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8 13:21:43 制度

(实用)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篇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

  1、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校产的建帐、建档及存档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3、年度初指定校产管理计划,年度结束编制新增校产汇总表,及时归集校产档案资料。

  4、组织部门管理员管好,用好校产。

  5、在师生中组织宣传爱护校产活动,搞好校产管理。

  6、参与班级目标管理相关内容考核,对损坏公物和赔偿情况及时通报。

  7、负责组织对校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者的.责任的义务,保证资产的完整和不受侵害,削减财务支出,现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制度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和使用安排,并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保管、使用盘点等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必需做到手续完整,购建后财务部门应凭相应的手续记入总帐,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财产卡,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部门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存查。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负责维护,若发觉丢失,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借出,同时并订立借据。对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损失者,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财产转移时,应向管理小组说明,经专管员验收核对,同卡片填写相符后,方可办理其有关手续。

  五、发生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时,必需申报主管部门和固定资产部门审查批准。

  六、此项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监督执行,日常事务由专管员负责处理。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3

  1、掌握并正确使用学校印鉴,校长名章,负责审定各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并对用印进行监督。

  2、负责做好接待、车辆管理及日常服务工作,接待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同志的参观、访问,做好来信、来访答复。

  3、负责职员的考核工作、管理好学校人事档案、文件档案及综合统计工作。

  4、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5、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科室主任职责

  1、制定学校的学期、学以及中长期的教学研究计划,提出教育科学研究的日程和实施方案。

  2、在校长和市教科所的领导下,注意收集教学信息,总结教学经验,推广教学科研成果。、指导教研组长工作,预测教研方向,提出教研课题,促进学校的教学效率。

  3、组织各课题组的教科研课题的研讨和各类专题讲座。

  4、负责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教师总结教学成果,负责教学论文的征集、评选工作。

  5、组织教师参加与教学科研相关的听课、观摩教学及评析课和各类竞赛。

  6、负责教师科研队伍的`建设。不断完善教科室规章制度。

  7、办好《教与学》报,使其成为全校师生的良师益友。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报帐员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学校的财务预算收支计划工作,搞好每月、每季及终的预决算工作。

  2、负责学校会计的日常工作,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正确处理帐务。

  3、负责财务报表(含基建帐户财务),及时向校长报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4、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包括各种帐簿、报表、计划报批文件、使用完的收据发票等)。

  5、负责管理财务印章和印鉴,并按用途使用。

  6、负责学校勤工俭学收入的审计工作。

  7、积极配合稽核组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核工作。

  8、负责学校行政出纳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及有关人员已审签的合法凭证及时办理资金的收付、转帐、结算业务。

  9、负责按规定审验报销单据,做好学校采购物品价格的监督工作。正确编制记帐凭证。

  10、根据安全规定做好现金的存、取工作,保管好现金、及时清理逾期借款。

  11、负责差旅费报销,工资发放,代扣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和政策性代扣资金。

  12、负责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报表、上报、支取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学校人事档案、工资档案、综合档案、图片资料等档案材料。

  2、负责学校大事记、重大活动资料、规章制度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档案资料的分类编号、目录索引、保密保管工作。

  4、负责档案的登记,查阅等各项工作,查阅档案资料必须经过有关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查阅、更不得将有关资料带走。

  5、督促各处室将活动资料及时归档,防止出现档案资料空缺。

  6、保持档案资料的清洁卫生和档案工具的维修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职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必修课、选修课的课程安排,以及作息时间表和其它各种表册的编制工作。

  2、做好新生的注册与学籍建档,整理,保存好学生档案,落实好学生的转入,转出等事宜。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4

  为充分发挥教辅用书的功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经校务会研究,对征订教辅用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1、为保证所订教辅用书的'质量,各备课组长可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在县新华书店提供的“新书目录”或样书中选定一至二个品种,由教务处统一上报订购,原则上每门学科只准为学生订一本资料,费用由会计室与新华书店直接结算。

