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精选15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1
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企业的质量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本企业愿意履行以下法定义务和责任:
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本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要求规范药品经营活动,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药品质量的管理,不经营假劣药品,不违规组织药品经营活动,保证药品质量和行为规范。
二、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关、养护关、销售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药品经营场所;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不为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便利条件,不经营仿药产品等。
三、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有可追溯性,对所经营的产品质量负责;企业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按规定召回及时向海安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四、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
五、进一步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9大类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严格执行必须凭处方销售11大类药品的规定,认真做好有关处方药销售登记工作。
六、企业主动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行动,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发生药品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七、不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不挂靠经营,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
八、企业与所聘用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零售药店在营业时间内保证药品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在岗,如有特殊情况药师暂时离岗,不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九、本企业定期对照规定要求对药品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十、企业保证不降低gsp的标准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积极推进药品信用分类管理,诚实守信,规范运行。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2
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企业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保证不经营假劣药品。
二、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切实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不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柜台,不擅自变更许可内容,不超范围经营药品。店堂内外不张贴虚假广告,不销售虚假广告产品,不参与任何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的药品促销行为,不把非药品冒充药品欺诈消费者。
三、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保证从合法资质供货方采购药品、索取发票,保证对采购药品逐批验收合格后,录入计算机系统,上架销售。认真执行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到票、帐、货相符。
四、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保证营业时间驻店药师在职在岗,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驻店药师不在岗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宣传和指导合理用药,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销售药品主动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凭证。
五、严格执行国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管理规定。不经营蛋肽制剂(除胰岛素除外),不经营用于避孕、终止妊娠的米非司酮、含可待因复方制剂等处方药。
六、加强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使用。制定相应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定专人使用并维护计算机管理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经营质量控制全过程;能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进行网上实时监控。
七、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对严重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在24小时内上报药品监管部门。
八、严格自律,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不弄虚作假,不规避监管。
承诺单位(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名):
20xx年 月 日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3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GSP认证证书》延续期间,我公司(药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新修订GSP有关经营行为规范要求,切实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诚实守信的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2、严格按照公司(药店)制定的.新修订GSP实施计划,认真分步实施推进,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改造。
3、于20____年6月30日前申请GSP检查;在延续期满后,我公司(药店)未能通过新修订GSP检查的,将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4、在证书延续期间,公司(药店)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规,发生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我公司(药店)无条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或处理。
5、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承诺单位:宜阳县阳光大药房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4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净化医药流通领域环境,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证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廉洁责任书:
一、甲方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不准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格以外的现金(含介绍费、提成费、酬劳费、活动费、信息费、开单费等名义的好处费)、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3、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免费旅游或特殊服务,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各项活动。
4、不准向乙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乙方在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中: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不准给予使用或可能使用产品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从事药械集中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以产品发票价以外的现金(含介绍费、提成费、酬劳费、活动费、信息费、开单费等名义的好处费)、有价证券及其它支付凭证、贵重物品或者提供免费旅游、特殊服务,不准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不准进入门诊、住院病区搞不正当的宣传促销活动。
4、经营单位若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暗示、索要“回扣”、“开单提成”及其它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应如实向医院纪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一经核实,院方将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三、甲方和乙方如若违反上述约定的,一经查实,按以下方法追究责任:
1、甲方如违反上述条款,相关责任人按党纪、政纪及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院方有权取消该生产、经销企业产品进入资格,并予以公开暴光,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它:
1、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5
我单位向__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药品采购验收记录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并及时做好记录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经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销售。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管理的相关规定,发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向盘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四、严格落实“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五、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单位名称:
承诺人:
日期: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6
为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我药店(医院)作为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药店(医院)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二、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三、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体系;
四、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严格执行药品入库和出库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坚持异常销售报告制度;
五、在经营活动中做到不挂靠经营、不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相关票据、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或为发布虚假广告者提供便利;
六、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销售,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7
尊敬的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您们好!疾病威胁着人类的生命,药品关系着人民的健康。最近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致人死亡的严重事件,给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各单位敲响了警钟。xxxxxxxx作为黑河地区第一家通过g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连日来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心做到守法经营、诚信为民。在此,xxxxx与各分店共同做出承诺:
作为药品经营的从业人员,我们要在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保障药品市场供应等方面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政策和法规,依法经营,确保药品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医院和药店,确保药品质量;
三、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诚信为本,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四、开展社区自我药疗和安全用药健康讲座,普及百姓合理用药知识,指导顾客正确用药。
五、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做好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积极组织货源,丰富药品品种,稳定药品价格,满足市场供应;
七、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认真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规定,更新观念,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工作,使企业经营稳步开展;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8
本经营单位已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告知的关于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应遵守的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知晓并愿意遵守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
二、落实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贮存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并配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自身保健食品安全内控能力。
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认真审验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以及产品供货商的经营资格,按要求索证索票,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相关信息,确保购进和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不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品产品。
