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制度

时间:2026-02-13 16:11:56 制度

学校考勤制度(共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考勤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考勤制度(共15篇)

学校考勤制度1

  为严肃教干教师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教干教师考勤行为,增强教干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临沂北城小学的实际,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一、规定:

  第一条:法定工作日、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值班值勤、集会等均进行考勤;

  第二条:迟到: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签到结束后15分内签到者为迟到,上课、集会晚到5分钟内为迟到;

  第三条:事假:凡因事不能到校工作,办理请假手续的;

  第四条:病假:因病不能到校工作,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天以上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第五条: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无故不参加有关活动,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的,签到迟到15分以上的或者集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

  第六条:旷课:无故不上课者,或者上课铃响后五分钟到课堂的。

  二、签到:

  第一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日,教干教师每天早晨和下午两次签到,早晨7:40前签到,下午预备铃前30分钟内签到。教干教师要本人签到,他人不得代签。值日组长负责考勤,发现一次代签者,扣代签者考勤分5分,被代签者按旷工三节论;

  第二条:教干教师迟到后要在考勤附表签到,(值班教干在考勤结束15分

  钟内等待),不签到者按事假或者旷工、旷课课论;

  第三条:哺乳期教干教师,早晨8:00前签到,中午按时签到,下午放学如无教研活动、大型集会活动可不坐班提前离校;

  第四条:教干教师请假或者因公外出不能进行签到者,由批准人负责在考勤附表处注明请假或外出事由;

  三、请假:

  第一条:教干教师请假必须假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内,教辅人员由分管校长批准,教师由教导处批准;教干请假或教师教辅人员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时须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二条:请假人员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遇到极特殊的情况(急、重病、丧事等)可电话请假,但必须由批准领导代为填写假条,按程序、权限经批准后方生效,请假条要送交综治办以便核对,准假领导未写请假条者扣考勤分3分;

  第三条:教干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请假条或外出批条。请假条或外出批条一式二份,一份批准人留档备案,一份外出时交保卫科;

  第四条:教干教师外出需要持请假条或外出批条,否则保卫科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发现保卫人员无条放行的,扣值班保卫人员工资100元),无请假条或外出批条强行外出者扣考勤分3分,批假领导未写请假条者扣考勤分3分;

  第五条:请假人提前上班,须及时到批准人和综治办办理销假手续;

  请假人延期请假时间,须另行补办请假手续。

  四、考评:

  第一条:事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节扣1分(自学、函授等持考试通知单请考试假时,只计时不扣分,学习假每天扣1分);事假超过10天者,不再享受学校本学期内任何福利。

  第二条:病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节扣0.5分,病假超过20天者,不再享受学校本学期内任何福利。

  第三条:迟到一次扣0.2分,第四条:旷工一节扣5分,旷课一节扣10分;

  第五条: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享受1周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可享受2周婚假,(婚假第二周若人员调剂不开的情况下应以学校的安排为主)在规定时间内只统计不扣分;

  第六条:产假符合国家政策的一胎假期6个月,假期连续计算,包含节假日,符合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假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条:丧假直系6天(女方含公婆),旁系男方岳父母、祖父母3天,外祖父母2天,女方祖父母、外祖父母2天;

  五、说明:

  第一条:考勤工作由值日组长负责,及时收放考勤表,做好考勤监督,及时把考勤表和附表投放到考勤箱;

  第二条:考勤将采取一天一公示,值班教干考勤结束后,进行汇总公示;

  第三条:学校将随时组织人员对教干教师签到、到岗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到岗者将按旷工或旷课论;

  第四条:学校将设立全勤奖,如本月内无迟到、请假、旷工、旷课现象将获本月全勤奖30元,学期全勤者奖励评估分10分、全勤奖200元;

  第五条:特殊活动、集会根据重要性和工作量,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赋分;考勤如有疑异者,请及时到综治办进行核实,否则以公示为准。

