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报告

时间:2025-09-11 09:07:52 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集锦1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审计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项审计报告[集锦15篇]

专项审计报告1

  一、审计概述

  依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对某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审计过程

  1. 确认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的目标是某单位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 确认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的范围涉及某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时间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 收集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通过了解和分析某单位的相关资料和文件,采访有关人员,实地了解情况等方式,获取了大量的审计证据,对这些证据进行了分类和整理,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归纳。

  4. 审计程序

  本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采用了比较、分析、抽样、验证等方法,对审计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审查,从而获取了全面的审计证据。

  5. 审计结论

  依据审查的证据,结合实际情况,审计人员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三、审计结果

  1.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符合法规要求。

  2. 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管理混乱和缺陷,导致部分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3. 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欠缺透明度和公开程度不高的问题。

  4. 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和浪费等问题。

  四、审计意见

  根据审查的`结果,我们提出了如下的建议:

  1. 坚决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总体管理,防止出现管理混乱和缺陷的情况。

  2.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提高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3. 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不规范和浪费的现象。

  五、总结

  本次审计发现了某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某单位切实改进这些问题,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信力,为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专项审计报告2

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3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XX公司截至X年X月X日的审计事项说明。

  ————————(以下内容略)

  XXXX 年X月X日

  一、公司概况

  要求披露公司的历史沿革、历次股东变更、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要求披露公司设立及历次增资时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三、20xx年3月8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担保公司业务经营合规性、客户保证金管理、风险拔备情况

  业务经营合规性

  要求:业务经营合规性应披露公司业务有哪些、是不是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有无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骗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细则》出台前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业务,《实施细则》施行后是否已将其剥离。

  客户保证金收取和管理

  要求:客户保证金收取和管理应区分两段反映,即20xx年3月8日之前和之后,尤其是要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客户保证金收取情况、客户保证金管理有无签订三方托管协议专户管理等情况。

  3.风险拔备

  要求:重点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提取情况。

  四、融资性担保业务审慎性指标达标情况

  要求按照审慎性指标的`规定逐一披露,如存在差距应说明原因。

  五、公司内部治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要求:披露公司组织架构、授权分责情况,及现有制度(尤其是风险控制制度)情况

  六、业务情况

  1、融资担保业务

  要求按对公(包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对个人(主要为个人房贷、车贷、消费性贷款)两方面披露担保家数、累计额、在保额、代偿、损失及抵押等情况;如担保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则应标明每类(参照金融企业贷款分类标准)担保贷款的比例及相应情况。

  2、其他业务

  要求披露其他业务(包括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咨询服务等)的种类、规模、收入等情况。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收款项情况

  ①要求详细披露占公司5%以上股权股东占款及关联企业占款情况(请列表显示);

  ②要求披露与应收代偿款相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偿原因、抵押物情况、诉讼情况等。

  ③要求详细披露其他数额较大应收款项情况;

  2、对外投资情况

  (1)债权投资

  要求披露债权投资的种类、利率及期限、起止日期、金额

  (2)股权投资

  要求披露被投资方名称、注册资本、占被投资方股权比例等

  3、融资情况

  要求披露融资对象、融资条件、利率、起止日期、金额

  4、不动产权属情况

  要求披露账面不动产(含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是否明确。

  5、或有事项

  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需由公司未来承担偿款义务的事项。

专项审计报告4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环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环球制冷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所述,环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环球制冷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

  20xx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三、公司采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一)产品收入

  产品收入是指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的销售收入。

  (二)技术性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承包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是指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是指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公司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是指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专项审计报告5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至20xx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清查报表进行了专项审计。固原市广播电视台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资产清查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实施本次专项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固原市广播电视台资产清查结果的合法性、公允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固原市广播电视台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抽盘实物、实施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为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新闻宣传、广播电视工作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制定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则,并组织实施;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不同阶段任务做好宣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播及广播电视节目交流,转播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多功能综合业务的开发与应用,依法开展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播出、发射。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总编室、新闻栏目部、工程部、技术部、电视播出部、电视编辑部、广告部。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8名,领导职数:台长1名(副处级),副台长3名(正科级),科长7名,副科长5名。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资产清查情况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资)发[20xx]15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财资〔20xx〕1 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于20xx年5月至6月组织实施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由单位负责人马宁担任清查工作主要负责人。

  本次清查工作中,该单位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关清查底稿与要求;在全面清查资产、负债、收支的基础上,实施了各项债权债务的核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盘点等工作。

  三、审计依据与审计内容

  (一)资产清查依据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20xx]5号);

  4、《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资[20xx]738号);

  5、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资)发[20xx]15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6、《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8、资产清查有关其他制度规定。

  (二)工作基准日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三)审计内容

  1、清查材料核实。主要是对该单位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是做好对各项资产清查材料的核实工作。

  2、资产账务核对。主要是对单位截止20xx年12月31日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对外投资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情况及函证情况进行核实。

