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1
为了搞好本厂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厂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xxxx年xx月xx日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研究,制定本单位xxxx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放射、高毒职业病危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资格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放射、高毒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资格许可是指从事放射、高毒等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xx-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xx、向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xx、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xx、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
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xx、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2
1、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公司安全部负责每年于3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职业危害情况,具体申报的内容为:煤矿企业基本情况;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另外,在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内,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日内,在煤矿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之日起**日内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从业人员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存在职业病危害时,必须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职业卫生培训。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全矿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人力资源部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
及时维修、更换。各单位积极督促本单位的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职业病危害检测因素。公司通防部负责对粉尘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检测频次进行检测,采集个体呼吸性粉尘样品、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每季度送山东煤矿粉尘检测中心鉴定一次。噪声放射线及其他物理因素测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安全部定期对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现场考核情况与各单位的经济效益及个人收入挂钩,使用经济手段督促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5、落实"三同时"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是预防职业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及"三同时"原则,做好了职业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6、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查体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对接触有害物质作业职工,岩尘、噪声、高温接触工种和观察对象、Ⅰ期煤工尘肺患者每年检查1次,煤尘接触工种每2年检查1次。
②对离岗职工必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③接触化学毒物、放射线的职工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①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②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③显著影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④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⑤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7、加强宣传教育,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全员自我防范意识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新工人上岗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中,将全矿所有职业危害情况告知,并在劳动合中予以注明。利用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有害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对在健康监护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病人、疑似职业病人、确诊职业病人,均以书面形式告知。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对新上岗职工及接害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职业危害的种类及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自觉使用防护用品,并积极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8、加强全员监护,普及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实施"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战略,我矿接尘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确保职业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同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了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管理制度。今年,我矿接尘人员已全部进行了年度体检,受检率达100%。充分显示了我矿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尽管我们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安鑫煤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验尚且不足,仍需我们认真地学习总结和不懈努力,以使我矿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〇**年一月一日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3
工人必须使用护耳器,对那些对噪声较敏感的工人,即使在小于85dB
(A)至90dB(A)的环境下工作,也必须使用护耳器。
4、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按照GBZ158―20xx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的中文警示。
(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为保证我矿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减少工作环境的不利危害,保护我矿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必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及时、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中,设专人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劳动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发放,让职工及时领取,决不允许存在拖延、滞发现象。综合办公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发放工作。
2、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预算制。定期将劳动防护用品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资金,及时上报。确保劳动用品库存数量,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具体预算由综合办公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负责,要及时将每项劳动防护用品的所需数量报送供应部,供应部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库存。
3、根据煤炭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项经费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定期对生产单位职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防护费用的足额投入。
4、不断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确保每项劳动防护用品都有煤安标志,提高防尘滤纸配发,要将职工佩戴的防尘口罩进行升级,
对质量好、防尘效果好的防尘口罩厂家进行招标,购置高质量的防尘口罩和滤纸。该项工作由供销科负责落实。
5、安全部具体负责日常井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定期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调查工作,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7、采用竞标的方式对有资质的厂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井下作业场综合防尘的防治措施及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职工的.作业场所的防尘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一些不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作业场所积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在综合防尘方面我矿20xx年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
1、通防科负责全矿粉尘测定工作,通防科负责主要大巷的冲尘工作;
2、开拓掘进巷道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
3、各转载点、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水幕或喷雾装置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净化水幕通防科负责安装管理。
4、要建立定期冲尘制度并建立冲尘台账(内容包括冲尘地点、冲尘时间、冲尘人员)。运输队定期对巷道进行冲刷,保证责任区域内无煤(粉)尘堆积现象。
