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时间:2024-10-27 23:29:39 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汇编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

取保候审申请书(汇编15篇)

取保候审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_____,女,______岁,汉族,________省________市人,住_____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男,36岁,________省________市人,住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市________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________区看守所。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身体不好,且在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系从犯,有可能被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2

  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xx年X月X日被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配偶宋某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李某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李某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行向公安机关投案,其情节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并不很高,且赃物已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的财产利益并无任何实质损害。

  在案发的第二天,李某即将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亲自送还被害人,并当场给被害人下跪,声泪俱下地表达深切的忏悔之意。尽管李某盗窃的笔记本电脑鉴定的价值为5000元,但李某已主动亲自退还赃物,并未给被害人造成实质的财产损失,而这样的'涉案数额相对于北京的高消费水平而言着实是微不足道的。除此之外,李某还支付给被害人XXXX元现金作为经济补偿,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三、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嫌疑人李某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记录,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嫌疑人与妻子二人从外地来到北京,租住在XX区的农房中,由于文化素质不高,缺乏一技之长,生存压力很大。李某自20xx年春节之后,开始在XXX快递公司担任送递员,每日收发快递的数量超过70余件,工作十分辛苦,但工资却并不高。

  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李某在作案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犯罪的主观恶性非常小。李某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一念之差、心存侥幸,是由于教育的缺失所致;也可以说,是生活上的困苦和初到北京的无助让李某犯下了令他追悔莫及的错误!

  四、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

  李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害人的房屋没有上锁,屋中空无一人,可以说是由于被害人的重大失误,为李某实施犯罪行为创造了条件。李某的犯罪手段极其简单,相比较那些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暴力犯罪分子,李某的行为不存在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也非常小。

  五、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还有其自身的客观需要以及其妻子需要专人照顾等因素。

  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宋某,现已怀孕三个月,在北京孤苦伶仃、无人照料;且自李某被羁押后,宋某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苦,其终日担惊受怕,急需丈夫的照料。此外,犯罪嫌疑人李某在X月X日被犬咬伤,亟待注射狂犬疫苗,然而狂犬疫苗活性的维持需要特定的环境,患者只能到医院注射,故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实施取保候审是客观现实需要。

  20xx年X月XX日,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与实习律师周妍到朝阳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一见到律师,就不禁淌下悔恨的泪水。经过公安机关的教育改造,其已经幡然悔悟,一再表示要改过自新,今后一定踏实做人,绝不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同时,犯罪嫌疑人李某也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向被害人真诚的说一声“抱歉”,由于他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

  此致

  XX区公安分局

  律师:XX

  XX律师事务所

取保候审申请书3

  申请人:系犯罪嫌疑人B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B,男,××岁,××市人,××市××厂工人。因涉嫌醉驾,于××年××月××日被××市××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区看守所。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候候审的犯罪嫌疑人B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C担任保证人。保证人C系申请人A之妹,女,××岁,××市××区××局干部,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B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保证不离开本市;(2)保证随传随到;(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签字)

  保证人:C(签字)

  20___年___月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4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张XX律师。

  通讯地址:朝阳区XX饭店B座1612

  电话:139*********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方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XX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xx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担任方XX辩护人。

  查方XX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请予批准。

  此致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20xx年1月13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5

  申请人:曾某某(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男,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北流市城南二路306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根据北公刑诉字[20xx]第00363号《北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xx年5月23日由北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北流市看守所。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现为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证据不充分,且其被捕前有正当职业,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不大,在侦查阶段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态度好。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直接参与了此次敲诈勒索犯罪,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某参与、组织和策划此次犯罪。

  3、为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有的'各项规定,本人愿作保证人或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并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法律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以批准。

此致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意见:

申请人:

  20xx年8月2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6

  申请人: 王,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 。

  联系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903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并于20xx年某月某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某某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 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某区某街区某西园某苑某幢某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申请书7

