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制度

时间:2024-12-12 17:49:40 制度

(推荐)学校安全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学校安全制度

学校安全制度1

  1、新购物品要随时验收、账物要相符,财务和总务要同时造帐登记,做好注册工作。

  2、学校各处的.物品要分别列帐,各处要有专人负责并保管,如有遗失,要随时上报,并追究责任。总务处每学年末和学年初各清点一次,结果由责任人签字,如有遗失和损坏,要追究责任。

  3、非正常使用损坏物品要按价赔偿,由总务处确定赔偿金额,由财会收取现金并出示收据。

  4、正常使用损坏的物品或消耗品由学校更新,但需要到总务处说明并以旧换新。

  5、外借物品由领导签字,贵重物品由校长签字。学校所有物品没有领导签字而擅自动用或带出校外,一经发现按偷盗学校财务处理。

  6、学校大门处要加强外出管理,特别是携有物品物资外出人员和车辆,要有综治办和总务处的批条或批示。学校内的财产和物资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拿出校外。

  7、校园各处户外物资如配电照明设施,排水排污设施,清洁设施等,任何人不得乱动,因擅自乱动而造成损失和后果的,由乱动者完全负责。

  8、调离人员离校前,要到各处室领导处签字确认已无借用学校物品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9、报废物品要由总务处批准,报财会室备案。

学校安全制度2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增强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界定

  1、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及其它严重后果。

  2、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产生恶劣影响。

  3、校园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己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如遇学生受伤,要亲自及时把学生送往学校医务室,由医务室进行诊断和处理,如果医务室要求送医院,要由责任人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3、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以最快速度上报年级组长以及当天的行政领导、校级领导。

  4、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

  5、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校长室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处理结果备案归档。

  三、对未履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人员的处理。

  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遇避、推诿、掩盖等情况者,与当月级部考核挂钩,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

学校安全制度3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保安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校们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学校门坚共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装置,其中重点部位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学校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学校人员进入本学校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学校安全制度4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报学校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要统一到学校门卫室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去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性,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7、施工场地要有明显的安全指示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8、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允许并戴好安全帽,严禁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9、工地主管人员要随时检查防护网,防止高空坠物。

  10、施工过程要配合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务必要采取错峰施工,避免在师生进出的高峰期造成安全隐患。

学校安全制度5

  一、办公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二、办公室使用的文具、公章、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以防失窃。

  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随收缩好自己的抽屉,进出关好门窗,以防偷窃。

  四、教师办公室严禁吸烟。

  五、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电炉及明火器具。

  六、办公室成员必须学会使用办公室和周围的.消防器材,发生火警可及时扑救。

  七、配合校办定期检查办公室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下班离校时必须做好安全监察,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源。

学校安全制度6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室、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向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 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医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四、各室主任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所属的各部门、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总务处:负责教学楼、档案室的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负责实验室、图书室、音美教室及库房、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并负责教师及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广播室、体育器材室、体育设备和各教学楼教室的安全。并负责学生、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训,食堂、门卫室、并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定期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处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学校应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5、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7、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章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1-2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年级组长、班主任安全职责

  1、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和教学楼的安全,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体育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器材室、乒乓球室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作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作好保护与帮助,一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处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经常性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

  5、放学前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七、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在本组内贯彻落实其他各处室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3、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4、随时查找和排除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5、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每层均有人负责东西楼梯口的疏散,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6、学生上实验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督促组内人员学会应对实验课上的一些突发情况:如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7、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如储存条件、双人双锁的管理等。

  8、督促组内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9、兼有配合校内其他部门的灭火责任。

  八、图书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室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图书室各部位的安全:书库、学生阅览室。

  2、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馆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3、经常自查图书室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4、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疏散学生的同时向上级报告;

  5、上班坚守岗位,下班注意锁门、关窗,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食堂管理员安全职责

  1、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传达学校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3、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4、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

  5、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规范操作者行为,严格执行饮食卫生,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负责监督食堂原材料供货渠道,肉类、蛋类及副食调料要有检验证明或食品合格证明。

  7、负责监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8、负责监督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各项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十、会计室财务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财务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会计制度,完成上级部署及学校的财务工作。

  2、按照上级规定的各项制度,开支标准、认真审核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正确填制会计凭证。

