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2 01:26:48 制度

【热】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篇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杜绝学校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校务中心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总务处具体实施对食堂的监督管理,学校卫生室做好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餐饮公司为食堂安全直接责任人。食堂人员必须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和学校总务处、卫生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餐饮公司要严格做好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餐饮公司要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做好食品粗加工、烹饪、贮存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五、餐饮公司对食堂人员经常进行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努力提高从业水平。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学校总务处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

  七、学校总务处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九、学校总务处要经常对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进行检修,确保安全使用。

  上海市金汇实验学校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系领导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橱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品,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每月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努力提高从行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指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

  一、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项责任义务,设一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

  二、小餐馆、餐饮业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严禁采购来源不明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要加强硬件设施投入,推行安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餐饮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和其它垃圾收集设施;不得用未经无害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水产品。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按生活垃圾符合环卫要求转运处置;泔水类和废弃油脂类定点回收处置,建立专用回收记录,回收方符合合法资质,用途合法。禁止销售废弃油脂给个人食用或用于违法加工销售。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泔水类和废弃油脂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1、保持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填实密封,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2、做好每日清洁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厨房死角,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3、食物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4、食物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

  5、调味品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品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6、及时将剩余食品、原料入冰柜冷藏妥善保管。

  7、配备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需要隔夜清除,则加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保持干净。

  8、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一、 总则

  为了强化食堂管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卫生部门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1、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央,地方各卫生部门下发的各项卫生管理规定条例等。

  2、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卫生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3、严格学习制度。

  4、划分岗位清洁卫生区域,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奖惩明确。

  5、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应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6、食堂保管员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规定,对采购的食品逐一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绝验收,并报告食堂管理员,查清责任。对验收入库的,必须逐项登记,采取先进先出的方法,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7、食堂员工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坚持更衣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操作程序,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状时,须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上岗。

  8、严格保卫安全制度,严禁非食堂员工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食品保管库房,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9、严格餐具清洗规定,切实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的餐具清洁程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防生。

  10、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对学校一日四餐的各类留样食品分批次全部进入专用储藏冰箱,并表明标识做好记录、备查。

  11、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及销售场内吸烟。

  1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上岗。

  13、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对所有食堂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并详细登记。

  二、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委及卫生行政部门。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四、学校食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加工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五、学校食品的供应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六、学校食品留样制度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0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

  七、学校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八、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九、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大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十、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十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十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一、成立食堂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开展预防和联防联控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加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1、湖南省外的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或住宿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2、岳阳市区(比如岳阳县,湘阴县)以外的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达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3、各档口对自己底下的员工进行排查工作,每天必须在微信群里报告每一位员工的健康状况。

  4、外省及岳阳市以外的人员到达岳阳后必须在微信群里打卡,有情况报告情况,没情况汇报平安。

  5、开学前学校会组织一次消毒工作,各档口所有人员必须到场参加,没有到场者一律不得开张营业。

  6、培训所有返岗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上岗防控相关要求,使员工未返岗就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识和返校途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1)返校、返岗方案和预案。做好员工返校、返岗的应对措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报批报备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外员工平安顺利返岗。同时制定师生错峰就餐预案。对所有值班人员进行摸排,并按照疫情防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严禁感冒、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上岗;并每日上报学校备档。每天定人。定点。定时。定岗。为进餐厅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做好疫情排查,登记每天在售卖窗口公布所有在岗人员《体温健康状况表》,让师生就餐更放心、更安全。

  (2)就餐要求。严格执行“高考式”的就餐要求,重新排列就餐桌椅,地面设置1米排队线,就餐区间距不少于2米。就餐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避免交叉感染。

  (3)应急就餐。如炊管人员因需隔离观察而不能上岗导致食堂人员严重不足时,可采取减少风味制作,大比例增加基本大伙饭菜供应方式予以缓解,可同步征集符合卫生要求的学生志愿者采取打包送餐方式予以解决。

  (4)疫情后期的持续管理。疫情解除后,防控工作仍不能掉以轻心。食堂仍应严格执行一段时间的防控标准和工作程序,待疫情彻底控制后食堂办伙方能恢复正常状态。

  (二)烹饪与销售管理:

  (1)烹饪管理。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摄氏度以上。

  (2)严禁生冷食品。疫情期间严禁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销售。

  (3)生熟食品分开。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

  (4)加强食品保护。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出售的.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模式,降低飞沫传播风险。

  (5)公用餐具保护。公用餐具(使用前应严格消毒清洗保洁)、免费汤粥、免费调料应有防止飞沫、灰尘、蚊蝇等污染的措施。鼓励自备餐具,及时清洗消毒。

  (6)销售管理。炊管人员销售食品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7)工作服要求。售饭人员工作服应每天更换,集中洗涤并进行高温消毒。

  (8)一次性餐用具管理。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三)后厨管理:

  (1)后厨全封闭管理。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伙食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进后厨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严格实行实名晨检制,建议每天上下午各检测体温一次。

  (2)个人物品管理。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手机进后厨应经消毒处理。

  (3)通风管理。后厨要定时开窗通风,开启油烟抽排和净化系统,保持空气流通。

  (4)智能化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智能管理系统对炊管人员规范操作防控疫情的监管作用,及时督导整改到位。

  (四)餐厅管理

  (1)通风管理。通过定时开窗或运行新风系统保持食堂就餐场所通风良好。

  (2)餐厅入门管理。餐厅门口设佩戴标识的安全员值勤,就餐人员应出示证件(禁止校外人员就餐)、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检测手腕上部10cm处体温)合格方可进入餐厅。

  (3)规范就餐程序。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饭窗口买饭(包括自选餐和自助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同时采取分批、分时段等形式避峰、错时就餐,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4)打包就餐方式。为减少师生在餐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中的人员密度,可增加套餐盒饭供应,打包带回单独用餐,防止并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污染。

  (5)个人分泌物处置。打喷嚏和咳嗽时应使用纸巾遮挡包裹,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包括废弃的口罩)使用密封袋密封弃置于有盖垃圾桶内。

  (6)餐厅清洁消毒。开餐前对餐厅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开餐中及时清理餐桌和地面废弃物并清洁餐桌,餐后做好免费汤粥、公用调料的收捡和清理打扫餐厅卫生,进行环境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7)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定点存放,每日由环卫专业公司清运,每日对存放场所进行清洁并彻底消毒,消除病毒感染源。

  (五)清洗消毒管理

  (1)公用餐具洗消。公用餐具进行规范化全覆盖每餐次清洗消毒,按标准要求进行保洁,并经每餐次抽样检验,确保检测合格。

  (2)餐具高温消毒。餐用具采用高温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3)食材洗消和保管。对食品原料和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洗消和卫生保管。

  (4)回收餐具的洗消。每餐次对后厨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坚持高温消毒方式对病毒灭活。

  (5)环境管理。对食堂内外环境和餐桌椅每天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每天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食堂及后厨区域做到每日消毒不低于2次,并按要求对餐具和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保证餐厅卫生安全。

  (6)餐具存放。餐具进行消毒后,应放置在无病毒区域和空间或存放在餐具消毒设施设备中。

  (六)采购管理:

  (1)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并确保食材的正常供应,不涨价,保质量、保安全。

  (2)严格监管食材源头。加强对食材采购渠道来源和索证的监管,重点监管引入的社会餐饮各风味档口特殊或零星食材的采购;确保食材来源清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证等证件齐全。

  (3)采购中交接货物管控。要求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4)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5)抽样检测。对易携带致病菌或易腐败变质的食材采取抽样送专业机构检测的措施。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工商、税务、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校纪、校规制订食堂、餐馆、店铺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指导思想,食堂实行的是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社会化运作模式。

  第三条食堂、餐馆、店铺的管理由理事会、学院授权由后勤管理处管理。

  第四条凡在学院内经营的食堂、餐馆、店铺的单位和个人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食堂、餐馆、店铺的筹建管理

  第五条参加我院食堂、餐馆、店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须持有关法律文书及个人有效证件参加竟标资格审核。

  第六条经审核合格的竟标单位和个人须按学院招投标管理规定缴纳竟标保证金。

  第七条竟标中标的单位和个人按中标项目及规定时间与学院签订经营资格(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期缴纳相关的租金。