学校考勤制度2

  为规范教工出勤考核和请假程序,保证、提高学校和后勤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勤管理机构

  学校办公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制度,对全校教工的出勤进行登记、公布并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

  办公室负责考查学校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学校教务处负责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查岗登记并及时将查岗缺勤情况交办公室登记和公布。

  第二条考勤管理人员与职责

  1、学校第一副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考勤管理,对办公室、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负责审批2—7天(含2天和7天)的假期。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3、学校教务主任负责领导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体教工进行签到、签退,对教学岗位人员进行查岗登记,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办公室。负责审批教学岗位人员1(含一天)以内的假期。

  4、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考查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及时登记、公布全体教工的出勤情况;为教工办理属办公室办理的请假手续;并根据审批的假条及时通知请假人员所属的处室或年级组。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缺勤处理办法

  1、教工因公出差、开会,因病住院治疗、休养或因私离岗外出都必须办理齐全的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旷工处理。

  2、校会、升旗仪式、教工会议、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上课、辅导、专业训练无故不到、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视为旷工。教工旷工一天,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20元,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自动退职。

  3、教学岗位人员旷课,按10元/节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

  4、教工因公缺会应请假,否则视为缺会。教工因私、因病缺会一次,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15元。

  5、请假类别及处理办法

  设扣除工资为Y元,请假天数为X天。

  1)事假:Y=5xX病假:Y=3xX

  2)丧假:Y=(X—7)x5产假:Y=(X—90)x5

  6、迟到、缺席

  1)教研活动、专业训练、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迟到每次扣1元。中途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节)计算,每次扣2元,迟到达20分钟以上者算旷课1节,旷课1节按旷工半天计算。

  2)上课迟到,中途无故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堂计算)每次扣4元,迟到10分钟以上算旷课2节,即旷课1天。

  3)自习辅导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开,每次扣1元,缺席按学校所付津贴加倍扣回。

  4)例会:迟到、早退、1次扣2元,病假1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15元。(若请假,则重复计算)

  7、长期病事假(达10天,周六、周日不计)

  1)教学人员:10天—15天扣除全部绩效工资,保留出勤时间内的.工作量工资。

  2)教辅人员:每10天扣发全部校内工资。

  3)30天以上扣发各种福利。

  4)工资扣除:

  教工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病假2个月内,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9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70%计发;工作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按工资总额的80计发;工作满25年的,按90%计发,省劳模可增加10%(所扣金额按月上缴会计室)。

  8、凡旷工两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一学期)8次者,取消当年各项评优和晋级资格。

  第四条办理请假手续程序

  1、凡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先向年级组长说明,安排好代课(3天以上,含3天),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先到办公室领取、填写请假凭证,然后找教务主任、教学副校长审批,再将请假凭证送到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教务处领取代课卡,交给代课人。非教学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所在各室的负责人批准,请假2——7天(含2天和7天),由主管副校长批准,若请假在7天以上则由校长批准,请假凭证一律交办公室备案。

  2、凡因公外出、派出者必须与相关处室协商,做好工作安排,办好相关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3、请假者必须在办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因特殊紧急、重大事情或不可抗拒力未能及时办理手续或须延长假期的,均须先向部门领导、主管副校长口头请假,然后在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补办好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请假必须归口(办公室),其他任何行政领导的口头答复均视为无效。

  5、请假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后到教育科技局人事股审批。

  6、教工满假后须立即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满假后的时间算为超假。

  第五条作息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实行签到、签退、坐班制,早晚自习、晨读实行跟班辅导制,晚三、第八节实行年级值班制。签到时间:预备前30分钟内;签退时间:最后一节上课后5分钟至下课后20分钟内。有早读安排的老师于早读课铃响前到达,特长班专业训练按安排时间进行。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教工婚假、丧假、产假时间:

  1、婚假7天,晚婚者,婚假增加3天。

  2、教工直系亲属病故给假7天(外县教工不含路途往返)。

  3、计划生育手术,凭医生证明给假15天,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小产不满4个月给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实行晚婚者增加产假一个月(产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在内)。

