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17 09:31:03 赛赛 制度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1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1篇)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1

  一、项目部质量安全例会制度:

  项目部每一周一次进行安全、质量例会和每周的班前会制度,强化全员安全、质量意识,提高防范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能力,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

  度目标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检查工程质量核定及工程款(人工工资)支付情况。

  5、解决一些需要协调(处理)的有关事项。

  二、项目部评比及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按项目工资总额的5%作为质量、安全奖励基金,由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考核使用,项目考核内容为:

  1、科室质量、安全管理考核;

  2、工段班组质量、安全考核;

  3、质量安全事故处罚;

  4、各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人考核奖罚。

  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全体员工,搞好工程质量的积极性,坚持做到奖罚兑现。

  三、工序三检及交检制度:

  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层层严把关,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必须班组自检。未达到合格不予验收。

  2、班组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验收通过再通知公司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3、公司验收后,通知监理,由监理组织业主、设计、质监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履行鉴字手续。

  4、对连续作业的工作,实行交接班制度,各个施工环节,上一班人员必须对下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保证施工质量不受影响。

  四、质量与经济挂勾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实现计划目标,项目部建立一套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把各项内容,计划目标作为一项硬指标,与经济利益挂勾,对目标计划未实现,项目管理人员扣工资总额20%,并全年奖金扣发,目标计划实现,公司给予表彰,经济奖励、晋级、高功等。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和目标,分清职责,严格遵循一级抓好一级。

  项目经理由企业管理部门考核。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由项目经理负责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分配的依据。

  五、设计交底与技术交底制度

  设计交底与技术交底是工程施工前一项重要内容:

  1、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工程施工图纸数套。

  2、在设计技术交底前,总工程师应组织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以施工图册为单位进行审阅,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记录,以书面形式打字成文。

  3、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工程施工之前,使图纸更不符合工程施工现场具体要求。

  4、设计技术交底与设计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召开,由设计单位负责将设计意图、工艺布置、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要求、施工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交底,并对参加会议的各单位提出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答疑、研究、协商、拟定解决的问题的方法。

  5、设计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为了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正确掌握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顺利进展。

  6、技术交底:以设计图纸施工质量计划、工艺流程、施工工艺。质量检验评定为依据,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班组做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做跟踪检查。

  六、挂牌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实行挂牌制度,使整个项目全员都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度。了解工程中所使用的机械操作规程,了解工程中所用建筑材料、技术指标参数,使用方法和工艺。

  1、国家有关政策、方针、法令、法规、需要上墙挂牌。

  2、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措施,需要上墙挂牌。

  3、各级人员质量、安全职责、责任制,需要上墙挂牌。

  4、建筑材料使用应分规格、分型号、分堆进行标识挂牌。

  5、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应分类挂牌。

  6、施工区域易发生危险地段(部位)应标识挂牌。

  七、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

  原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关键问题,把好材料供应关,做好供方的评审工作,合格供方和合格材料方可采购,并做好验证工作,严格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并及时进行退货清常

  1、每进一批材料均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

  2、钢筋、红砖、水泥进场后,必须由监理或业主现场抽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3、砂要求含泥量,泥块含量,筛分析试验,淡化砂,还需有氯离子含量试验,石子要有压碎指标试验,试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4、塑钢窗,要用三项指标、角强度试验,其它材料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搅拌站管理制度和计量设施精度控制措施:

  (一) 管理制度:

  1、搅拌站场地周围应设置统一围档并搭建防雨操作栅。

  2、搅拌站机体应安装平衡、牢固,并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设专人负责操作,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黄砂、石子骨料集中堆放在搅拌站围档内并按级配做好标识。

  4、当班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并要确保搅拌站场地内排水畅通。配电箱应及时关闭上锁。

  5、施工所用的配合比要明示挂牌,材料必须过磅计量。后台专人负责监护,应接受监理傍站人员监督,并按规定做好试块留置工作。

  (二)、计量设施精度及控制措施。

  1、砂石子。水泥用料必须车车过磅计量,水要用自动控制水泵,每盘称量的偏差应控制在水泥、掺合料、水、外加剂在2%以内,粗、细骨料在3%以内。

  2、随时做好水灰比控制,当黄沙含水量变化较大时,应及时调整用水量。并做好坍落度测试。

  3、搅拌时间根据砼坍落度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60 秒。

  九、现场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办法:

  (一) 钢筋加工场

  1、钢筋机械安装应平衡、牢固,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和可靠的安全操作防护装置。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定期维护保养,当班人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如场地内的钢筋头和杂物。

  2、钢筋堆放应搭好堆放架子,按不同规格,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同时保持场地排水畅通,并有防雨设施,以免生锈。

  (二) 模板加工场

  1、各种电动工具的电源配电箱内,按操作规程,加装漏触电保护器,并有专人负责操作,定期检查维护。

  2、凡需加工的模板料应按规格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当使用完拆模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3、模板加工场内严禁吸烟,并悬挂,禁止烟火警告牌,同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 砂石料堆场:

  砂石料堆场,统一设置在搅拌站内,并对堆料场地做好硬化地处理。进入堆场的砂石料应按不同级配,规格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确保原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四) 砖块堆场:

  进入工地的砖块统一堆放,在各个区指定场地内。并按规定的高度码放整齐。同时及时清扫使用后的砖块碎屑杂场,保持作业区内的环境整洁。

  (五) 钢管堆场:

  凡进入工地使用钢管应在各作业区指定场地内,整齐堆放,不得随意乱堆。当使用完毕后,拆除的钢管应堆放整齐,若不再使用,应将钢管及时移到工地指定堆场堆放整齐。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严禁施工。

  深基坑工程原则上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确需对深度超过五米的基坑工程实行单独发包的',应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证,且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为该分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由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或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相关批准文件(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放线图);

  3、已依法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4、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具体措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已按规定咨询论证合格;

  5、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已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建设资金已落实;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会签。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图,并将调查资料及位置图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建设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深基坑施工安全风险性分析。深基坑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等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勘察单位在进行建筑地基勘察时,应同时开展对需要支护的深基坑工程场地水文地质、周边环境条件勘察及必要的岩土工程测试。建筑地基勘察报告中应包含深基坑工程场地的地层结构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的控制方法及计算参数建议、施工中应进行的监测项目、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内容,并提出深基坑支护的建议措施。

  第九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实行资质等级和资格管理制度。

  凡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

  凡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条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支护结构、土方开挖、地下水控制、环境和管线保护、监测技术要求、基坑允许暴露时间及安全验算书等内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必须加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印章。

  第十一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不得随意变更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相关指标数据,并应充分考虑基坑施工时对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作好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行为,应立即纠正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使用时,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密切配合,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基坑周围环境、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包括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降(排)水、土方开挖程序;支护结构施工工序;监测、检测等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第十四条当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补充勘察和修改设计。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测类的质量检测机构按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书。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当发生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迅速查清事故发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七条因深基坑工程施工造成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损坏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迅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受损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根据有关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编写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审核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及相关技术资料,及时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测、检测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经咨询论证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关键施工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隐蔽验收等。

  第二十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当深基坑开挖边线外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时,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

  变形监测时间应从地下降水施工起,直至基坑土方回填完毕止。监测对象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及因深基坑工程施工可能受到影响的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监测项目、频率、时段、精度等应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要求,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能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将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的监测分析情况向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通报。当监测数据异常或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分析原因,进行处理。变形监测单位对提供的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深基坑工程质量检测基本内容应包括原材料、试块(件)的常规检测,以及桩身完整性和锚杆承载力的专项检测等。深基坑支护结构质量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应立即组织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制定加固处理方案,并按原技术审批程序履行审查、批准、咨询论证等手续。在深基坑支护结构加固措施实施完成前,不得进行基坑内的施工作业。

  第二十三条深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基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总承包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质量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地下室施工及其质量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施工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深基坑工程移交手续,书面告知总承包单位使用注意事项,并定期对深基坑的安全状态进行回访巡查。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深基坑工程验收合格后,将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尽快组织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凡超过设计允许暴露时间且未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的基坑,应组织基坑的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对基坑工程的安全性重新进行评估,将评估报告和整改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在必要时责令建设单位对基坑进行回填。

  第二十六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咨询论证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伤亡事故,确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实施对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拆管、安监、建管等机构,具体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督和队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拆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管理。

