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1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随着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相应提高,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理论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推动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提升我校的办学水平。
为了大力发展我校教育科研,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使科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较快提高科研水平,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达到“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现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
二、组织领导:
学校教导处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指导、督促工作。
各教研组为本组研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科研工作的落实、检查。
三、学习研究制度:
1、学校学习中心组每学期安排不少于两次教育理论学习专题会,研究指导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2、每位教师每学期都要学习理论专著或相关的报刊杂志,做好读书笔记,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
3、各教研组(含备课组)、年级部应根据学科和教材特点有针对性选择理论学习。用先进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做好记录,有阶段小结。
4、各课题组应定期组织课题组成员学习相关专著。
5、根据课题设置和教学工作需求每学年请专家指导不少于两次。
四、课题管理制度:
1、课题申报
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教研组或个人,均可按本制度规定,承担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高级教师、骨干教师是课题研究的带头人。
课题的确定可根据校科研室课题指南挑选确定,也可从学校及组室、个人实际出发,选择相应课题来研究。
课题确定后,应按课题申报程序填写“课题申报表”报学校科研室。
2、课题研究过程管理
课题申报后,由学校教导处汇同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确定。课题立项后,校级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管理,区级及以上课题由区科研所和校科研室共同管理。
课题研究的管理主要是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督促,相关资料管理以及有关研究工作的协调。
各课题组应按课题研究计划分步进行。每月检查一次研究进度,并填写课题研究进度表。
大课题组应每二月召开一次课题组会议,汇总课题进展情况,布置下阶段研究策略。
学校教导处每学年(一般在学年的第二学期)召开一次教科研研讨会,解决学校科研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取得的经验。
3、课题的.结题
课题按进度完成后,应及时写出结题报告,整理在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资料,并交教导处审核。
校科研室收到报告后,汇同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审阅,并提出改进意见,在课题组修改后应及时将区级及以上结题报告报送区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对校级课题审核后评出相应的奖项,给予奖励。
五、对论文、案例、调查报告、征文的管理:
本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应积极撰写各种类型的科研论文、案例,调查报告,也应积极响应有关部门发出的征文启示,撰写征文。
论文、案例、调查报告撰写完成后可交教导处,在听取教导处修改意见后,可将修改后的论文或案例等由教导处代为转交有关部门和刊物,也可自行投稿。
征文应交组织征文的相关部门审核后上交,并在科研室登记备案。
论文、案例、调查报告及征文都应由本人撰写,不得抄袭。如发现不实,且产生不良影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处罚。
六、考评与奖励:
教职工参与教科研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我校的每一位教职工都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科研。为激励教职工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并对科研成果的认可,特拟定我校促进教科研发展的奖励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2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教育科研工作,大力实施“科研兴教”工程,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奖对象与范围。
(一)评奖对象:靛房九年制学校全体教师。
(二)评奖范围:分教师个人荣誉类、课题类(含立项和阶段性成果)、教学竞赛类(含上课、说课、课件制作展示等)、专著类、论文类(包括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总结、教学案例、调研报告等发表的文章)、教改实验成果类(含校本教材、实物等)六大类。
二、评奖原则。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坚持原创原则;评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三、奖励类别、标准及分配。
(一)、教研组、课题组、备课组
1、一等奖:获得省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称号,获得课题研究省级一等奖的集体,奖励5000元。
3、二等奖:获得州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称号,获得课题研究省级二、三等奖,州级一等奖的集体,奖励3000元。
4、三等奖:获得州级课题研究二、三等奖的单位,奖励1000元。
5、奖金分配:荣誉称号的组长(负责人)占总奖金的30%,其他成员平均分配70%。
6、对奖励及受奖成员的要求:
(1)、成员必须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有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发言记录或对教研活动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2)、课题研究(必须承担某个环节的研究或完成某项具体任务)
(3)、集体备课(必须承担至少一次主备任务)
(二)、教师
1、个人荣誉:获国家级、省级、州级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200元。
2、课题研究(指教师的微型课题):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600元、10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600元、1000元、600元;州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县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200元。(两人的微型课题奖金分配:负责人60%、成员40%;三人的`微型课题负责人40%、两成员各30%)
3、教育专著:获国家、省、州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认可及获奖分别奖励2000元、1600元、1000元。
4、教学竞赛(教师说课、课件制作展示等减半):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600元、1000元;省级一、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400元、200元、100元;县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200元、100元。