  第三条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本制度自宣读之日起执行。

  教师工作纪律进本要求及评估细则

  一、工作纪律基本要求: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如下棋、打扑克、打毛线、闲聊、拉家常等)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活动。

  4、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评估细则:

  违反上述要求,按下列规定扣分、单项扣完为止,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20分)

  1)每旷工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4分。

  2)事假每误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2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20分)

  违反本项规定,依据坐班检查、日常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举办教育活动。(20分)

  1)不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勤一次扣6分。

  2)事假缺勤一次扣4分。

  4、不在教学楼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1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0分)

  1)违反本项规定,依日常检查、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2)特别严重者,出扣除本项分数外,可从所得总分中从重扣分。

学校考勤制度3

  教师应遵守学校出勤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培训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替代签到,中途没有特别重要紧急事务不得离开学校。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的,在签到簿上注明,超过一天至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事宜都要由校长登记备案。具体细则如下:

  1、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早到校,认真履行考勤制度。签到时间:

  上午:7:30

  下午:12:50

  2、教职工上班时间为:

  上午:7:30———————11:20下午:12:50——————————16:30

  3、出勤考核满勤100分。

  4、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2分(按上述时间范围确定)。

  5、发现代替签到者经调查,代签与被签各扣5分。

  6、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每学期病假两天之内不扣出勤分数,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2分,特殊情况领导讨论酌情处理。

  7、临时请假需请假,并在临时请假记录簿上注明日期、时段,每次超过3个小时按半天计算,每月允许临时请假4次,超过4次,每超一次扣0.5分。

  8、不请假距下班时间超过半小时离校,查出勤不在岗,请假簿上无记录,无论任何原因视为溜号,每次扣30分,扣完为止。

学校考勤制度4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师清理完校园学生,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校长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作好登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假期。

  5、学校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自觉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

学校考勤制度5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 培训考勤

  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 培训

  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6

  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7

  为规范学校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使全校教职员工(包括聘用人员)自觉遵规守纪,结合我校实际并参照教育局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制订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归属及对象

  1.按照学校规定,依下表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勤。

  考勤人员

  考勤场合

  考勤对象

  教务处

  教师坐班、上课

  全体教师

  政教处

  “六到岗”考勤(值周组长点名)

  班主任、值周人员

  到岗履职情况

  生活老师、保安

  办公室

  开会、升旗、集体活动、临时性工作

  全体教师

  非教学岗位、处室工作人员的签到、各类请假的统计

  校 长

  考勤校务会议参会人员、抽查考勤学校干部

  考勤总负责人:支部副书记

  2.考勤人员应每日如实记录出勤情况,考勤不得任意涂改,如需修改,涂改处需经相关处室主任或副校长签字方可有效。

  二、请假类别及时限

  (1)法定假期

  1.婚假。假期7天。

  2.丧假。父母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假3~7天。

  3.女教职工产假。

  ① 正常生育给予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② 分娩难产的,在基本产假外增加15天;

  ③ 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 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可给予不少于7天的产假。

  ⑤ 女教职工所休产假,包括产假期间的寒暑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女教职工休产假,不影响其工资和政策性福利待遇,不影响晋级、评职、评先等。

  (2)病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疾病检查报告单、医疗发票等,住院治疗的还应有医院证明书、出院证明书、住院期间医疗发票等,按照批假权限由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病假期间的工资和其它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病休人员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事假

  教职工事假采取“累计”的办法计算,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除以21.75天)。

  三、批假权限

  1.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自行调好课,并将调课结果告知教务处,如是班主任,须同时向分管政教的副校长请假,并安排好班务;2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批准。

  2.副校长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所有老师的会议请假由校长批准,杜绝短信请假,请假批准后要将请假结果报告给考勤处室。