5、井下各转载点必须坚持开机运输开喷雾,每班都要对机头、
机尾、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进行清理和冲洗,保证机头前后20米范围内无煤尘堆积现象;
6、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掘进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巷道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三通阀门,保证完好使用。为了便于洒水降尘,防尘供水管路应敷设至工作面,长度超过100米的联络巷都要设有水管。一般巷道每百米以内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巷每50米以内设一个三通阀门。
7、掘进工作面,在距离工作面30-50米内设置一道净化风流水幕,50-100米之内再设一道水幕,并确保水幕能够封闭全断面并灵敏可靠。
8、掘进工作面、掘进硐室必须采取湿式打眼,因特殊情况不能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保护用品。
9、矿井粉尘的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必须配备粉尘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及仪器仪表,必须建立定期测尘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
①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测尘点的布置符合有关规定。
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
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掘进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
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16225―《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LD38―92《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
(5)测尘前,根据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并认真检查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工作中,注意观察采样地点的顶帮、运输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10、转载点及净化水幕安装标准:
(1)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喷嘴朝向风流与风流方向成45度角,水幕横杆距巷道顶不超过5cm,棚子支护巷道不大于10cm;水幕应固定牢固、阀门有把手,开关灵活、不漏水(滴水成线)。
(2)各转载点的喷雾必须固定牢固,每道喷雾只准设置两个喷嘴,喷嘴朝向转载点与煤流方向成45度角。
(五)加大职业危害预防培训的力度
为加强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工自身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尘肺病及其它职业病的发生。安全部要针对新入职员工,掘进、开拓区队的职工及其它辅助区队经常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
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培训,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要将职业危害预防这个课题深入到日常的职工培训当中,要制定专项的培训计划,配备专兼职教师,并根据职工的班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及课程。编写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教材,发放到职工手中,与让职工切实体会到职业危害预防的重要性。
2、在新入职员工的培训结业考核中加入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题目,并要占到一定的比例,让职工从日常的学习中多了解、掌握职工危害的预防措施。
3、职工健康监护
(1)严把新员工入矿体检关。对新入矿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的检查范围、检查周期、检查项目对在岗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
(3)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4)做好我矿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4
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贴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着“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经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依据国家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及《徐矿赛尔能源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公司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用心落实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0xx年公司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20xx年公司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新发尘肺病病例控制在0、1%以内;
2、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到达100%;
3、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
4、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覆盖率100%;
5、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0%;
6、粉尘作业点达标率每年提高2%~5%,在20xx年底到达95%。
二、保障条件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公司广大职工健康及权益带给最坚强的保护伞。
(二)公司配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和人员,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患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潜力。
(三)公司带给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的专项资金。每月劳保每月按时做计划,按时采购,按时领取发放,保证一线工人劳保用品的及时穿戴;公司制定防护设施维修与保养的相应制度,保证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资金和人员的及时到位与更换。
三、职业病防治实施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在公司原有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照徐矿司(20xx)16号文件,认真梳理完善。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充实人员,配备专职的煤矿职业危害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委托县有资质的慈善医院为公司开展作业危害防治带给服务。
2、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公司要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二是加强对各级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用心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三是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资料。四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企业构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工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定为每月一期。
3、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凡是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从源头控制。
4、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优化生产布局、工艺流程,定期进行危害因素监测、评价,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使工作场所贴合下列煤矿职业危害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贴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贴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贴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5、井下生产作业场所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6、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1)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2)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煤矿监察部门审核同意。
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同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按AQ1501标准为职工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
9、重点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1)尘肺病防治。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淘汰不贴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2)重大职业中毒防治。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3)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重点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职业病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工种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状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4)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公司构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网络,建设职业病监测点,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带给基础数据。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建设职业病预警体系。
