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坐班答疑规章制度(精选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坐班答疑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坐班答疑规章制度 1
为推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的文件精神,对我校试行教师坐班答疑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学答疑属于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所有专任教师在完成课堂教学以外均应安排课外教学答疑。
二、教学答疑的时间包括白天坐班答疑、晚间自修答疑。答疑的方式包括固定场所答疑和网上答疑,固定场所答疑包括办公室、教室等地点;网上答疑可以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和网络工具进行,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答疑时间要求如下:
1、白天坐班答疑时间。教授、副教授平均每周坐班答疑时间不少于8小时或1天,讲师不少于16小时或2天,助教不少于24小时或3天。
2、晚间自修答疑时间。教授、副教授每学年不少于10个晚上,讲师、助教不少于20个晚上。每个晚上不少于1.5小时。
3、白天坐班和晚间答疑两者不重复计算时间,固定场所答疑时间不少于规定教学答疑时间的50%,其中奉贤校区有课的教师,固定场所答疑应以奉贤校区为主。
三、教师应在每学期排课时将本人下一学期的.答疑安排报给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因参加培训、出国访学等原因无法安排坐班答疑的教师,由学院统一报备给教务处。
四、各学院应在学生选课前将教师坐班答疑时间安排统一在网上公开发布。发布内容包括白天坐班答疑、晚间自修答疑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网上答疑的时间,同时还须公开教师的工作电话、工作邮箱、办公室地址,确保学生有问题能够向其咨询。
五、教师应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答疑安排的,须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在网上公布相关变更信息,确保学生知晓。
六、教师坐班答疑作为教师岗位职责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与激励计划挂钩。
七、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建立教师坐班答疑制度,并督促和协调教师做好坐班答疑工作,自主安排好坐班答疑场所。
教师坐班答疑规章制度 2
全体教师贯彻执行坐班制,教职工有事请假一律事先办好请假手续,经学校批准并办理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可事先电话请假,并交接工作,回校后3天内补办手续,未按时补办手续的,依旷工论处)。一次会议、一次集中学习、一次集体活动、一次升降旗统称“一次集会”。
1.事假:每天扣0.5分,半天扣0.25分,集会请假一次扣0.2分。本条款发生不算满勤,请假产生的代课费用由请假人负责。
2.病假:自己因病请病假每天扣0.3分,半天扣0.2分,需要住院的每天扣0.1分。病假天数达到一定天数,考核及工资绩效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本条款发生不算满勤,请假产生的代课费用由学校负责。(提供就医、住院相关证明材料)
3.婚假:本人婚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算满勤,不扣分,产生的代课费由学校解决。超出天数按照事假规定执行;子女婚假准假3天,不扣分,不算满勤,产生的代课费由本人负责;
4.产假:产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陪护产假按照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本条款发生算满勤,代课费由学校解决;如请假超出规定的.天数按照“勤”的其它规定执行,超出天数产生的代课费用由请假人负责。
5.丧假:直系亲属(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准假5天。其余旁系亲属(本人及配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的亲兄弟及配偶)最多3天。期间产生的代课费由学校负责,不扣分,不算满勤。超出规定天数后按事假记。
6.亲情假:每学期亲情假准假2天,不扣分,不算满勤。要请亲情假,先到学校备案做好工作交接,同意后方可离开。产生的代课费由学校负责。亲情假不能在节假日前后用,同一时间内多人请假只批准最先向学校递交请假条的那一人。
7.特权假:在上学期期末检测中任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班级前5名(含第五名)的,或者有名次上升10个及以上的学科教师可享受2天的休假特权,不扣分,算满勤,特权假期间产生的代课费由学校负责。
8.旷工扣分:每天扣5分,半天扣3分;旷课(迟到超过10分钟或者提前10分钟下课或不上课)每节扣2分,旷集会一次扣1.5分。扣分就高不就低。
9.迟到早退:集会迟到、早退(20分钟以内)一次扣0.5分,超过20分钟为旷工;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扣1分,超过10分钟为旷课。
10.公事、外出培训学习为正常出勤。
11.如果一学期请事假、病假、产假及保胎假累计超过相关文件规定天数,按照县级及以上相关文件执行。
12.伪造证据,欺骗学校赢得必要请假的,查实一次,每次在本细则“德”的考核中扣5分。
13.请假人需要到麻江县县外办事的,在本文规定的天数内多给一天路程假。
14.上文中提到的扣分均是扣当事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分。
教师坐班答疑规章制度 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确保课堂教学的开展,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我校实行坐班制度。
一、请坐班教师从教学需要、管理需要出发,克服个人困难,认真坐班。
二、坐班时间为:上午8:15至12:00,下午14:00至16:45。早上第四节课为教师体育运动时间。
三、坐班的任务:备课、学习、作业批改、教学研讨、其它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四、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坐班时间,按时出勤,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不得无故中途离开,不得在检验室抽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坚持文明坐班,有效坐班。
五、坐班考勤由教研组长及年级部长联合负责,教导处对坐班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教师坐班情况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六、在坐班期间,不上课的教师若一节课不坐班,按全天旷工计。
七、因工作需要完成其它任务的,视为正常坐班。
八、教师住校期间晚上的`教研活动按照中小学教研室主任制定的计划实施。
九、自觉维护坐班室环境,爱护、维护公物,认真做好卫生打扫、锁门、钥匙交接工作。
教师坐班答疑规章制度 4
为了严肃上课、坐班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特要求:
1、上课教师预备铃响后必须到达教室,不得迟到。
2、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或奇装异服进教室上课。
3、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教室。
4、无特殊原因不得坐着讲课。
5、上课期间不得抽烟和接听手机。
6、饮酒后不得进教室上课。
