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09 10:39:42 思颖 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

  一、财产的购置

  1、财产的.购置必须提出申请计划,逐级上报由学院批准,统一采购。

  2、申请计划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新购买的资产或物品,经验收清点后,在凭证上签字。

  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

  1、各部门有计划领取物品,并及时登记。

  2、各部门所有财产,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分部门保管使用,离校时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财产。

  3、学院内财产定期检查,凡人为损坏,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盗损失的,视其责任大小情况,由学院商量后作价赔偿或报销处理。

  4、领借物品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注销,保管员要认物不认人,借物签字不漏记。

  5、宿舍、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如有损坏,由直接损坏者赔偿或共同承担赔偿。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学校的资产管理,杜绝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二、学校资产由总务部门专职人员及各办公室专人管理,清理查点,登记造册,安排使用。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会计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三、资产的计算,一般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全部估计记帐,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维修等其他费用不记入资产原价。

  四、资产原则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经领导审批,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时要适量收取一定的`折旧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贵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单位借用教室、会场等必须收取租金,本系统按实际情况酌情收费。本校教师借用须经领导同意,酌收费用。

  六、本校教职工借阅图书,根据图书馆管理条例处理。但期末需全部归还,外单位人员一概不出借图书。图书清理和赔偿按图书室规章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大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方可购买。

  八、教室及办公室财务实行责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用教室及团队等室与教导处联合另订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损坏,如有人为损坏,按赔偿制度照价赔偿并教育。

  九、有关校舍校产管理和维修、物品领发和出借,公共财务损坏赔偿,应有总务处负责,并订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学校物资出门,需由总务处同意,否则门卫有权阻止。

  十一、配备教室用品按常规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学期结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总务处统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修理费由学校负责。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3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中小学校的投入力度,中小学的资产不断增加,为中小学资产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战。作为中小学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资产管理在提高中小学对资产的使用率及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笔者主要针对目前我国中小学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指出资产管理的有效措施,进而不断完善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员的资产管理意识

  从目前中小学资产管理的现状来看,中小学的教育经费问题仍然突出,用于改善教学条件的教育经费是十分有限的,而为了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因而提高中小学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应该提高全员的资产管理意识,上到中小学的管理人员,下至全校的师生都应该认识到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抛弃传统的观念,树立科学正确的资产管理意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中小学的资产管理;再次,在中小学中建立起严格的责任制,明确中小学校长以及管理人员井陉资产管理的责任,进而保证资产管理工作的推进。

  二、健全中小学资产管理机构

  对于中小学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应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我国教育部门的实际规定为指导思想进行。中小学的资产管理机构主要有分管校务的校长进行领导,其管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全校资产的采购、分配以及处置等。此外,在校长管理制度下还应该建立资产管理小组,在学校的财务室设置资产核算小组,在学校的图书馆设立图书材料等资产的管理小组,比不过将具体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细化,责任到人,进而推动中小学资产管理工作朝向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提高中小学的资产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中小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第一,建立健全资产准购制度,根据学校科室、班级以及办公室的实际需求编订资产购置的申请表格,申请之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最后统一购置,在该过程中要注意透明操作;第二,建立健全资产验收制度。在资产的验收环节中,应该有采购部门以及保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进行验收工作,与此同时做好相关的登记和入账工作;第三,建立健全学校的资产保管制度。资产保管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资产进行保管就是要做好资产变动的记录,特别是重要的静谧仪器和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档;第四,建立健全资产的清查制度,对学校的资产进行定期的护理和清理;第五,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的维修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资产的'磨损,延长其使用寿命,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四、不断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中小学资产管理人员需要适应时代的需求以及教育发展的要求,不断更新资产管理的知识,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进而熟练度的掌握学校资产的管理方法,结合财经方面的制度及法规做好资产管理的工作。

  五、对中小学资产进进行动态管理

  中小学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工作量大的特点。传统的管理方式费时费力,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顺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趋势,使用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对资产实施动态管理至关重要。动态管理对于提高中小学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可以在校内以及校际之间建立局域网,进而实现校内各个部门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借助局域网对本校的资产进行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提高学校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其资产的使用率。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工作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提高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资产的使用率,必须要求全体师生的全员参与,对学校资产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充分的意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力求提高资产的使用率,推动学校的长久发展。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4