  (二)负责核发拆房施工单位的《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

  (三)负责办理拆房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四)负责对拆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进行核准、登记管理。

  (五)依法查处拆房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拆迁人应将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给具有拆房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的.拆房施工单位。拆管部门和拆迁人、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拆房施工单位从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条件:

  (一)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取得《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后,方有资格从事拆房施工。

  (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明确逐级安全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三)拆房施工单位对从事拆房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拆房施工单位应配备与拆房工程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拆房作业,同时,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对患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拆房施工作业。

  第七条 拆房施工作业前的安全管理:

  (一)拆房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到安监部门办理拆房安监手续,同时应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准登记手续。

  (二)拆房施工单位应根据拆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拆房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其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安监部门备案。对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种作业方法拆除的项目,其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等应报公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三)拆房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向拆房施工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了解该项技术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固定场所设置下列标牌:

  ⑴工程概况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拆房实施单位、拆房施工单位名称和施工项目经理、拆(竣)工日期、监督电话;

  ⑵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

  ⑶文明施工牌。

  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第八条 拆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一) 拆房施工作业应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建(构)筑物通常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三)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

  (四)在拆房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须及时向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无锡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4

  一、组织落实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二、材料准备

  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清除积水。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雨季来临前,应对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修补、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设施。

  4、混凝土浇筑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另外混凝土搅拌站要定期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温天气对混凝土用湿草包覆盖养护,浇水次数适当增加,用草包保持湿润。夏季施工要加强混凝土的`养护,砌筑砂浆在规定时间用完。

  5、雨季砌体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在保证墙体稳定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砌体的砌筑高度,砌筑砂浆浸雨后,应增加干水泥和水重新搅拌后使用。每天收工或雨停后,砌体竖缝应填满砂浆,砌体顶面应摆干砖一皮或覆盖防雨材料,以防雨水冲刷。有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应检查砌体垂直度的变化,及时调整。晴天高温时,墙体砌筑前,砖或砌块应充分湿润,这时砂浆的稠度可适当增加。

  6、预制构件进场后,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地点应夯压密实,构件下垫枕木,四周设排水沟。

  7、设备堆放场地、建筑加工场地太大,应增加防雷接地装置,并在雷雨季节前,组织对现场所有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安全测试。

  8、有关物资存放仓库要有防潮设施。

  9、做好已到设备的维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设备应做好防雨措施,随设备供应的配件应入库保存。

  10、夏季高温作业,现场应有中暑急救措施。

  11、雨天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12、要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3、在潮湿的环境里从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4、在深基坑内工作,防水涂料施工要加强通风措施和监护工作,防止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

  四、现场实施措施

  1、雨季来临前,应组织一次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的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高空作业机械应安装避雷装置,雨天施工机械的电动机应进行覆盖防雨;电源开关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如有大风警报,塔式起重机械应提前系好风缆绳。

  2、台风来临之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尽量增加与结构的连结点;雨后检查脚手架立杆支撑是否松动,以便及时整改。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值班电工巡检,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破坏,造成触电事故。

  4、雨后应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沉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对于特别恶劣的天气,如大风、大雨、雷电等应暂时停止室外作业。

  6、项目部应编制专门的夏季机具防台风、防雷击安全措施。

  7、夏季施工应保证茶水的供应。

  8、深基坑内及基础施工作业应保证通风,施工人员轮流进行作业,加强控制。

  9、高温天气应减少工作时间,应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人员中午加班加点,错开13:00—15:00时的高温时间,夏季施工抢两头。预防脚手架搭设等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因中暑而导致坠落事故。

  五、把好洞口、临边防护关

  1、电梯井、管道井,应在井底上方2m处用木板或竹架板设一道全封闭的首层防护。首层防护以上每隔2—3层设一道水平防护网。电梯井、管道井和住宅楼设有飘窗的立面洞口,应采用定型的方钢管或镀锌管制做的栅栏,用膨胀螺栓固定。

  2、未安装栏杆的楼梯边、阳台边、上人斜道外侧边、卸料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外侧边、基坑周边等临边部位,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1.2m,设两道水平杆,外 挂密目网封闭,卸料平台、出料口、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应设定型制做的安全防护门,防护门高度在1.8—2.0m,防护门上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限载、层次牌等。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5