  3、每天下班前负责监督检查财务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

  4、负责有价票据的存放,做好库存现金的防盗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收费期间对所收款项,及时存入银行,定期与银行做好账目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5、按照《会计档案》的规定,做好凭证、帐簿及银行印鉴的管理。做好帐本的防火、防盗工作。每月底定期对微机中的数据及原始资料进行备份,以防会计信息丢失。

  十一、门卫负责人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门卫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我校的各项安全规定,自己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不怕苦、不怕累,并和其他门卫人员沟通,经常检查和要求他们做到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要及时组织门卫人员认真学习、落实领导提出的安全要求精神。

  3、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也经常对其他门卫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更好的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4、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对我们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视,要经常提醒门卫人员安全第一,特别是值夜班的人提高防范意识,安全用电、安全应用设备,做到防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要经常告诫大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十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校因安全事故,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一、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由于学校责任造成师生死亡、火灾损失的,要依次追究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校长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有关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和主管副校长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发校长基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三、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成其向受害学生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和学生受伤害程度给与必要的行政处分,扣罚校长基金,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学要救治时,不积极组织救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学校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制度8

  1、严禁攀登阳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任何时间都不准在宿舍阳台上打闹玩耍。

  2、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3、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4、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5、不准将校外食气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6、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电开关。在学校统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电风扇。

  7、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8、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9、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10、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声怪叫等。

  11、拒违章电器于千里之外,保家安全于分分秒秒。

  12、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吹风、充电器、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1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电开关。在学校统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电风扇。

  14、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15、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6、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17、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18、不得将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19、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20、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21、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22、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2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24、不准将校外食气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25、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声怪叫等。

  26、男、女生不准串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2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28、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29、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30、各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定时通风,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31、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学校安全制度9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人行道、车道和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学校安全制度10

  一、各班要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要有专人负责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责任要落实到每个人。

二、教室内严禁存放钱及其它和学习无关的'物品。

  三、各班上室外课时,一定要把门窗关好锁好。

  四、自行车钥匙和家门的钥匙要保管好,不能乱扔、乱放借给别人。

  五、收取费用时要把钱存放好,不能乱扔、乱放,乱借给别人。

  六、不乱动教室内外的电线设备和教学仪器等,避免火灾和其它伤害事故发生。

  七、教室的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不能乱配。

学校安全制度11

  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只要有一名学生参加,都参照本制度执行。为了加强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安全,增强防范意识,学校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要有安全保卫人员,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要精心进行设计组织。对于小型的活动,也应参照执行。

  二、每项活动,安全工作由具体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承担。

  三、学生进楼出楼,由活动主办部门根据当次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指定管理人员组织师生疏散,确保人员正常疏散和安全。

  四、学生外出活动,应当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个过横道处、十字路口,都必须安排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挥。

  五、集会及活动期间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离岗、脱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只要有一名学生没有撤离,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撤离。

  六、学校或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安全保卫人员无论安排与否,学校的保卫干事都必须组织保卫人员,跟随活动的始终。

  七、学校只要有学生在校学习活动,保卫干事必须全程保护。

  八、假期学生返校活动,应有安全保障措施,保卫干事必须到校保卫。

  九、正常上课期间,只要学生不离校,教师不得随便离校。尤其是班主任不得随便离岗或脱岗。

  十、学校教师开会或搞活动期间,保卫人员、门卫不得离岗、脱岗,全权负责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外出活动需要乘车,必须对车的安全性能有充分的了解,必须检查驾驶人员的有关证件,了解他驾驶车辆的技术,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及超载。

  十二、任何突发事情一旦发生,任何一名教职员工都必须自觉担负起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疏散组、抢救组、通讯组等各组成员都要无条件地担负起责任,在组长不在的时候,按顺序依次承担顺延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组织相应的工作。

  十三、做好活动前的动员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和注意事项,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四 、学校法人代表及领导班子集体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学校安全制度1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四川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班主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三、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安全制度13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 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含民办学校)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

  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清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

  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中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责任追究。

  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制度14

  1、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仪器室、广播室、图书室、资料室、计算机房、食堂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食堂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制度15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学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障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符合规定;

  二、掌握本地本单位车辆、驾驶员的基本情况,掌握与本地有长期运输业务往来的本地、外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簿册;

  三、建立创建交通安全单位的'宣传窗口,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四、及时掌握并报告管辖区域内及附近周边地区的事故黑点、黑段和危险路段,提出改进意见,落实人防措施,积极协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活动。

  五、协助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处工作,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积极开展对本地本单位摩托车的督促上牌工作,确保摩托车上牌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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