  3.半个月以上请假必须提供详尽的请假理由,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同旷工对待。

  四、请假手续

  1.凡需请假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连同有关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并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2.三天内的所有病事假、外派学习、因公出差,要自行调课,并将调课的结果报告教务处。不调课“甩包袱”走人的,发生问题追责请假人。调课需经双方同意后,才将该节课的责任归属代课的老师。超过三天的公务活动、病事假可向教务处申请调课。

  3.请假结束后,要到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或政教处)销假,接手相关工作。

  五、考勤结果处置

  1.按照学校要求,考勤结果依以下方式处置。

  考勤结果:

  处置方式:

  执行处室:

  全期满勤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办公室履行了手续的法定假期、病事假

  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办公室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津补贴、奖励性工资扣除办法:超过天数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按照两个月计算,依此类推。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如若自身患有重度疾病(1.癌症;2.长期住院治疗;3.长期用药卧床不起;4.重度精神病患者;5.医院界定需要隔离治疗期间的病患;6.生活不能自理……),且有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发票凭证,不能正常上班,按照实际情况,校委会讨论通过,不扣除工资;

  如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紧急事件时(如直系亲属重病需要照料陪护、家庭发生天灾人祸需要紧急处理),且经学校讨论研究同意后,每年可以申请不超过15天的假期,履行请假手续,方可请假,不扣除工资。

  课堂考勤

  旷课(在校未上课),每节次扣款30元,扣0.2分

  教务处

  上课迟到、早退,每节次扣款15元,扣0.1分

  值日值周

  未到岗扣除15元,迟到、早退扣除5元。

  政教处

  7天以内扣除基本日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者旷工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除按照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按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作出辞退或解聘处理意见,并上报教育局。

  2.考勤制度每月执行一次,由各考勤处室按照制度将扣除的款项交到会计室,由会计室扣除相关缺勤人员工资。考勤执行不到位,造成制度流于形式,由校委会考核相关处室及分管领导。

学校考勤制度8

  一、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必须请假。

  二、学员上课时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

 三、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常务副校长请假。

  四、家长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作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条件。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考勤工作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六、为了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努力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七、学员应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八、全体学员应在上课前半小时到校,自觉复习上节课知识,做好上课前的准备。

  九、凡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需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经允许方能离开,不请假者作旷课处理。

  十、因事、因病请假的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销假手续。

  十一、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老师具体负责,要建立、用好学员点名册,以备学校核查。

  十二、学员无故旷课者,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十三、学员考勤结果由教导主任记入学员档案。

  1、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必须请假。

  2、学员上课时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

  3、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社区教务主任请假。

  4、家长参加社区家长学校学习、活动作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条件。

  5、学校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考勤工作由社区教务主任负责。

学校考勤制度9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切实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制定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打卡考勤。即上班前和下班后打卡,严格遵循打卡时间在岗。

  第三条不得擅离职守,如离开本办公室必须告之办公室负责人,确需离岗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告之办公室负责人、未请假离岗的视为擅自离岗。

  第四条一天以内(不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学校统一的《学校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校长签字批准后,将请假单交予考勤管理员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一天以上(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请假申请单》,请假单一式两份,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一份交予学校考勤管理员、一份交予办公室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休假须提前履行休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休假申请单》,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交予办公室存档并告之学校考勤管理员方可休假。

  第七条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应电话请假,并在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不得短信请假或他人代请。

  第八条因病、因事请假的,根据请假时间,一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长和分管主任批准。

  第九条请假人员返回中心后,应立即向考勤管理员办理销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同意擅自外出按旷工规定处理。

  第十条每月初,考勤管理员根据中心办公室的打卡记录和出勤情况与上月的请假单进行核对,擅自外出的不予以补请假单。

  第十一条学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或先进工作者。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十天;

  2、擅自离岗三次以上;

  3、累计旷工三天以上;

  对违反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不予定为称职等次。

  第十二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学校员工年度考核。

学校考勤制度10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严肃学校的工作纪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新政办[1993]97号)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考勤制度。