 申请人:xxx事务所xx律师。手机号xxxxxxxx。地址:xx省xx市x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xxxxxx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经xx(省)xx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xxx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xxxx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8

__________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

  __________公司涉嫌走私一案,因我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贵局为侦查需要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对我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在此期间,我始终积极配合贵局的侦查工作,为本案的侦破尽我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目前本案的侦查进展,对我解除取保候审不致于影响侦查工作。因此,申请对我解除取保候审,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9

  申请人:___,女,汉族,生于19__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现住_省__县茶畲路__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___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__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

  鉴于___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___取保候审。

  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___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

  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xx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______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_______________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___________条关于:_________________“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_______________提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做到:

  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1

  格式

  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 号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

  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于 年 月 日经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 案的犯罪嫌疑人 (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的要求,本人为 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 (或保证金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2

  申请人张烨,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鹤城区迎丰中路202号,系犯罪嫌疑人张宏之子。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宏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一、张宏是否涉嫌犯罪存在争议

  20xx年,会同恒源变压器有限公司决定由股东全额集资建房,张宏负责集资建房的财务工作,在办理税费过程中,因有些开支无票据,其用其他票据平账,共4.8万元。这个事实是没有争议的。现在存在争议的有二点:一是行为性质,即张宏负责财务工作是受集资户的委托行为或是恒源公司的职务行为;二是财产性质,即集资款属集资户的个人合伙财产或是恒源公司的财产。

  申请人认为,单就财产性质就可以认定为合伙财产,理由为:如果认定集资款是恒源公司财产,那27户集资户分集资房行为就是私分公司财产行为,均应构成犯罪。显然,这是于法无据的,因为《刑法》第九十二条没有把所谓的公司集资建房的集资款划归公司财产范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张宏也不构成犯罪。故对张宏取保候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张宏所涉罪名为经济犯罪,不是具有人身危害的`暴力犯罪,对张宏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三、张宏有严重的疾病,对他取保候审,体现会同县公安局的人文关怀。

  张宏长期以来患有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长期关押,加上情绪郁闷,会加重病情,不利于张宏的身体健康,对张宏取保,体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人文关怀精神,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

  综上,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对张宏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其随传随到,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

  呈

  会同公安局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3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于XX年X月X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而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第一看守所。受犯罪嫌疑人XX家属XX的委托,并征得XX本人的同意,北京隆安(XX)律师事务所XX担任XX的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XX亲属的授权委托,结合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情况,杨晔蓉律师申请对XX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具体理由如下:

  1、嫌疑人XX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系非暴力性犯罪,获利仅290元,也没有其它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刑事诉讼法》第65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2、嫌疑人XX系初犯,没有其他犯罪前科,此次行为是因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案发后,XX在公安机关抓捕过程中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的行为,归案后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如实回答讯问人员的`问题,交待自己的不良行为,其涉嫌犯罪的有关证据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控,如果嫌疑人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且XX已深刻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悔罪态度好,无畏罪潜逃的可能。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3、XX儿子年仅XX岁,正上小学,需要母亲照顾;父母公婆四位老人年迈体弱,受此打击更如雪上加霜。若能将XX取保候审,回归家庭,必将更有利于嫌疑人的教育改造,而且符合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要求。

  基于以上理由,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要求,为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犯罪嫌疑人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

  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律师:XX

  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4

  申请人:xxxxx,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3月17日,住武汉市新洲区xxxxxxxx,联系电话186xxxxxxxxxxx,系犯罪嫌疑人xxxx之子。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xx,男,汉族,住武汉市新洲区xxxxx。因涉嫌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x因涉嫌因涉嫌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于20xx年7月6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xxx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犯罪嫌疑人xxxxx一直身患多种肠胃疾病,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xx市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5

  申请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岁。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________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________的妻子_______的要求,为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________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________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区________西园________苑____幢____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________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________人民检察院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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