  2、各备课组在教学中如确需补充习题的,可再选订作业纸一份,但品种必须由备课组全体老师商定(须认真选择,不得在使用中途更换,违者承担新订资料的全部费用),由备课组组长到教务处领取征订教辅用书申请表一份,填写好所订书名及出版社,经本组80以上教师签名后上报教务处,待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到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为各备课组订购,购书款由各班班长或课代表跟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直接结账(实际书款不得大于书后标价的80),任课老师和班主任不得直接向学生收钱。教师用书由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提供。

  3、征订教辅用书是一种集体行为,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为学生变相征订课外资料,如发现所任教班级70以上学生持有同一本课外资料,则视为该学科老师变相征订课外资料。学校将按内改方案中有关规定对该学科任课老师予以处罚。

  4、各任课老师需要使用的参考资料可凭教务处出据的领条到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选取,所领图书必须到图书室覆行借用手续,由图书室盖章签字后放可报销,否则视为个人购书。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5

  负责校产的建帐建档及存档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度初指定校产管理计划,度结束编制新增校产汇总表,及时归集校产档案资料。

  组织部门管理员管好,用好校产。

  在师生中组织宣传爱护校产活动,搞好校产管理。

  参与班级目标管理相关内容考核,对损坏公物和赔偿情况及时通报。

  负责组织对校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员岗位职责

  整理学校的有关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保管借阅清退等各项工作。

  协助领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准备工作。

  负责学校大事记信息书记及整理工作。

  负责学校党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做好学校的接待工作。

  负责党总支校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的管理提水及卫生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教处职员的岗位职责

  具体组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负责编制分类和回收纪律检查卫生检查班晨会检查等各种表格,做好记录,准确统计,及时公布,做好各班级的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建立健全学生德育工作档案,登记德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各种文体活动。

  协助班主任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及事迹的推广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管理好学生的成长档案。

  负责每周的升旗仪式的准备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主任职责

  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教师。

  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各教研组设教研组长一人,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教务处任命。教研组长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带领全组教师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德育大纲》,端正教育思想,认真执行学校计划,拟草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备课组及教师制定计划。

  每学期开学阶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教师讨论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具体实施,期末认真做好教研工作总结。

  支持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等活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形成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协助教务处教科研室安排本学科教师的教学教研任务,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了解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教师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要组织对本组教师全面听课,一学期内至少听每个教师一节课。,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6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

  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族学创新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创新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项目经费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新教育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民族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所安排的经费。

  第二条 项目经费管理

  (一)经费由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

  (二)经费使用前,单位和个人应向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三)除满足本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第三条 项目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各项目评审费及运行中发生的组织费用。另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耗材、工具,相关的.参考资料、软件,课题调研、差旅费,实验费等相关费用。

  (二)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运行无关的硬件设备的购买,劳务费、餐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适时提出修改。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8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爱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命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同学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急试验用品、做到特地存放、由化学试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试验时,老师必需在做试验前向同学讲清晰留意事项,并指导同学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试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准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惜。任何人不得随便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厉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需常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觉安全隐患,要准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同学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惩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9

  一、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机关的指示、决定,以及校党支部对教学、行政工作的决议。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办好学校的会议纪要,执行省、市、县教育局对学校工作的有关指示。

  3、在市、县教育局、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为开创新局面而积极开展工作。有下列问题由校长负责,提请校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1)本校工作的重大决策,长期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科研计划和年度、季度工作总结,以及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2)本校的编制和机构的设置、变动、撤销,以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3)负责本校人选的任免、调进、调出,干部的退休、离休,以及教职员工的晋级、调资与重大奖惩。

