动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反映监督经营收支的全部情况,按规定及时纳入财务核算。

  1.9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凡在三个月以上未清理的债权债务,每季列出明细与经办人核对,写明未收、付的原因,报总经理审批,进行有关处理。

  1.10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种税金,不得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酒店经济损失。

  1.11按报表名称、内容、时间、报送部门、编制要求,及时准确编制财务各类报表。

  1.12对会计资料及有关经济资料,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做到齐全、完整、美观、易查。

  1.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现金管理制度9

  c超市现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店内现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预防财务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它通过对现金流入流出的严格控制,保证账实相符,防止资金流失,并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以支持超市的日常运营和战略规划。

  内容概述:

  1. 现金收付流程:明确收银员的职责,规定现金收付的操作步骤,包括验钞、找零、记录等环节。

  2. 现金盘点:设定每日、每周或每月的现金盘点制度,确保现金余额与账面相符。

  3. 财务审核:设立财务部门对收银记录进行审核,检查是否存在错误或异常。

  4. 应急处理:制定现金丢失或被盗的应急处理程序,降低损失。

  5. 培训与监督:定期对员工进行现金管理培训,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

  6. 内部控制: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监控现金管理的合规性。

现金管理制度10

一、钱账分管制度。

  也就是岗位分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散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宗旨是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纳人员、审批人员、专用签章的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以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如可从以下方面体现:

  (1)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散的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得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

  (3)出纳人员不得负责非现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负责现金清查盘店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等。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即库存现金的授权审批制度。

  (1)明确企业库存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向股东支付红利;

  8)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2)明确各种报销凭证,规定各种库存现金支付业务的报销手续和方法。

  (3)明确各种库存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等。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是指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库存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结出当日发生额和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存金额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结是指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日记账按月核对。

  二、建立完备的核算制度。

  1、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总分类账,由负责总账的会计人员进行总分类账核算。总分类账必须采用订本式,一般采用三栏式,有时也使用多栏式。使用电算化核算的企业,业务较多时,可以每天进行打印明细账,较少的,可以满页打印。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平时备用金使用部门报账时不通过本账户。

  2、库存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为了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与核算,“现金日记账”应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或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结出账面余额,并与实际库存额核对相符。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控制制度。

  1、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困难的,与开户银行协商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应从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收入。

  3、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说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应尽可能多地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

  5、各单位购买国家专控的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支付等。

  四、库存现金的清查盘点制度。

  库存现金的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法。通过对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核对,查明库存现金是否账实相符。

  1、出纳人员的日常盘点。现金出纳人员应于每日营业终了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实地盘点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专门财产清查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在现金出纳人员日常盘点的基础上,还应由专门财产清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复核、检查性盘点。除了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外,还应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有关账簿资料,检查现金收付业务的合理、合法性。清查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应编制“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盖章,以确保其效力。

  五、库存现金的集团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部对所属企业的现金进行统一调配。集团公司在总部设立结算中心,所属企业都将其现金存入结算中心账户。当某成员企业现金盈余而另一企业急需现金时,集团公司财务部就可以相互调配。调配的前提是不影响盈余企业的现金需要,并采取有偿使用现金的原则,以确保现金的集中核算,用有效的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六、现金流量汇报管理制度。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其安全与完整。因而需要出纳人员做好现金的预测以及需要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量。出纳人员可编制货币资金变动情况表,报送财务负责人和企业主要领导,以便相关领导掌握现金的变动情况。

  七、其他

  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1、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2、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3、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4、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一、银行存款管理相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对单位银行的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

  (二)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研究所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事于本研究所业务无关的经济活动。

  (三)银行账户必须保密,非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四)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各部门需领用支票(不包括现金支票,仅指转帐支票),必须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门核算无误后,方可领取支票。

  (五)财务部支票保管者,对领用的支票建立领用登记手续,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六)支票填妥后由印签保管者加盖印鉴,领取的所有支票,必须填写清楚日期及收款单位全称,不允许远期支票、空头支票。不允许转让,抵押。不允许签发与发票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

  (七)支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而造成经济损失。

  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八)银行预留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因业务需要领用印鉴时填写“公章领用申请表”。

  (九)每月下旬去银行拿当月的回单,取回的回单作为单据附在凭单后面入账。

  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

  (一)本研究所日常用的现金由出纳保管在财务室保险柜里,出纳员要妥善保管柜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

  (三)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货款、项目支出等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四)使用现金付款时,需要让收款人在支出凭单上签字确认。

  (五)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六)现金不足时,开具现金支票到银行提取备用金。

  (七)出纳应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有关本研究所领导报送资金收支表。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

现金管理制度11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款

  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此制度以加强公司现金内控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安全性。

  所谓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制度,如授权人、业务员、会计、保管员和审计员等。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层和业务员在授权范围内的权力和责任。

  被授权人须按授权制度审批现金,不可越权。若发现审批人超范围审批,业务员有权拒绝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对大额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需经过集体决策和审批,以防风险发生。

  财务处是公司现金的管理部门,按以下规定办理支付业务:

  1、部门或个人提出用款计划,包括用途、金额、收款单位和相关文件;

  2、审批人按照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审批支付申请,拒绝不合理或损害公司利益的申请;

  3、审核人在收到有效付款计划后,积极筹备资金并审核付款单据和计划;