10、完善企业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二是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三是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提高工伤保险覆盖率。四是完善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五是完善工伤预防与保障相结合的机制,将工伤保险基金部分用于职业病防治的预防和宣传工作,逐步建立职业病治疗、康复制度。六是推行职业卫生专项群众合同制度。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5
为了搞好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20xx年1月1日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填报各种申报表。
5、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企业特定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企业特定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负责职业病报告的工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设立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履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1、搞好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年度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全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完善防护措施,完备防护用品,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创建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坚决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
二、计划内容及实施方法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x月x日前,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及管理人员的职责;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卫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等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明确的13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x月x日前,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使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更加规范。
2、落实公告栏和警示标识。在xx位置设立公告栏。根据生产式艺改进,更新公告栏中的相关告知内容和防护知识。
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在xx位置标识“禁止入内”标识,在xx位置设“戴防尘口罩”标识、xx标识。在xx位置划“警戒线”。在xx位置设“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3、维修和改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第X季度,结合生产调整(转换)期,对存在xx…问题的xx…防护设施进行维修,恢复其防护功能。对存在xx…问题的xx…防护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使xx因素的浓度(强度)保持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以内,防止由此引起职业病的发生。
4、按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x月份,组织xx…岗位职工分xx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xx月份,组织xx…岗位职工分xx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入职、离职的职工及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随时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
5、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6、改善劳动环境,消除危害因素。
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改进作业方式,减少有害物质散发;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7、配备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根据工作岗位、生产工艺的需要,科学选配在功能、规格等方面都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防护效果。做好xx类型防护用品的储备,确保备份量,保障随时领用。按计划于x月份前,采购xx数量的xx、xx防护用品。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职业健康知识学习和有关防护常识教育,使每名员工在工作中都能自觉做好职业病防护,保护自身健康。
三、保障措施与要求
1、落实值班制度,加强监督检查。xx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组织他们到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GBZ188的规定执行。保证新入职员工的身体状况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xx等重点岗位职工的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的佩戴情况。
2、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密切配合。总体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由xxx部负责,并做好工作计划和登记、统计管理。涉及生产、存储等环节的工作,分别由xx、xx部门负责。防护设施改造由xx部门负责。劳动用品的购置、发放,由xx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以确保有效防治职业病为工作中心。
3、定期监测、检测,随时掌握情况。公司每季度(每年)对xx、xx车间分别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重点岗位,增加监测频率,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健康。发现检测数据超出国家规定限值,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护。
4、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生活休息条件。公司为员工24小时提供热水,增设并及时维护淋浴设施,方便员工洗浴。在新建的员工宿舍连接网线和有线电视,为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保证员工在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
5、其它保障措施。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7
1、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B)。
A、根据本单位经济状况决定是否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B、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C、根据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2、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应在(A)。
A、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B、高温季节进行C、高温季节过后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B)承担。
A.劳动者B.用人单位C.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4、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C),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A.如实、无偿提供 B.收取费用C.如实提供
5、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虽不是直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但在工作中受到与直接接触人员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B)。
A也不应视同职业性接触B、应视同职业性接触
C、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视同职业性接触
6、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A)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不得B、可以C、经领导批准可以
7、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A)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C、在岗期间
8、(A)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A、用人单位B、医疗卫生机构C、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9、20xx年媒体披露的(C)暴露出我国职业病防治领域中的一些问题,职业病防治工作再次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A、福建省仙游县外来农民工患职业病事件
B、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C、河南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10、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以及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工作由(B)负责。
A、安全生产监管部门B、卫生行政部门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1、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C)。
A、分类管理、综合治理B、防治结合、综合治理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C),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B.区域卫生规划C.职业病防治规划
13、尘肺病是我市人数最多的一种职业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因此(B)尤其重要。
A、治疗B、预防C、提高待遇
14、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A)、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显著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A、卫生行政部门负责B、劳动保障部门负责C、用人单位负责
15、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A),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A、职业病防治责任制B、管理制度C、应急预案
16、职业健康检查包括(B)。
A.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B.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C.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急性的职业健康检查
