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时间:2025-09-12 09:56:07 王娟 担保合同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通用21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通用21篇)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

  借款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_______。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_______+〔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__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签字)

  贷款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2

  出借人:(本合同简称为"甲方")

  借款人:(本合同简称为"乙方")

  借款人的担保人:(本合同简称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多次协商自愿订立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还款内容

  1.借款人:_____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币总金额为_____,小写_____

  3.出借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帐号,出款人收到借款确认书为凭。

  4.借款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了借款。

  5.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_____天。

  6、如借款方对本合同借款逾期,则乙方须额外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借款总金额的每天仟分之四计收。

  6.借款人承诺该笔借款只用于收购,保证不挪作他用。

  7.还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内以现金方式将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帐户。

  第二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借款相关的资料,提供真实的本年度月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表、开户行的基本帐户或相应的银行一般帐户、银行存贷款情况;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情况及借款资金使用去向,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和担保人还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资料。

  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偿还。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例如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因调查取证而发生的费用、抵押物品产权转移而发生的税费和相关费用等)和其他不可预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与第三方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担保人财务状况出现较大问题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第三条担保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及承担因本合同所有条款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2.保证范围:包括保证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额、借款利息。如果乙方违约或乙方出现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为或出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则由保证人无条件向甲方承付乙方应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对该笔借款负有偿还的无限责任。本款及以下条款中所提"全部债务"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条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本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续的担保。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本合同变更履行期限或标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可撤消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证人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4.保证期间:自合同开始履行直至届满后两年。如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标的,无需另行通知保证人,保证人继续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变更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5.赔偿:保证人不可撤消地保证,出借人因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无效或未履行或推迟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需起诉,则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项下乙方对甲方所负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出借人(甲方)

  签(章)字

  借款人(乙方)

  签(章)字

  借款人的担保人(丙方)

  签(章)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3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借款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

  贷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

  出质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

  保证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

  保证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

  保证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贷款,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名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

  1、个人住房消费贷款

  2、个人商用房贷款

  3、个人商住两用房贷款

  4、二手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贷款

  6、其他: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用于向(_____。

  所购商品房资料要素如下:

  房型:_____;座落位置:_____栋_____室;

  销售单价: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与借款凭证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四条贷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调整

  (一)、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_____%,确定按(年息/月息)计算,按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

  (三)、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合同利率,遇基准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准利率调整,于次年某月某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及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第五条提款方式

  借款人应当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贷款人签定《个人贷款支付委托书》后,将借款划至售房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内。

  户名:_____

  账号:_____

  开户行:_____

  第六条借款拨付条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满足下列条件后方可办理提款手续:

  (一)、贷款人已收妥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经贷款人认可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推荐保证函;

  (二)、借款人必须出具贷款所购房产总价值_____%,即_____元的首期购房款凭证,并在此授权贷款人将该首期购房款连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额划人售房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

  (三)、借款的担保已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且已生效,有关担保文件、单据正本已移交贷款人收执。

  (四)、符合借款拨付条件的有关应付费用已经结清。

  第七条还款方式及还款计划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以下(名称)归还。

  1、等额本金还款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

  3、一次性还款法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申请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从借款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定日结息/实际放款日)。还本付息日为实际放款日的,每期还款日为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贷款后,第一次确定的每月还本付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共还款_____个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进行利率调整的,每月还本付息额,由贷款人重新计算结果确定。

  第八条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保证按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内,并在此特别授权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可进行一次部分偿还贷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偿还贷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需提前10个营业日内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应付利息计算。

  (三)、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贷款人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五)、借款人如以所购房屋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人有义务对借款所购房屋进行投保,并以贷款人为被保险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购房事宜与售房人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也不影响担保方担保责任的承担。

  (七)、借款人贷款所购房屋转让,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八)、各方当事人住所发生变化,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条意外赔偿

  借款人如以所购房屋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在还款期内房屋发生一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理赔款或其他赔款,应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贷款本息和实现债权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转让

  借款人如以所购房屋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还款期内,借款人转让房屋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实现债权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人保证及声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三)、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五)、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七)、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借贷条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主债权、追索抵押人担保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物

  (一)、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双方确认封存后交与贷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

  (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双方应在变更登记事项之日起某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抵押的,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二)、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须将抵押登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贷款人保管。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抵押人应当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附加险手续;保险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须在保险单中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险单中设定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贷款人对保险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保险赔偿金应当提前向贷款人清偿,或经贷款人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十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贷款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十九条抵押人权利和义务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与贷款人共同签订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第三人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向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贷款人与本合同借款人协议变更借贷条款,无须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确定的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该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自抵押物价值发生减少之日的当日,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五)、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在所获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六)、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应当以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债权或向贷款人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存。