  根据市教委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办法如下:

  一、明确国有资产的限额,即1.单价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类物品。

  二、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保管建账,分为:总务处、电教实验、音体类、图书部门建实物明细账。

  三、每年暑假7月份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由固定资产“三级核算会计”及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进行实物清查、清点,由部门实物保管员与明细账会计对账,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表》按规定审批后,会计进行调帐。

  四、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会议,时间为3月和10月,制定国有资产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购置固定资产时,部门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两份,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自留一份,附一份与购物收据报会计室做账。

  六、调拨的.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员凭调拨单填制一式两份“固定资产验收单”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报废转让的固定资产部门保管员填制盘亏表并说明原因,经领导小组审批,1000元以上需报主管局审批,此表作为会计调账依据。

  七、对于“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盘盈(亏)表”年底要装订,保管员自存备查,主办会计视为会计资料造册归档管理。

  八、对于非正常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要赔偿损失。

  九、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交到总务处。

  十、“三级核算”会计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进一步改正。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5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6

  一、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认真组织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组织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有关要求。

  2、组织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3、组织领导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部署管理任务,制定工作。

  4、组织制定全校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

  5、审查批准学校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清查等重大经济事项。

  6、确定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任命、配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全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领导各个职能部室实施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

  3、组织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组织有关部室研究并向校长提出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建议。

  5、主持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6、对各职能部室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学校报账员职责:

  1、组织起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协调其他部室实施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3、组织实施全校固定资产清查。

  4、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维修、养护、保管、使用等常规工作。

  5、具体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管理考核。

  四、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

  1、参与起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审核、汇总购建申请,草拟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参与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7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学校固定资产负有收存和管理责任,物资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

  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设备、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属于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同意后批转总务处组织购置。较大数额的购置须经校务会研究决定。

  四、固定资产建账建制

  1、凡是固定资产必须入帐管理。入帐时先由保管员验收建帐,再由报帐员连同发票报送核算分中心报账。

  2、固定资产的建帐管理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管理,建立电子实物账,进行全面、动态管理。

  3、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总务处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总责,全面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的领取和借用,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报总务主任审批,办理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重要、贵重固定资产外借须请示校长同意。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酌情赔偿。

  2、学校各功能室固定资产,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负责人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设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3、教室内固定资产(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多媒体平台等)由各班主任负责管理。

  4、办公室的办公桌、椅子、电脑等固定资产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5、教职工调动或退休时应及时做好资产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修和报废

  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应保证帐、物相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必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损失不得擅自调帐或处理。

  2、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责任人负责填写报修单,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工作。

  3、固定资产的报废由责任人提出,经资产管理员核实填写报废单送交总务主任审查,报校长审批后按程序上报处理。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状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务必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持续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务必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思考。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务必贴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务必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务必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务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务必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透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务必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构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学校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2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xxx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过程和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充分为教育教学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订xx镇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任务和体制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3、财务管理形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校财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

  二、入帐管理

  各学校应加强收入管理,凡学校收入一律存入xx县财政局综合股帐户(帐号:xx),严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设小金库。若上级审查有私设小金库,所没收的资金和罚款,由校长承担没收的资金和罚款金额的70%,总务承担30%的责任。以下资金需及时存人帐户。

  1、收取的教师房屋租金;

  2、各种手续费(科书、保险和其他发生的手续费用);

  3、勤工俭学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为依据);

  4、上级补助资金(以现金形式);

  5、各种捐集资;

  6、学前班管理费(以每学期开学学生报到人数为依据);1

  7、其他收入(①教师出勤,②学校出售的财物,③学校收取教师的水电费,④学校收取教师的燃料费,⑤教师剩余的奖惩资金)

  三、预算管理

  根据《xx县中小学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有关《预算法》的有关要求,在预算管理中,各学校要成立预算管理领导机构,负责金费预算的支出科目,本着预算从实,管理从严的原则,认真编制好学校的预算工作,在预算过程中,培训费必须大于总经费的5%,招待费控制在5%以内,校舍维修建设经费必须大于总经费的20%,各学校每年必须对资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预算改善学生课桌。具体预算科目及预算方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辅导读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据预算编制情况,每月5日前到中心学校总务处报帐,报帐前各学校认真做好收支明细帐,小学每月在教师例会公布本月收支情况,中学每月在行政会上公布本月收支情况。对在支出过程中弄虚作假套用国家资金,经查实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纪委给予处分。