  第八条经营单位必须按合同所规定的经营项目进行房屋装修,房屋装修时不得擅自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提报水、电安装、经营布局、装饰材料、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方案的书面报告报后勤管理处审批,并缴纳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所有装修费用在合同期满后学院不予任何补偿。

  第九条经营单位房屋装修及主要设备、配套设施安装后须经后勤管理处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开业准备工作,凡在装修期间未按装修方案装修、安装和未达装修、安装标准的店铺,必须限时整改后方可进行装修、安装验收。

  第十条经营单位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行向有关单位申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手续。

  第十一条经营单位须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参加消防培训,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二条经营单位或单位责任人必须与学院签订治安、消防、食品安全责任书。

  第十三条经营单位开业前及经营期间所招聘的员工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并有担保人,不准录用身份不明无证件、犯有前科被司法部门通缉的再逃人员及患疾病、传染病的人员。

  第十四条饮食从业人员在上岗位前必须办理健康合格证,并组织卫生知识培训,未办理健康合格证人员不准上岗。

  第三章食堂、餐馆、店铺的'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制度建设,经营单位根据经营项目要求,必须制定或完善内部以下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1、建立和完善各种岗位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治安、消防、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3、建立和完善临时停电、停水、停气的应急措施预案;

  4、建立和完善内部服务管理、服务质量的监控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

  5、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及要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加工操作卫生要求,原料采购卫生要求,贮存卫生要求,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烹调加工卫生要求,凉菜配制卫生要求,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卫生要求,点心加工卫生要求,裱花操作卫生要求,烧烤加工卫生要求,生食海产品加工卫生要求,备餐及供餐卫生要求,食品再加热卫生要求,卫生管理,餐用具卫生要求,废弃物暂存设施卫生要求,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场所及设施卫生管理,设备及工具卫生管理,库房卫生要求,洗手消毒设施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卫生培训要求,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食品留样要求,卫生记录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

  6、建立和完善卫生操作规范标准;采购入库验收操作标准,领料运输操作标准,厨房原材料摆放操作标准,工具、原材料、个人卫生复检操作标准,鱼、肉泡洗操作标准,肉食物加工操作标准,择菜操作标准,洗切操作标准,食品半热加工操作标准,食品储存操作标准,食品配份操作标准,食品烹饪操作标准,盛装容器操作标准,主食加工操作标准,食品成形操作标准,食品蒸煮操作标准,回收餐盒操作标准,洗刷、消毒操作标准,从业人员卫生操作标准;

  7、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操作标准;设备安全操作标准,电器设备操作标准,煤气操作标准,防火、防盗检查操作标准,食堂、餐馆安全管理规定;

  8、建立和完善食堂与餐馆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日常清洁计划。

  第十六条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学院的出入管理规定,按规定配戴工作证,出入校门服从纠察。亲戚朋友来校探访需留宿的,须到保卫处登记,办理相关手续,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第十七条经营单位严禁采购、销售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及霉烂变质对人体有害的食品以及未经检验的肉、禽、蛋商品。严禁向学生出售酒类。

  第十八条经营单位严禁在经营点饲养宠物。

  第十九条经营单位未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同意,不准乱拉电线、安装电器设备、改装电表及改装疏水管道。

  第二十条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明码标价,未经物价部门或学院批准同意,不得擅自哄抬物品价格(食堂、餐饮所有食品菜肴一律实行定价审批制度)。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礼貌服务管理,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自觉执行学院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严禁在校内打架斗殴,从业人员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及其他事故的,由用人单位责任人负责处理。

  第二十二条经营单位的营业时间;食堂、餐饮06:10分提供早餐服务,10:30分提供中餐服务,16:30提供晚餐服务,商铺上午08:00分开始营业,各经营单位平时在晚上11:00分停止营业,(周末星期五、六可延续半小时)但不得影响学院管理秩序及师生休息。

  第二十三条经营单位所经营的食堂、租用的餐馆、铺面,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

  第二十四条经营单位要积极遵守和配合学院的定期检查,如果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的,各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后勤管理处。