  一、考勤办法

  (一)考勤按出勤、旷工、迟到、早退、病事假等项目逐人逐日记录。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坚持上下班制度,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三)办公室负责考勤,当天带班领导负责当日考勤。

  二、考勤要求

  (一)请假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未及时履行的要在当天补上。

  (二)请假人要提前一天把教案和课本交教务处。

  (三)不允许酒后上班,发现一次扣一天工资,点名批评;发现三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诫免,年终考核不称职,并上报教育局。

  (四)上班时间,不允许干私事,不许到校外饭馆喝茶,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假满或假未满上班应及时销假,假满仍不能上班者,应事先续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三、请假办法

  (一)工作时间(空课)短时外出(半天以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教职工外出请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月末并汇总报办公室。保安须做好有“外出原因、离返时间”等内容的登记,每月统计一次,报校办。

  (二)无课临时外出(半天内)由办公室主任批。有课请假或半天至一天(含1天),教师向教务主任请假,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请假在1天以上向校长提出申请,须由教务主任确定课程调整签字后,提交校长签字,最后送办公室留存。

  (三)请假均需出具书面申请,因故不能事先出具,事后必须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病假

  (一)病假的认定:

  1、家休病假:家休病假需出具县医院医生证明书。

  2、住院治疗出具住院证、出院证等证明。

  3、凡小病大看、弄虚作假取得证明休病假的,或利用病假干私活的,一经查明

  按旷工处理,情节严惩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对病假的处理

  1、按照每日事假标准的50%扣发计算。(住院不扣发工资),计入考核。

  2、重大疾病、特殊病例另行处理。

  3、教职工在病假期间,仍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4、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不计算工龄。

  (三)病假计算方法

  病假按学年累计计算。对跨学年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应与上学年最后一次病假的时间合并计算。

  五、看护假

  本人父母、子女重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到外地治疗的给连续看护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路程假除外)。

  六、事假

  (一)事假的认定:教职工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公休和寒暑假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天;因私出境人员事假的管理按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财政部(83)侨政会字第7号文执行。

  (二)事假的处理

  1、工作时间(空课)内因私事处出需请假,由考勤人员登记,累计达4小时,按半天事假计,依次类推。

  2、按最低工资日工资的30%扣发工资。

  3、一次会议或集体活动不参加计半天事假。

  4、帮人办理婚、丧或参加礼俗性活动均需请事假(学校派出除外)。

  5、参加函授、专业对口的在规定时间内(二——三年),参加自考的放宽到四年,不扣工资,考核计缺勤;超过规定修学年限按事假计。

  6、事假期间,工作人员仍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三)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七、旷课、旷工

  (一)旷课、旷工的认定

  1、未请假、书面请假未获批准,未上课或上班者定为旷课或旷工。

  2、未请假而又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和各种会议学习的(不到半天的按半天计)定为旷工。

  3、教师无故旷课一节按半个旷工日计算,依次类推。

  4、上课铃响后,若发现有课的教师五分钟后还未进教室或提前下课者,每学期一次教育,二次批评,三次按半个旷工日处理。

  5、因酗酒,斗殴致伤或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传讯按旷工计。

  (二)旷课、旷工的处理

  1、每学期累计3天(含3天)以内,每天扣日实发工资的两倍,并处以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

  2、每学期累计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扣半个月工资(并处以诫免),上报教育局备案。

  3、每学期累计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扣全月工资,处以“留校察看”处分,按待岗处理。

  4、每学期累计15天以上,予以解聘,上报教育局。

  5、连续旷课、旷工一个月以上(含1个月)即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告于众,并以书面通知亲属转告本人(《教改字号文件》)。

  6、未经教务处许可、登记,私自调课者,调课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八、婚、产假处理方法

  (一)婚、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休假,超假事先履行手续的按事假计,否则按旷工计。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晚育(初婚),即汉族23周岁,少数民族22周岁以后生育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128天产假包括产前休息的天数),给予男方护理假12天。