  (4)师资队伍的调整、充实、进修提高和各种职称的审批上报。

  (5)本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基建、修建计划。

  (6)本校教职工生活上的重大问题的决定。

  4、注意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5、负责协调教学行政指挥系统之间的.关系。

  6、深入群众、深入教学,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教学、行政等工作经验。

  7、及时阅办上级下达的文件。

  二、校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1、贯彻教书育人方针

  (1)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

  (2)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发展。

  (3)教学质量达普教中上水平。

  (4)使学生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

  2、建设坚强的校领导集体

  (1)努力提高学校管理的有效性。

  (2)强化教育教学质量观念。

  (3)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

  (4)建立教育教学评价体系。

  3、建设合格的教师队伍

  (1)使多数教师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2)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达标。

  (3)具有指导课外活动的能力。

  (4)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4、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改善实验室等专用教室条件

  (2)美化育人环境。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学校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进展,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章》、《中学校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一般学校、职业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一般学校、特别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学校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进展需要和资金供应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学校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选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其次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根据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学校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方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掌握数和批复农村中学校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学校年度预算和用款方案,准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法,保证农村中学校运转资金准时到位;对农村中学校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学校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学校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依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掌握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学校下达预算掌握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学校校用款方案,准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学校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学校校的主要职责:仔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老师代表讨论、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依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方案,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状况报表。

  第六条

  根据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学校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选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学校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学校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学校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全部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学校校的账户根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根据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特地人员担当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学校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学校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学校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学校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需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当,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便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根据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学校校必需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亮”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学校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选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学校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支配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修理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学校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实行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学校校用款方案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方案,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方案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学校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难等不行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学校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缘由、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需符合法定程序。

  中学校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根据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需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转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学校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需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需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学校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学校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需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同学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学校校的各项支出,必需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学校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学校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意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修理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2

  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四中学子良好的精神面貌,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女生裙装视季节调整)。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周一升旗仪式统一穿着正装,系领带领结(有体育课允许下身穿着运动裤,但上身需穿着西服佩戴领花、领结)。周五放假日统一穿着正装,系领带领结。其余时间班级自行统一。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纽扣全扣或敞开最上面第一颗纽扣。夏季不允许出现上身自己的`T恤衫。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学校审查,无误后上报,批准后方可不穿。

  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教导处登记备案。

  6、校服内有特设的白色条块,用于书写,家长可以写学生的姓名班级,以便区分。 7、体育课学生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可提前到学生宿舍进行服装更换。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教导处(值周班)负责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反馈提醒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分值。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推荐产生的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中小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大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4、实行学校大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大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贪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试题、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4

  按照校服管理规定,采取学校与家委会主导、3家校服企业遴选原则召开校服采购会议,以确定本年度校服相关事宜。

  一、召开校务会议,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校服管理小组,确定召开校服采购会议时间。

  二、由于确定需求选购的是新生校服,随机抽取5位新生家委会的家长代表,代表家委会参与校服采购工作。

  三、通过比较选择,邀请3家知名企业参与本校校服会议。

  四、家长现场确定企业:

  1、是否征订校服: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各位家长代表表决,确定校服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2、通过厂家展示、陈述,家委会现场确定校服供应企业、款式风格、服装面料、服务方式等。(要求:价格应低于本年市教委规定的上限,款式风格尽量符合学校特色和文化氛围。)

  五、厂家参与的要求:

  1、具有完善的公司资质证明材料,在校服行业有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合作相类似客户操作案例,能承担起相符相关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校服相关工作。

  2、按照市中小学生校服抽查及送检流程第一条校服产品监督抽查的工作流程中,有以下三种记录的企业将不得参与学校校服遴选:

  (1)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厂家:

  (2)主要指标连续两年不合格:

  (3)拒不配合检查和抽检的。

  3、3家企业做好现场服装展示,并依次进行阐述各自的优势,由学校校服管理小组和家委会代表共同投票决定遴选出更适合本校情况的企业。

  六、共同确定交货时间、双重质检相关问题。

  七、按照市教委本年规定版本签订相关合同,并及时备案。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11、必须办理50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公安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在校内行车不超过5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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