  3、资产实物盘点核查。主要是在单位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的盘点核实,实物盘点核实的面不低于该单位实物资产总量的60%。

  4、财产损益鉴证的核查。主要是对单位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毁损及资金挂账的情况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核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与职业判断,出具鉴证意见。

  5、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审计工作后,按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的审计意见,审计情况具体说明,重大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等。

  四、审计结果

  (一)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20xx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资产账面数29,395,684.56元,负债账面数1,240,513.42元;资产清查报表账面数29,395,684.56元,负债账面数1,240,513.42元;经单位自查后的资产清查数17,606,055.53元,负债清查数1,278,338.27元。

  经审计,该单位资产账面数29,395,684.56元,负债账面数1,240,513.42元;资产清查数29,433,509.41元,负债清查数1,278,338.27元。

  (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

  经审计后,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止20xx年12月31日,无资产盘盈及资金挂账损溢,资产损失清查情况如下: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

  金额:元

  损失资产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损失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固定资产 11,703,197.88 11,703,197.88

  合计 11,703,197.88 11,703,197.88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经实地盘点及固原市广播电视台申报及鉴定,本次毁损待报废固定资产共1689项,金额7,745,751.52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报损8,500.00元;通用设备报损7,509,435.62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报损186,835.90元;专用设备报损40,980.00元);盘亏固定资产1384项,金额3,957,446.36元,上述两项合计共计3073项,金额11,703,197.88元,已经本所经济鉴证,并出具瑞衡审专字[20xx]第00-1号经济鉴证报告。

  (三)审计意见

  该单位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此次资产清查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经审计后未发现重大差错等。

  五、审计情况具体说明

  (一)银行存款

  1、该单位共有银行账户1户(基本存款帐户),并已获取回函,函证回函确认金额与账面余额相符。

  (二)其他应收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13户共70,636.35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11户共35,411.50元。

  2、实施函证的11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6户,函证回函确认金额与账面余额相符。

  3、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7户,金额为24,411.5元。

  (三)预付账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4户共101,543.11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3户共9,5815.00。

  2、实施函证的3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0户。

  3、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4户,金额为101,543.11元。

  (四)应付账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 9户共543,137.00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1户共7,000.00元。

  2、实施函证的1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1户,函证回函确认金额与账面余额相符。

  3、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3户,金额为11,200.00元。

  (五)其他应付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12户共725,201.27元。实际实施函证的10户共429,638.06元。

  2、实施函证的10户中,已获取回函的3户,函证回函确认金额与账面余额相符。

  3、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5户,金额为304,978.21元。

  (六)长期借款

  该单位长期借款为20xx年元月1日结转新闻中心账务遗留原固原地区新闻制作中心工行借款还款剩余10,000.00元。(详见长期借款询证函后附凭证)

  六、重大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

  (一)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止20xx年12月31日无对外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

  (二)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止20xx年12月31日无对外投资户。

  (三)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止20xx年12月31日无出租资产,但存在部分资产出借情况。

  1、将原政府街41号的办公楼(固原县房权证县字第03365号)一楼东面3间办公室、西面1间门卫室、二楼9间办公室,从20xx年7月出借给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使用。

  2、将原政府街41号的办公楼(固原市房权证市字第0016081号)二楼6间办公室、五楼1间机房,从20xx年7月出借给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使用。

  (四)截止20xx年12月31日,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共计面积2,618.23平方米,价值3,195,876.62元。5辆车价值1,054,091.00元。

  1、原政府街41号办公楼共计面积2,096.61平方米(固原市房权证市字第0016081号实勘面积1,256.37平方米、固原县房权证县字第003365号实勘面积840.24平方米),价值1,363,425.56元权属明确。

  2、三营转播台办公楼两层(含机房、会议室、宿舍等)共计面积521.62平方米,价值1,832,451.06元未办理产权证明。

  3、车5辆价值1,054,091.00元,其权属均属于固原市广播电视台。

  (五)无应调整的重大错账。

  (六)往来内有重分类调整,其他应收款2,600.00元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35,224.85元整至其他应收款。

  七、 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审查清产核资结果和检查清产核资机构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本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专项审计报告6

xxx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x有限公司008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7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截止 年 月 日项目资金补贴及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

  提供与其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及对财务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企业概况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经 批准注册登记,取得:企独钦总副字第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注册资本 美元,实收资本 美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准系统及周边零部件、数字影音播放设备及部件、计算机数字图像信号驱动器及零部件。

  号传输器,工模具制造,计算机周边部件之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承接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与生产加工,自有厂房租赁(限制和禁止类或涉证产品除外)。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1、项目资金补贴收入情况

  年 月 日,收 拨入生产项目资金 万元,此 万资金已于 年 月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

  2、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 年 月 日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脑零部件及整机生产项目的资金投入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截止日货币资金余额) 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

  具体如下:

  (1)、项目生产机器设备投入金额: 万元

  (2)、项目生产电子设备投入金额: 万元;