17、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以在(C)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国内任何地方B.本人居住地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
18、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B)申请鉴定
A.原诊断机构B.原诊断机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C.作出诊断的诊断机构所在地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19、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B)。
A、行政复议B、再鉴定 C、行政诉讼
20、农民因给自家农作物喷洒农药导致中毒(B)。
A、是职业病B、不是职业病C、无法判断是不是职业病
21、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该(B)。
A、找企业负责人解决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自己去医院治疗
22、粉尘作业时必须佩戴(B)。
A、棉纱口罩B、防尘口罩C、防毒面具
2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C)。
A、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B、解除劳动合同C、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4、进行职业病诊断重要的前提条件是(C)。
A、症状和体征B、实验室检查C、职业史
25、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B)和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
A、病人的职业史B、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C、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既往病史
26、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作业人员发生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疾病的总称。当劳动者作业地点气温(C)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A、≥36℃ B、≥37℃ C、≥40℃
27、(C)是电焊作业人员常见的职业性眼外伤,主要由电弧光照射、紫外线辐射引起。
A、白内障B、红眼病C、电光性眼炎
28.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C)。
A.安全帽B.防护眼镜C.个人剂量计
2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C)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0、建设项目的(B)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卫浴设施B、职业病防护设施C、办公设施
31、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B)提出赔偿要求。
A、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B、用人单位C、行业主管部门
3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C),不得拒绝和阻碍。
A、停止作业并接受检查B、认真对待C、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
3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A)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A、卫生行政部门B、建设行政部门C、环境保护行政部门
40、工作场所的生产布局应当符合(B)。
A、效益原则B、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C、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8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工作场所的改善计划与实施方案
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对制度运行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用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1)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2)上半年安排有职业危害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贴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下半年安排有职业健康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加油站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根据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按时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防寒服、防静电防砸耐油鞋等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和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女工保护
(1)不安排女工到职业禁忌岗位。
(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二、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与实施方案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年初公司统一组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年终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体检结果存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职业健康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职业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四、资金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不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对各防治措施资金预算如下,资金由财务部门组织落实。
五、其他职业健康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与职业危害因素申报。
加油站负责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工作。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9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3、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4、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四、宣传方式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窗(栏)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情况,深入企业、车站、码头、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认真总结。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情况(含电子版)及统计表(见附件2)报区安监局职安科。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10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和煤业投资公司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高兴旺煤矿全员职业危害防治意识,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和杜绝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规定,规范了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20xx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进行了计划。20xx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计划
为了搞好兴旺煤矿20xx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我矿20xx年度职业病年度防治计划。20xx年度工作目标
到20xx年12月31日,全矿主要职业病发病水平明显下降,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伤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具体指标为:
2.1 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0.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特别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2.2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实现全员培训。基层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
2.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75%以上。
2.4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达到9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70%以上。
2.5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2.6 基本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全覆盖;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妥善安置,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7 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xx年提高5%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8 4月份修编、下发落实20xx年兴旺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9 全年由人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职业病伤害后社会医疗保险。
2.10 根据兴旺煤矿采掘接续计划,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通风队安排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合格率高于75%,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 2
正常运行状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我矿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形成书面报告。
2.11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防护设施、设备配置率达90%,完好率达95%。