5、教师论文发表(不含新闻通讯):在《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中国教师报》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文章(字数1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0元(需提供稿费证据)。在《湖南教育》、《科教新报》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文章(字数15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0元(需提供稿费证据)。同一篇论文按最高级别奖励。
上述奖励以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行文为准,其中课题研究需在教育科研部门备案,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奖励减半,经教育科研部门认可的子课题研究降级奖励,教师个人荣誉需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逐级推荐上报。
四、奖励程序:
1、凡申报教育科研成果奖的必须在学校年末考核以前到学校教科室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在每年秋季放假前对受奖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本《制度》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3
1、教育科研活动在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2、学校教科室组织实施校级以上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
3、教科组(或课题组)组织安排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
4、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培训、调查实验、论文写作、学术研讨、专题讲座、专题报告、研究课或汇报课活动、阶段性总结、资料收集整理、成果提炼以及课题开题会、课题研讨会、课题小结会和结题鉴定会等。
5、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理论学习、素质培训、课堂教学研讨、教材研析、教法探究、专题讲座、学术研讨、论文写作、课题研究、信息传递等。
6、学校每周开展一次教育科研活动,单周学习,双周讲座。各教科组根据组内特点安排每两周一次的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活动时间由各教科组具体确定。
7、校级教育科研活动由学校教科室确定中心发言人,确定主题内容;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由教科组(或课题组)组长中心发言人,确定主题内容。
8、学校教科室和教科组在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科研活动计划,届时根据主题内容开展活动,有主持人、主讲人、活动记录。主讲人要有讲稿、教案等发言材料。各项活动都必须提前充分准备,严禁临阵磨刀,有名无实走过场。
9、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丰富化,力求实在、实际、实效。对大型教育科研活动要注重课件、教具、录音、录像的使用和管理。
10、注重教育科研活动的真实、详尽记录、资料的整理收集、正效应的宣传。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4
1、在校长领导下,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长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2、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家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教科研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每学期作出总结。
3、教科研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密切配合当前的家庭教育教学工作,以研究促教育教学,在教育教学中搞研究。
4、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家长学校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科研课题的实施,中期评估及结题工作,对教科研课题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指导,不断总结教科研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家庭教育的教科研水平,推动家长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5、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教科研竞赛活动,组织教师或家长参加科研论文的.竞赛与评比,以及其他教科研活动。
6、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写出一篇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教科研课题实验报告。
7、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对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教科研工作培训,定期推荐或印发教科研学习材料,检查教师的学习笔记。
8、家长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家庭教育教科研成果的登记、评定,并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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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科研工作重在对教师的科研活动进行协调、组织、安排,使教师具有良好的科研环境与条件,充分发挥教师的科研能力,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
二、每学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师进行科研工作安排,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好县级、市级课题。
三、除组织安排教师进行科研课题外,全校教师要自觉投身科研活动中,独立、自主、大胆创新地进行教育教学探索,使科研成果日益增多。
四、加强科研选题的管理,做好预测与决策,保证在选题上做到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
五、组织好课题组,使参与人员在知识结构方面实现合理配备,形成一支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教育科研队伍。
六、强化科研计划执行过程的管理,有效地发挥人、财、物、信息的效用,保证环节畅通及整体运转有序。
七、通过实验、观察、设计或辨证思维活动,使教师科学研究取得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成功的科学成果,为教育、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
八、对教育科研成果要求实事求是的评价,持公证、科学的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并通过实践来检验评价。
九、做好学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正确组织科研材料的归档,科学地做好保管和管理工作,充分地发挥教育科研档案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作用。
十、教改要深化,科研为先导,抓科研、促教学,切实做好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论证、审批及成果的鉴定、评奖、推广和应用工作,将学校教育科研不断推向前进。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6
