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局年度工作计划三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局年度工作计划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1
一、关于**年本市劳动保障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1.促进就业取得新的进展。通过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70.3万(其中非农就业岗位15.1万),**年底,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26.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4.3%以内。出台了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对大龄失业人员实施了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对本市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实施了跨区非农就业岗位补贴,并强化了对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项目的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得到加强。就业援助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全年共帮助4000多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对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启动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训模式,全年共完成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多人,为4.01万青年提供了职业见习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36.52万,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已提高到19%。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新的步伐。**年**月,《**市社会保障“xx”规划》发布实施,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3.6万,比XX年底增加54.6万。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普遍地增加了养老金,并提高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保”做实个人账户工作进一步得到推进,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工作平稳有序地实施。市政府还发布了《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完善“农保”工作正式启动。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取得新的成效。《**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开始实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面推进。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年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0%。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促进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同时,还加大了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去年,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投诉2.4万件,检查用人单位4万户,追缴欠薪欠保金额5.4亿元,涉及劳动者75万人次。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建立了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年受理案件2.95万件,涉及劳动者3.98万人,处理结案2.75万件,协调调解率达到66%。
4.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开创新的局面。按照中央工作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对社保资金案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深刻的剖析,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开展了切实整改。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制定了《**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本市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市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年金规范管理运营机制的要求,完成了原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整体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行。从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实施内审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筹建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逐步地形成由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
5.抓好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呈现新的面貌。加强全系统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本市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服务以及电话咨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依托本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人民群众评议本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定期开展“局长在线”活动,将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履行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情况向全社会公开展示,全面接受社会各方的评议和监督。坚持建设与督查并重的原则,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市政风行风测评中的8项基本内容的总评分在11个被测评的综合管理类部门中排位第二,比去年上升了两位。
二、关于**年本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扩大社会就业
**年,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全年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1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力争到年末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1%。
为此,要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深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在进一步缓解就业总量性矛盾的同时,重点在扶持创业和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上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促进就业各项目标任务。
1.不断健全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和工作体系。制定实施本市鼓励和扶持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鼓励扶持创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的扶持力度。建立面向全社会、开放式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创业服务,让有志于创业的劳动者方便创业、成功创业。
2.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完善对本市大龄失业人员和大龄协保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受益范围。拓展社区服务等领域灵活就业的渠道,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实现自谋职业。按照国家规定,将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到商贸、服务型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
3.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健全网上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完善用工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健全全市市、区县、街镇、居委(村委)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形成地区人力资源状况的分析体系,加强失业状况动态监控,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逐步形成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社区就业服务网点为基础、社会职业中介为补充的农民工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
4.着力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援助体系。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就业。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及时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托底,并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就业后实施就业专项补贴,帮助其家庭中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非农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转移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
5.切实加大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工作的力度。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分产业类别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基地)”,充分调动和整合全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全面推进校企合作、职业见习、公共实训等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完成定向培养2万人的目标,继续组织3万名青年参加职业见习,加大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来沪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多层次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高师带徒”活动。完善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机制,规范补贴培训的运作管理。研究健全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政策。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市社会保障“xx”规划》明确的目标,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分层次、可持续”,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着力完善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深化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镇保”制度,坚持土地换保障原则,主要解决离土农民的保障问题,建立“镇保”个人缴费机制。大力推进将“农保”统筹层次由乡镇提高到区县,建立区县和乡镇两级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形成“农保”养老金稳定增长机制。在浦东新区和松江区开展完善“农保”的试点。完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研究完善“综保”制度。制定规范本市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有关政策,扩大本市企业年金覆盖面。
2.着力扩大各类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确保完成将本市10万名农民纳入本市养老保障体系工作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将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面扩大到360万人。研究将更多的城镇无保障老人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建立本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3.着力提高本市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国家要求,启动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年连调”计划,统筹做好对本市“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工作。适时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镇高龄纳保老人养老保障水平、支援外地建设退休(退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标准、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等有关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4.着力加强本市社保基金征收和监管。建立健全与市有关部门对单位注册登记信息沟通比对的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和专项审计。建立向各区县通报区域内参保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函告制度,发挥各区县在督促、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上的重要作用。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各项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确保本市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探索构建社保基金网上实时监管平台,确保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研究制定加强“农保”基金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会同财政部门完善“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面落实《**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各项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管。开展《**市劳动合同条例》修改的立法调研。贯彻实施《**市集体合同条例》,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调研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活动。健全市、区县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并推行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