2.12 完善我矿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2.13 综合科根据我矿全年实际情况,及时完善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
2.14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我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15及时更新、完善20xx年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 2.15.1 全矿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数。
2.15.2 患职业病人数。
2.15.3 兴旺煤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2.15.4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
2.15.5 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
2.15.6 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
2.16 及时更新、完善20xx年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2.16.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16.2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2.16.3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2.17 5月份修编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2.18 完善20xx年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19 完善20xx年度职业病报告制度。2.19.1 急性职业病报告; 2.19.2 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2.20 及时完善20xx年度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2.21 向矿属各单位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2.22 完善20xx年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2.23 及时开展20xx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2.24 总结20xx年职业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划20xx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组 长: 胡永和
副组长: 尹基善 赵长岭 陈忠怀
成 员:苏德 付吉合 杨 彦 林 付 李彦学 鹿 峰 黄亦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从领任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坚持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
等大型固定设备除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外,进一步对于高噪声设备主要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常规治理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必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 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
3、大型设备降噪主要措施有:主要机房的噪声主要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等降低噪声源处理措施。
4、改进机械设计,改革工艺和操作方法,如矿主通风机选用低噪声轴流式通风机,并消音;对螺杆式压风机、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罩,将其电机半围起来,以隔绝机壳风扇噪声向外辐射的通路;锅炉引风机进出口管道采用软接头,并在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排气管加消音器,机炉热控室墙、门均采用隔声材料,室内噪声控制在70dB(A)以下。
(二)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悬挂警示标识
1、各采掘工作面及所有产尘点必须实施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基础设施,并做到正常、规范使用,由矿安全员和瓦检员每班监督检查各种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粉尘监测,实时监督井下重点部位的粉尘浓度变化情况。
2、降噪设施力求结构简单、轻便、可靠,使用寿命在15年以上;控制噪声所使用的材料,要具有防腐、防潮、阻燃性能。降噪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护,比如主通风机消音器、水泵电机的消音罩等设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
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
4、不断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确保每项劳动防护用品都有煤安标志,提高防尘滤纸配发,要将职工佩戴的防尘口罩进行升级,对质量好、防尘效果好的防尘口罩厂家进行招标,购置高质量的防尘口罩和滤纸。该项工作由供应科负责落实。
5、安全科具体负责日常井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定期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调查工作,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7、采用竞标的方式对有资质的厂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井下作业场综合防尘的防治措施及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职工作业场所的防尘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一些不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作业场所积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在综合防尘方面我矿20xx年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
1、通防部门负责全矿粉尘测定工作和主要大巷的冲尘工作;
2、开拓掘进巷道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
3、各转载点、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水幕或喷雾装置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主要进回风大巷喷雾,由通防工区安装管理维护。
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
(2)呼吸性粉尘
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掘进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16225—《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LD38—92《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
(5)测尘前,根据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并认真检查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工作中,注意观察采样地点的顶帮、运输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10、转载点及净化水幕安装标准:
(1)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喷嘴朝向风流与风流方向成45度角,水幕横杆距巷道顶不超过5cm,棚子支护巷道不大于10cm;水幕应固定牢固、阀门有把手,开关灵活、不漏水(滴水成线)。
(2)各转载点的喷雾必须固定牢固,每道喷雾只准设置两个喷嘴,喷嘴朝向转载点与煤流方向成45度角。
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
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4、职业病人诊疗
在努力保持我矿职工零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四、考核与验收
我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与验收,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处罚,并责成按时整改。
河边煤矿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12
为了搞好本厂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厂的经济发展。使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逐步改善作业环境,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厂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单位xxxxx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成立职业卫生防治机构或组织
组织人员:xxxx,xxxx
组织人员分工:
xxxx负责编制职业病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员工档案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体检。
xxxx负责落实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各个车间职业病防范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作业场所的改善计划
我单位操作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种包括:干抛、切割等工种,危害及防范明细如下:
1、干抛:大理石的干抛会有大量的粉尘产生,空气中的粉尘被呼吸到口、鼻、肺内,同时,干抛过程中有一定的噪音产生,从事此工作的人员须配备防尘口罩、手套、耳塞等防护用品,并且要同时启动排尘扇。
职工长期在大理石粉尘环境下工作,长期吸入粉尘可引起尘肺。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早期引起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大量黏液,以阻留更多的粉尘,久之形成肥大性改变,最后由于黏膜细胞营养供应不足而萎缩。经常接触粉尘还可引起皮肤、耳、眼等的疾病。
为解决粉尘的危害,公司计划在第二季度对干抛工艺进行改造为湿抛,预算经费为5万元。
2、切割:……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在对干抛和切割工艺进行改造后,请xxxx疾控中心来我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预算经费为五千元。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由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于9月统一组织到xx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本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将体检结果纳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档案。