  寄宿制学校每次报账前需提交上个月学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来的中心学校将拒绝与该校的任何账务往来。

  五、票据管理

  1、票据的各种科目要齐全,不得涂改、挖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2、固定资产的票据必须有相关政府采购审批表,并填写固定资产增减证明单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学校进行报账。

  3、学校维修和建设需提前以书面形式保中心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验收时必须有中心学校工程办参与验收并有总务处审核。

  4、代开须有代开证明复印件,发票上必须有纳税人私章。

  5、招待费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严格控制招待费,招待须提前

  乡中心学校汇报,征得中心学校相关挂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

  6、出差、培训必须有上级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车船票伙食补助必须与上级文件要求一致。飞机票的报销必须有主管教育的县(处)级领导批准方准报销。

  以上票据必须确保真实性,经人举报,上级机关审查发现,若弄虚作假、伪造票据依据《会计法》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将按照按经济责任,校长负责70%,总务负责30%进行处理。

  六、固定资产管理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xxx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成立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按固定资产类别做好台账,每学期对增加的资产上帐并以中心学校管理员对帐,对易损物品和消耗品及时到中心学校报批注销资产,危房及时与县城建局联系进行鉴定工作。各学校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必须办理控办手续,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报政府采购表到中心学校总务处审核,无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发票,不予报销,增加或减少固定资产必须及时报中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增减。

  七、专款管理

  专款是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任何人、单位不能改变其用途,挤占、挪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建设专款

  2、困难学生补助:各学校必须建立相应的明细帐,要求及时发放。在推荐上报困难学生时要根据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师调查→上报学校→学校领导讨论决定→公示(7天)→上报中心学校→报帐→各学校按上报名册发放补助→家长、学生签章→各学校总务主任到中心学校进行核销。困难学生补助发放后会计资料的整理顺序为:封面→相关文件→发放统计表→发放花名册→领条→生活补助券(装订成册)。

  3“两免一补”经费发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与上报: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贫困寄宿生情况调查统计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内公示。每学期开学两个月内上交免费科书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领取之后10日内上交发放统计表、发放花名册、生活补助券(正券),副券留学校装订成册。

  八、教材、教辅管理

  1、为节约学校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学校要加强教师用书的管理,避免重复征订,学校应把教师用书纳入图书管理范围,同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2、循环使用教材,各学校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避免浪费学校资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积损毁将追究当事人及校长的责任。

  九、收费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巩固“两基”成果,贯彻“两全”方针,各学校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费工作。

  1、中央实行“两免一补”及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政策后,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教辅资料、劳动工具费、补课费、借读费、转学费、班费等)。

  2、学前班学生按收费许可证要求进行收费,并及时入账。

  3、保险、教辅费,由相关部门直接与学生收取各学校不得代收。

  4、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费

  十、民主建设

  各学校必须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程度,将有助于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因此校长、主任应主动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让教职工参与学校经费管理。

  1、做好经费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额资金开支议事制度。

  3、做好学期财产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会公布制度。

  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强、法律约束严格的工作,要求财务管理者和经办人要依法、依规的开展工作,希望参与管理的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按要求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确保学校经费为教育教学服务。

  十一、执行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各部室管理员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励,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3、固定资产检查与清理

  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校年终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结算提供依据。

  没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账,按账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账,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 :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3、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

  4、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四条 :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校产室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兼职校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分管财产的保管员每半年核对一次库存情况。学校各组室为三级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好组内的资产。

  学校各相关人员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财产保管员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图书馆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三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各使用部门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第二章采购制度

  第五条 :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

  第六条 ;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总务处,由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

  第七条 :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总务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除局拨外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总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由使用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拟出购置计划草案;由总务部门综合平衡报校长审核。

  2、行政设备、设施,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初步计划,再由总务部门综合平衡报报校长审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购的原则。各部门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计划额度(或指标)及使用进度,由总务部门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定期采购,批量发放,争取做到零库存。