  (3)、项目生产交通工具投入金额: 万元;

  (4)、项目生产土建装修工程投入金额: 万元;

  (5)、其它费用支出: 万元

  (6)、流动资金余额: 万元

  附件:

  (一)、项目资金收入及投资情况表;

  (二)、部分大额发票及收据等

专项审计报告8

  一、围绕中心开展审计,审计的视角时刻关注三农问题

  20xx年至20xx年,省厅本级累计完成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项目137个,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总额284 216万元,已收缴财政13 027万元。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专项审计报告20篇,全部被省领导肯定、批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3起,已经处理涉案人员39人。

  (一)立足微观,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

  近年来,“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们的农业审计工作就及时抓住这些热点,迎难而上,始终把关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农业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在审计实践中深入千家万户,还利用休息时间有组织地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国家涉农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倾听基层党委、政府和农民的心声,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为开展审计工作做充分的准备。为了搞好财政支农和退耕还林资金的准备工作,我们利用今年春节期间回老家走亲访友的机会,组织开展了以“关注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是农业审计干部的职责”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深入我省10个县17个乡镇的23个村,走访了近百户农户,发放并收回精心准备的《农户基本情况表》和《专题调研问卷》,提交了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二)着眼宏观,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巩固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成果。我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不仅投入大,而且农口工作政策性强,搞好农口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我厅本级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3年来我们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深化部门预算审计。一是搞好审前调查,确定审计的重点;二是结合专项审计,对重点预算项目和资金实施延伸审计;三是全面披露问题,落实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四是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20xx年,我们对省直农口五个厅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 607万元,及时提交了近7 000字的同级审报告。我厅伍自尧厅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工作报告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情况占整个报告篇幅的十分之一,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移民建镇资金审计成果卓著。1998年,江西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百万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达384亿元。中央财政为此投入资金36.7亿元,分四批对我省鄱阳湖区实施移民建镇工程。为了确保这项德政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百万移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历时7年,先后5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全省审计机关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亿多元,移送案件343起,查处责任人员近400人,先后向省政府提交了6份详实的审计报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并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督促落实对问题的整改,取得了“基层服气、群众高兴、上级满意”的效果。

  3、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取得了影响大、震动大、反响好、评价高的效果。20xx年,我们组织对全省20xx至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9 448万元,并分别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省政府黄智权省长作出批示:“此审计报告详尽指出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和省发改委等部门针对各自系统存在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逐个纠正和整改,并要求分别向省政府提交整改报告。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财政扶贫工作规范和有效运行。

  (三)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扩大农业审计影响。

  我们在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的同时,认真负责地草拟好各项审计报告,以充分反映审计成效。还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业审计工作及审计成果,做到报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形。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9次对我们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审计作了宣传和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其中:20xx年,《中国审计报》以“不辱神圣使命,造福百万移民”为题在头版大篇幅地报道了我省移民建镇资金审计工作;同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发表了题为“江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效果显著”的'报道,对我省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成绩予以了肯定;20xx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江西审计跟踪‘两补’资金”为题重点报道了我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江西日报》也以“严禁向种粮农民‘伸手’”为题对此项审计工作进行了报道;20xx年,《中国审计》第209期以“农业审计之葩开得正艳――江西‘三农’审计特色之路”为题对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报道;河南卫视《国审财经》栏目同时以“洒向‘三农’都是爱”也进行了报道。

  二、锐意创新思进取,提升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水平

  (一)迎难而上,扭转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落后的局面。

  近年来,我省农业审计工作面临人员减少,审计点多面广,审计对象增加,工作难度加大等诸多困难,加上长期存在重监督轻服务、重微观轻宏观、重资金轻项目、重真实合法性审计轻效益性审计等思想观念,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执法力度受到极大的制约。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及时调整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思路,找准审计切入点,选择财政扶贫、移民建镇、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我省农业重点领域和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和资金作为审计的重点和突破口,共组织实施了12次专项审计,向省政府提交的12份审计报告,全部被省政府领导肯定、批示批转(其中20xx年6份,占当年我厅向省政府递交的所有报告的三分之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近年连续成为全厅综合考评第一名,彻底扭转了过去农业审计落后的局面。

  (二)更新理念,夯实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宏观政策的调整,始终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为农业审计发展和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xx年,针对中央出台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我们及时调整农业审计计划,安排对全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这项审计工作得到了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江西广大种粮农民的支持和拥护。

  为了配合国家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总体验收,我们在20xx年度安排了对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项审计。省政府黄智权省长对我厅此项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审计报告很好,内容翔实,账目清楚,整改意见明确”,并责成各单位和部门逐项核查,按整改意见分别作出处理,敦促及时整改。由于审计深入,整改工作到位,我省顺利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还对我省予以了奖励,彻底消除并挽回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xx年曝光某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问题对我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创新思路,拓展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领域。

  由于历史形成的客观实际,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监督盲区,面对这个长期无法得到解决的问题,我们创新思路,选择重点和难点作为突破口,开展专项审计,走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天地。