一、常规管理
1、每学年科研室制定学校的教育科研计划,通过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向全校老师宣布并予以执行。
2、学校成立科研工作小组,定期组织组内成员学习,了解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结合教育热点问题和科研难点问题开展讨论研究。
3、与教导处协同配合组织老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认真指导教师总结经验,修改文章。教师优秀的文章可向刊物推荐。
4、各教研组针对研究课题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对课题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每位老师能结合自己的课题上研究课。
5、每年召开一次学校科研工作研讨会,总结当年科研工作情况、反馈课题申报情况并交流、推广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6、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培养在教育科研方面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充实校科研组力量,培养科研骨干。
二、课题管理
1、选题立项。
(1)学校一般每两年制订公布一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广大教师根据学校的重点课题和自身的情况填写《课题申报表》,于学校公布的课题规划后的每学年九月申报课题。
(3)学校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和实际研究能力对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和其他课题进行论证,论证的标准主要有实效性、科学性、创造性和可行性。将既能完成又对学校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的课题列为重点课题,给以重点支持。影响力较小的课题列为一般课题。
(4)对立项的课题进行公示,并登记备案,分别建立研究档案,开始全过程管理。对于重点课题向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立项。
2、过程管理。
(1)市、区级项目实行两级管理,区教育科研室与校教育科研室共同管理。
(2)校级课题,由学校科研室实施管理。
(3)学校科研室对各级研究课题进行跟踪管理,不定期对课题进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进展情况,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并向学校校长汇报工作。
(4)各课题组定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填写好登记表、对照表、跟踪记录表等过程性材料,结题时同研究阶段成果一并上交校科研室存档。
(5)凡经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均由校科研室建立课题档案,内容为《项目申请书》、《课题阶段性总结》、研究资料和成果报告等等。
(6)校教育科研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提交的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评比。
(7)凡被批准为区级课题,课题经费一旦下达,由课题负责人审批使用,科研室和校财务科负责监督,专款专用。
(8)为支持教师的科研工作,学校将对立项的校级课题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经费使用由课题负责人负责,经费由财务室代管。
3、成果认定。
(1)课题结题时,先由课题组进行自我总结评价,准备好材料上报学校科研室,由科研室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验收。
(2)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举办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对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3)参加科研课题研究人员所取得的成果以及科研论文获奖,列入本人的教学档案,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选先进或破格提升的重要依据。
(4)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科研室组织成果推广会,向全校教师推广。对能在教育实践中积极推广、应用并已被国家、市、区级有关部门充分肯定的教科研成果,设立学校教科研成果推广奖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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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目的
为了全面推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提升教师的教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科研兴校,特制定本考核方法。
二、考核对象
所有在编在岗的任课教师,每学年进行量化积分,评选出教科研先进个人若干名。
三、考核内容
教科研考核主要包括考评教师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
四、考核办法
(一)常规教研考核
1、业务学习考核
业务学习指学校参加各种培训、讲座、听课、评课活动,学校组织的各种校本教研活动,全学期无缺勤并积极参加者,记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按规定完成听课评课任务,听课有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在评课中积极发表意见者,记30分,每少一次,扣1分,每超过一节加0.5分,伪造听课记录者,该项记0分;听课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酌情扣分。本项积满40分为止。中层以上领导听、评课每学期30次,其他教师每学期20次。
2、专业素质考核
专业素质考核指对教师参加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赛、说课比赛、案例评比、教案评比、课件评比等专业素质比赛和承担教研课、讲座任务等的.考核。教师参加专业素质比赛获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记2、1分;获片级一、二等奖分别5、3分,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记8、6分。同一人同一专业素质比赛在不同层级上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认真上好校内教研课记1分,在镇、市、片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承担交流、讲座、公开课任务,效果较好者,分别记1、3、5分。凡经学校安排,积极指导、辅助教师参加专业素质比赛的教师,与参赛教师记同等分。
(二)教师科研考核
1、教育科研过程考核
(1)参加不同课题研究分别记分,各项累计得分为本项得分。
(2)教师参加课题研究,有一定的实效,能及时上缴各项课题研究资料,校级课题主持人记2分,参研者记1分;片级课题主持人记6分,主研者记4分,参研者记2分;市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记8分,主研者记6分,参研者得4分。对课题按题结题,给课题组成员给予5分、3分、1分的积分奖励。课题研究成果获奖再给予5分、3分的积分奖励。
2、教育科研成果考核
(1)教师基础成果考核
按学校要求完成备课(包括教学反思、二次备课、作业设计、板书设计等)优秀等次者得10分,良好等次者得6分,取平均值记分。
(2)教师获奖成果考核
①论文发表或获奖
教师的专业论文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片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专业论文获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按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分、6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4分、2分,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3分、1分。