  4、大型设备的购置及重大建设项目须经充分论证,报局审核。

  第三章资产登记与建帐

  第八条 :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

  第九条 :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给予付款结算。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十一条: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第四章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室。

  第十四条: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总务部门办理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没有所在部门财产管理员和总务部门的共同验证签字,人事部门不得放行。

  第十五条: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

  第十六条 :资产处置的形式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第十七条:资产处置程序

  1、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2、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报校务会审核;再申报局基建站有关部门审核。

  4、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第五章资产清查与报告

  第十八条: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归口上报各二级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学校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资产管理处。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呈报校务会审核。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发挥学校财产的教育功能,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和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培养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课桌椅、图书、学生用床)等资产,也应按固定资产管理。此外,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仪器设备都作低值耐久品进行管理。

  (二)非固定资产

  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消耗品。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资产管理流程图

  1、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图

  2、非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图

  三、资产的购买

  1、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增加,由使用部门提出,总务处汇总,校长室审批后,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以批准后购买。年度预算没有但使用部门又急需的办公设备,按预算变更程序申报,经批准后购买。

  2、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部门,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和相关负责人购买。

  3、总务处购买的物资要及时入库。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管理员或物品保管员的入库签名,给予付款结算。

  4、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四、资产的登记与建帐

  1、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配备国有资产管理员一人,统一管理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财产帐,财产帐须设置总帐及按部门分户帐.

  2、固定资产管理员要根据资产购入、入库情况,按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要求做好资产总台帐工作,真实准确,做到帐帐相符(资产台帐与财务台帐相符),帐物相符(资产台帐与入库物品相符)。并把各项财产移交给各个使用部门,各个使用部门也建立自己的台账,每年与总账校对一次。

  3、物品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学校资产的.入库工作,并做好资产领用的登记工作。保证入库帐目与出库帐目相符。如临时使用,要负责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4、各部门、班级、教职工在学校办公、教育教学所需的用品,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到服务部门、物品仓库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物品。

  5、维修工作人员从物品仓库领取资产后,做好资产领用维修单的登记工作,服务对象做好签名,明确实物的去向情况。维修工作人员对签名后的资产领用维修单要及时上报物品管理员。物品管理员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五、资产的核查管理

  1、学校的资产实行定期核查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开学初的资产管理登记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中资产的增减情况,建立新的台帐。以一个学年为单位时间,在学期末总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处室、各部门、教师个人负责的财产进行核查。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总务保管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学年末做好资产的盘点工作。

  2、资产使用者与部门对学校配备的设备、用品有责任进行日常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并做到与资产登记册相符。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把资产使用情况公示在校园网上,随时供责任人查看核实。

  3、教职工因工作岗位变动,资产使用人变更时,使用人应及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办理设备清交手续。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办公室应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包括图书管理)为其办理资产清帐手续。

  4、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学期初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根据对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评出ABC档,供期末班主任考核量分。

  六、资产的报损、报废与维修

  1、因达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固定资产和损坏不能使用的资产,使用者要及时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登记,并及时回收、更换。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年定期将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进行汇总,经总务处主管人员检查核实,报校长批准后,填写资产报废报告单,写好固定资产报废报告,报市教育局技术装备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再行报废处理。

  2、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一切资产。

  3、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资产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报废资产,在一年一度的资产核查中,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收回入库。同时保证帐物相符。

  4、总务处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平时维修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量大、影响面广的维修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确保办公、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换,因失误或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的,应酌情赔偿。

  七、资产的借用

  1、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须经校长批准。出借时必须有书面借条,注明借用时间、归还日期。由财产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单方可出校门。

  2、凡借出的公物,到期统一由批准人和经手人负责追回,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八、资产的赔偿

  1、学校资产是国家财产,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教职员工无偿使用,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办法。对非正常损坏和遗失的公物,照价赔偿。

  2、班级资产包括课桌凳、电教、语音设备、玻璃门窗等,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与教学需要进行配备,并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3、学生宿舍中设施设备,学生无偿使用,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4、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图书、教学设施等,全校师生有责任妥善保管和爱护,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严禁随意采摘,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6、校园内一切建筑与设施都为学校资产,每个师生都有责任爱护与保管,如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2