  1、打破行业区划。当前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呈现出全新的特点,一是审计资金量越来越大,二是投资渠道越来越多,三是资金拨付链延长,四是资金最终使用单位越来越多(点多面广的典型性特点进一步突出),五是审计范围已经打破了传统的行业区划,广泛涉及到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等诸多审计领域。为此,我们提出了“把握项目,盯紧资金,关注效益”的新思路,有效地打破了因行业区划给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带来的行业限制。3年来,我们将农业银行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农发行管理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专项审计的重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对移民公建项目和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投资审计。20xx年,还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效益审计纳入了审计的重点,并作为考核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效益审计的开展和深入。

  2、突破审计难点。20xx年,我们针对全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困难的问题,组织全省农业审计人员实施专项审计,一举查出应征未征防洪保安资金额6 439万元。其中:我们直接审计了70个单位,查缴资金2 643万元。迫于审计的威慑力,一些历年来从未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大户纷纷在当年主动向各代征单位申报缴纳欠缴资金,其中有个中央直属企业一次性主动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过去欠缴的3 000多万元。各代征机关当年征收的资金远远高于往年,是开征这项资金以来最好的一年,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如今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已经可以对这项资金进行经常性审计,彻底突破了审计在这一领域的监督盲区。

  (四)整合资源,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

  为了有效化解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我们积极探索和寻求解决的措施和途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专项审计报告9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经营活动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复杂性,所以为确保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及准确性,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展开,分别是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以及区别。

  一、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定义

  1.1 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是对企业某一个特定项目或某些特定严重问题的审计。专项审计往往根据企业内部审计或者外部投诉等情况下进行,目的在于确认企业在某一项目或某些特定环节的财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况等问题。

  1.2 年度审计

  年度审计是对企业整体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整个审计过程旨在确认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年度审计是在企业每一年结束之后进行。

  二、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区别

  2.1 审计内容

  专项审计侧重于企业某一特定环节或项目的财务状况。审计对象可能是企业某项或某些特定的资产或取得资产的方式,某项或某些特定的支出等。年度审计则审计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利润,而且是全面的。

  2.2 审计目的

  专项审计是为了确认企业在某一特定环节的财务状况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以及进行及时的纠正和改善。年度审计则是为了确认企业整体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3 审计频率

  专项审计的目标往往是在一定时间段内清晰的界定,而且进行后即可结束。年度审计的频率是在每一年结束后进行,给了企业一定的时间去准备和规划。

  2.4 审计方式

  专项审计一般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审计人员针对某个特定项目进行审计。年度审计则对整个企业公司进行审计,通常由会计事务所等审核机构进行。

  2.5 审计意义

  专项审计可以发现企业业务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提醒企业进行改进,并可以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建议。年度审计则可以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提升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信心。

  三、总结

  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中,会存在不同的审核类型和方式,但无论是专项审计还是年度审计都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足够的信息来供用户进行信息决策。两种审计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企业日常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进行审计前需要对两种不同类型的审计方式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且在审核机构的帮助下,精准地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

专项审计报告10

  几年来,我们发现许多行政事业往来账款很混乱,在往来账簿打主意做动作的为数不少。虽然对“三角债”做了清理,但仍有事业单位乃至部分行政机关把“挂账”当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挂账”往往又大都挂在往来账欠账户头,由此往来账户面目全非,违背了往来账户核算的原则和要求。现就对往来账户形成原因、常见的问题、检查内容、方法及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一、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形成原因

  往来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管理意识淡,监督失控。特别是往来账款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造成往来账款管理失控。随着账龄的增长,行政事业不能有效地回笼资金,使资金流量处于非正常状态,甚至发生坏账,造成资金严重损失;或者只满足在资金收回未丢失的程度上,而不考虑由于时间的推移,流动资金被长期占用所丧失的时间价值。二是财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人员习惯上重视资金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往往忽视对往来账款的跟踪管理。即使进行监督管理,也因力度不够或者管理方法落后,影响往来账款催收工作的开展。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也会造成往来账款管理的混乱。再者,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也是造成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之一。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财会人员不按财会制度和法规处理账务,擅自改变账务处理方法,造成会计核算不实,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1.一债双挂,虚增债权债务,歪曲财务状况。2.应列收入却挂往来,隐瞒收入,虚增债务,为单位滥开支提供方便。一些单位将上级单位拨入的专款、相关单位捐赠款、利息收入、出售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变卖收入、下属单位上缴的利润或管

  理费、计提的基金等应记入“拨入经费”或“其他收入”等科目的款项,以及应划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接受财政监管的款项,却均记作“其他应付款”或“暂存款”。3.已开支的款项却不冲减支出,虚增债务,虚增支出。如代职工交的水电费、电视信号费、物业管理费、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等,有的单位先已列支出,那么扣回后应直接冲减支出却挂应付款

