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22 15:05:37 蔼媚 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8篇)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1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

  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2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依法理财,勤俭节约,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二、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筹集业资金;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包括报账会计和财产保管员,在校长领导下和财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学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枝术职称、任职资格、交接手续、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执行。学校的财务管理活动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实施。

  四、学校预算管理

  1、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执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预算包干数)、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3、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包括正常经费的编制、项目支出的'编制。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均要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的编制要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此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赤字预算。

  五、学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随便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3、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4、根据物价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支出管理

  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专款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

  具体要求:

  1、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不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2、对所有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3、对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条例执行。

  七、结余及其分配

  1、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一般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结存。其中:专项资金结存是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及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2、结余分配。年终结转时,学校的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外,按规定的比例在结余中的一般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学校应力争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八、学校资产管理

  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等。货币资金包括:备用金和银行存款。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纪律。债权包括预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等。

  3、固定资产管理按《罗湖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学校财产管理由学校分管财产的领导、财务、保管、使用等部门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财产管理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盘点:每年十一月份学校财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和盘点核对。

  4、报废和转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负债管理

  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项、应缴财政专户、应缴税金、代管款项等要加强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学校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即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

  2、事业基金是指无特定用途的净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经费超支。

  3、固定基金是指学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等学校要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一)每年根据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写出学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分类表、基数表、专用基金表、结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1、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结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的主要改进措施等。

  2、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有关生均收支指标等。

  十二、财务监督

  对学校的财务情况要定期实行校务公开。坚持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每月在校务公开栏里对学校叫财务收支状况要进行公开。张贴学校整套的会计月报表,会计报表中应附项目支出明细表。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3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资料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景,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贴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贴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供给反映学校经营情景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贴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景、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景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景,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提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五章、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景,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5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俭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经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供给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理解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供给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贴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贴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职责。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经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资料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供给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雹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景,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职责帮忙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6

  财务管理细则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2.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4.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5.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6.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7.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8.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9.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10.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12.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13.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14.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15.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经费审批制度

  开支报销应做到:

  1、力求取得规范的正式发票;

  2、开支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

  3、发票的内容要具备六要素:时间,单位,内容项目,数量价格,金额大小写,盖公章及收款人签名;

  4、每张发票报销有经手人、验收人(主要是分管领导)签名,才可送校长审批;

  5、审批手续要完整,每张开支发票必须校长签字后才能支付。专项开支要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收费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费公示制度:

  为了规范收费公示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订以下制度:

  1、根据市局的有关规定,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

  2、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二、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规定项目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每学期注册时,收费标准要张榜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监督。学校收费一学期只能一次,收费时,一律由学校总务处办理,其他处室(包括年级、班级、个人)不得私自收款,一所学校一种收费发票,要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代办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拨代支,虚列虚报,私设“小金库”。

  三、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建立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依法收费教育,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制度。因此本校对所有收费行为采取如下措施:

  1、对违反上级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违纪收费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责任人,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违纪收费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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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工会是在教育局党领导下相对立的群众组织,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会财务机构暂由单位财务处设专人兼管。

  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圈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工会资金的筹集

  第六条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七条会费收入: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工会会员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及时、准确、足额交纳会费。

  第八条其他收入:接纳行政的有关补助、职工福利经费和其他部门的损赠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坚持经费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单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重事项要经工会员会审批。

  第十条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十一条坚持管理原则。接受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员会的审。

  第十二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筏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四章工会经费报销

  第十三条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印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小写金额一致。

  第十四条发票背面要有经办人签名,工会主席审批并签名。重活动应由工会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

  第五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

  第十七条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工会会计档案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需经工会领导报单位领导批准,按规定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8

  为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大货币资金支付团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党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行监督。

  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主管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并按校内管理设置二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经济职责制。

  第五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

  第六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第八条:依法组织学校收入,进取为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资金,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第十条: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财务工作情景,为领导在财经工作上的科学决策供给;参考依据,当好参谋。

  第十一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根据管理层次分为校长、财务主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经济职责制。要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一向抓到基层,确保各级负责人在财经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全部财经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重大经济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对学校制度规定或领导团体研究决定的经济事项,实行主管财务校长“一支笔”审批,校长加签制度。

  第十三条: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对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团体决审批制度。未经团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划转货币资金,并建立职责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币资金等行为。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9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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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须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出纳做到每学期的收入现金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存入账户,出纳的周转金不超过5000元。

  四、各校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各校将组织领导、教师代表进行清理,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各校财务收支情况。

  五、各校财会人员必须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财经领导汇报财经收支、结余情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协助各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六、严禁各校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中心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七、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个专户银行存款,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各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八、公款不准借支,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可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收款挪用的教师,其挪用款从教师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而不能还款的,各校将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对学期末仍有欠款未还的教师,实行10%罚款,5%计息,调出人员如欠公款,工资关系暂不转出。

