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春蕾计划调查报告
须要明白一个情况或一个事件的时候,我们需要带着创新精神去开展调查,最后基于取得的调查材料汇成调查报告。怎样写调查报告才规范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全县春蕾计划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县春蕾计划调查报告 1
有一种花蕾只有在爱的臂弯里才能一天天长大,有一种花蕾只有在爱的气息里才会一朵绽放,它就是已在我县掀起热潮的资助失学女童的“春蕾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春蕾女童”救助工作的管理,使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近期,县妇联蕾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
一、基本情况
自“春蕾计划”实施以来,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收到捐款37万多元,资助1700多名春蕾女童,创建春蕾班1个。4评为省十佳春蕾女童,1人被评为省优秀春蕾女童。调查显示,与受助前比,春蕾女童受到了世间的温暖,不起学费而发愁了,她们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大部分女童的成绩有所提高。她们在家中和学校都感受到了平等的幸福感觉。春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或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学业:
一是家庭贫困,早挣钱补贴家用,
二是绩不拔尖,对于继续学业可望而不可即。但是由于有了一定的文化基础,她们外出打工,也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较好。新集镇一春蕾较迟,初中毕业时年龄已超过18岁),就去上海打工,由于她心灵手巧很快就掌握了技术,现在月薪2000多元,包吃包住。调查显示,%的春蕾女毕业后出去外出打工,%的出蕾童从事个体经营,如开设小卖部,裁缝店,理发店等,%的春蕾童在家务农。她们的劳动保障权益基本可以得到保障。由于文化层次不高,没有一技之长,部分毕业后的春蕾童并不能有效改变家庭的贫困。在外出打工者中,有的学习了近一年才能适应从事的工作,甚至还干脏活,累活,最多也就担任个班长组长之类,很少有进入高级管理层的,收入不高。在调研时,在读的春蕾童及其家长,对实施的春蕾计划予以坚决拥护和支持,同时希望在高中设立特招春蕾童班,让受困的童完成更高一级的教育。
春蕾继续教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实施春蕾计划的过程中,通过对接受过救助的春蕾女童进行调查,发现在这些曾经接受过春蕾计划资助的贫困童中,仅有的人升如高中或中专继续学习,一半以上的春蕾女童的继续教育无法得到保障。这部分无法继续学习的女童,年龄大都在15至18岁之间。由于年龄小,虽然已接受了义务教育但是没有掌握一些实用技术和生存的基本技能,走向社会后很难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她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只能回乡务农或滞留在家,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很大压力,这些童仍需要社会的帮助。目前,党和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我们应时调整工作思路和着力点。对拓宽“春蕾计划”救助领域、创新“春蕾计划”运作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将资助对象延伸到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和职业教育),资助对象为初中或高中毕业无法进行更高阶段学习的特困女生,我们帮助她们进行职业培训,掌握一至两门的技术,保证其将来能够在社会上自立。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应分发挥部门优势,尽心尽责为儿童服务。特别是针对学生实际,整合资源,联手承办,为春蕾学生就业出谋划策,确保其百分之百就业。
调查显示国家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所有贫困童完成义务教育,资金还有很大的缺口。妇联组织作为“春蕾计划”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我们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春蕾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取信于资助者。为加强对春蕾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规范操作,管好用好春蕾资金,并制定了建档立卡、专款专用、基层妇联代缴学费、受助者复信反馈,不定期抽查资金使用情况等,还建立了各级妇联、学校联系责任制,加强了受助双方的沟通联系,使资助者及时了解结对女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在春蕾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建议:
一要宣传力度,营造贫困女童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救助女童活动具有广泛性、社会性,单靠某个单位、某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借助现代传媒,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在全社会形成救助今天的贫困女童就是培养未来的母亲,关注祖国明天的舆论氛围。为贫困女童创造一个稳定的学习和生存环境,使其无论是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早日摆脱贫困。二要“精神扶助”延伸,赋予“春蕾计划”新内涵。