  (二)借用往来账转移资金。有的单位将本单位不方便支出的费用通过往来账转入本单位职工食堂或下属单位列支;有的单位通过“暂付款”科目将单位公款出借给个人,作为成立私企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有的单位将本单位的账户出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通过往来账的.形式为对方结算收支业务。

  (三)利用往来账虚列支出,强行平衡超预算专项事业收支,调整结余,从而给外部造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支完全平衡的假象,以达到平衡预算或调节收支结余等目的。如:有些单位年终为了平衡预算,虚列预算支出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当年会计报表体现收支平衡;有的单位虚列支出,将经费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中体现当年年末经费余额减少或赤字的现象,于次年年初再按原路转回,还有的单位将应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虚列支出计入“暂存款”科目挂账,长期占用应付款项。

  (四)长期不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和核实。有些名存实亡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如坏账不及时报损、处理,不需付债务不及时报批销账等,造成往来账款账目混乱。有些款项,债权单位已不存在或长期无人追索,确属不需支付和不需退还的,也不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及时转入收入账内。

  三、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内容

  (一)查往来账款的真实性。主要检查有无故意弄虚作假.采取虚设明细账户或在实有户头上记假账的手法,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

  (二)查往来账款的合理、合法性。主要检查债项形成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在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内,检查有无利用往来账户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不合理或不合法活动。

  (三)查往来账款的效益性。主要检查往来账户中资金占用结构是否合理,呆滞资金占用比例,计算坏账损失金额,计算多支付的银行利息,来确定影响效益的程度。

  (四)查往来账款收入。支出业务往来账户可能存在、隐匿收入、成

  本虚增的问题。

  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方法

  (一)余额核对法。这个方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总账余额与明细账总余额核对,二是各户上年结转额与上年年未余额核对。通过核对,验证有无隐匿漏记问题,有无将有关账户合并、转销和改户名等方面问题。

  (二)户名分析法。按合计制度规定,进行对照鉴别。往来账应以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为户名,进行分户明细核算。不按规定设立户名的账户,出现问题较大,应重点审查。

  (三)经济内容分析法。对往来账户中发生的实际经济内容进行分析,主要是分析经济业务是否应该在往来账户中核算。凡是有专用账户核算的经济业务,拿到往来账户中核算,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四)账龄分析法。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往来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对那些账龄大、额度大的重点检查,从中发现问题。

  五、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解决对策

  (一)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促进往来账款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单位往来账款的特点,按单位、部门列出清单,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催收。

  1、个人借款中,限期向借款人追讨,逾期没有追回的,由相关责任人代为偿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有纠纷的,通过调解或诉讼予以解决。

  2、属于个人负担的应扣未扣款项限期从工资中扣回销账。3、未结转的已完工程属已办理竣工决算审计但施工方已领工程款却未完税的,限期完税和提供发票并办理工程结转会计处理,并由建设单位扣收税款滞纳金;已完工程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限期办理工程决算审计予以结转。逾期不办理的,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的相关责任。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使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成为制度化和规范化合为一体的、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以增强所有涉及人员对往来账款工作的认识。

  (二)坚持依法理财, 要求领导干部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和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做到责权明晰。主要措施是: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借出的现无法收回的公款,要追究批准人和经办人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借出公款经商办实体现难以收回,应依据法律条款,动用法律手段予以追偿销账;属渎职洗钱,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往来账款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往来账款应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那么在任领导须对任期内的往来账款做到欠款能还,借款能收;离任的领导对未清理完的往来款要有移

  交清单和详情说明,保证不留坏账。

  (三)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严禁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追究制度等。

  (四)加强外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部门等要加强对各单位往来款项的监督检查。对一些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清理,对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截留收入,偷逃税金,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专项审计报告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1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 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2 第七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 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

  3 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 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

  4 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

  5 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 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

  7 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

  8 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20xx年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

专项审计报告12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按照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市企业实际情况,现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组织领导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于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稳健经营,有效维护出资人知情权和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会计、审计、内部控制、治理结构以及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均会产生重大影响,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信息系统和经营业绩成果的正确反映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总体工作计划,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财务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充分估计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新会计准则稳妥、有序、完整地顺利实施。

  二、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执行新会计准则

  为保证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的有序进行,各企业要按照20xx年全部实施完成的总体时间安排开展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在总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全部所属子企业(包括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通过规范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内部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办法的统一和与对外信息披露的衔接。

  (二)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在完成人员培训和20xx年底清查、会计制度修订、会计信息系统改造、子企业户数清理等工作的基础上,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实施方案制订和有关事项报备工作,集团及子企业原则上必须整体统一执行。

  (三)从现在起所有新设立企业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因正在进行资产调整、改制重组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暂缓执行的企业,必须加快完善各项基础工作,于20xx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三、认真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工作

  (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各项基础工作,主要包括:

  1、认真学习新会计准则及其配套制度。各企业要将学习和掌握新会计准则作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人员知识更新的重要手段,在学习范围上既要包括各级财务、会计、审计人员,也需要各级领导以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的参与;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学习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变化和应用要求,还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深入研究执行中有可能带来的客观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2、全面开展子企业户数清理工作。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全部子企业均应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做好全部所属子企业的户数清理核实工作十分重要,必须通过对所属子企业户数、管理级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的全面彻底清理,为规范界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奠定基础,各级全资、控股、参股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境外企业和基建项目等都应纳入户数清理范围。

  3、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工作。20xx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以20xx年12月31日为时点,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认真盘点、全面清查,特别是长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表外核算资产和各类借款等应作为重点清查对象,严格划分资产范围,如实反映资产、负债状况及潜在财务风险,为准确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奠定基础。

  4、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应当结合执行新会计准则和内部经营管理要求,及时优化和改造业务流程,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政策、程序及措施,特别是要及时补充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核算、职工薪酬管理等内控管理规范。

  (二)在全面开展户数清理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修订、科目转换、账务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1、统一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在全面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各企业要统一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细化会计核算内容,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确保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不得降低执行标准,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前向市国资委报备。

  2、认真做好有关账务衔接工作。各企业要结合会计核算的变化情况,编制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比较表,统一内部会计科目核算体系,明确核算口径和确认原则,在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对原会计科目要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余额转换,确保新旧会计科目顺利衔接、重分类科目可追溯。

  3、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各企业要按照新旧会计科目的变化情况及其衔接办法,及时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实现数据整体转换,方便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确保新旧账套的平稳过渡。

  (三)建立健全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相关决策程序和会计核算办法,谨慎适度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统一规范内部公允价值计量管理。

  1、合理确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用范围。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业务范围和资产负债项目要与企业主要业务或资产市场交易特点、行业发展特征、资产质量状况相符合,对于尚不存在活跃市场条件或不能持续可靠地取得可比市场价格的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不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选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业务范围和资产负债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前向市国资委报备。

  2、科学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在采用公允价值对相关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进行计量时,应当综合考虑包括活跃市场交易在内的各项影响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对于公允价值显失公允导致经营成果严重不实的,市国资委可要求企业重新编报财务决算报表。

  3、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备查簿。对有关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应当建立完整的'公允价值计量备查簿,认真记录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和过程,确保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可靠性。

  (四)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特点的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管理办法,统一规范金融工具管理。

  1、合理划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类别。在认真清查、准确核实的基础上,根据经济业务实质和经营特点,合理划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类别,对于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后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其类别。

  2、科学确定金融工具后续计量估值方法。在采用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项目进行计量时,应当综合考虑包括活跃市场交易在内的各项影响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对于公允价值显失公允导致经营成果严重不实的,市国资委可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予以确认扣除。

  (五)及时做好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资产质量核实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工作。

  1、从20xx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认真做好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审计以及相关账务调整工作,将控制范围内的全部子企业纳入编报范围,子企业未同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对子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格式调整,保持报表编制的一致性。

  2、结合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认真核实资产质量,为经营业绩考核等提供依据。在年度财务决算过程中,企业应当综合分析资产整体质量状况,客观公允地判断资产的真实价值、潜在增值能力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已经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应进行减值测试并合理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及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

  3、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管理。通过统一修订内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计提及核销的范围、标准、依据和程序,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不得利用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调节利润,有非正常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且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市国资委可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予以确认扣除。

  (六)企业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政策要求。

  1、加强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全面、完整地反映职工薪酬支付情况,加强人工成本控制与管理,规范各项报酬和福利的计提与发放,按照规定使用应付福利费余额和应付工资余额,不得随意扩大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2、规范内部退休人员支出。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内部退休人员支出确认预计负债并进行追溯调整,确认预计负债的内部退休人员支出应当满足相关批准手续、年龄、支出期限等条件。

  3、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通知精神,对持有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完整的追溯调整。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引入新股东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相关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并调整所有者权益。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应当按照规定条件对建造期间、建成以后的相关资产、收入和费用进行确认及减值测试。

  四、按时上报执行新会计准则备案资料和

  (一)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以20xx年1月1日为首次执行日,必须将有关事项按照以下时间安排报市国资委备案:

  1、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报告,包括执行的时间、范围、户数清理、各项基础工作、董事会的审议决定和预计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情况,上报时间为20xx年3月30日之前。

  2、企业统一修订的会计核算办法及其情况说明,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情况,新旧会计科目衔接对照表等,上报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之前。

  3、根据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相关指标解释口径编报《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重要项目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1、2),上报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之前。

  (二)企业编报的《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重要项目说明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可结合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时一并进行,专项审计报告可作为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单列内容,报市国资委审核认定。专项审计报告中应当重点披露以下内容:

  1、企业的会计责任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审计方法、审计范围和已实施的审计程序;

  2、对首次执行日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核实结果及处理意见;对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内部退休人员支出详细情况的审核意见;

  3、依据新会计准则进行的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等。

  (三)《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专项审计报告13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四条市国资委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和省、市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制度完善等内容。