  第二十五条经营单位如有学生的投诉,后勤管理处有权责令经营整改,经营单位须将整改情况反馈上报。

  第四章食堂、餐馆、店铺的处罚标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现象行为之一的经营单位罚款见明细第二十八条。

  1、出售饭菜或在工作间加工食品时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戴口罩者(出售饭菜时必须戴口罩);

  2、出售饭菜或加工食品时抽烟者;

  3、工作时被检查发现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者;

  4、穿工作服进卫生间者;

  5、日用品与食品混放的店铺;

  6、就餐区域桌、椅、地面不干净的部门;

  7、出售的饭菜出现蚊、蝇、小虫、头发丝、杂物被举报者;

  8、未按规定倒放垃圾者;

  9、与师生发生争执不听劝助者;

  10、事先未与学院协商、提高物价者;

  11、未按规定时间营业、关门者;

  12、未按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营单位罚款见明细第二十八条。

  1、采购、销售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及质保过期食品;

  2、采购未经检验的肉、禽、蛋商品及霉烂变质对人体有害的食品;

  3、出售隔夜饭菜及腐烂、变质食品;

  4、不按规定办理健康证的;

  5、检查发现有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

  6、不经批准私自装修及乱拉电线、安装电器设备、改装电表及改装疏水管道。;

  7、不经批准有单项菜肴涨价的;

  8、违反学院保卫处安全管理规定的;

  9、经工商、质监、卫生、教育等执法部门检查有不达标项目的;

  10、门前及周边环境“三包”脏、乱、差或整改不达标的;

  11、未按第十五条要求制定或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的。

  第二十八条每项罚款明细如下

  1、操作间的餐具、碗具、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若不干净、不标明,每物罚款(50元)

  2、从业场所桌椅、地面(含卫生区范围)、桌上垃圾盘,干净、整洁。若一个桌椅不干净罚款(50元/个)

  3、所进货物是否做台账、若不记录罚款(50元/次)

  4、工作服在操作间乱放罚款(50元/件)

  5、出售大功率违禁电器罚款(50元/次)

  6、门前三包责任制是否实施罚款(50元/次)

  7、工作人员不戴口罩,不穿工作服,罚款(100元/人)

  8、抽油烟机是否一周清洗一次,若不清洗罚款。(100元/次)

  9、清洗池是否清洗后保持干净,若不干净罚款(100元/次)

  10、检查留样是否保存48小时并做记录若无留样及记录罚款(100元/餐)

  11、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塑料饭盒罚款(100元/个)

  12、操作间垃圾清理是否及时,若不及时罚款(200元/人)

  13、工作人员无健康证,罚款(500元/人)

  14、检查每天是否有消毒并做消毒记录,若没有罚款。(500元/次)

  15、检查是否有过期食品罚款(500元/件)

  16、生、熟食物成品、半成品食物分开存放,检查有无出售隔夜剩饭、剩菜(咸菜除外)和变质的饭菜。若检查有一次罚款(500元/次)

  17、卫生管理台帐、进货台帐、索证资料未健全罚款(500-1000元)。

  18、仓库物资保管,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并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消毒药品与强烈气味的物品须采用不同库房存放。发现变质、发霉、生虫等物品时须及时处理。(注:主要检查有无过期食品)若有过期产品。(1000元/物)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营单位,取消营业资格,收回铺面。

  1、手续不清、证件不全的经营单位;

  2、违反学院管理规定,严重扰乱学院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的经营单位;

  3、乱设摊点不听劝助或屡罚不改的经营单位;

  4、出售国家明文规定违禁商品的经营单位;

  5、擅自转让房屋的经营单位;

  6、不经批准私自装修不服从管理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经营单位;

  7、不按期缴纳房屋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经营单位,拖欠未交超过7天者(不含7天),每超过一天按所交租金、管理费的百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8、扰乱市场、乱哄抬物价经营单位;

  9、因管理失误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及中毒事件的经营单位。

  第三十条在经营中出现食物中毒以及经营管理中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各食堂、餐馆、店铺负责人自行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由后勤管理处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一、配餐间间使用前举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举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光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来宾、员工、同学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准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1、学生食堂食品的采购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员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2、购买食油、食盐、酱、醋、味精等调味品要到固定摊点或商店选购,确认为非“三无食品”后,商家开具食品清单(或在食堂食品购买登记本卖主一栏签字)后方能成交。