  (三)女职工哺乳不满周岁婴儿时,每天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文件同上)。

  (四)女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缺勤的(未领生育证而怀孕的),按计划生育的处罚条款执行。

  (五)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埋者,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产后输卵管结扎,按产假另加14天。

  九、探亲假

  一律安排在寒暑假,须提前半年写出探亲报告,经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工作日超假者,事先请假,按事假计。

  十、丧假及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职工在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丧假应当是一次性休完。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假期

  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超过时间,需要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以及岳父母或公婆亡故,丧假7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丧假3天。

  十一、迟到、早退

  (一)准时上班时间未到者,计迟到。

  (二)提前下班(10分钟)为早退(其他特殊情况晚来、早退或到幼儿园接小孩等,需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考勤可不计晚来或早退,但年终考核均不评优)。

  (三)学年考核每学期迟到、早退三次计缺勤一天。

  十二、每月全勤,无安全、教学等事故发生,根据学校情况发精神文明全勤奖。

  十三、本制度经校职代会研究通过,于20xx年4月28日起执行。

学校考勤制度11

  教师一天的工作入岗要按时,在岗要做事,离岗要请假。为了加强教师的组织纪律性,提高教师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值日、值周教师职责

  1、7:20值周值日教师准时到岗;7:50随大队部检查各班情况。

  值日教师负责前面一幢,值周教师负责后面一幢。

  2、中午(11:25--11:35)值周教师负责门岗;值日教师负责并维持食堂用餐纪律,在大部分学生用餐完毕后方可离岗(允许提早用餐)。

  3、中午检查时间为1点整,由大队部陪同检查各班情况。

  4、下午(4:00—4:20),值日和值周教师监督各班出校纪律,同时维持家长车子停放情况,允许家长在4:20后入校。

  5、值日和值周教师(4:30)清校,并进行卫生检查,查看各班的.饮水机、电、门窗是否关上。值日和值周教师彻底清校方可离岗(4:45)。

  6、规定值日、值周教师一周三次突击检查,内容是个人卫生、红领巾和校徽、课桌内垃圾。

  7、值日、值周教师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在打分上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扣分情况不得有任何疑议。

  二、教师考勤制度

  1、教师要按时上下班。按规定时间未到的均算迟到处理,一个月累计四次作请假一天处理。由门岗学生记录,每天上交校办处,由校办作统计后汇报校长。

  2、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出入校门,要在门卫的登记簿中如实登记。

  3、教师因私事提早离校的时间超过一节课以上,作请假半天处理。(门卫登记簿中反馈)

  4、病、事假要向校办请假并上交请假条,同时教导处备案。祥实写明请假理由。如有特殊情况则要在返校后第一天把请假条补上。

  5、教师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培训、教研活动等,要事先安排好自己的课程,并书面告知教导处,两天以上的活动,教师负责调换好前两天的课程,第三天开始由教导处安排。

  6、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公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写上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7、教师要公出,必须向校办说明并登记,待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8、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9、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10、值日、值周教师7:20未到岗,作迟到处理。

  三、教师进入工作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必须认真教学,与学生同在。不得无故改为自习课。要有组织、有安排地上好每节体育课,否则以旷课处理。旷课一节,作请假一天处理。

  2、坐班。教师没有上课,人必须在学校的办公室办公,不能私自外出,不能在工作岗位做份外事。

  3、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迟到处理。

  4、活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备课活动、教研活动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中。

  5、升旗仪式及出操。全体教师要参加,正副班主任必须在班级的前后管理班级,不得随意聊天。

  6、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值日、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不得离岗。

  7、教师应与学生一样佩戴校徽,教师的事不能让学生代办。

  四、考勤奖惩规定

  1、教师出勤,每月100元。

  2、教师请假1天,扣发20元,依次累计。

  3、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全勤奖。

  五、出勤统计管理

  1、每周、每月由各中层部门汇总,后交由校长过目,发放全勤奖。

  2、学校要把老师出勤情况归入教师年度考核。

学校考勤制度12

  一、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2、不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校。

