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1 02:58:14 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天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实行有效的措施,消退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整洁,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显然标识,垃圾、废弃物准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准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全部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举行消毒。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隔墙离地、分类上架、标识分明、先进先出)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学校落实培训)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市场监管部门培训)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学校食堂不得生产经营四季豆、野生菌、凉菜。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熟、煮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货方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说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经营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25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该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向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干净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1、员工上岗前举行食品卫生法律规矩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学问培训,举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学问和职业道德教导,不断提高员工素养。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光、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方案,包括常常性教导和有方案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光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5、员工认识岗位卫生制度,常常抽查员工的卫生学问知晓状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矩,仔细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小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举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运河、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采取分类管理,分离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小学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餐厨油脂回收企业或养殖户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支配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具体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状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刻改正,并赋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的20xx年14号令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

  二、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定期验证。

  三、建立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四、建立食堂卫生及饮食情况日检制,并作好记录。

  五、食堂环境保持清洁,无鼠迹、无蝇、无蟑螂。

  六、食堂管理员留存定点食品,采购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七、荤、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净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内生熟、半成品分开,不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无霉变,虫蛀,变质。

  十、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食品至供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超过24小时。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备餐间,不得供应水产品和改刀的熟食卤味菜。

  十二、食品留样放置48小时,每样量足100克,并有留样记录本。

  十三、从业人员分发饭菜、点心,有专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触。

  十四、食品存放下垫离墙,原料、辅料缸加盖,调味品分类,分架存放,无超过保持期。

  十五、洗涤、消毒剂、餐饮具存放处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开,注明标志,严格消毒。

  十七、从业人员做到“三白”,注意个人卫生。

  十八、饮用水卫生足量,保温捅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专人监管。

  十九、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作记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环境和机械卫生

  1、食堂负责内外环境卫生,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净,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经常地、有计划地消灭蟑螂。

  3、各种炊事机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长期打扫干净,用专用盖布盖好。

  4、冰箱内生熟分放,东西要码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二、食品和炊具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2、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不留隔顿剩菜剩饭。从采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绝食物中毒。

  3、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三、个人卫生

  1、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饭前便后、打喷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习惯。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抹口红、染指甲,不准赤脚,不准留长发、长指甲。

  3、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患皮肤病以及受外伤等,要及时报告保健医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餐具消毒卫生

  1、餐具、炊具每天严格消毒。

  2、餐厅和备餐间使用的药物消毒,药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喷洒。

  3、熟食制作前要用酒精(浓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备餐间每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台地面。

  5、消毒后应达到光、洁、净、干,无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检查化验的各种卫生指标。

  五、厨房现场卫生

  1、地面保持整洁干燥,污水必须迅速清除。

  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

  3、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4、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于冰箱或冷冻室内,不得将食物露在生活常温太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

  5、凡易腐败的'饮食物品,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以吸净臭味。

  6、工作厨台及厨箱下及下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防碎肉、菜屑遗留腐烂。

  7、应装置抽油烟机,并定时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如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9、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接触。

  10、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厨余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1、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时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洗手,保持双手清洁。

  14、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要做数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放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15、不得在厨房内躺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乱放杂物等。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配餐间间使用前举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举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光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来宾、员工、同学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准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烹调前必需仔细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样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给,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觉色彩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整洁,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制售凉荤凉菜有明显标志的留样专用冰箱,留样冰箱实行专人负责。

  二、建立凉菜留样记录,包括日期、餐次、当餐经营凉菜名称、留样凉菜名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三、有专人负责凉菜留样,用已消毒过的用具取样,每种凉菜取样不少于250g样品,放入消毒过容器内盖好或用食品级包装袋密封后置于专用冰箱内冷藏。

  四、凉菜留样冷藏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

  第十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学校食堂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第十八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高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动集体用餐,批量制售的热食、非即做即售的热食、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留样,其他加工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留样。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第二十二条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小学要对全体师生举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庇护及救助办法的宣扬、教导。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同学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帮助小学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同学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刻报告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刻报告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小学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状况立刻送有关医院治疗,帮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行调查,按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6-05

[精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1-1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9-30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9-19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3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07-2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07-08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华]01-11

【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1-20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