  3、定点购买蔬菜、肉类并索取卖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次购买都必需让卖主签字开收条清单。

  4、所有购买的食品必须填写到食品购买登记本上,在购物人一栏由购物者签名,以示对本次购物负责。

  5、在食品加工时发现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购物清单为依据向商家提出索赔。

  6、如果所购食品有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采购员没有作好索证工作,采购员负完全义务。

  7、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催促食堂人员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发现问题实时纠正,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0

一、地面整洁,干爽,不可用水冲,每天小扫,五天大扫。

  二、一市一收场,收场后,不留剩余残渣。

  三、物品归类,摆放整齐,用具、工具、刀具分开摆放,以免引起交叉感染。

  四、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灭蝇、灭蚊、灭鼠措施及工具。

  五、防止脱排滴油,屋顶霉变,定时清洁,随时粉刷。

  六、私人物品及茶杯,禁止放在食堂内部所有操作场所。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1

  一、小学要对全体师生举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庇护及救助办法的宣扬、教导。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同学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帮助小学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同学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刻报告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刻报告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小学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状况立刻送有关医院治疗,帮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行调查,按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基本要求

  第一条公益性原则。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的要求运行。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经营学生食堂,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要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并张贴在食堂醒目位置。

  第二条自愿选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原则上寄宿生应在学生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不得用改变常规作息时间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第三条审批制。学生食堂必须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四条校长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学生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应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对关键岗位定期进行轮换。

  第五条缴费陪餐制。实行校长和教师缴费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条件的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第六条科学营养供餐。学生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制定成本合规、营养数量均衡的食谱,不得随意增减数量。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的饭菜,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食堂不许为学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饮用开水。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原材料供应、包装储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饮用水源检查等环节,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完善食堂功能分区;规范生产、加工流程;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制度,及时消除学生食堂卫生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还要加强食堂内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城市膳食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参与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监督学生食堂的饭菜价格、份量、质量和食品卫生,以及学生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学生食堂的合理化建议,督促学校定期公开学生食堂财务收支状况。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

  第十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住址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陪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工作开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令其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辞退。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嚼口香糖等。

  第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学校对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供应,进行集中采购、定点采购。

  第十二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食品查验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每笔货清单、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三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十四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无皮的入库、出库必须有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帐、表相符,日清月结。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六条食品原材料使用前应洗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第十七条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翠芳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第十八条余姚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解除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九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50g,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好的饭菜等食品要用清洁的专用容器盛装,加盖防尘、防蝇设施。

  第二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长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为摆放;在专用清洗拖布池或清洗拖布桶内洗涮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第二十三条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施设备,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二十四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的消毒柜内,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制定没抽食谱提前公布,制定食谱前应征求膳食管理委员会等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学生食堂收取伙食费应一人一票;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学生请假一周以上予以退还餐费,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二十八条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学生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及食堂炊具等小额添置。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学校在彼岸人员参与食堂工作的,其人员的成本不得计入食堂成本。

  第二十九条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以月计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学校应定期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学校师生、家长进行公开。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一、原材料必需新鲜,原材料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成品的质量,应注意原材料的选择和保管。原材料的贮存,做到离墙离地堆放;调味品贮存的容器符合卫生要求,容器应当加盖,防止鼠、虫害等污染食品。有味的'原材料,应分开贮存防止相互串味。

  二、面点制作使用的一些色素必需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三、面点制作应在专间内进行,所用的工具、容器及双手等必需洗净并进行消毒。

  四、各种设备(如绞面机等)应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1、食堂管理员为食堂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食堂管理工作。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体校师生的餐饮安全。

  4、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搞好饮食卫生,严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严把进货、加工、出售关口,严格执行进货手续,严禁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无证商贩出售的食用商品。进货实行索证制度,记好进货台帐,对每天的食品要做到48小时留样。

  6、做好食堂卫生防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做好食堂安全台帐。食堂餐具、炊具应及时消毒,并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

  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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