  3、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须主管部门主任请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并提前两天以便学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请假一周以上,应报请科教体育局批准。

  5、请假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办存底,一份交教研组长考勤,由教研组长交总务统计。

  6、病假凭医院证明;函授学习请假凭面授通知;对婚假、产假、丧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师的照顾,按有关规定执行。

  7、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否则,视同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8、不存在补假,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岗,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如有违者按旷工处理。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出校门必须出示出门条,否则门卫不予出门。(出门条是用于出门办事,出门条使用一次不得超过半天,不能代替请假条)

  9、病、事假条必须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办法

  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门不出示出门条,无故迟到、早退等,为严明纪律,做到一视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签到制,早上、下午负责签到同志提前20分钟到岗,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进行工作,一视同仁,禁止代签(代他人签到的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考勤奖5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5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扣25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累计不够扣的再从福利中扣除,(检查早退现象一般采取不定时抽查,抽查时间一般为下班前20分钟开始)。

  3、对于中途溜号情况,一经发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0元,一小时以内每次扣40元,一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80元,以次类推。( 不定时进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职工按上述时间计算。)

  4、迟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签到的教职工到校后应立即补到,并按第2条款内容执行。

  5、教职工大会一般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学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5元。

  6、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职务津贴;半天以上1天以内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扣两个月职务津贴;2天以上上报区科教体育局,按教科体育局意见处理。

  7、不论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调好课,每缺一节课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因缺课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学校考勤制度13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绩效工资实施管理办法,从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设良好的教风和校风,根据“深纪发[20xx]33号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上级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一、每日考勤管理。

  教工在正常工作日内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出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超过1小时的,扣除一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出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

  二、事假管理。

  教工请事假必须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内的基础性工资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请事假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请假总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请事假天数累计10天及以上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部扣除。如果当月请事假在1天之内,且自己能够调好课,经过教学室同意备案的,只扣除一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的28%。

  三、病假管理。

  教工请病假,应按照规定报批。当月请病假天数在10天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超过10天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请假总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病假天数累计20天及以上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部扣除。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了“其它质量奖”外)全部发放。如果当月请病假在2天之内,且自己能够调好课,经过教学室同意备案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和工作量工资)的20%。

  四、旷工管理。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部分。

  以上病、事假天数,当月累计,可以半天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教工人员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作天数21.5天计算。

  五、公假管理。

  所谓教工公假是指教工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额发放。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女教工产假满后,经学校批准,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请假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75%计发,但是要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违法管理。

  教工因违纪违法在被审查、羁押而脱离工作岗位的,在此期间停发所有的绩效工资。经审查后,未受到处分和处罚的,绩效工资予以补发。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以及刑事处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七、严格执行请假报批管理制度。

  教职工请假应提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应在上班前用电话或口头亲自请假,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病、事假半天,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年级组、科组长不能代请假,也不能批假),再由本人调换好课。请病事假1—2天,本人填写请假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请病假3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经校长批准。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请事假3—30天(按照日历连续累积计算),必须经校长或副校长同意后,教师填写好请假单,待课程安排好后方能行使假期。请事假30天以上须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凡请病假须在上班返校日向教学室提供市、区定点医院的就医病历本、休假证明,未按时提供医院有效证明的按“事假管理”处理。教职工请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教职工由学校批准的出差、开会、教研、学习培训等外出活动,必须依时参加,未准假而缺席,作旷工处理。学校安排的1—2天的外出学习活动,一般由自己调换好课。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八、本制度经校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考勤规定。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学校法人。

学校考勤制度14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②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④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⑤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⑥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三次者视为不合格。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3.每位教师每学年开一节校内公开课;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读若干本教育类书刊(有读书笔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小结。

  4.培训结束时,应及时完成相关作业和培训调查,作好自我小结和自评。

  5、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学校考勤制度15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

  (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4、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5、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6、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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