  为了保证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本院财产管理,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尽其用、家底清楚、手续严密、帐实相符,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长其使用时间,为学院节约资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分工管理、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论证、有审批,验收有标准、使用有责任,购进、领用、报废、报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的定期维修和经常维修,健全各项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总务处,主任由总务处长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1、审批固定资产建设、购置计划;2、审批固定资产报废、报损;3、处理固定资产盘亏(盘盈);4、审批固定资产的调出或划拨。

  (二)、学院设总保管(总务处管理人员)和分保管(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等工作。财产使用处室负责财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分保管是各处室的财产管理直接负责人。

  (三)、总务处是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其职责是:

  1、负责全院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分类帐的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学院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转让等具体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丢失、损坏、报废的报批及帐务处理工作。

  6、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固定资产的范围

  1、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

  2、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专用设备。

  3、单位价值虽然不满以上2条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图书馆的图书及电教器材不论金额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七类:

  1、房屋和建筑类: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业务用房、住宅、师生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类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围墙等。

  2、交通运输工具类:包括汽车、电车及各类非机动车辆。

  3、专用设备: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微机设备、语音设备、电教设备等。

  4、一般设备:包括办公设备、家具类设备、通讯工具等。

  5、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6、图书:包括图书室收藏和使用的图书和报刊合订本。

  7、其他:前6类未涉及的固定资产。

  五、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设立帐户,由财务处和总务处分别建帐进行帐务处理。财务处会计建立财产价值总帐和分类明细帐,总务处总保管建立财产价值数量总帐和分类明细帐,各处室分保管设价值数量分类明细帐。清查核对的程序是分保管将自管实物与帐核对,做到帐实相符。然后,分保管与总保管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最后,总保管与会计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2、对于职工办公室、宿舍和学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财产,均采用财产使用卡予以登记、控制,定期将实物与卡核对,保证财产的完整、完好。

  3、对低值易耗品出、入库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核算。并及时填写登记册。

  (二)、新增固定资产:

  1、新增固定资产必须有计划和可行性报告,并且报请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然后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采购事宜。

  2、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必须正确、合规。

  ①、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帐;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帐;

  ③、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帐;

  ④、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帐,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⑤、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帐;

  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⑧、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帐;

  ⑨、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⑩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帐。

  3、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

  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③、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⑤、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4、新增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帐务处理必须正确。

  5、总保管负责固定资产的入库验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对于大型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总保管和分保管要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在财产主管的领导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固定资产入库单上必须有主管领导、会计、总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后,才能记入固定资产帐,没有固定资产入库单会计部门不予报销固定资产支出费用。

  (三)固定资产的减少

  1、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必须论证,审批手续必须完备,作价要合理,残值变价收入要如实入帐。严禁固定资产先报废,后办理报废审批手续的做法。

  2、投资转出或出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审批,经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价格,结合折旧办法正确作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转出或出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盘亏固定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查明原因,报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处理,然后作减少帐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处理:财产管理人员及时向资产管理委员会上报报废、报损单,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总保管、分保管及会计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做固定资产减少帐务处理。

  5、对于已报废的物品要单独存放,定期集中统一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调拨、借用

  1、确因工作需要,部门之间固定资产及公物需要增减,一律通过学院总保管填写调拨单,并及时调整公物使用卡,使帐物相符,会计部门、总保管和分保管凭审批后的调拨单调整帐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将本处室的固定资产及公物(包括钥匙)随意调拨或转借,也不可将别处公物随意取用。

  2、正常开展业务由保管人员合理借出,并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3、院内借用公物,部门主管负责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别由主管业务的处长初批,报主管财产院长批准后方可借给。

  4、离退休及因工作关系调动的教职工必须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资产及公物后,财务部门方能办理工资手续。

  5、钢琴、电子琴、放相机、电视机、数码相机、录象机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时,保管人员要检验其有无损坏。

  7、凡是保管人员在业务范围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责任,如有损坏丢失的应加倍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五)固定资产的维修:

  固定资产的维修,实行定期保养和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办法。日常维修由总保管报财产主管及财务主管审批,视其情况进行维修,大型维修要报有关部门批准,必须有计划、审批单、填制维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实行派工单制度,派工单必须经财产主管及财务主管批准,才能核报维修费。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固定资产每学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学院有关领导、财务人员、总保管和分保管负责进行。