②指导学生
教师按学校分工积极认真完成指导任务,记5分。获奖者,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分、6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4分、2分,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3分、1分。团体奖提高一个级别加分。学生作品发表按同级表一等奖计分。
(三)其他
拒上公开课一节的、一学年未曾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发表的、随堂听课或各类活动中出现差课一节的,取消本学年学校“教科研先进个人”以及推荐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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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管理是遵循教育科研的规律,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控制等基本管理职能,用科学的方法来管理教育科研工作,有效地发挥人、财、物等重要作用,完成学校的教育科研任务。
一、组织机构
教育科学研究由校级领导负责,科研室主任具体分管,学校科研小组人员协助,指导全校教师搞好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二、任务
1、制定全校科研规划,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全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服务。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开展科研方法的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素质,把转变教育思想落到实处,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3、负责校内各层次课题的筛选、论证、确立和实施。重点抓好主课题的研究与实践,通过开题论证、阶段评估结题,鉴定等环节确保课题圆满完成。负责课题的逐级申报。
4、及时总结本校的教改成果、先进教学经验;组织学校优秀教育教学论文的评选,并及时上报。完成上级教科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积极参与上级教科机构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
三、科研室的管理
科研室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科研部门的指导,主动配合、及时完成市科研室布置的有关工作,就其自身建设,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1、课题管理
主动承担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集中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并指导教
师个人子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2、成果管理
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政策、教育理论。重视科研骨干力量的形成,发现和培养科研积极分子。在课题研究中,加强成果意识,提高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肯定教师在科研中付出的艰辛劳动,表彰优秀的研究成果。
3、档案管理
做好课题的资料搜集,分类和归档工作。科研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系统性;在建立档案时要注意科学性和适用性。
4、组织实验教师参加省、市各级科研机构组织的各种会议及科研培训。学校在资金使用方面向学校科研方面倾斜,将要加大投入使用力度,以保证实验教师在实验经费上有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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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要根据所教学科(也可跨学科),在学期初或学年初,选择或确定教育科研课题。
2、教科研课题一旦确定,要及时上报,区级课题要填写“课题申报表”,一份送区研发中心,一份自留。校级课题也要教导处备案。
3、教科研课题要求目标明确,计划性强,多人合作的课题要由专人负责,定期研究,测试效果横向对比,认真总结,个人课题要坚持实验,跟踪实践,取得成果。
4、按计划限期完成科研论文,调查报告或实验报告。
5、教科研论文等成果每两学年一次递交学校评选交流。
6、每学期按学校考核条例奖励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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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科室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科研领导小组(一级)、科研小组(二级)、校长室、继教处、教导处、少先队(三级)、县骨干、市骨干、优秀教师、学年组长、班主任(四级)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课题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继教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为纲,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省、市、县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省、市、县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县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继教主任每学期初制定学校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字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研究。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每学期围绕课题研究的主题上1-2节实验研究课;完成1-2份资料汇总;每学年至少写一篇参与课题研究后的科研论文。
(4)完成课题结题的各项工作。
(5)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改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比赛。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随时准备上级的检查指导。
校级一般课题:
(1)各教研组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划与主课题方向,结合学科特点与教改精神,并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制定各教研组的课题研究方案,填写《五家站中心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于每学年开学初上报继教处审定与备案。
(2)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3)校级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课题活动计划”,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4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做好“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每学期末进行“课题活动总结”。每位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期末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
