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05 12:26:43 制度

(通用)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通用)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1、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垃圾桶。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内),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做到无霉斑,干爽清洁。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各功能间(区)均有盛物架、刀架。专间、专池、专用工具专用。

  4、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 70℃ ,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按要求进行留样登记:①重量 100克 ;②密封;③生熟均要留样;④要冷藏;⑤张贴标签;⑥时间要达标,即熟食48小时,生食24小时。

  6、紫外线消毒灯离墙、离地,悬挂高度在2.0- -2.5m 之间,并有金属挡板。

  7、同一房间内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电炉等)。使用锅炉的学校应保证锅炉在使用年限内,每年进行技术检测,锅炉工要办理《锅炉工证》,填写司炉日志。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学校食堂管理,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与健康,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无锡市各级学校的食堂管理,包括小学、中学、高中、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 食堂管理应以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为出发点,按照科学合理、营养均衡的原则提供食物。

  第四条 食堂管理机构应具备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

  第五条 食堂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并能够正确操作。

  第六条 食堂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学校应建立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学校应建立学生食堂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

  第九条 学校应与食堂管理机构签订食堂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食物供应

  第十条 食堂管理机构应每日按时供应早、中、晚餐,并提供夜宵服务。

  第十一条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食物,包括主食、荤菜、素菜、汤品等。

  第十二条 食堂管理机构应保证食物的新鲜、卫生、无公害,并及时清理剩余食物和餐具。

  第十三条 食堂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口味需求和食物文化差异,制定适当的菜单。

  第十四条 食堂应提供适量和合理的食物,不得浪费和滥发。

  第三章 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 食堂管理机构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确保食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 食堂应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进货、储存、加工、烹饪和销售环节进行监管。

  第十七条 食堂管理机构应确保食品的储存、加工和烹饪设备符合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洁。

  第十八条 食堂应确保食品的储存温度适宜,食品的保质期不得超过标注日期。

  第十九条 食堂应加强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对进货和烹饪食品进行抽样检测。

  第二十条 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档案,保存进货凭证、检测报告和销售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 食堂管理机构应每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保持食堂的整洁和干净。

  第二十二条 食堂应配备专门的卫生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食堂应保证餐具的清洁,并定期更换。

  第二十四条 食堂应保证员工良好的卫生习惯,包括洗手、穿着专用工作服等。

  第二十五条 食堂应设置垃圾分类桶,保持食堂周边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五章 监督与控制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定期进行食堂监督检查,对食堂的食品质量、卫生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学生食堂食品供应监测机制,对食堂供应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定期公开食堂的管理情况和食品安全检测结果。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食堂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

  第三十条 学校应与食堂管理机构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六章 处罚与奖励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食堂管理机构,将被处以警告、罚款或吊销资质等处罚。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根据食堂的管理情况和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对食堂管理机构进行奖励和激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与食堂管理机构共同制定和审查。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与食堂管理机构应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食堂管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定期进行本管理制度的检查和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无锡市教育局所有。

  以上是关于无锡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食堂管理,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希望学校和食堂管理机构能够共同遵守并积极落实本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饮食质量和生活素质的提高。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管理机构

  组长:xx

  成员:xx

  责任机构

  食堂责任人:xx

  一、学校食堂采取:学校总管理,食堂承包人负总责的管理办法。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各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三、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四、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五、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的清洁。各种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六、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蝇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七、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八、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九、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一、液体剂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梁糕。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靛蓝、胭脂红和苏丹黄为0.1克/公斤;青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内。

  三、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汁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量限制在6克/公斤内。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黄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限制在0.1克/公斤内,以确保食品的绝对安全。

  五、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克/公斤内。

  六、添加剂设置专人保管,其领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领用。

  七、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业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学生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由生产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省、市、自治区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报国家标准总局审核批准。

  二、添加剂的使用应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营养质量。

  三、不得使用添加剂掩盖视频的缺陷,如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消耗,改进贮存条件,简化工艺,但不能由于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了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儿童食品不得使用糖精、色素、香精等添加剂。