2.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加强行业性工资指导价位的发布工作,探索发布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情况行政函告工作,督促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3.不断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和“网络化”监察,启用劳动保障监察监督管理平台,提高主动监管比重。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分类监管。
4.进一步理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法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年内全面建立市、区县劳动争议仲裁院。调整市、区县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分工,发挥区县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推动仲裁前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形成纠纷调解和争议仲裁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优化劳动保障管理服务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建设公开透明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大力推进劳动保障阳光政务。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研究本市贯彻落实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办法。要依托劳动保障网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做好本市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要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网站等公开渠道,充分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模式,向公众提供集查阅、咨询、办理、评价为一体的一门式网上服务。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取消不必要、不合理的审批项目,全面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法优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审批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群众办事。
3.提升本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劳动保障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本市劳动保障各项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窗口单位规范服务达标活动,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政风行风督查,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满意度。
4.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人民群众的诉求。充分发挥区县、街镇和劳动保障基层工作队伍在化解矛盾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健全“信、电、网、访”一体化机制,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地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将各种可能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的因素纳入可控范围。
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66周年,是我市全面实施“二次创业”的关键一年。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地税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市局将20xx年确立为“科学发展年”。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20xx年,全市地税系统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条主线,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强化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有力地体现了税收的作用,把自治区地税作风、服务年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保障了税收的不断增收,推进地税事业科学全面发展,为市的“经济升级、城市转型”“二次创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抓好收入质量,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的持续发展
(一)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坚持月、季、年收入分析预测制度,不断完善税收预测制度,提高预测准确率,充分运用分析预测结果为实际工作服务。围绕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分地区、分行业、企业的开展税收分析工作,提交相关分析报告,供领导及各部门决策参考。成立以计财部门为主、税种管理部门为辅的数据分析处理中心,专人专职进行数据分析工作,提高收入数据指标运行质量。建立“链、点”结合分析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强化税源管理。巩固和扩大重点税源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将重点税源由年缴纳地税收入30万元以上扩大到1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根据企业税源大小,实行重点税源监控分类管理。实现重点税源数据全局数据信息共享,强化重点税源数据应用。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员的管理责任,推行基层领导干部管户制,完善税收管理员的岗责考评机制。积极利用重点税源监控信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户、重点项目的征管,建立重点项目管理台帐,减少税收流失。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实行分类评估管理,建立部分重点税源行业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预警指标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实行行业税收专业化、一体化管理模式,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能的目的。
(三)强化税收收入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任务目标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分片包干,部门建立挂钩联系点的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建立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把收入任务完成的好坏与奖惩挂钩,与干部的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晋升提拔挂钩。科学安排好税收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新欠,大力做好陈欠追缴和死欠核销工作。
(四)强化社会综合治税。加强与公检法等税收执法保障部门的协作,为税收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与财政、审计、工商、国税等掌握税源信息的经济管理部门的协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加强与代征代扣代缴单位的协作,保证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抓好稽查质量,加快依法治税的发展步伐
(一)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印制倒卖假的发票、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二)建立稽查动态案源库。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支撑,构建覆盖相关行业特点的案件分析模型,逐步建立全市税务稽查动态案源库,提高分行业选案数据的可靠性。
(三)强化稽查执法监督。继续深化稽查巡查工作,定期对已经查结的案件进行复查,复查率达到10-20%,通过深化稽查巡查,不断探索完善和加强稽查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质量考核,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四)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宣传曝光。不定期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开曝光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且有典型性的案件,发挥税务稽查的教育、惩治和警示效应,宣传打击涉税违法活动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检法、工商、国税、审计等部门的政务协作,形成强大的治税合力。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以及转办、协查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规范税收执法。高效、务实地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研究建立依法治税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新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按区局要求推广使用《广西地税行政审批大集中信息系统》,确保税收执法依据系统、简洁、规范。严格规范减免税审批行为,落实大额减免税审批项目集
体审议制度。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提高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明确重大事项报告、报备的范围,在完善制度的机制下有效落实税收政策执行的质量,降低税收执法的风险。
三、抓好征管质量,加快税收征管工作的发展步伐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办税服务厅“纳税人自助服务系统”,拓展多元化的纳税申报和缴税方式;强化办税服务厅的软服务功能,建立多形式的纳税咨询服务平台;搞好《领导决策支持平台》和网上税务登记证办理系统及单项税种、重点行业管理和纳税人数据自动传输接口程序的开发工作;要尽快完成柳南局“规范税务文书管理”软件开发运用的试点工作,争取4月份在全局推广。做好《两税信息比对软件》的应用工作;建立全局数据备灾中心,确保全局征收、税收票证、会统核算等数据资料的安全。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基础调研和基础准备工作。配合区局完善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和税款征收管理软件、税控机前后台管理系统、税收票证管理软件的研发。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税务总局《综合行政办公系统》、《广西地税远程申报系统》软件、《广西地税行政审批大集中系统》和《综合行政办公系统》;在个体双定户纳税人中全面推广应用财税库行联网划扣税款;做好柳江、柳城两县局办公楼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的改造工作。
(二)夯实征管基础工作。加强征管档案和法律文书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执法水平。建立征管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建立和完善征管、稽查合作机制,做到以查促管,查管并举。切实加强个体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对基层单位实行达标式考核。加强户籍管理,健全对纳税人的巡查制度,建立国、地税信息交换平台;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重点税源实行分类的专业化管理,对非重点纳税户实行划块管理,建立“多元协作,立体监控”的社会零星、分散税源管理模式。加强“双定户”税收的管理,适时尝试运用计算机手段进行参数定税工作。
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3
我局将围绕台州市、临海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及“为民办实事任务”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项目,竭尽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同时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20xx年7月1日起施
行。《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保“基本法”,这是实现我国社保制度由实验性阶段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步骤。我们将把《社会保险法》的宣贯工作当作明年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同时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村改居”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各险种参保人数、参保率,提高覆盖面。
(二)围绕医改,做好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一体化。明年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的重点是: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二是做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实现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提高医保待遇。
(三)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第一年,主要重心在45-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上。明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参保,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参保率和服务水平,确保4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5%以上,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四)配合市民卡建设,提高社保信息化水平。立足社保信息化系统多险种“同城同库”的数据库,结合市民卡这一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共同平台,做好社保各险种人员参保数据的分析、整合和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网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效能,为市民卡顺利启用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信访工作。继续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针对我市涉及社保方面矛盾相对突出的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梳理,加强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于因政策或其他客观原因,部门和地方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努力妥善解决特殊群体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社保信息化网络,发挥镇(街道)一级社会保障信息化业务平台在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待遇结算和发放、信息查询和维护等方面的功能,真正将业务办到群众家门口,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认真做好社保业务的经办工作。借信息化建设之机,全面完善基础数据,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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