(4)平时备课上课要贯彻课题要求,每位课题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5)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校级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校继教处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填写《五家站中心校教育科研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提供课题研究结题的材料。
2、凡本校教师申报的科研课题,必须经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校外合作科研计划,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经校研究认可后,报校继教处备案。
3、每年第四季度,在总结当年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年的科研计划预测和论证。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在校教育经费中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继教处的正常运行、课题的研究和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确认
我校教师的科研课题、教改课题、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必须署名五家站中心校,并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继教处登记确认,备案。
第六章科研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内评选的优质课、论文等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在县级、市级、省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育论文分别奖励100、150、300元。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11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家长学校工作,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工作实施规范。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始终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宗旨,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以全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为指导,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家长学校的性质与任务
(一)家长学校的性质
家长学校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是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织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中小学、幼儿园开、职业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促进形成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工作桥梁;是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家长学校的任务
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家长和儿童在活动共同成长进步;通过多种形式为家长儿童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点问题,提升家长教育培养子女的能力和水平;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家长学校工作规范要求
(一)组织建设
1.各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均要成立家长学校。有条件的村级小学也应成立家长学校。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有人员具体负责家长学校工作。
2.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副校长分管、政教处(德育处)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3.家长学校校长由校长(园长)担任,与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园领导)、政教(德育)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家长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校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日常事务管理。校务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各班要相应成立管理组织。
4. 家长学校“十有”要求:有责任人、有牌子、有教室、有教材、有教学计划、有兼职教师、有活动经费、有工作制度、有考核评估、有档案资料。
5.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中。
6.各学校要依据本规范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等相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家长学校管理常规、教学规范、评价考核等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制度,保障家长学校工作规范运行。
(二)办学条件
1. 队伍建设。 要具有数量充足、素质较高、不同专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可抽调骨干教师担任家长学校的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聘请专家或退休教师、干部作为家长学校的客座教师。
对于学校选拔出的教师要通过组织培训、集体备课、经验交流、征求家长意见等方式,不断提高其教学水平。同时建立县级定期培训制度,每年要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家长学校骨干教师。
2. 硬、软件建设。
(1)有固定的.家长学校开展工作和培训场所,并配备多媒体等必需的教学设备。场地可利用现有的活动室、教室等。
(2)有统一制作的“家长学校”标牌,并悬挂于活动室或教室门口。
(3)有家长学校教材。除统一配发的辅导教材及音像资料外,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创编家长学校校本教材,并订阅、采购家教专业书刊。
(4)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创办网上家长学校,进行跨时空的家教培训。
3、档案建设。家长学校档案建设由政教处(德育处)负责。档案可分为六类:一是文件,包括上级文件、上报的文件和交流的文件等;二是管理制度;三是教学资料,包括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工作总结、教学论文(包括经验总结、案例分析等)、教材样本、会议记录和活动记载等;四是教师档案;五是学员档案,包括上课登记(考勤)、课堂练习、课外实践材料和学业成绩等;六是工作成果。
4.资金投入。要把家长学校办学经费纳入学校办学经费的预算之中,以保证家长学校的正常运转。
(三)过程管理
1.计划、总结。每学期、每学年除家长学校的工作专题计划、总结之外,还应把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总结作为学校工作和政教处(德育处)工作计划、总结的重要内容。计划包括活动计划、教学计划、教师培训计划和家教研究计划。
2.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对家长实施培训是家长学校办学的主要形式。