  六、除了国家预算规定了使用量的添加剂外,其它添加剂使用量为达到目的的最小使用量。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采购管理,节约资金,降本增效,提高职工伙食待遇,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应提前制订好每周菜单,采购人员按当日菜单和就餐人员数量进行市场采购。

  2、采购员应多方询价,严把原材料价格、质量、数量关,确保质优价廉,并保存好原始进料单。每日采购物资必须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和验收,复核人员根据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并做好当日采购记录。

  3、当日采购成本、购菜价格要实时发布,接受职工监视。

  4、采购员与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采购资金逐日对账、汇总,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人员标准。

  5、采购员每月填写《食堂就餐报销凭证》,并附账目汇总表,由明,分管领导考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6、建有食堂的委属事业单位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5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罚5元。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文明服务,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一律刷卡就餐,计算准确一视同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拉关系、走后门。

  (四)食堂一日三餐,要本着讲求营养丰富、均衡的原则,要经常调节变化食物品种,每周日制定出下周食谱。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对象(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饭。每天早、午、晚和夜餐要努力做到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天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实行有效的.措施,消退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整洁,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显然标识,垃圾、废弃物准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准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全部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举行消毒。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为加强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保证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工作的质量,使学校食堂的建设达到卫生要求,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促进龙岗区学生食堂建设,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在新建、改建、扩建食堂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并向所管辖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

  达不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卫生监督部门参加,达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要求的发放给食堂卫生许可证。学校未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擅自建设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学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设计图纸(根据建设项目选址、初设、施工的不同阶段分别提供项目方案、地形图、初设、施工的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3、食品卫生专篇;

  4、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5、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材料。

  三、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按以下规定开展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工作:

  (一)选址审核:

  1、依据平面图、地形图、风向图和建设项目性质、用途,对项目毗邻的有毒有害场所、卫生防护带,进行选址审核;

  2、根据需要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查;

  3、制作现场审核记录。

  (二)资料审核:

  1、审查提供的图纸、资料、预评价报告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图纸设计单位、资料出具单位、预评价单位的签章、资质等;

  2、依据卫生规范、标准、审查食品卫生专篇中关于设备、工艺、布局、卫生设施(包括厕所、浴室)等;

  3、审查生活区和食品加工经营区的分割情况,以及废弃物处理排放措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三)审核意见:

  1、对疑难项目可征询专家意见,作为提出审核意见的参考;

  2、卫生行政部门在出具受理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资料和现场审核工作,提出书面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

  a、符合卫生要求的,通过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初设、施工卫生审查;

  b、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并说明理由。

  (四)竣工验收审核:

  1、申请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或递交相关申请报告;

  2)施工阶段书面的卫生审核意见;

  3)有资格的卫生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受理审查和程序(同选址和设计的受理审查和程序)

  3、审核

  (1)资料审核

  1)审核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资料出具单位的资质和材料的形式、内容);

  2)必要时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和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和抽测。

  (2)现场审核

  1)在现场勘察建设单位是否按图施工;

  2)检查施工阶段卫生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

  3)制作竣工验收现场审核勘验记录。

  4、审核意见

  (1)书面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2)参加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如实签署意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0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1

  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实行在校长负责制下,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三、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争取配合,主动理解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四、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并理解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六、学校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七、自觉理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八、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九、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堂与学生团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十、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的措施执行。

  十一、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及时报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十二、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职责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职责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职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异常严重的依法追究职责人的法律职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指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

  一、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项责任义务,设一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

  二、小餐馆、餐饮业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严禁采购来源不明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要加强硬件设施投入,推行安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餐饮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和其它垃圾收集设施;不得用未经无害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水产品。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按生活垃圾符合环卫要求转运处置;泔水类和废弃油脂类定点回收处置,建立专用回收记录,回收方符合合法资质,用途合法。禁止销售废弃油脂给个人食用或用于违法加工销售。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泔水类和废弃油脂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职责明确的岗位职责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职责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职责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职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景,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职责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职责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职责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人员需要佩带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该清洗,操作时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物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在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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