  2、在清查过程中,如有盘盈或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填写盈亏表,报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根据增减分别登记固定资产帐。

  3、因管理人员工作失职丢失固定资产根据《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4、固定资产保管员的手续移交由会计部门和总保管负责,总保管移交由会计部门、主管财产院长负责监交。移交清册经移交、接交、监交人签字后生效。

  本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原定制度同时作废。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各部室管理员(包括班级)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惩。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4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学校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二、验收入库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库房验收时应认真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4、不得将验收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调换。

  5、对入库的教学设备有关部室负责人协同后勤处及供应商完成学校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6、根据勤俭办学原则,各部室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室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校长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制度

  1、学校内部调整时,由管理部室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室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七、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5

  一、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入帐,并根据分类登记明细帐,明细帐总额必须与总帐的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总额相符。

  二、单位内部各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有台帐或借据,单位财务人员每学期要同资产使用部门和人员一次资产核查。

  三、单位新购入固定资产,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下帐时凭政府采购票据和发票一起入帐。

  四、每年要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自然损坏的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报损。发生短缺要查明原因。

  五、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收回,不得无故丢失。

  六、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实验员的.台帐必须与财务的帐目相符,要有实验仪器使用、借用、维修、损坏登记本。

  七、图书室的图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员的台帐要与财务的图书帐目相符。要有图书借阅和归还记录。

  八、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得借给个人私用。

  九、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定期维护和维修,延长使用寿命。人为的损坏和丢失必须进行包赔(全额或部分)。

  十、每年必须参加国有资产登记。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6

  1、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按用途分拨,交由各部门使用,专人管理。

  2、所有固定资产,要造册登记,须做到帐物相符,交由有关部门核对备案。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定期检查,因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经管理人员填写报废单,经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和批准进行极废。

  4、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损失要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属因公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按责任的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5、学校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便借给他人。属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属外借的,外借单位要有正式介绍信,并按时归还,如有丢失,要照价赔偿。

  6、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新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使用单位审定申报,经主管校长批准,然后交由采购人员购置,所购置的物品,须由使用部门验收入库入帐。

  (2)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报帐手续,须经会计和使用单位登记入帐,签署意见,交由主管负责人签证,方可报帐。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与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一样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7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者的'责任的义务,保证资产的完整和不受侵犯,减少财务支出,现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制度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保管、使用盘点等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购建后财务部门应凭相应的手续记入总帐,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财产卡,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部门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存查。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负责维护,若发现丢失,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借出,同时并订立借据。对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损失者,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财产转移时,应向管理小组说明,经专管员验收核对,同卡片填写相符后,方可办理其有关手续。

  五、发生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时,必须申报主管部门和固定资产部门审查批准。

  六、此项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监督执行,日常事务由专管员负责处理。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8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类物资,不属于固定资产,由学校加强实物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钢琴、电子琴、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校长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也是审计和考评的重要指标。

  2、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当任用德才兼备、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管理人员,不得聘临时工担任保管员。

  3、组织建立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图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负责人代理行使该管理职责,但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管理教师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管理教师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组织管理责任。

  2、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5、经常检查单位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单位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6、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责。

  (三)报账会计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销工作,对入账财产的验收、领用、调拨、盘点等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每年十一月份为单位的财产清查月,在财产清查中,报账会计负责与财产保管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指导财产管理人员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特别是协助保管员做好与会计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的对账工作。

  3、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9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存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亲笔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环评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必须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极易锈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得当看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台账备案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备案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有用、借予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有用办公用品,须要办理领有用相关手续。领有用物品若存有多余,须交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放贷的物品须核对放贷单,物品回家必须存有回家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必须及时归还、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交还物品时必须当面环评,例如存有损毁或遗失,按赔偿制度继续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除役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除役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备案,单项固定资产除役金额按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除役物品处置后的废旧资金,必须及时进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展开一次清查、以物收款、以账对物,努力做到账表吻合,账账吻合,账实吻合。出现盈亏、除役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维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必须存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居多,以抽检、临时盘仓的方法辅以,以达至查清家底、确保财产安全的目的。辨认出差错应当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展开uddhe,并选定人员写下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20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二、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续,办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家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三、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七、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八、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十、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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