  九、严格控制大吃大喝,乱买乱用的'消费收支。对外来客人一般实行校内进餐对口接待,但严禁超标准接待,校内进餐不得超过150元标准,特殊情况在餐馆进餐,参与领导必须写清事由,同时要控制标准。

  十、因公出差,所领经费必须在回校后一星期内结帐,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教学方面经费开支,按《教学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教职工休息日加班补助每天20元。突击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间要加班加点,给予适当补助。外出公差或参加各班教研活动,县级只报销车费(不超过8元)及会务费,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生活补贴;市级报销往返车费,住宿费每天限报20元,并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省级以上报销车费、会务费,住宿费每天报30元,并每天补生活费20元(如住宿费、生活会、在会务费内不另报销)。函授学习一切费用自理。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一个周以上培训,只报销车费、住宿费,不补助生活费。

  十二、坚决执行集体签订合同制度,签订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须有两个以上领导参加,严禁任何个人在家私自征订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买东西,必须要各线分管领导同意并写清事由,方可入帐支出,总务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帐。

  十四、分管总务的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各校财经,各处室开支经费一次百元以上须经各线分管校长同意,百元以上须经校长同意,两千元以上须经办公会通过。

  十五、各校来客需要招待(饭、烟、饮料等)须经校长同意,校长外出须由主管校长同意方可报销,未经允许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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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第二号令《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全面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自觉接受上级主管机关和财政机关的知道和监督。

  第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半学校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学校健康发展。

  第四条妥善安排、使用各项资金,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学校的各项资产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校以校长负责制为主,民主管理为辅,提倡科学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一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计划任务,正确处理好事业需要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区别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和财政机关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学校在月末、季末、年末应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准确地编制本单位月报表和年度报表,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和财政机关掌握。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一条学校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内接受上级财政部门下拨的经费,并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二条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应返还收入和零星的其他收入。

  第三条学校的一切收入都必须全都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并按规定入账,不得坐支。各项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范围执行,取得各项收入必须如实开具正式收款收据。学校的收入应与业务已经完成,款项已经收到,或者取得了收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四条学校的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专用发票。票据的领用、保管应按《江苏省非经营性商事票据管理办法》执行,学校经批准成立后,在正式开业前应申领《收费许可证》,凭《收费许可证》向财政机关申领专用票据。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一条学校的`支出,是指因开展业务活动及与之相关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安排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和财政纪律,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各项资金安排都应有利于学校发展。

  第二条学校发给教师和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种福利待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行规定。

  第三条各项费用开支应按照上级管理机关和财政机关核准的范围和开支标准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办理购买专项商品。

  第四条学校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产购置支出等。

  第五条财政部门审批拨入的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财政机关报送专项资金支出报表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一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奖励基金。

  第二条专用基金应本着量入为出,先指后用,计划安排,精打细算,不得超支的原则,合理节约使用、事业发展基金必须用于事业发展,不得用于福利和职工奖励等方面支出。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一条资产是指学校依法占有并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具体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

  (一)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虽不满标准的大批同类财产设备,如课桌椅等

  (二)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办公材料用品等。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属国家所有。对购置办公用房、个人住房、汽车等固定资产支出,以及对外投资等大项支出,必须事先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责任制。并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台帐,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帐账相符。对于构建或调入的固定资产,坚持验收制度,经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拆迁、调拨、报废、投资、转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及时作帐务处理。

  第四条建立健全流动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的管理。现金收付、银行往来要定期核对,做到日清月结,有专人保管印鉴及有价证券。对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帐。

  第七章监督审计

  第一条学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可以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正、补充。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财政制度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当向本校领导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或向上级主管机关反映,制止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条学校必须依法接受财政。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借故拒绝接受检查或隐匿、谎报。

  第八章机构人员

  第一条学校设立财务机构或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凭证上岗,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二条会计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会计人员玩忽职守,丧失原则的,不宜担任会计工作,学校可以免职或辞退。

  第三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着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由学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学校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以由上级主管机构派员会同监交。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12

  为了加强社区学校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中永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由一名社区分校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社区学校专职工作者兼任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学校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社区学校各分校要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学校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原始单据和收据须由经办人、各分校负责人、校长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反映。

  四、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1000元以内的经费开支需由各社区分校负责人审批;2000元的开支须报社区学校校长同意(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备案);2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社区学校教育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备案。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学校应成立社区学校财务监督小组(社区学校教育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财务监督小组审核财务收支凭证,检查监督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社区学校财务监督小组每半年要对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并上报龙湾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备案。

  六、掌管社区经费的社区学校正、副校长和各社区分校工作负责人离岗时要接受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社区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13

  1、社区学校开办资金有各成员单位和状元街道政府承担,开办资金不撤资、不挪作它用。

  2、鉴于社区教育的公益性,社区教育的收费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

  3、社区学校的经费使用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重大支出由校委会讨论通过。

  4、社区学校所租赁的场地及财物损坏及其它支出按市价支付。

  5、社区学校财务事项一律归财务处管理,必须建立统一帐目,各部门不得私设外帐,各种教育培训活动的'收费一律按规定标准执行,所受费用一律上帐。

  6、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费用后,各成员单位在办学结余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回报。