  第七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八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九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近三年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近三年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条损溢认定是指国资监管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处理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资金核实是指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资金核实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制度完善是指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三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包括企业简介、开展清产核资的原因、工作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组织方式和步骤等;

  (二)审核批复。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立项申请,市国资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复同意立项;不同意立项的,在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告知企业;

  (三)经审核批复同意清产核资的,企业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具体工作;

  (四)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和对有关损溢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报告,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市国资委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和资产损溢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出具资金核实批复文件;

  (七)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要求调账,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八)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国资委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后,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第十四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按市国资委要求聘用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五)向市国资委报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由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清产核资的,企业依据有关工作通知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须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七条企业自收到清产核资立项批复文件起,应在6个月内向市国资委上报工作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须提前报市国资委同意。

  第十八条在资金核实中,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证据不够充分,无法认定核准的.,经市国资委同意,企业可继续收集证据,在不超过半年的时间内另行补报。

  第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多元投资企业的,还应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及子企业进行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等经济行为以及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重大产权变动,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专项财务审计按国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市国资委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二条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市国资委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市属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和办法;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进行核实;

  (四)向市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向市国资委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市国资委的批复组织企业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二十五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二十七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清理和追索;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重大产权变动,要将批复核销的不良债权等资产损失移交市国资委指定的资产处置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资产、负债,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企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第三十三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三十四条市国资委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认真把关,严肃工作纪律。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占、隐匿、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专项审计报告14

XXX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贵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贵公司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理性发表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核查了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按照XX公司的决算报表统计口径以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XX公司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等)的全部资产,其中:资产总额XXXX元,负债总额XXXX元,所有者权益XXXX元(含实收资产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元),少数股东权益为XXXX元,具体单位如下单位名称投资比例控制关系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二、清产核资的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2、20xx年9月9日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3、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4、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6、20xx年9月18日国资评价〔20xx〕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7、20xx年7月26日财政部财企〔20xx〕310号文件《关于国有企业执行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8、20xx年9月3日财企〔20xx〕233号《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9、《企业会计制度》

  (二)行为依据

  1、20xx年8月19日国资评价〔20xx〕45号文件《关于做好执行工作的通知》;2、20xx年9月2日国资评价〔20xx〕58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3、XXXX年XX月XX日XX部门XXX号文件《关于同意XX公司XXX子公司以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的结果函》;4、XX公司函〔20xx〕23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清产核资中咨询服务、经济鉴证和专项财务审计的业务约定书。

  三、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1、工作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XXX年XX月XX日。

  3、具体实施情况:(1)协助贵公司根据国资委、财政部相关文件编制此次清产核资的《工作手册》;(2)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贵公司做清产核资基础工作;(3)对贵公司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原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贵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4)核对、询证、查实贵公司债权、债务,监盘贵公司现金和抽查存货;(5)勘察、抽查贵公司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6)协助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计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所带来的损失;(7)按照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贵公司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8)协助贵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金核实批复文件、以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调整账务。(9)协助贵公司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

  1、申报处理资产损失情况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贵公司共计清理出资产损失总额(盈亏相抵后)为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2、经我所审核确认的资产损失经我所审核确认符合清产核资申报条件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五、清产核资处理意见

  1、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

  预案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清查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净额为金额XXXX元,其中XXXX损失挂账净额XXX元自列损益,其余XXXX元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核减未分配利润XXXX元;(2)核减盈余公积-公益金XXXX元;(3)核减盈余公积-公积金XXXX元;(4)核减资本公积XXXX元;(5)核减实收资本XXXX元;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预计损失合计XXXX元。拟建议转入企业20xx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XXXX元,并作为各项资产减值的期初数,其中:(1)应收帐款预计损失XXXX元;(2)短期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3)存货预计损失XXXX元;(4)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5)固定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6)在建工程预计损失XXXX元;(7)无形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8)长期债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9)其他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

  2、审计意见批复后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上述申报资产损失如得到批复后,XXXX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为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元。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是依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的,申报的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各报表数据间勾稽关系正确,可以作为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依据。

  六、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原因分析

  1、按原制度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情况简要分析2、盘盈资产类型及形成原因的简要分析

  七、重大事项说明

  1、XXX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可以不列入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2、XXX公司所属子公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3、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对XXX公司损失及挂账的认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挂账中发现的XXX公司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以及向XXX公司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5、在清产核资工程中对XXX公司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重新估价;

  6、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审核情况

  xx

  九、报告使用范围

  以上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仅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XXX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清产核资结果和检测清产核资中介机构之用,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附件:

  1、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2、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

  3、损失挂账的证明材料;