四、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查验制度。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对经营的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进行审核。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规范,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五、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患有痢疾、伤寒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六、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具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确保贮存、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治食品污染。
七、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内产品宣传资料。保健食品宣传资料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不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不宣传疾病预防与治疗作用,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事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公众监督。
本承诺书中的有关内容均真实、可信。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本申请人愿负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联系电话:x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9
单位名称:
鉴于当前药品安全形势严峻,我们将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企业的健康发展,防止药害的发生,并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合法经营,诚信立业,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三、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切实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营业期间药师在岗履职,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不擅自变更许可条件,不经营假劣药品和国家明令禁止及暂停销售的药品。
四、严格药品购进管理,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保证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合格后入库,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五、严格药品销售管理,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及时打印药品电子销售凭证。杜绝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储存药械,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七、严格执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不流入非法渠道。
八、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有关规定。
九、严格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保证不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不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关于信息化监管的要求,及时上传药品购进品种。
十一、如销售的药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严重后果发生。
十二、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收回《药品GSP证书》等处罚,并承担法人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2份。食药监管部门、经营(使用)单位各留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
经营(使用)单位(盖章):
监管单位(盖章):
日期: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10
农资商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支持“三农”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我代表本企业(门店)全体农资商品经营人员就销售农资商品的质量向农民承诺如下:
一、持照、亮照,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二、不销售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假农膜、假农机及配件,不短斤少两,不哄抬物价;
三、经营中严把进货质量关,不销售“八无”农资商品,即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标识或商标、无效、无保质期、无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的农资产品;
四、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
五、不销售假冒他人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质量标志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农资产品;
六、不利用广告和其它手段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欺骗性宣传和误导;
七、实行进销货登记备案制。建立“二帐二簿一卡一书”,即农资商品进、销货台帐,农资商品进销货发票粘贴登记簿,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和经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责任书。销售农资商品时做到一物一卡,有专人负责逐月如实记录帐、簿,保障农民权益,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实行进货查验制和农资留样备查制。一是严格执行农资商品进货检验制度,把住进货质量关。二是购进农资商品,在货到5日内将购货发票复印件和农资样品登记封存备查;
九、加强对所经销的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正确使用农资;
十、积极配合支持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工作。
上述承诺,望广大农民朋友和执法部门共同监督,如有违反,可拔打
工商部门举报电话:12315或辖区工商分局(所)举报电话:接受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农资经营承诺责任人:辖区工商分局(所)
签字:负责人(签字):
电话:电话:
辖区专管员(签字):
电话:
日期: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11
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药品,各项记录真实完整。
三、严把药品质量安全关,不从无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及时做好购进验收记录,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配送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经营场所整洁卫生,药品摆放分类规范,药品销售遵照相关规定。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质量状况进行自查,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及时下架过期药品。
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自觉遵守广告法,不发布药品虚假宣传广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乡(镇)政府、签订单位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乡(镇)政府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12
为确保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药品,现我单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13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药监办201216号)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作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须时刻把“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放在第一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GSP要求,通过在药品购进、销售、储存、运输、服务等流通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二、严格审查购销方资质,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并严格按照GSP相关条款验收药品,做好购进、验收记录,健全购销资质档案。
三、严厉抵制“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
四、严格审核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一致性,确保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一致。
五、确保药师在职在岗,药师不在岗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六、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摆放。
七、销售药品时开具包括药品名称、批号、厂家、数量和单价的销售凭证。
八、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的不得经营。
九、加强含兴奋剂物质药品的管理,严禁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不经营、储存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含兴奋剂物质药品,严格凭处方销售含兴奋剂物质处方药。
十、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禁止使用现金交易。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禁止使用现金交易。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规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销售包装。
十一、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在核准的注册地址以外的场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十二、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
十三、药品经营企业要密切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刻上报药监昌平分局安全监管科,电话:89700496。
十四、严格依法经营,确保不在药店内从事医疗活动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爆等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交通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如有安全事件发生,在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企业应责成质量部门或专人,及时向分局报告经营场所及库房药品的善后处理情况。
请各药品经营企业认真落实以上责任,药监昌平分局将对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违反本规定,出现药品质量或其他严重问题的企业,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曝光。
企业名称(印章)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昌平分局(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14
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促进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落实环境优美、管理优良、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十三项要求,恪守“十二个不”承诺,深入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分。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经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销售。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发现购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杜绝流弊事件发生。
四、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药品安全经营承诺书 15
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安全用药用械合法权益。我药店作为药械经营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药店对所经营的药械质量安全负全责。自觉抵制假劣药械,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药械经营活动,健全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体系;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严格药品购入渠道,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
三、在经营活动中做到不挂靠经营、不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相关票据、不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不违规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不发布虚假药械广告或为发布虚假广告者提供便利。
四、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
五、加强药品分类管理,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保证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实行药品主动召回,积极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六、认真做好“药店”整规工作,做到“六有三无”,即执业有许可、人员有资质、购进有记录、储存有条件、管理有制度,无假劣药品、无违规经营、无违法广告。
七、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各项记录。
八、严格执行药品购销实时监控制度,保障监控软件正常使用和定期上传,不出现购进药品漏登、误登、瞒登现象。
九、设立含麻黄碱类药品专柜,派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购进和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严格执行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建立销售登记表,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等规定,保证不出现流弊事件。
十、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药店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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