  4、付款经办人员复核付款单证后,确认无误后才能付款。

  以上皆为严谨的操作流程,全体员工请务必遵守!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款

  会计、出纳的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核、报账,做到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晰、按期报账;

  (2)根据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成本和利润执行情况,挖掘增产节约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

  (3)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及时上缴税收及管理费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

  (4)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财务人员应对银行存款余额、收支业务保密,只向公司领导提供银行存款余额信息;

  (5)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6)核实公司各项与财务相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7)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相关经济资料,以便发现问题;

  (8)主动配合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9)完成公司规定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同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清查,确保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一致。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应当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五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时,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经过总经理签字。若总经理外出,则需设法通知,获得同意后可以先付款后补签。公司可在以下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

  (1)经核算批准的职员工资、津贴、奖金;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2)公司规定的其他日常开支(物业、水电通信、快递、物流、出租车、购买日常用品等)。

  第六条“支票”和“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代表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支票盖章时,“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亲自加盖,并复核付款原始凭证。支票使用时需经过总经理亲自加盖“法人代表章”,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签字备查。

  第七条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需填写《现金领用单》,并注明用途和金额,经过总经理审批后提取。

  (2)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时,需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提取。超出还款期限则自动转为应收账款,在当月工资提成中扣还。

  (3)出纳员不能用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公司员工不能用公司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

  第八条发票及报销单符合公司报销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九条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办公室和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工工资表,交给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取款项,当月发放工资,填写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现金管理制度12

  1、现金必须在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内合理使用。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3、不得随意坐支现金。

  4、不得以任何借口公款私存。

  5、必须按规定提取现金,若要提巨额现金,必须是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提取巨额现金。

  6、因公事须借公款,事先须写借条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

  7、凡因公借用的款项,务必及时办理清结手续,坚决杜绝“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

  8、及时办理现金收支的.财务处理,保证帐款相符。

现金管理制度13

  现金管理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财经制度,医院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强对医院各部门现金的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医院收入现金的范围

  1、门诊及住院各种现金收入。

  2、向银行提取的备用金及职工归还借款剩余部分等。

  3、不足转账结算金额起点的'现金收入。

  二、医院支出现金的范围

  1、符合国家规定和计划的职工和临时工工资、津贴、资金及福利费等。

  2、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个人的离退休金,丧葬抚恤金等。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支付给不足转账起点的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

  5、转账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零星小额开支。

  三、门诊、住院收款每日下班前应将所收款项及时足额送缴银行,并将缴款单上交本科主任集中妥善保管,出纳人员应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送存银行。收款员及出纳下班前结清现金账目,如有差错,当日报告。

  四、收款室向财务科报账时,收款时间与送存银行的时间必须相符,节假日顺延,如相差时间超过三天按挪用公款处理,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除财务科,所有科室不得收受现金;除专职出纳人员,所有收款室人员不得支付现金,不得以借据等抵顶现金。

  六、财务工作场所为经济重地,闲人免进,科室负责人应严格管理;收款员收取的现金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地点,不得放在其他场所,更不能放在个人口袋或携带回家,如有违规发生意外的,由收款员完全负责。

  七、所有经管现金的部门和个人,应无条件地接受财务、审计的监督和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和密切配合。

现金管理制度14

  学校货币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是学校重要的资财,、是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必要保证。它流动性较大,必须加强管理和核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货币管理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同时,要严密反映和控制货币的收付结存情况,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一、必须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银行结算制度,接受银行监督。在银行检查账户使用情况时,要提供有关资料。

  2、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办理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借获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更不得搞非法经营活动。

  3、款项收付必须如实写明款项来源和用途,并在记账凭证后面所附的原始凭证上加盖“银行收讫”或“银行付讫”戳记。

  4、要严格管理支票。不许签发“空头支票。”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柄保存。支票一是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在规定期限支取;月末开出的支票,尽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终开出的支票,一律不准跨年支取。

  5、根据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每日余额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并根据查对结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末达账项要认真查找并及时处理,以保账款相符。

  二、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按照规定,发结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个人劳务费;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以及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可以使用现金,其他资金往来结算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票办理。

  三、必须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管理

  1、要按照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保存和使用现金,入当日库存现金超过限额,应存银行,不得自行保管或以个人名义私设账户,不得坐支现金,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可向银行提取补足。

  2、采购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以会计人员审核签章的现金收入、支出凭证为依据。收入现金,应给交款人开出正式收据,并在收据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付出现金,要在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4、应设置专职出纳人员办理现金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现金收付每日如实记入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每日终了,应清点库存款核对帐上余额,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加强对现金的监督,对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严禁私自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或白条抵库存现金,不得设立帐外现金,以保证现金的集中保管和安全完整。

  7、库存现金如有短款、要查明原因,必要时报校长批准,做出处理。库存现金如有多余,在查明确无其他原因后,应将多余额作为收入处理。

现金管理制度15

  公司名称:

  盘点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1、现金实点数(A):

  盘点结果:

  面值

  数量

  金额

  1角

  异常情况:

  2角

  5角

  1元

  2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100元

  合计:

  2、加:其它项目支出(B=C+D):

  未入账报销单(C):

  保管人签名:

  未入账借支单(D):

  3、实存数(E=A+B)

  4、账面数(F):

  5、盘盈(盘亏)数(G=E-F):

  盘点人:

  监盘人:

  会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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