  (七)、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有义务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贷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贷款人:

  1、涉及经济纠纷诉讼;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转移已抵押的`财产;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化。

  (九)、借款人清偿了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

  第二十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

  2、依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贷条款的债权未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3、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九条一至八款约定的。

  (三)、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抵押人。

  (五)、实现抵押权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应尽力配合贷款人行使其对借款人的追偿权。

  (六)、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

  质押条款

  第二十一条出质人陈述与声明

  (一)、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质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二)、出质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三)、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质人已对本合同项下质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书面说明。

  (五)、本合同签署前未对本合同项下质物作出过包括设立抵押、馈赠或转让在内的任何处分。

  第二十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借贷条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贷款人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二十三条质物

  (一)、质物情况详见《质物清单》。

  (二)、《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实现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条质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出质人交付贷款人,并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约定;贷款人依《质物清单》进行验收,并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权属证书、发票和其他相关资料经双方共同确认封存后交由贷款人保管。

  (三)、债务履行期届满,本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将质物及相关资料返还出质人。

  第二十五条质权的实现

  (一)、本债务履行期届满或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将质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贷款人依本合同处分质物时,出质人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六条保管和提存

  (一)、如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质物灭失,毁损的,出质人可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二)、如出质人所提供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且出质人拒绝提供相应担保的,贷款人有权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提前实现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或向贷款人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存,提存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出质人应当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出质人应当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物财产保险基本险及附加险手续。保险期限应不短于主债务到期日。

  (二)、出质人应在保险单中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险单中设定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贷款人对保险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保险赔偿金应当提前向贷款人清偿,或经贷款人同意用于恢复质物的价值。

  第二十八条出质人权利义务

  (一)、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1、涉及经济纠纷诉讼;

  2、出质的财产发生权属争议;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馈赠、转让或再行质押。

  (三)、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拍卖及诉讼的费用。

  (四)、质物毁损、灭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债权的履行。

  (五)、质物非因贷款人原因给贷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出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贷款人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通知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贷款人免受侵害。

  (七)、贷款人与本合同借款人协议变更借贷条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在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绐第三人的,出质人仍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向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处分质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

  优先受偿:

  1、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

  2、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其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的;

  3、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一至八款规定的。

  (二)、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四)、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依法转让主债权时,应及时通知出质人。

  (六)、处分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所得,在偿还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出质人。

  保证条款

  第三十条保证人陈述与声明

  (一)、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有权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二)、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署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贷款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在此特别授权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上划收相应款项。

  第三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主债权、追索保证人保证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三十二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不按借贷条款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应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立即无条件向贷款人清偿全部担保债权。

  第三十三条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借贷条款中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本合同双方就借贷条款中贷款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

  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十四条保证人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对贷款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证人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某日内将回执送达贷款人。

  (三)、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经济纠纷;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

  (四)、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向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偿清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保证人自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相关资料。

  (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1、贷款人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其借贷条款中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的;

  3、保证人违反第三十四条一至三款规定的;

  4、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债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时通知保证人。

  其他条款

  第三十六条费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证、律师服务、财产保险、鉴定、估价、抵(质)押登记、过户、保管、诉讼及拍卖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全部损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大写)计收违约金,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计收复利,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调,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调,罚息利率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可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内按相关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及其相关费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6、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7、借款人一个月未按规定归还贷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签收或采取其他变相方式不签收贷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保证、抵押或质押)可能导致贷款人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六)、保证人不及时向贷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所约定的通知义务,应向贷款人承担担保金额3%的违约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应在原借款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如将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或合法继承人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三)、本合同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并加按手印,贷款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贷款人在本合同中加盖“贷款专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主债权、追索借款人保证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第三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贷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四十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附则

  (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审批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各执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条提示

  (一)、贷款人提请借款人、担保人对本合同各项约定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二)、本合同项下利率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以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公告为准,贷款人于次年某月某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及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将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单

  质物清单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贷款人:(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签字、手印)

  抵押人:(签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签字、手印)

  出质人:(签字、手印)质物共有人:(签字、手印)

  保证人:(签字、手印)共同债务人:(签字、手印)

  保证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担保方式

  4.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5

  甲方:

  乙方:

  经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_____的,按有关_____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6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_____

  第二条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2.1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车位。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2.2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4.3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项: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B、已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贷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C、其他

  5.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贷款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借款人对其提供的收款账户的性质与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要求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应向贷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5.3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A、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B、将贷款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每次放款的具体条件以贷款人与借款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5.4贷款从贷款人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因贷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贷款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5.5本合同生效以后,贷款发放以前,抵押物因毁损、灭失等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或涉及房屋质量、权属等纠纷,或贷款人无法联络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不履行或有可能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免除贷款发放的义务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且不承担由此给合同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六条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每月本息还款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D、按(周/两周/三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每期本息还款额=还款期数(1+每期利率)-1贷款本金×每期利率×(1+每期利率)还款期数

  E、按(周/两周/三周)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期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数

  贷款本金

  F、随心还,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借款人每期本息还款额不得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遇利率调整保持不变,但若借款人一直按照最低还款额偿还贷款,利率调整可能会导致最后一期的还款金额与本条款约定的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7

  甲方(开发商)

  乙方(监管银行)

  丙方:

  为支撑居民购买商品房,拓展购房资金途径,甲乙丙三方本着相等互利的准则,经友爱洽谈,现就甲方开发的楼盘的个人购房按揭告贷担保事务进行协作的有关事宜,达到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协作准则:三方许诺坚持依法运营、相等互利、诚实信誉的协作准则,互不诈骗,各不相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开发制作并依法出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供给个人购房告贷,丙方对甲方开发制作并依法出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供给个人购房告贷担保。甲方不再为自己出售的房产供给个人告贷担保。

  第三条告贷额度、期限和份额按甲方要求和相关金融方针,由甲

  乙丙三方洽谈处理,确保告贷足额、及时到位。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权力和职责

  一、乙方协作甲方做好发放告贷申请表、搜集告贷材料等作业。

  二、甲方应将乙方发放的、由丙方担保的购房人的悉数告贷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宅的制作,直至竣工检验交付运用,不能挪作他用。乙方、丙方对甲方运用告贷人的告贷资金享有监管的权力。

  三、甲方应向丙方供给确保金,确保金额不低于

  四、甲方确保购房人所购的房产在购买之前未设置典当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和债款胶葛。

  五、如因甲方开发项目手续不全、房子质量问题、延期交工、无法处理房子悉数权证等原因形成告贷人回绝如期归还丙方担保的告贷本息,甲方应回购其房产并承当连带确保职责。

  六、甲方应在房子竣工检验后及时处理房子悉数权初始挂号和相关权证,丙方返还确保金。

  七、甲方在房子交付运用前有职责将所售房子的初始挂号及变化状况及时供给给丙方。甲方对购房人成心损毁房子、改动房子用处、转卖房产等状况负有监督和奉告丙方的职责。

  八、丙方赞同在担保的告贷额度内,购房人处理告贷手续时,对每一购房人向乙方告贷供给连带职责确保,确保金额为告贷人告贷本金、利息(包含罚金)及银行为完结债款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包含处置典当物费用等)。

  九、丙方担任为供给担保的两边当事人处理预购商品房典当权预告挂号手续。

  十、房子竣工后两个月内,甲方完结房子悉数权初始挂号并帮忙丙方对告贷人所购房产处理房子悉数权证和它项权证。丙方将它项权证移交给乙方后,担保职责即告免除。

  十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对购房协议的实在性担任,如呈现由于签定假合同而形成假个人告贷的状况,丙方有权向职责方索赔由此形成的丢失。

  第五条三方对在协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职责,一方因走漏商业秘密形成另一方丢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补偿职责。

  第六条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改动及未尽事宜,两边友爱洽谈,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等法律效能,本协议在协作期限内,三方均不得私行提早免除,确因客观原因需求免除协议时,一方应提早告诉别的两方,并征得别的两方的赞同。

  第七条两边在实行过程中产生争执,首要经过友爱洽谈处理,洽谈不成,提交沧州裁定委员会裁定。在洽谈或裁定期间,本协议不触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三方仍须实行。

  第八条其他需求约好的事项

  本协议签定后,三方均应严厉按协议规则实行,关于任何一方违约给其他方形成丢失的,由违约方担任补偿其丢失。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收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等法律效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8

  出借人:(本合同简称为”甲方”)

  告贷人:(本合同简称为”乙方”)

  告贷人的担保人:(本合同简称为”丙方”)

  甲、乙、丙三方依据相等、公正的准则,经屡次洽谈自愿缔结告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致使一起恪守:

  第一条告贷还款内容

  1.告贷人:____________

  2.出借方向告贷方出借人民币总金额为小写

  3.出借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转账的方法将金钱打入告贷方指定的帐号______,出款人收到告贷确认书为凭。

  4.告贷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收到了告贷。

  5.两边约好的告贷期限为______天,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如告贷方对本合同告贷逾期,则乙方须额定付出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告贷总金额的每天仟分之四计收。

  6.告贷人许诺该笔告贷只用于收买______,确保不挪作他用。

  7.还款方法:告贷方在告贷期限届满内以现金方法将告贷本金打入出借方帐户。

  第二条乙方职责和职责

  1.乙方应照实向甲方供给与告贷相关的材料,供给实在的本年度月财政报表和年度审计报表、开户行的根本帐户或相应的银行一般帐户、银行存告贷状况;生产运营、财政活动状况及告贷资金运用去向,还款资金来源;告贷人和担保人还需供给工商管理部门处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材料。

  2.与本合同有关的悉数费用均由乙方付出或许归还。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为完结债款而产生的费用(例如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因调查取证而产生的费用、典当物品产权搬运而产生的税费和相关费用等)和其他不行估计而实践产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有用期限内,如乙方运营管理不善或与第三方产生债款胶葛,或许担保人财政状况呈现较大问题时,甲方有权提早回收合同告贷。

  第三条担保

  1.丙方赞同本合同乙方的确保人,确保乙方彻底实行本合同中的悉数职责及承当因本合同悉数条款所产生的民事职责。

  2.确保规模:包含确保乙方在任何状况下都应按合同的规则付出告贷本金金额、告贷利息。假如乙方违约或乙方呈现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为或呈现甲方有权提早免除合同的景象时,则由确保人无条件向甲方承付乙方敷衍的悉数债款,确保人对该笔告贷负有归还的无限职责。本款及以下条款中所提“悉数债款”包含乙方的'告贷本金、利息和第二条第二款所说到的“悉数费用”。

  3.确保方法:连带职责担保。本担保是独立的、不行吊销的、持续的担保。确保人的确保职责不因本合同改动实行期限或标的、或本告贷合同悉数或部分无效、可吊销而有所改动,也不因告贷人和确保人任何改动本身运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动。

  4.确保期间:自合同开端实行直至届满后两年。如甲、乙两边洽谈赞同改动合同的实行期限或标的,无需另行告诉确保人,确保人持续为乙方承当连带确保职责。确保期间至改动合同约好的主债款实行期满后两年。

  5.补偿:确保人不行吊销地确保,出借人因确保人的确保行为无效或未实行或推延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遭受的任何丢失,确保人均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第四条其他约好

  未尽事宜,签定补充协议。如产生胶葛,由甲、乙、丙三方洽谈处理。如需申述,则在合同实行地法院申述。

  第五条合同收效及停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两边及乙方确保人盖章签字后收效。本合同自其项下乙方对甲方所负的悉数债款清偿结束后停止。

  出借人(甲方)

  签(章)字

  告贷人(乙方)

  签(章)字

  告贷人的担保人(丙方)

  签(章)字

  签约地址:

  签约时刻: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9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借款期12个月,自_____年5月7日至_____年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0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1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即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借款人的购房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所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_______%的基础上(上∕下)浮_______%,执行年利率为_______%。

  借款发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调整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

  (2)利率调整以_______(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

  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

  预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

  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

  第五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第七条还款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

  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共_____期。

  (1)等额本息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

  (2)等本递减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采用等本递减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还清。

  采用其他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应还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

  3、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

  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

  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

  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项约定支付违约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2

  甲方(开发商)

  乙方(监管银行)

  丙方:

  为支持居民购买商品房,拓宽购房资金渠道,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开发的楼盘的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作原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供个人购房贷款,丙方对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供个人购房贷款担保。甲方不再为自己销售的房产提供个人贷款担保。

  第三条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按甲方要求和相关金融政策,由甲

  乙丙三方协商办理,保证贷款足额、及时到位。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收集贷款资料等工作。

  二、甲方应将乙方发放的、由丙方担保的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能挪作他用。乙方、丙方对甲方使用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享有监管的权利。

  三、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保证金,保证金额不低于

  四、甲方保证购房人所购的房产在购买之前未设置抵押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和债务纠纷。