7、坐班期间不得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闲谈、玩游戏、织毛衣、绣十字绣、带小孩等。
凡违反本纪律要求的教师,每人次罚款10元。
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20xx年2月26日开始执行。
教师坐班答疑规章制度 5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师充足的备课、作业批改、师生互动、教学研讨的时间,在借鉴先进学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新村小学教师坐班考勤制度》。
一、坐班的对象: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工作需要,部分教师在班级坐班;总务人员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安排。
二、坐班的`任务:备课、学习、作业批改、听评课、其它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坐班的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预备前20分钟、下午预备前20 分钟。
四、坐班的地点:各班教室。
五、坐班的考勤:坐班出勤以教学出勤登记执行,每天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六、坐班要求:
1、请坐班教师从教学需要、管理需要出发,克服个人或局部困难,认真坐班。
2、按时出勤,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坐班出勤参照《考勤制度》执行。
3、因工作需要完成其它任务的,视为正常坐班;正常请假的,不重复登记。
4、坚决克服自由散漫思想、行为,坐班时间不接打电话,不影响他人,不抽烟,不吃零食,不带小孩及非所属人员进入坐班室,坚持文明坐班,有效坐班。
5、自觉维护坐班室环境,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爱护、维护公物和设备。
教师坐班答疑规章制度 6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师充足的备课、作业批改、师生互动、教学研讨的时间,结合“双减”工作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的对象:
全体教师
二、坐班的`任务:
备课、学习、作业批改、听评课、其它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坐班的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早上8:30前签到,下午17:30签退;周五早上8:30前签到,下午15:30签退。
四、坐班的地点:
办公室或各班教室。
五、坐班的考勤:
坐班出勤以学校考核方案“勤”的条款规定内容执行,每天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六、坐班要求
1.请坐班教师从教学需要、管理需要出发,克服个人或局部困难,认真坐班。
2.按时出勤,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坐班出勤参照《考勤制度》执行。
3.因工作需要完成其它任务的,视为正常坐班;正常请假的,不重复登记。
4.坚决克服自由散漫思想、行为,坐班时间不影响他人,不抽烟,不吃零食,不闲聊,不带非本校人员进入坐班室,坚持文明坐班,有效坐班。
5.自觉维护坐办公室或班室环境,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爱护、维护公物和设备。
七、本制度从20xx年2月28日开始执行。
教师坐班答疑规章制度 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使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万宁市教育局〔20xx〕175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新中中心小学教师坐班考勤制度。
一、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员工实行全日全员坐班制。每天学校作息时间内全体教职员工都坚持全日坐班工作。教导处负责工作日考勤情况登记及周考勤统计和通报;后勤副校长对校工进行考勤情况登记。
2、在坐班时间以年级科组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每周至少两个小时的集中教学研讨,或组织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或集体备课,或主题教研等。
二、上、下班点名、签退时间
上午上班点名时间为:8:20;下班签退10:00—10:40;
下午上班点名时间为:2:20;下班签退4:00 —4:30;
每周一升旗仪式全体老师都要参加,全体教师站在学生队伍后面。
三、请假制度
1、凡公假、事假、病假等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2、半天以内的病、事假、会议、公假等公务活动可用口头、电话请假;一天以上的病、事假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3、请假天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报市教育局领导批准。
4、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点名、签退的,应在点名、签退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话与教导处请假,否则,不管何种情况,均按迟到处理;
5、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先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6、凡属下列情况者,可向校长申请,免于坐班。
①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哺乳期,即婴儿出生后一周年内。
②父、母(公婆)或爱人、子女因病住院或重病在家治疗期间。
③本人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仍在治疗者(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病历及证明)。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凡每月出满勤者,给予满勤奖30元;
2、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与年终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二)处理办法
1、凡每月旷课半天以上的,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次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或事假累计超过2天的,或星期一升旗仪式缺席2次的,取消当月满勤奖;
2、凡一学期迟到、早退累计在10次以上的,或旷课1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事假(婚丧喜庆除外)累计超过5天的,取消该学期的福利补贴;
3、请病、事假每节课扣5元(从绩效工资里扣),教师参加教研学习、培训的按公假处理,参加自考、函授等提高学历学习的按事假处理。
4、法定婚假、丧假、产假等按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政策执行。
5、考勤情况一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一律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依据。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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