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培训通知(精选8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培训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安全培训通知 1
为了确保我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就有必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经政府安排,我乡于4月5日举办了为期一天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参加人员:
我乡辖区的食品从业人员及销售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2、《食品安全法》草案;
3、《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通用卫生规范》;
4、《xx乡人民政府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宣传方案》
5、《xxxxx乡20xx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点》
通过培训,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规范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为我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xx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四月五日
食品安全培训通知 2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各校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xx年11月30日(周三)下午14:00-17:00。
2、地点: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内,武进教育大厦西侧二楼报告厅。
二、参加对象
1、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分管校(园)长和食堂负责人;
2、新市民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分管校长和食堂负责人;
3、各民办简易园园长。
三、相关要求
1、本次会议内容非常重要,希各校(园)妥善安排好工作,派员准时参加培训(新市民小学由各中心小学负责通知)。
2、各类参加对象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3、下午13:50前完成签到工校。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xx年11月28日
食品安全培训通知 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面把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内容,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关系,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准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我院定于20xx年6月xx-19日举办1期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水产)厅(局、委、办)及市、县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内容解读及实施要求;
2、《食品安全法》与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衔接与协调;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司法实践问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xx-19日,xx日报到。
地点:北京,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部党校)。
四、培训方式及师资
培训采用专题讲授与互动式、案例式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农业部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现场答疑。
五、培训收费及证书
培训及食宿费2200元/人,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可以采取现金、刷卡或汇款缴费,汇款务必备注刘怀查收。
六、报名联系方式
参训人员请于6月10前将报名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并与报到当日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崇学大厦B座前台报到。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20xx年5月12日
食品安全培训通知 4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国家质检总局年第88号公告)和质监函[]403号文件要求,从年月1日起,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验人员必须取得食品检测专业文凭或经培训考核获得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食品检验工)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否则,不受理其企业的行政许可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未整改的依法依程序撤销其生产许可证。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验人员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有关事项
1、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验人员培训。
2、认为自身的检验能力可以直接参加省级以上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证书》鉴定考试的可直接到劳动部门报名参加鉴定考试。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验人员将按食品类别进行培训。
4、参培人员未通过鉴定考试的继续参加下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
1、食品生产与检测相关法律法规
2、食品卫生检验相关知识
3、食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4、《食品检验工》初级要求的相关内容
三、培训时间安排
20xx年x月起,每期培训时间为15天,共分五期,月份前完成培训工作。具体每期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安排培训的企业必须派人参加培训,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向浏阳市质监局作书面说明。
2、所有参培学员要求文化程度是高中以上,年龄适中,并能长期在本厂工作。
3、报到时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4、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前需到我局食安科办理相关手续。
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培训通知 5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不断增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我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市局定于2017年5月12日集中举办一期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7年5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请提前10分钟入场)。
2、培训地点:市局五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
三、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有关通则(细则);
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新标准。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至少安排一名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参加培训(故城、枣强、桃城区和滨湖新区可根据情况派员参加)。
2、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准时参加。
联系人:电话:
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培训通知 6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制定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各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食品企业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涉及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定于20xx年12月13—1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抽检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及抽检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思路的'解读;检验结果判定案例及食品标准应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二、师资安排
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抽检政策研究及抽检工作的资深专家等。
三、培训对象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3、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食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四、报到地点,培训地点及时间
报到地点:北京中冀斯巴鲁宾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近锦绣街,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A口出)
培训地点:中国检科院亦庄办公区7005室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1、请自愿参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点击所选班次开始报名(新用户需注册)。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后,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课件和学习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xx年11月15日
食品安全培训通知 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为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省局定于11月份举办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快检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食品快速检测的原理及应用
(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步骤和操作技巧
(三)学员实际操作演练
二、参训人员
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人员各1名。
三、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xx年11月14日全天,1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瑞安王朝酒店(xx市xx区xx路18号,电话027-50xxxxxx)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局承担,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不包含司机费用。
(二)各市州局负责所辖县(市、区)局参训人员报名工作,并于11月7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报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
食品流通监管处
电话:
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电话:
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培训通知 8
为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技术监督业务水平,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培训计划,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定于20xx年7月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检验机构通用要求;
(三)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及标准选用;
(四)食品化学检验的质量控制;
(五)食品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
(六)监督抽检的检验要求;
(七)监督抽检手册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检验所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所领导和食品室负责人,合计2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参会人数自定。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7月18日至7月20日,17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酒店名称:
地址:
电话: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主办,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承办。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宿费为310元/人/天。
(三)请于20xx年7月11日17:00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培训三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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