  五、如因甲方开发项目手续不全、房屋质量问题、延期交工、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原因造成借款人拒绝按期偿还丙方担保的贷款本息,甲方应回购其房产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甲方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相关权证,丙方返还保证金。

  七、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有义务将所售房屋的初始登记及变动情况及时提供给丙方。甲方对购房人故意损毁房屋、改变房屋用途、转卖房产等情况负有监督和告知丙方的义务。

  八、丙方同意在担保的贷款额度内,购房人办理贷款手续时,对每一购房人向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金)及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费用等)。

  九、丙方负责为提供担保的'双方当事人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

  十、房屋竣工后两个月内,甲方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协助丙方对借款人所购房产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它项权证。丙方将它项权证移交给乙方后,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十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对购房协议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因为签订假合同而造成假个人贷款的情况,丙方有权向责任方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六条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及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三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一方应提前通知另外两方,并征得另外两方的同意。

  第七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协商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三方仍须履行。

  第八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均应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对于任何一方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其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3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履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名称及处所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名称及处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变更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变更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改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贷款人(盖章)借款人

  负责人(抵押人)

  或授权代理人

  保证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4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履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名称及处所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名称及处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变更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变更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改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贷款人(盖章)借款人

  负责人(抵押人)

  或授权代理人

  保证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5

  告贷人:(以下简称甲方)

  告贷人:(以下简称乙方)

  确保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实行,经三方当事人洽谈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正,详细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称号及场所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称号及场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改动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改动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正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具有相等效能。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收效。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能相同。

  告贷人(盖章)告贷人

  担任人(典当人)

  或授权代理人

  确保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6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300万元。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借款用于甲方在轮台县建设一对加油加气站。

  (三)、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3%(百分之三)。

  (五)、借款方保证从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五)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七)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7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

  保证人住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购房而签订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能够得到切实的履行,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担保,甲、乙双方在保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的担保范围: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担保合同所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担保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即假使借款合同无效乙方仍需履行担保义务。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若乙方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则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即甲方可以从乙方的账户中自行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若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向借款人申请其他担保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并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以以附件方式另行补充,本合同所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之日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8

  借款方:

  贷款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的`现值____元,担____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贷款利率为__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____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月或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还款保证人签名: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1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

  购房:____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额: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动产、权利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保证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20

  甲方:乙方:

  甲方因需要,特向乙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经审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购房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时间

  第一条、本次借款用于买房,共计人民币:_____

  第二条、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

  第三条、本合同借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条、本合同利率现为现行公积金借款年利率3.75%。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五条、具体还款明细:_____

  三、借款偿还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采取有钱即还款方式,由罗菁监督,还款金额由乙方签字生效。

  四、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偿,或依法处分其下房产。

  五、附则

  第八条、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后生效,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清偿时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21

  甲方(贷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丁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乙方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乙方对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绩的承诺,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用于购房。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各方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条件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用于购房,拟购房产具体位置见购房合同(复印件为附件);

  2、乙方提供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

  3、丙方及丁方与乙方不存在夫妻关系,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借款金额

  根据订立本合同时乙方提供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甲方同意借给乙方金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年,自甲方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过自身银行帐户或指定的帐户向乙方划入本合同约定借款。

  第五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期限内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下列情形除外:

  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后,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自动延长______年(即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乙方在前述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借款之日计至还清之日止。

  第六条还款

  选择一:

  1、乙方从甲方发放贷款的.次月起逐月向甲方偿还本金,直至还清为止。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偿还本金的数额为:借款金额÷______(填写准备要求甲方还款的月数)。

  2、乙方同意甲方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划上述本金。

  选择二:

  乙方达到以下条件后,甲方即免除乙方全部借款(或______元借款)。

  1、乙方履行完第五条所属劳动合同(即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负责工作岗位。

  2、乙方未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调岗(降职)。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计划及约定金额发放贷款;

  2、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月还款数额;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本金;

  4、在付清全部本金前,乙方所购房屋不得转让或赠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第八条担保(若无担保人则去除)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

  3、担保期限: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如担保人有房产的,同时以其房产抵押担保。担保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特别约定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途径解决纷争:

  1、要求乙方在离职当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要求乙方按照房屋原价的价格标准(以原购房合同为准),在离职之日起十日内将房屋转让与甲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丙方、丁方各执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名、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丁方(签名、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相关文章:

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范本08-12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范本(精选12篇)10-23

购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10篇10-31

个人借款合同担保11-28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07-07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05-13

个人担保借款协议06-24

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03-26

公司担保个人借款合同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