(1)培训范围与时间安排。家长学校应该对所有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与培训。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向周边社区、村社延伸家庭教育活动,做好社区、村社0―3岁和未入园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工作。培训活动原则上应安排在业余时间,每学期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90分钟。
(2)培训考勤。对参训的家长学员进行出勤登记,有考勤记录。
(3)培训形式。培训可采取讲授、问答、讨论、交流互动等多种方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例教学为主,以研究、解决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培训组织形式要做到大小课相结合(全校、年级或班级可分别为单位)、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对文化层次不同类型的家长或学生类型不同的家长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4)教学要求。培训前,教师应根据工作计划和家长需求,精心选取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式和方法,应充分考虑成年人教育的特点,体现家长的主体性;要持案上课,教案应提前一周完成,且在政教处(德育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施教,其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课外实践活动等。教学语言要文明规范,教学态度要认真严谨,教学内容要生动形象,教学方式要活泼精当。
(5)培训考核。每次培训结束后都要对学员进行考核,有试卷和成绩册,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5%。
(6)树立典型。通过培训提高,凸现教育效果,及时发现和树立进步家长和学生典型。
3.家校沟通。
要积极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搭建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各种家校联系途径,增强家校信息沟通,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协调并进。
(1)组织家长代表座谈会,每学期至少1次。
(2)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建立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制度,有联系记录。
(3)定期召开家长会,交流家教经验,每学期至少1次。
(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实践和亲子互动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帮助家长引导学生掌握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做好职业指导,为学生适应社会奠定基础。
(5)组织开展家长问卷调查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同时设立家长意见、建议信箱,及时回复、解决家长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6)建立“家长开放周(日)”。开展家长助教活动,邀请家长参与学校规划,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动员家长为学校发展投入情感、智慧和财力;开展家校联谊活动,邀请参加学校联欢会,观看师生演出,增进家校情感、家长和师生情感;开展家长走进课堂活动,让家长了解教育、理解教育。
4.家教研究。要研究新时期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家长学校工作的新规律,不断创新家长学校工作机制,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科学化的步伐,提高家长学校办学的实效性。积极申报家教课题。课题的确定,既要考虑社会背景,又要结合本校实际,关注家教的焦点、热点、冰点、盲点和难点问题;要以真实、朴实、实用为特色,着力解决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努力创造研究成果。
(四)办学效果
通过各种活动,使家长的家教观念得到更新,家教理论知识不断丰富,家教方法得以改进,家教能力不断提高,家长愿意参加家长学校活动,家校关系密切,家长对家长学校满意度高,学校在社会影响良好,各种指标达到预期要求。
1.家长学校开办率城区、乡镇达到100%,村级达到60%。
2.家长受教育率城区不低于80%,乡镇不低于60%。
家长受教育率=(学生家庭受教育数÷学生家庭数)×100%
3.家长培训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5%。
4.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家长率达到20%以上。
5.家长对家长学校满意度不低于80%。
6.在校学生违纪率不超过1%。
四、家长学校工作的检查评估与表彰
按照本规范要求,结合“十有”标准,每年对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进行检查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家长学校的领导管理、组织建设、办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情况;家长受教育率、考核合格率;孩子对家长教育态度的变化和家庭氛围改善的评价;家长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质量及家长教子经验的推广情况;家长学校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根据考核结果,教育局和县妇联等单位对示范家长学校、优秀家教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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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科研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教育“四法一纲要”为依据,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加强改革,提高效率。以有限的教育资源创造更大的.教育效益。
3.学校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提供开展科研工作必要的资金、场地、硬件设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验。
4. 学校支持老师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老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能力。
5. 学校成立教育教学科研室。科研室主管全校科研工作,通过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科研工作顺利完成。
6. 学校成立各科教学研究小组。教研组组织教师学习、研究各学科专教法、学法,制定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活动。
7. 学校成立各实验研究小组。实验组科学、规范开展课题实验,制定实验方案和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资料收集及时、翔实,实验效果科学、真实。
8. 全校教师应当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和实验,改进课堂教学,撰写实验经验、体会和论文。
9.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使用、保管人员,应当掌握使用、保养、保管、维修设施的知识和技术,不损坏,不私自外借,保证设施用于教育教学。
10. 学校科研工作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掌握档案管理知识,及时收集、保管科研档案,做到专人管理、专项专柜、分门别类、借阅有登记,并做好保密工作。
11.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由学校行政落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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