  4、主审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和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有关材料。

xx

  xx年xx月xx日

专项审计报告15

  1引言

  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20xx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4号)下发后,地质勘查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由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制定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xx―20xx年),我省国土资源厅等四部门随后制定和下发了《黑龙江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先后建立了国家和省级的地质勘查基金、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其他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渠道。全国每年地质勘查投资均在1200亿元左右,其中财政资金约120亿元。随着国家对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需求量的增加,各级政府还将不断加大对地质找矿项目和地质科研项目的资金投入。本文通过对国家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以下简称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的初步研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以期对加强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制定相关监管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2加强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国家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是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各地勘查行业主管部门,是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执行部门,分别对地质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尤其是随着国家对地质勘查项目投入的不断增加,地质行业涉及的资金数量也越来越多,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资金管理的难度在不断加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加强地质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部门只有对地质项目的资金管理给予足够重视,增强地质勘查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才能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避免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浪费和流失,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更好地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促进我国地质找矿工作的顺利开展。

  3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资金来源分散,多头管理

  就目前而言,地质勘查项目投资渠道有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国家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及财源专项资金等。另外还有部分基础性地质研究项目,可以利用各级发改、科技部门的技改、创新和科研等资金渠道立项。还有部分地勘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设立的公益性项目投资渠道。

  32预算编制标准不统一

  黑龙江省20xx年制定的《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定额》,现在仍在使用。这些预算标准,采用的预算参数、取费额度和预算方法均有所不同。针对相同的项目,采用不同预算标准作出的预算,额度相差多少不等,没有统一的评价依据和可信度。地勘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要根据所申报的资金渠道选择不同的标准。如果某一个渠道没能被受理,申报其他渠道时就要重新编制预算。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往往一无所获。

  另外,预算编制参数的选择不科学,以《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定额》为例,定额选择过细,定额数据来源无从考核,不能实行动态化更新,使预算编制增大了工作量,预算结果的可信度不高。

  33项目资金管理混乱

  地质勘查项目经费大都是由政府无偿拨款,管理方式采用项目实施单位自主负责制。这虽然有利于项目实施单位合理地进行项目运作,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项目资金很难管理。一方面,地质勘查项目由于探矿工程施工受季节和施工条件影响,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各地勘单位对项目野外施工多实行承包制,其内部财务管理与野外施工管理工作脱节,无法辨别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再加上各单位经费管理的行政化倾向,项目资金与工程质量和实际找矿效果不相匹配,无法从项目管理角度对资金管理进行监督。

  34项目实施效果普遍不好

  地勘单位在申请项目时,重创收轻成果。很多是为了通过项目增加创收,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和野外现场踏勘工作严重不足,对以往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也是浮皮潦草。很多项目虽提出了立项依据,但预期的可靠性和针对性很差,往往实施后一无所落。项目资金监管效能的不完善,使国家资金大量被浪费,而地质找矿效果却不好。

  35缺乏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

  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是项目监督管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对资金使效果进行评价的最重要的环节。而目前的项目竣工资金管理方式,大多采用结算汇报的形式,缺少竣工决算和审计过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资金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工作结束或终止,项目单位应编制项目结算,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结算汇报的内容为结算编制说明与结算表。没有要求项目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告,也没有规定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黑龙江省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土资源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提交项目资金审计报告。这一规定十分笼统,决算和审计报告均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无监督的可操作性。没有制定详细的竣工决算编制、评审和审计等制度。目前国内只有内蒙古和新疆等少数地方,制定了地质勘查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查制度,大多数国家资金渠道均没有决算和审计程序,对项目资金的最终使用效果缺少结论性评价。

  4地质勘查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41统一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编制

  制定国家统一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制定强制性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编制规范,使预算编制具有可操作性。预算标准中所采用的参数和定额,应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不同地区不同矿种可根据地区和矿种调整系数进行调整,且随着市场物价指数的`变化按年度进行更新。所有地勘单位应采用相同的标准编制项目预算,不同项目类别所侧重的工作手段,可以在标准中根据实际情况取舍。这既能保证项目预算的可操作性,又能提高预算的可信度。

  42实行过程监控,提高使用效率

  建立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应负责管理和协调各类地质勘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条件具备时,对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均可实行监理制度。项目的日常质量监督和野外工作验收应与资金使用情况同步,实行统一管理。项目野外验收的专家应尽可能参与成果报告和资金决算的审计工作。项目成果报告的评审应与项目资金决算审计同步进行。

  43规范竣工决算,加强项目审计

  建立健全统一的地质勘查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制度,制度项目决算报告编制、评审和审计规定。组建专业的项目决算评审审计专家队伍。地质勘查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没有按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地质勘查项目,主管部门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对下一步项目申报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竣工决算报告应当依据经批准的设计、预算、完工结算、财务会计核算、工程质量评级报告、野外验收报告、项目成果报告及有关政策文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应与项目会计核算基础资料相一致,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决算报告应由翔实的编制说明和专业的决算报表组成。决算报告应首先进行审计,审计情况经确认后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组织由各专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经审计的决算报告进行评审,连同项目成果报告评审通过后,项目方可进行最终验收汇交。项目原始资料、成果报告和决算报告应统一汇交。

  项目决算环节的审计和评审,是核实和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浪费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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