  (1)由于卷材中某些组成材料和胶粘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和易燃性。因此,在材料保管、运输、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防火和预防职业中毒、烫伤事故发生。

  (2)施工过程中做好基坑和地下结构的临边防护,防止出现坠落事故。

  (3)高温天气施工,要有防暑降温措施。

  (4)施工中废弃物质要及时清理,外运至指定地点,避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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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检查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7

  一个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反映了本工地乃至整个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体现,要实现文明施工,不仅要着重做好现场场容管理工作,而且还要相应做好现场材料、机械、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为了切实做好上述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现场场容管理

  (1)工地主要入口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门旁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工地建立文明施工制度,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工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派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常明灯现象。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动力线路,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板,楼梯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使用。

  (7)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砼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8)建立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贯通,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和利用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窗口向外抛掷。

  (10)施工现场不准乱倒垃圾及杂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输途中不得遗散。

  (11)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鼓舞士气,表扬先进的作用。

  2、现场机械管理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按平面图固定安装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2)清洗机械的排出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特种机械必须是持有操作证者操作使用,其他机械定机、定人、定岗位使用,非机械操作工,一律禁止操作机械,操作者负责机械的维护,做到清洁无脏物。

  3、现场生活卫生管理

  (1)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保持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并按规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后及时拆除和清退。上述房屋内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

  (2)食堂伙房及临时买饭处所,要制订卫生制度,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4、门卫制度

  (1)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遵章办事,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睡岗、喝酒、打牌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2)做好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工作。一切外来人员应当出示个人证件,自觉接受询问、履行登记,严禁留宿工地。

  (3)所有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设备、材料须持有关证明,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发现物证不符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人。

  (4)做好交接班记录,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避免造成损失。

  (5)认真做好大门内外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6)夜间值班要进行巡逻,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及时向值班管理人员汇报。

  (7)对不遵守门卫制度、无理取闹或有意扰乱门卫秩序的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8

  为保证公司装饰施工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定本制度。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队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工地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无关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3、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6、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7、工程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工程部和副总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9、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0、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1、项目部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2、项目部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3、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5、工地每天的清洁卫生要做到下班后专人打扫,材料堆放整齐。

  16、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张贴《工地规章制度》,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9

  1、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与相关方(变压器等安装单位)签定安全协议,编制合理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组织落实、实施;

  2、施工现场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机械设备用电“一闸一机一漏一箱”,接地和防雷设施到位,满足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要求,严禁乱拉乱搭电线照明,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3、照明用电使用安全电压;

  4、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专人(电工)负责用电机械设备及电力设施和线路的'架设和维修。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操作检查维修人员及电工等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进行临时用电检查验收和定期安全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10

  一、 进场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

  二、 门房周围、办公室、工具房、施工现场硬化地面,必须派专人材料、保持清洁卫生。

  三、 修排水沟、及时排除施工造成的污水,并保证污水通过沉淀后再排放。

  四、 现场禁止大小便,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对每一次违规者,将勒令退场。

  五、 尽可能地将施工场地作硬化处理,以便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对酒店施工队伍的管理,强化酒店装饰施工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酒店早日开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相关制度如下:

  一、凡进入酒店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需提前到酒店工程指挥部填写《施工登记申请表》(需注明施工单位、施工部位、施工人数、施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施工所需要时间以及携带物品等)

  二、施工队伍负责人持《施工登记申请表》、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到酒店工程部办理《施工出入证》。

  三、施工单位持有酒店工程部签字的《施工登记申请表》,统一佩带《施工出入证》进入酒店施工区域,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携带物品的检查确认。

  四、凡因工程需要在酒店内留宿的工人,由所在施工单位持《住宿申请表》到工程部办理住宿手续,领取《住宿证》,并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五、禁止吸烟。

  六、按规定路线进出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并在指定施工区域内施工,严禁进入酒店其他非施工区域。

  七、酒店施工区域和公共场所严禁吸烟、饮酒、和随地便溺,违者将按酒店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到保安部申请明火作业,在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后,并配置好灭火器后方可进行。

  九、在施工结束后,酒店工程部要核对施工单位携带出酒店的物品与进入时是否相符。

  十、后附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和表格,望各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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