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由单位统一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做到早预防、早治疗。已有患病者,及时诊断,及时治疗。严重的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治疗。
体检经费:xxxx元
四、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工厂内所有员工
2、培训时间:20xx年xx月xx日
3、培训内容:
(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病的危害
(3):职业病的防范
4、培训目的`:让员工在享受工作乐趣的同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给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加以防范,更有力的保护自身的健康及安全。
5、培训经费:xxxx元。
五、资金保障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病防护计划,公司在年初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全部落实,以确保计划的实施。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13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矿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为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目标
我矿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0xx年我矿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xx年我矿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尘、毒作业点达标率每年提高2%~5%,力争在20xx年底达到98%;
2、基本杜绝急性职业中毒和高温中暑;
3、累计新发慢性苯中毒病人不超过1人;
4、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5、累计新发慢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人不超过2人。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明确各级领导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评价、控制活动,使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职业病防治的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卫生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和接触有害因素人员3个层面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以及做好职防工作的使命感。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穿戴不合格的职工就行现场教育,要求车间即时进行整顿。
(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车间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联系县卫生防疫站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公司安全环保部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年内聘请上级有
关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监测,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防控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可能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并完善各种警告标志和警示说明。
(六)不断完善产尘、产毒点的抽尘排毒设施和加强职业病隐患的整改工作。燃气输送管道间的连接要保持完好状态,易损连接设备等要经常注意检修,防止输气管道和连接设备泄露;经局部排风装置排出的粉尘和有害物质必须通过净化设备处理后排入大气;焦炉高温灼伤危险区域,如拦焦车、熄焦车驾驶室玻璃加贴隔热膜以防热辐射。针对消烟除尘车、排气设备、回收车间的各种回收设备、粗苯和焦油储罐、一氧化碳管线等设备,确保抽尘排毒设施的良好运行。
(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优先保证公司各种必备劳保用品的备用资金,即时购进各种防护用品,备用资金不得擅自挪用。20xx年管理年要进一步强化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技改,充分保养好各种防护设施,加快我矿的职业卫生治理步伐,保证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八)加强健康监护,认真做好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和离岗的健康检查。
四、保障条件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公司广大职工健康及权益提供最坚强的保护伞。
(二)我矿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和人员,加强我矿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患意识,提高面对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能力。
(三)我矿提供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的专项资金。每月劳保每月按时做计划,按时采购,按时领取发放,保证一线工人劳保用品的及时穿戴;公司制定防护设施维修与保养的相应制度,保证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资金和人员的及时到位与更换。
(四)公司引进先进的技术措施,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控。焦炉炼焦车间的消烟除尘车有效防控推焦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公司设有水净化分厂,采用先进的AO—O法污水处理工艺,经过处理的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实现了废水回收利用;公司合理布局,利用地形、厂房、生源方向性和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合理布局等各项保障,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形成有利条件。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工作目标:掌握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门类、分布和分析职业卫生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企业的基本情况档案,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和安全环保部牵头,带领各工会小组负责人对全公司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工作内容:公司的基本状况调查,包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业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生产工人人员组成(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季节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既往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基本情况等。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31日)。
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面,切实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率和自我法律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职业卫生氛围。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负责。
工作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充分利用专栏、墙报、标语等各种宣传载体和方式进行宣传,使《职业病防治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敦促各车间严格按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履行控制职业危害的义务,保障职工“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目标:全面排除职业病发病隐患,严肃处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规范技术操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努力控制群体性职业病和中毒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牵头,领导安全环保部和各工会小组成员及县卫生防疫站指导配合,使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一是根据基本状况调查情况,确定1—3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作为试点,深入开展指导服务工作。二是指导督促相关车间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制定各车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台帐;三是指导督促车间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向行政管理部进行报告,行政管理部及时向县卫生防疫站申报;四是与卫生防疫站建立互助关系,让其与公司联系具有职业病检查资质的单位对公司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五是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和职工工伤保险。公司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立一人一档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公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六是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机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危害项目监测,尚未具备监测条件的岗位和工段委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测。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和完善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七是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完善职业病防治配套措施。公司组织对各车间、部门包括企业法人进行职业病防治业务培训。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佩戴或使用,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及事故伤害,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检查,进行监督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各车间、部门务必要站在广大职工职业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落实人员,认真制各车间、部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二)宣传、安全、环保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将宣传工作深入到企业、基层等,切实提高公司的法制意识,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对拒不接受监督或者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履行职责的用人单位坚决予以查处并曝光。
