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精选1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
1、学校校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为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2
1、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齐防盗、防火设备。
2、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会室、食堂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3、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4、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5、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6、学校保卫处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7、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8、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3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8、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9、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
10、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
11、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保险。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4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价程序》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检查。
3.2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日常检查由各部门、班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负责。
4.内容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和健全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5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4.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2.3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4各专业性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5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6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记录完整。
4.2.7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3.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相关记录
5.1《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
5.2《安全生产整改表》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5
1、整改制度是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当时无排除条件的应设立警戒线或警示牌。制度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教学楼、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严堵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有关人员要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完善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对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6
1、安全检查整改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进行排查 和加强安全防范,将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在案的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划定安全责任区,所有教职员工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并认真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3、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常规检查,并进行周汇总,对未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安全检查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8、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9、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因此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7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学校教学安全有效的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类: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止工作与学习,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分管安全的校领导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由保卫科具体负责。各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科室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负责实施。
四、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保卫科报告,保卫科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五、保卫科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六、隐患治理: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生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送校领导处理,报送内容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1)方法和措施: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2)经费和物资: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3)人员需求: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
(4)治理时限: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5)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分管安全的校领导,会同保卫科及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八、各部门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送校领导处理。
九、各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工作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
十、应与项目工程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预防校园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处室、级部对自身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
第三条学校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校长对本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行校长—分管校长—处室、级部主任——教职工分级监督管理机制。处室、级部负责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务处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及途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隐患,是指学校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学校相关场所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安全工作组织机制是否健全,安全工作队伍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各项安全操作是否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等危险物质存放及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与处置是否规范;
(三)学生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学生之间矛盾是否得到及时化解;
(四)消防设施和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到位;
(五)学校内自来水管道、电网、暖气管道、煤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有无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是否有老化迹象;
(六)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是否安装了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有缺失、损坏、错误以及被遮挡、被覆盖等现象;
(七)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功能教室、计算机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八)食堂、超市的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所销售的食品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变质产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各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九)管制刀具是否得到有效清缴;治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监控报警设施及其他安防设施是否完备;
(十)校园周边治安、校内外道路的交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十一)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能否有效防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传播,能否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管理漏洞自动转发不法邮件或进行其他破坏信息安全的非法活动;
(十二)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是否能够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有无存在体罚、讽刺挖苦、变相体罚等造成学生心理、精神伤害的行为;
(十三)其他认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或场所。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的`途径包括师生自觉排查——处室、级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核查——安全领导小组督查,另有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等。
第四章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第七条学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管理制度,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
第八条责任人每天自觉进行自查,排查各责任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对每天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台账,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整改。
第九条处室、级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责任区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对每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台账,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整改。
第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每月组织责任人实地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向市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汇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措施,学校无力独立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如实反映。
第十二条隐患整改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张挂警示标语、悬挂防护绳及灯光警示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整改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
第十三条学校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五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对处室、级部所检查出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督办,直至隐患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对处室、级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者,应当对责任人问责。
第十六条学校规范隐患排查台账,科学管理。要具体记录隐患项目名称、地点、隐患描述、可能影响的范围及危害程度、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等情况,定期检查督促。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第六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领导机构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管理岗同志担任。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安保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同步废止。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隐患整改措施。
一、学校安全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三、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章程;
2、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
3、依法查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负责制订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划。
5、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学校依法代表人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队伍。
7、发现区域或者学校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即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建筑物、设施,不得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9、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防范和杜绝火情。发生火灾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10、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到位。
11、学校实验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在每次使用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
四、制订预案与调查处理
1、学校制定火灾、气象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处置预案,预先安排负责人员。出现紧急事件时,应当及时处理救助、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按照规定报告区教育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防范、控制措施。
2、学校设立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的安全通道,并确保其安全有效。
3、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学校按照灾害处置预案安排教职工到校,保证到校学生的安全。除情况允许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到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4、每学期第二周为学生安全教育周,每周二的晨会是安全教育日。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一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生生存自救演习。
5、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救护措施,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0
为有效消除学校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保卫科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安全管理人或者主管领导反映,提出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后勤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进行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1
(一)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学校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8、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9、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复查。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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