  7、用于社区教育的资产及其设备,不得出卖、转让或提供担保。

  8、在成员单位进行变更时,须进行财务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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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在教育经费实施财政统一结算支付新办法后,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如下: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学校财务主管领导应掌握上级财政拨款数据,做好登记。

  2、学校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必须上缴国库。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三、支出管理

  1、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2、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3、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帐。

  4、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帐目,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财产保管员汇报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五、经费报销制度

  (一)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实施大宗办公用品的定点采购,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汇报副校长。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副校长批准后报销。

  5、凡上级调拨物资,要进仓入帐,校产管理员记好帐。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2、每次到本镇或市出差费:单边报销伙食费40元,车费10元,双边报伙食费40元,车费20元;在学片内办事,不作为出差。

  3、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两个月。

  4、签字顺序: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报账员复核,副校长审批。

  5、到市学习培训、考察等按文件标准报销。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学校的一切办公用品由校领导商定统筹购买,杜绝零星购买。

  2、办公用品由校长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填写请购单,校长审批。

  3、购买办公配置设备或维修办公配置设备,必须通过学校召开会议公布,做好会议纪要。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4、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教导处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报账员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报账员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次年按上级规定,由报账员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九、财务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和执行财政制度,切实做好算账,记账报账工作。

  2、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经收支情况,并向师生员工公布有关收支账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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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区教育局《关于财务内控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支出。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二、收入管理

  1、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费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2、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账,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1、学校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原则。

  2、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3、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校长签字方可入账。

  4、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一切现今总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出纳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账。

  3、会计与出纳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2、自觉接受银行监督,不准出借银行账户。

  3、及时与银行对账,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4、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账。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账目。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保管员向主管负责人汇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规定办好报损,报废手续。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进行检查。

  五、经费报销制度

  (一)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批准后报销。

  (二)收费、代办收费

  1、向学生收费,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向学生收费。

  2、收取现金一律开具学校财务收据,及时解入帐户。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校长审批,3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代会研究决定。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教导处、总务处落实专人负责订购,事先须请示校长。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4、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次年按上级规定,由会计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16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的规定与精神

  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学校资产治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四、协作局结算中心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展财务掌握和监视,定期进展财务分析,照实向校长、总务主任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五、帮助总务主任,会同结算中心人员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的决算工作,做好学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六、经费使用必需有申报手续,购物需写申购单,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购置。

  七、票据报销必需由本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购物发票要经过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及签名,再由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没有联签的票据,会计人员有权拒收。

  九、要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十、坚持做好资金对帐工作。

  十一、仔细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核算工作。结算正确,决不能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并准时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十二、要做好财务报表,做到正确无误,准时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学校固定资产会计总帐,必需同各部门的资产帐相符,要常常对帐及调整。

  十四、要承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视,照实供应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以及有关状况,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十五留用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超过现金应马上解存到银行。

  十六、学校要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视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17

  以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为原则,服务教学为目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财务法规、财务制度。做好财务工作。

  一、预算的制定:

  每学期开始,由各处室作出本学期的开支预算,报学校财务室,由财务室整理后上报校长会,校长会根据财务室所做的本学期收入预算平衡各处室预算,并制定出学校总的收支预算,财务室整理并印发各处室,各处室的开支由其主管校长负责管理,未经校长会批准,期末不能突破预算数。

  二、预算的'执行:

  物品的采购要体现增收节支的原则,采取专人负责多人参与的方法,购买地点原则上是政府定点单位。

  1、教学用品,根据本学期的教学要求,制定购买计划,经教务处审查报校长会通过后,由总务处与相关科室及专业人员负责购买。

  2、除教学上专业性强的物资外,其他物资的采购由总务处作出计划与预算,报校长会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购买,并专人管理,验收登记。

  三、审批制度

  报销发票时,必须是完整、真实合法单据,必须有主管副校长或总务处负责人签字,金额小于(含等于)300元的由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大于300元的由校长审批,经审查无误后财会人员方可支出。

  四、私人不得借用公款

  如有特殊情况,经主管财务校长及校长同意并签字,借款金额不得超出借款人的2个月工资总额,同时办理好借款手续。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18

  一、本单位的业务收支审批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二、但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对外收费,一律根据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工程和收费标准进展。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视,发觉问题准时制止和订正。假如制止和订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恳求作出处理。

  三、支付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需填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会议集体争论。

  2.大批、大件设备选购、基建修理申报审批程序

  (1)核心组会议集体争论通过后,由详细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规划。

  (2)预算规划报校产治理站审批(包括报局审批)。

  (3)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选购部门。

  五、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展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精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准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会计人员应仔细审核有关收支工程的内容是否与实际状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准时予以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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