(三)强化建设项目监督,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公司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根据我公司的实际,凡涉及化学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必须报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未经审核、审查同意,或经审核、审查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相关要求的,针对项目进行整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司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求县卫生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四)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公司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职业病时,必须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卫生和安监部门。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互报职业病事故、事故隐患举报、职业病工伤保险、职业卫生评价及监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信息。
(五)加强安全防护巡检制度。对关键设备应随时巡检,如安全保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转动移动部位有无异常情况。对设备进行摸、听、看,其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连接部位是否紧固可靠,要求管道阀门跑冒滴漏控制在3‰之内,按时进行设备维修台帐、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修记录、巡检记录等,严格落实巡检各项制度。
七、验收方法
针对公司的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公司与县职业病防疫站合作,每年与公司合作,对公司全体员工尽行职业健康体检活动,同时针对公司的各项职业病防治计划进行相关的验收与评价,同时做出相应的检测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14
为了做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逐步改善作业环境,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厂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单位20xx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成立职业卫生防治机构或组织
组织人员:***、***。
组织人员分工:
***负责编制职业病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员工档案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体检。
***负责落实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生产部职业病防范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目标及指标
我公司的'目标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1、本年度无新发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
2、粉尘、毒物、噪声和高温作业点浓度和轻度符合国家标准;
3、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率低于5%。
三、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1、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
3、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5、完善职业卫生制度;
6、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7、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8、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四、资金保障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病防护计划,公司在年初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全部落实,以确保计划的实施。
五、验收与考核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15
一、活动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主要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及标准;
(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
(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
(五)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和义务;
(六)职业病患者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
(七)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八)解读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四、宣传对象和形式
主要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宣传教育。
(一)网站专题宣传。为扩大宣传面,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效果,利用网络平台,在自治区安监局、卫生计生委以及自治区职防院网站首页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相关内容。
(二)报刊报道。通过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在相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活动内容,营造全社会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安监局负责落实。
(三)现场宣传咨询。深入企业(组织健康体检医护队伍参加)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为企业员工开展义诊、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防治问题咨询等。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委托自治区职防院具体组织落实,自治区安监局派人参与。
(四)悬挂宣传横幅。悬挂宣传横幅,大屏幕滚动播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内容。具体由各级安监、卫生计生部门及职防院(所)、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所等相关单位落实。
(五)群发公益短信。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以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自治区级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委托自治区职防院具体抓落实。市、县(市、区)的由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指定。
(六)微博微信宣传。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官方微信微博“健康八桂”公众号进行宣传。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落实。
(七)巡回宣讲。由自治区安监局具体负责组建宣讲团到全区14个市开展宣讲活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派出相关专家参与。各市配合抓好相关工作,主要是负责组织不少于100家企业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并落实好会场,做好宣讲现场各项工作,确保宣讲活动顺利开展。各市、县(市、区)结合辖区的实际,也应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1、宣传教育对象。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市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人;各市、县安监局职业卫生工作分管领导、监管人员。
2、时间安排。
宣讲团各组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
3、宣讲团组成。由自治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梁元超为团长,副处长莫可东为副团长,自治区安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区职业卫生专家为成员的宣教团。具体分为3个小组:
第一组:联络员莫可东,专家秦克江副院长(自治区职防院);负责组织南宁、河池、百色、崇左市的宣讲。
第二组:联络员徐志取,专家黄世文所长(自治区职防院检测评价所所长);负责组织桂林、柳州、来宾、梧州、贺州市的.宣讲。
第三组:联络员陈智,专家邱毅所长(自治区职防院职业健康促进所所长);负责组织钦州、防城港、北海、玉林、贵港市的宣讲。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局)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结合实际,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宣传经费,保证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2);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要积极争取社保、工会等方面的参与、支持与配合,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形成强大有效的宣传合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和开发区、工业区等企业密集地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形式包括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创作竞赛、专题培训,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专家在线访谈,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探望职业病人等。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如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进行专题宣传。同时,各地要将宣传周活动与自治区安监局将要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由各市安监局、卫生计生委汇总后并于5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分别报送自治区安监局职安处、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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