通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使一大批特困女童得到了经济上的扶助。我们也曾为能够从经济上帮助贫困女童,使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而感到欣慰。但是,随着“春蕾计划”实施工作的逐步深入,我们发现困境中女童的成长和发展不光需要经济上的扶持,还需要来自思想、品格、能力等方面的关爱。,加强对女童思想、心理、行为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让贫困女童与其他儿童一样享受社会的关爱,享受成长的快乐。
三要强双方沟通联系,签订长期救助协议。由妇联组织协调,使双方签定长期救助协议,鼓励女童将自己的学习情况及成长方面的困惑及时告诉救助者。建议救助者常与春蕾女童沟通,在给予其资金救助的同时,鼓励她们正视现实,逆境成才,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通过促进双方的相互联系,使救助工作达到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救助。
四要制斜政策,开展特色活动,努力做到标本兼治。
一是坚持助学与扶贫相结合。被救助女童都是由于家庭生活窘困而就学困难,因此救助活动仅靠几百元、几千元的救助款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治标先要治本,扶助其家庭早日脱贫。尽管我县妇联一直紧抓此项活动,出台了一系列倾斜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光靠妇联的力量是不够的,更需要各职能部门及全社会齐抓共管,制定出更适合贫困女童家庭发展的倾斜政策,使其享有更多的资金、技术上的优惠,早日脱贫致富,承担其子女上学的责任;
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建议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因地制宜的开展“春蕾女童”成才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其“四自”和“四有”意识,为新女性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实施“春蕾计划”是社会实各界对我们的重托,更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我们始终秉怀着一份高度的责任感、一颗强烈的爱子心,一股满腔的热火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的存在,我们仍然会遇到困难和矛盾。例如:资金筹集难度大、少数人思想认识不够、持续资助能力弱、春蕾女童的成长问题等等,今后,我们将继续发动社会,广泛动员,呼唤真情,进一步为“春蕾计划”的实施营造浓烈氛围;继续跟踪服务,完善管理,把“春蕾计划”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探索“春蕾计划”运作模式,开创工作新局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辛勤耕耘,倾情奉献,让朵朵春蕾健康成长,绽放出最美丽的笑颜。
全县春蕾计划调查报告 2
自20xx年我县加大实施“春蕾计划”的实施力度以来,“春蕾计划”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总结经验,寻找问题,县妇儿工委今年9月对我县“春蕾计划”的实施情况通过下乡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抽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家庭情况。我县今年资助的131名“春蕾女童”家庭都相当贫困,她们有的是孤儿,有的是残疾人家庭的女童,有的是单亲家庭的女童,有的是特困下岗家庭的女童,有的是特困“两女户”的女童。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坚持欢迎光临助学与扶贫相结合,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措施,如:教育部门对“春蕾女童”减免学杂费,信用联社妇委会对“春蕾女童家庭”开展“巾帼扶贫”小额信货,县就业局在下岗再就业援助中优先给予春蕾女童的家庭。目前全县已有8个受助家庭摆脱贫困,主动承担起女儿上学的责任,还有90%的春蕾女童家庭仍处于贫困之中。
2、学习生活情况。调查显示,100%的受助女童由于学习条件的改善,学习成绩有所回升,尤其是与资助方联系密切的学习成绩上升显著。目前已有91名进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并有3名考入四川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3名考入中专院校,6名考入县一中。96.7%的受助女童克服了自卑心理,能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家中100%的受助女童能够正视现实,勇挑重担,帮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3、社会各方的关注情况。各相关学校将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春蕾学生”作为自己的工作对象,不仅关心她们的学习、生活,还关注她们的思想状况,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春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各资助单位也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工作,定期同“春蕾女童”所在学校联系。港、澳、北京、上海、深圳等其它各大城市的资助人,也定期不定期的与“春蕾女童”通电话、写信、寄学费、衣物或学习用品。
二、“春蕾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具体表现为:
一是某些学校将“春蕾女童”已纳入减名学费对象,但并不减免“春蕾女童”的实际学费,而是收取资助人的全额资助款。
二是部分学校领导教师对救助款意义认识不足。没有设立专帐,也没有专人负责管理,该免的学杂费不免,不该花的乱花,认为反正资助人都是大款、老板,有钱,不花白不花,反正没用到别处。例如有的学校把看电影费、校服费、保险费、ID卡费等统统列入运作范畴。这样,既损害了本校的形象,又伤了救助者的心,影响了救助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2、“春蕾女童”摸底不真实。
县妇联虽然制订了“春蕾女童”资助表,要求村、乡、学校对“春蕾女童”的贫困情况严格把关,做到真正救助最贫困的女童。但经县妇联调查,上报的“春蕾女童”中存在假报现象,一些村干部照顾自己的亲友,一些学校照顾关系户,一些乡镇妇联没有亲自上门了解女童情况,将一些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女童纳入“春蕾计划”救助对象,严重违背了“春蕾计划”的初衷。
3、“春蕾女童”存在辍学现象。
根据调查,部分乡镇存在“春蕾学生”辍学现象,如太阳坪乡沙溪村黄闪,20xx年6月小学毕业,本应该继续升入初中完成义务教育,虽然县妇联在黄闪读小学五年级时就联系了资助人,并且资助人在9月将初中学费370元寄到乡中学财务室,但黄闪仍不去学校就读,学费也只好按资助人的地址打了回去,虽然学校和驻村干部上门劝学多次,但仍不成功。又如三锹乡吴新花、铺口乡向单辉、文溪乡赵钟巧等虽然县妇联为她们联系了资助单位和资助人,但她们因种种原因仍不能继续来校完成义务教育。经乡、村妇联上门做工作,目前1名辍学生已返校,但其它学生因已外出打工,无法联系,仍辍学在外。
4、沟通情况严重不到位。
一是乡镇的妇联与学校、家长、学生沟通不够,学校与家长、学生沟通不够,致使一些“春蕾女童”及其家长不知自己被纳入“春蕾女童”对象后,外界对自己的帮助有何现实意义,长期处在盲目行事的状态中。
二是学校与妇联沟通不到位。近年来,学校更换校长、更换班主任较频繁,在交接工作时没有将“春蕾女童”的情况进行交接,也不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妇联,致使学校与班主任对“春蕾女童”的情况不了解,管理不到位,县妇联与资助人的联系被动,甚至遭到资助人的不理解。
三是“春蕾女童”及家长与资助人沟通不到位。大部分学生及其家长收到资助人的资助款后,不及时汇出交费发票,也不及时向资助人通报信息,更不知写感谢信,没有向资助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致使一些资助人误认为“春蕾女童”已辍学,而放弃资助,也有一部分资助人感到人情淡薄而放弃资助。虽然县妇联曾无数次地与校长、班主任、乡镇妇联沟通,要求各级部门共同负起责任来,帮助“春蕾女童”与资助人加强联系,但许多人意识不到位,不能按县妇联的要求及时向资助单位或资助人通报“春蕾女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致使“春蕾资金”的筹集难度增大,一些资助人对“春蕾计划”失去信心。
5、忽视精神塑造。
被救助的女童主要是单亲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孤儿,她们不仅生活上非常困难,而且精神上更为贫穷,缺乏社会的关爱和父母的亲情及为人处事方面的指导。因此她们不仅需要财力上的支持和帮助,更需要精神上的安抚和培养,而我县部分救助单位恰恰忽视了这一点。据县妇联的调查,今年仅有统计、民政、广播、教育、马鞍洞电站、城管局、自来水公司、水电局、检察院人民医院10家单位亲自将救助款送到“春蕾女童”手中,多数单位都是把救助款往学校或是交县妇联委托乡妇联代交女童,就没事了,好象为了救助而救助,不利于被救助女童的全面发展,救助效果欠佳。
6、县级“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严重不足
虽然我县已纳入贫困地区的“两免一补”政策范围,但经县妇联调查,20xx年9月开学时,今年的学费比去年普遍增加。如农村中心小学去年四年级每学期学费为245元左右,今年为330元左右,农村初中二年级每学期学费去年为370元左右,今年为480元左右。而我县由于没有“春蕾项款”,县直单位每学年也只资助“春蕾女童”200元(即每学期只有100元),造成部分“春蕾女童”就读困难,也造成了一些贫困家庭的女童辍学。
三、对策与建议
1、通过公开信、走访等各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春蕾计划”的意义、作用、具体要求和运作方式等,广造舆论,使全社会了解、支持“春蕾计划”,积极参与“春蕾计划”。
2、学校制定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对“春蕾女童”要如实减免学杂费,多余的资助款应及时退还“春蕾女童”家长,特别是学校、乡镇妇联应对“春蕾女童”建立档案,跟踪服务。
3、加强与资助方的沟通联系,争取长期资助。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应负起责任来,要指导女童将自己的学习情况及成长方面的困惑及时告诉资助者,不断加强与资助人的感情联络,以争取长期资助。
4、制定倾斜政策,开展特色活动,努力做到标本兼治。
一是坚持助学与扶贫相结合。被救助女童都是由于家庭生活贫困而就学困难,因此救助活动仅靠几百元的救助款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治标先要治本,扶助其家庭早日脱贫。尽管我县妇联一直紧抓此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光靠妇联的力量是不够的,更需要各职能部门及全社会齐抓共管,制定出更适合贫困女童家庭发展的倾斜政策,使其享有更多的资金、技术上的优惠,早日脱贫致富,承担其子女上学的责任。
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建议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妇委会结合自身职能,因地制宜的开展“春蕾女童”成才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其“四自”和“四有”意识,为新女性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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